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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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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神秘來電

    方誌強把剛剛在路上買的套套交給了畢羅春,差點把這事兒給忘了。

  畢羅春撕開外包裝,從裡面取出來一個,塞到方誌強的手中,壞笑道:“你留一個吧,以備不時之需。”

  “我又用不上這玩意。”方誌強苦笑著,但還是隨手把套套塞進了衣服口袋,然後繼續說道:“你們有聶倩的訊息了嗎?”

  “強子,你怎麼還對她念念不忘啊?你來上海的那天我就對你說過了,忘了她吧,她不值得你這樣。”劉豔顯得非常嚴肅,她語氣緩慢地說著,“你替她借的那50多萬,就當是打牌輸了吧。以你現在的收入,一兩年也就還清了。”

  “我不是為了錢去找她,那筆錢是我自己心甘情願去借的。我自己借的,當然我自己去還,我不怪她,也不恨她。我也沒有對她念念不忘,我找她其實只想要一個答案,只想要一個她為什麼要離開我的答案。”

  幾瓶啤酒下肚,方誌強的眼角泛起了淚花。

  “這答案不是明擺著嗎?你沒錢,她受不了跟你過沒錢的日子,就這麼簡單啊!”劉豔說道。

  “聶倩不是那種嫌貧愛富的女人。”

  “人是會變的,而且聶倩經歷了她爹病逝的變故。”劉豔說道,“在她爹生病以前,她就跟我說過,有兩個男人在追求她。其中一個比她大30歲,都可以當她爹了,但是非常有錢。另外一個據說是富二代,而且我們還很有可能認識他。”

  第二天一大早,畢羅春和劉豔還沒起床,昨晚他們又奮戰到深夜。

  方誌強收拾好了東西,幾件衣服打成一個包,就出門找房子了。

  他對居住條件沒什麼要求,只要便宜就行。

  方誌強每天走街串巷,哪裡有便宜房子,他一清二楚。所以他很快就找到了一個住處,那是一個地下室,雖然有些昏暗、潮溼,但一個月的房租只要500塊錢。

  租好房子後,方誌強的電話響了。

  “喂,您好!請問是方誌強先生嗎?”

  對方滿口的廣東腔,說話非常有禮貌。

  方誌強回答說:“對,是我。”

  “方先生,您好。前幾天,您救了一個出車禍的女孩。我是女孩的父親,我們非常感激您,如果不是您,我女兒可能就連同車子一起炸掉了,您是我們的救命恩人。

  我們透過監控影片,看到了您的車子,然後聯絡貴公司,並且找到了您的電話號碼。請問方先生今天有空嗎?我們一家人想當面感謝您的大恩大德。”

  方誌強都快忘記這回事了,當時他救人完全是出於本能,根本就沒有想過要什麼回報。只是他不知道,那次救人事件,將會改變他一生的命運。

  當初,王亞欣就是目睹了方誌強救人的過程,才決定讓他去冒充孩子的爸爸。

  不過,王亞欣只是改變了方誌強一時的命運。

  多年以後,方誌強常常勸人為善:“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當然了,這是後話。

  回到正題。

  方誌強在電話裡問道:“你女兒沒什麼大事吧?”

  “感謝方先生的關心,她並無大礙,今天就已經出院了。方先生,能否能告訴我,您現在的位置嗎?我馬上派人去接您。”

  方誌強趕緊回答:“別別,你太客氣了。這位先生,這麼說吧,救人是出於本能,這種情況我想不管是誰都不可能不管不顧的,我記得當時我救了你女兒出來之後,也有很多人幫忙的,所以你真不用謝我,我救你女兒也不是為了要你的報答。你女兒能夠平安無事我就已經很欣慰了。”

  對方的普通話並不太標準,又有些急促:“對您來說,可能是小事,但是對於我們一家來說,這等於是挽救了我們全家,我們一定要重謝您!”

  “你們真不用謝我。”方誌強說道,“我這邊正忙呢!先不說了哈!”

  “方先生,我姓李,來自香港,以後有什麼需要我們效勞的,您隨時可以聯絡我……”對方還在說著,可方誌強已經結束通話了電話。

  方誌強在心裡笑道:“姓李,來自香港,該不會是李嘉誠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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