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的背面還有墨跡,隱約可見。
聞時把紙翻過來,看到了一大團墨。應該是小少爺沈曼昇寫了一段作為辯解,回應李先生的硃批。但不知為什麼,又塗掉了。
這塊墨深淺不一,對著光可以勉qiáng辨認原本的開頭——
“我不……”夏樵把紙顛來倒去,嘗試幾次後說:“我盡力了,後面真的看不清,只能看出這倆字。”
可是,我不什麼呢?
我不是?我不改?還是我不該?
把那些字塗掉之後,沈曼昇在旁邊重新寫了一句,作為給李先生的最終答話。
他寫著:知道了,先生。
夏樵盯著那張紙,表情十分負責,介於若有所思和困惑之間:“我現在很懵,感覺好像抓住了什麼,但是又有點迷糊。”
他皺著臉,咕噥說:“我得捋一下……所以這個沈家小少爺,故意學峻哥寫字?”
小孩間的玩笑常讓人琢磨不透,就連無意還是惡意都分辨不清。夏樵想起小時候,對街有個小男孩說話結巴,於是其他小孩成群結隊地跟著他學,學出了七八個結巴,被家長一頓臭揍,好久才慢慢改回來。
那些小孩學結巴的初衷就很難定義,有些是覺得好玩,有些則真的在取笑。
“要是為了取笑,那真的有點惡劣。但他又挺老實地說他知道了。”夏樵總覺得這位沈小少爺的形象充滿矛盾,令人迷惑,“也不知道後來改了沒——”
“很明顯,沒有改,或者已經改不了了。”謝問說。
他說得篤定,夏樵沒反應過來,十分疑惑:“你怎麼知道?”
謝問指了指那個書箱說:“字都在那,你是不是看反了?”
夏樵愣了一下,忽然臉紅。他意識到自己犯了個最低階的錯誤——
箱子裡的字是一張一張往上摞的,最底下的才是最早的。也就是說,在李先生批註“不要學阿峻寫字”後,沈曼昇的字依然沒有大變化,就在“學阿峻”的基礎上,一天一天,寫滿了一整箱。
而李先生也再沒多說過什麼,批註只有頓點,也許是拿這少爺沒轍,也許索性懶得管了。
怪不得謝問會那麼說。
這樣長時間寫下來,沈曼昇就算想改,可能也無從改起了。不管出於什麼緣由,他學來的字,已經慢慢變成了他自己的字。
夏樵緩緩說:“所以,沈曼昇跟峻哥的字很可能是一樣的?”
聞時:“區別不會大。”
夏樵瞪大了眼睛:“要這麼說的話……”
日記本上的字忽然就有了兩種意思:那既是沈曼昇的字,也是峻哥的字。
如果日記真的是沈曼昇自己寫的,也就罷了。如果有阿峻寫的部分呢?甚至……根本就是阿峻寫的呢?
在這之前,聞時始終沒有給小少爺沈曼昇下過惡性的定論。就因為臥室的那張chuáng,也因為那本日記。
他總覺得,一個不想讓別人睡簡易僕人chuáng,把自己的chuáng分一半出去的小孩,怎麼也不至於單純因為姐姐喜歡笑,有點吵鬧,就把她折進沙發裡。
而那本日記又總在說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時宜地拉著峻哥玩遊戲,所以煩人。李先生常在書寫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聞時覺得日記割裂又詭異,就在於此——因為日記裡每個人、每件事的因果都與小少爺自己無關。
而且內容常有矛盾,一會兒說“沈曼怡只拉著女孩兒玩真假新娘就算了,還常拉峻哥”,一會兒又說“沈曼怡還是喜歡讓我猜真假新娘”。
在這之前,聞時以為是寫日記的人狀態不對,透著一股憋悶的瘋勁,所以內容有些顛三倒四。
可是現在,當這些點全都彙集到一起,那條線忽然就明朗起來。
如果日記裡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記裡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爺的口,在訴自己的苦;如果字裡行間的“峻哥”和“我”,有時是指同一個人,那麼一切似乎就說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個問題……
阿峻和沈曼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還要小一些。沈曼昇做不了的事,他為什麼能做到?
……
聞時沉吟片刻。
某一瞬間,他感覺自己想到了什麼,但還沒來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劃拉皮肉的聲音打斷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滿筆陳血,又要去跟重複的“沈”字較勁,卻被聞時擋住了筆尖。
“等下。”聞時看向他空dòng的眼窩,問,“你是不是說了什麼話,或者做了什麼反常的事?”
否則“小少爺”為什麼會在日記裡寫“李先生髮現了”,還急著弄死了他。
李先生動作忽然一頓,筆尖的血滴落在紙上,化成一片帶鏽的紅。他攥著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紙上用力地寫了三個字:
來找我。
“你不是就在這裡麼?”夏樵茫然地說。
說完他忽然意識到,在這裡的只是深夜歸來的“李先生”,真正的李先生如同沙發裡的沈曼怡,還困在某個角落裡,不見天日。
“那你在哪呢?”夏樵連忙問。
“問不出來的。”謝問把書箱合了回去,站直身體。他拿了桌上那張練字紙,摺疊成了一條,指著門口對聞時說:“走吧,去找他。”
對於李先生這種存在,他們太瞭解了。你可以問他很多事,他配合的情況下總會試著告訴你。唯獨死去的地方是個禁忌。
就像之前的沈曼怡一樣,不想看,不能提。
果不其然,夏樵看到李先生攥著筆不說話,下一秒,鋼筆尖便“啪”地斷了,血忽然流淌不息,眨眼便流滿了整張書桌。
夏樵轉頭一看,他哥和謝老闆一前一後早已出了門。屋裡只有他跟兩隻“鬼”大眼瞪小眼,他連尖叫都顧不上,撒腿就跑。
結果沈曼怡和李先生踏馬的跑得比他還快。
聞時站在走廊中間拽了一下傀線,拽完才想起來多扯了一根——
沈曼怡和李先生本這兩隻傀本就輕飄,瞬間出現在他面前。至於第三隻……
只是他這性子我不大喜歡,過於窄了。
……
這之後,李先生又寫了些日常見聞,都是瑣事,也和沈家關係不大。聞時一目十行掃到最後,目光釘在了落款處。
那裡有李先生寫這封信的日期——19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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