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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與投機者的絕命之戀:遙遠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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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丁元英說:“不降到這個程度就不足以銷售一空,不銷售一空就不足以成勢。”

葉曉明說:“丁哥,樂聖待咱不薄,要套件說句話人家就給了,啥要求都滿足,價格還給優惠了不少。咱這麼幹是不是有點恩將仇報,讓圈裡人戳脊梁骨?”

丁元英說:“樂聖與格律詩沒有恩典基礎,我也沒看出來這是恩典,這只是買賣雙方的一筆交易。即便是恩典,需要報恩的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還是交易。格律詩是公司,不是江湖道場,不經營恩典交易。”

劉冰問了一句:“那扶貧算什麼?”

丁元英說:“不是算,是就是你想幹的一件事。如果你的扶貧是恩典,是需要農民感恩戴德,那你進錯廟了,這不是民心工程,你也不需要誰的擁戴。”

葉曉明想了一下,說:“在北京我們是外鄉人,我對樂聖的背景多少也有些瞭解,格律詩音箱也依賴樂聖旗艦套件,咱跟樂聖找茬兒不管從哪方面說都是雞蛋碰石頭。這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以後怎麼跟人家打交道?我不知道會出什麼事,但是肯定會出事。我就向丁哥提一個問題,出了事誰負責?”

丁元英說:“這是公司行為,由公司負責。”

葉曉明嘴角微微動了一下,強忍著沒譏笑出來,說:“這是少數人的行為,更露骨點說是你的個人行為,不是我們大多數人的意見,不能代表公司。”

丁元英平靜而耐心地解釋道:“這是股權行為,是超過半數表決權的決定,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依據。加入公司,就意味著承認和遵守這些規則。”

葉曉明說:“我想問問丁哥,我們是不是可以請你幫忙,也可以不請你幫忙?”

丁元英說:“可以。如果你們不需要我了,我就不代表你們了。如果歐陽雪允許修改當時約定的出資條件,我這就可以退席了。”

歐陽雪當即表態:“我不允許。”

葉曉明說:“董事長,你該有自己的立場。你沒立場,我們就得陪著你當傀儡。”

歐陽雪說:“你們可以不需要大哥幫忙,那是你們的權利。但是我委託大哥做我的股權代理,那也是我的權利。我也想問問葉總,大哥一退席我就懂音響市場了嗎?我就不是傀儡了嗎?說到立場,我什麼都不懂怎麼有立場?當初如果不是大哥答應幫我代理股權,就是再能賠得起的數我也不會出一分錢,一分錢也是錢,也得先有了信任再說。”

葉曉明無奈了,說:“好吧,我執行董事會的決定,但還是保留意見。”

丁元英說:“公告日期定在16日,避開第一天的預熱期。考慮到銷售展開以後可能人手不夠,歐陽和世傑可以臨時從各自的店裡抽調幾個人過去幫忙,幫忙期間這些人的工資由公司發放,食宿安排好,注意安全。”

歐陽雪說:“世傑店裡人少,我店裡人多,從我店裡抽調幾個人就行了。”

第三部分(31)

馮世傑說:“沒事,沒事,你店裡出3個,我店裡3個。”

劉冰這時候插言道:“世傑就別抽調人了,我找兩個朋友幫忙,一來都懂音響,拆拆卸卸的手不生。二來可以免費參觀大展,他們開了眼界,我也落了人情。”

丁元英說:“具體事務你們商量,不耽誤你們時間了,散會。”

1998年5月16日,星期六,北京國際音響展示會開幕的第二天。

這一天是音響展示會的高丨潮丨,場外的彩旗迎風招展,大幅廣告滿目皆是,前來參觀的商家和顧客人數明顯增多。參觀門票100元一張,每位入場的人都隨門票贈送一份大展會刊和一張由日本壓盤製作的紀念CD唱片。每個樓層的入口處都有熱鬧的發燒天碟熱賣、歌星簽名售唱片、發燒軒主及樂評人簽名售書之類的活動。

格律詩4個股東從古城帶來了6個人,對展會期間的工作做了明確分工。歐陽雪負責與組委會之間的聯絡,葉曉明負責展室的大宗業務接洽和指揮各銷售環節的協作,劉冰帶著他的兩個朋友負責展會上的零售業務,馮世傑帶著他的兩個人在正天大廈地下停車場格律詩公司的倉庫負責接待從展會轉來的各地經銷商的批發業務,小楊帶著兩個從維納斯酒店抽調的人守在音響店負責零售和機動送貨任務。

劉冰的情緒很好,以東道主的身份陪著兩個從古城來的發燒友在展廳裡四處瀏覽,談論著哪一款音箱音質好、哪一種配置最完美等等。劉冰帶兩個朋友來北京,或多或少都有些虛榮和炫耀的成分,他們看到的是寶馬轎車,是開在首都的音響店,是參加中國最高規格音響展會的場面。他們看到的,已經不是過去那個在櫥窗裡賣唱片的劉冰了。

葉曉明的心情則是另一種境地,他覺得自己正置身於一種強力旋渦裡,身不由己,茫然無措,不知道這個旋渦會把自己帶到什麼地方。

上午9點30分,葉曉明把加蓋過格律詩公司印章的公告交給劉冰,讓他到一樓大廳的公告欄、場外的公告欄和三、四、五樓展廳的入口處張貼。

就在格律詩公司貼出公告的40分鐘後,斯雷克公司有了反應,張貼公告宣佈:斯雷克一款電源、一款前級功放、一款後級功放在展會期間價格下調3%。公告是用毛筆和紅紙寫成的,張貼的時候還墨跡未乾,顯然是臨時決定。這三款機器恰恰是推動格律詩音箱黃金搭配的機器,斯雷克公司意識到了500對格律詩音箱將給他們帶來一筆幾百萬的生意。

兩家公司一前一後貼出公告,立刻引起了經銷商及生產商的關注。格律詩公司的展室沸騰了,斯雷克公司的展室擁擠了。

格律詩公司在北京國際音響展示會上將500對格律詩音箱以3400元的批發價在一天之內銷售一空,分佈在全國20多個大中城市。有多家媒體預測,格律詩音箱的低價銷售將點燃音響市場價格戰的導火索,音響市場在消費者持幣觀望的心態下開始顯現出冷市。樂聖公司的聲譽受到嚴重衝擊,網上開始出現追崇樂聖旗艦發燒友的文章和帖子,驚呼上當,指責樂聖公司暴利過黑,樂聖公司整個銷售系統幾乎陷入停滯。

價格,這個古老的經濟槓桿發揮了它與生俱來的效應。樂聖公司迅速做出反應,董事會經過研究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依據起訴格律詩公司。

1997年6月3日下午,深圳巴比倫大廈9樓樂聖音響製造有限公司會議室,董事長秘書方惠芬將橢圓形會議桌擦拭一新,在每個席位上都擺放了一瓶礦泉水、一個菸灰缸和3份與會議內容相關的檔案,一份是會議議題,一份是格律詩事件給樂聖公司的生產經營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一份是樂聖公司對格律詩音箱最低成本的綜合評估報告。

下午2點30分,參加會議的18名樂聖公司中高層管理幹部如約而至,這是樂聖公司歷史上為數不多的將六城市直屬公司經理一次召回深圳總部議事的會議,會議還特別邀請訴訟代理人蔣漢臣律師出席。

董事長林雨峰首先發言,說道:“情況大家都知道了,有人摸了老虎屁股,而且摸完了沒給錢。董事會一致透過決定起訴格律詩公司,授權趙青出任原告方代表,委託明華律師事務所蔣漢臣律師做我方訴訟代理。今天特別邀請蔣律師出席會議,是為了讓蔣律師更全面地瞭解我方的情況和意圖。現在取證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在正式提起訴訟之前跟大家通報一下情況,把各種觀點和疑問都拿出來充分討論,統一思想,達成共識。”

總經理趙青環視了一下與會人員,說道:“格律詩事件的實質是兩對箱子的價值賣了一對箱子的價錢,這個行為向市場輸入了這樣一個錯誤資訊:樂聖旗艦是以一對箱子的價值賣了兩對箱子的價錢。這勢必導致消費者心理不平衡,甚至對樂聖品牌的反感和排斥,樂聖將不再是最受發燒友信賴的品牌,過去所有的努力和榮譽都將被欺騙兩個字重新註解,這就意味著樂聖旗艦可能被淘汰出市場,也就意味著樂聖的整個生產銷售系統全面陷入癱瘓。企業憑的就是一塊牌子,牌子倒了,跟著就是多米諾骨牌效應。”

林雨峰說:“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事實。我們請蔣律師就訴訟的法律問題向大家做一個簡要介紹,大家有問題可以直接和蔣律師探討。”

第三部分(32)

蔣律師習慣性地往上扶了扶眼鏡,說:“根據我們收集的證據可以認定,格律詩公司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兩項規定,一是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低於成本價銷售商品,二是偽造商品產地。格律詩公司以低於成本價銷售以樂聖旗艦套件為主要元件的格律詩音箱,目的在於排擠樂聖公司,其行為指向非常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四章第二十條的規定,樂聖公司有權要求格律詩公司公開賠禮道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個案子的法律關係並不複雜,關鍵是證據,證據站住腳,勝訴就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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