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所長說:“雨峰,格律詩公司只是前臺做戲,你的真正對手是丁元英,無論作為訴訟代理還是作為朋友我都必須要告訴你,勝訴的把握不大。要證明被告在生產階段存在不正當競爭,就必須首先證明生產農戶與格律詩公司的隸屬關係。在丁元英的設計裡公司與農戶是一個體系裡的兩個部分,千真萬確是一回事。但是,要證明這一點非常困難,個體戶再小也是法人,一紙工商執照就把這種實質上的隸屬關係變成了法律上的商業關係,很難說法庭在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之間會採信哪一個。而且,即便隸屬關係成立也未必就能勝訴,客觀上的不正當競爭不等於法律上的不正當競爭。違反了上述法律是否可以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適用反傾銷法沒有問題,而中國的法律在這方面還是一個空白。”
趙青問:“葉、馮、劉三人不知道這個道理嗎?可他們得出的是相反的結論。既然關注的焦點都一樣,他們的根據是什麼?”
蔣律師解釋道:“觀念,傳統觀念!一是傳統的‘事實勝於雄辯’的觀念,二是傳統的疑罪從有的觀念,三是傳統的青天大老爺的觀念。中國人一直接受簡單的文化思維教育,他們相信法律是神聖的,決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閻所長說:“雨峰,基於勝訴把握不大,如果你提出撤訴,我能理解。拿了委託人的錢打不贏官司,我們也不體面。但是,撤訴就等於承認了格律詩音箱的價格,依此類推,樂聖旗艦的價格就應該在2000元以內,樂聖旗艦的成本顯然不具備這種承受力,其後果可想而知。我以為,敗訴了,省這兩個錢救不了樂聖。勝訴了,花這兩個錢不算什麼。打是死,不打也是死,打下去可能還有一線希望,不如拼死一搏。訴訟代理費可以做些調整,分為勝訴和敗訴兩檔,勝訴按原合同的150%計費,敗訴按原合同的50%計費。”
林雨峰問:“怎麼個還有一線希望?”
閻所長說:“被告將1996年的《格律詩公司預備股東擴大會議記錄》作為證據提出,目的是證明農戶與公司從來就不存在隸屬關係,從而規避商品產地和榨取式生產兩個問題。這就‘此地無銀三百兩’了,無可避免地會將這位丁先生露出水面。我們對格律詩公司扶貧的宗旨不做質疑,會議記錄和公司宗旨恰恰證明丁元英是整個體系的策劃者,也恰恰證明丁元英早在公司還沒有成立的時候就已經策劃好了這場官司,現在他們之所以不需要律師,是因為丁元英已經為這場官司做了兩年的準備,公司和農戶從來就沒存在過真正的獨立。”
林雨峰默默地點點頭。
蔣律師將一瓶礦泉水開啟遞過去。
閻所長喝了一口水潤潤嗓子,繼續說:“格律詩事件表面上是侵害了樂聖公司一家,而實質上是衝擊了整個音箱市場,甚至更大的範圍。最可怕的是它傳播了一種觀念:我可以這樣競爭。一旦這種觀念被法律默許,各行各業凡是適合這種生產方式的產品都會捲入這種惡性競爭,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法庭有義務本著公共利益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和保護正當競爭的原則,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部分(31)
林雨峰關上電視,從VCD播放機裡取出證據光碟,把所有證據資料歸置到一起推給閻所長,說:“老閻,樂聖的榮辱就託付給你了,四個字:拼死一搏。一會兒趙青帶你們去電腦機房複製兩套證據,我們沒事的時候也研究研究。你重新起草一份代理合同,代理費就按你說的辦。”
閻所長示意蔣律師收起證據資料,起身與林雨峰握手告辭,說:“雨峰,我們一定會全力以赴,你放心。你們也多考慮考慮,有什麼想法隨時聯絡。”
於是,趙青帶閻所長和蔣律師去電腦機房複製證據。
5
辦公室裡剩下林雨峰一個人,他疲憊地在雙人沙發上躺下,頭枕著沙發扶手,兩隻腳搭在另一端的扶手上,手裡拿著一支菸,眼睛望著屋頂凝神,腦子裡想著《格律詩公司預備股東擴大會議記錄》裡的一句話:兩敗俱傷你比他多一口氣,你就是贏家。
這時,他聽到方秘書熟悉的敲門聲,於是迅速起身恢復平時的威儀,然後以平時習慣的語氣說:“進來。”
方秘書進來問:“董事長,要不要把電視和VCD機撤掉?”
林雨峰說:“不撤,先放幾天。”
方秘書又問:“快到下班時間了,董事長還有沒有其它安排?”方秘書的意思是指需不需要通知重要部門的負責人留下來研究證據的事情。
林雨峰說:“沒有,下了班都回去。”
方秘書出去了。
林雨峰又在沙發上躺了一會兒,忽然起來到辦公桌寫了一張留言條,把留言條貼在辦公室門上,虛掩上門,然後下樓了。條上寫著:趙青,門沒鎖,你先等我一會兒,我下去買點東西馬上就回來。
林雨峰出了大樓來到附近的一條街道,找到一家小酒館,在擺滿時令小菜的櫃檯前看過來看過去,買了一包滷花生米、一包滷豆腐乾和一包滷鳳爪,買了兩瓶高度數白酒,要了兩雙一次性衛生筷子,拎著一袋子酒菜回到辦公室。
這時樂聖公司的人已經下班了,走廊裡靜悄悄的,辦公室門上的留言條也不見了,顯然趙青已經複製完證據回來了。
林雨峰關上門把酒菜放到茶几上,豪爽地說:“喝酒,借酒消愁。”
趙青詫異地看了他一眼,從袋子裡取出酒菜說:“雨峰,這可不像是你呀。”
茶几的一端放著兩套複製的證據材料,另一多半擺上了食品袋裝的3個小菜。林雨峰從飲水機上拿來兩隻一次性紙杯倒上兩個半杯的酒,自己先端起杯喝了一口,說:“你那兒一個電話,我這心裡鬧得連中午飯都沒吃,都是人哪。”
趙青喝了一口酒,說:“雨峰,你覺得閻所長的話靠譜嗎?”
林雨峰說:“律師的理要是都能當飯吃,法官就得餓死了。資本往成本低的地方流動是經濟規律,發達國家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都往貧窮國家遷移,就是因為廉價勞動力嘛。”
趙青不解地問:“那你為什麼還答應了?即便是按50%計費也得幾十萬,事態到了這種地步,還有花這個錢的必要嗎?”
林雨峰淡淡地說:“撤訴?求和?被人*了連呻吟一下都沒有,馬上提著褲子說:你得娶我。樂聖得多賤哪,這塊牌子還值錢嗎?”
趙青嘆了口氣說:“唉——兩難哪!我在想,如果我們擴張速度不是太快,如果資本運用再謹慎點,如果不是負債率過高,如果沒有伯爵公司的落井投石……也許我們和格律詩還能對峙下去。”
林雨峰說:“沒有也許,這個跟負債率和資本運用不當也沒關係,失去市場的生產體系即便負債率是零,該倒閉也得倒閉。格律詩吃的是機櫃,根本就沒吃音箱的飯,音箱是他們在生存的基礎上求發展,你跟人家對峙什麼?兩敗俱傷他比你多一口氣,他就是贏家。格律詩拒絕了伯爵,就是給你留了條路,知足吧。丁元英的意圖就是逼你合作,樂聖的套件和銷售網路,格律詩的箱體和生產基地,這就是丁元英的目的,扶貧。”
趙青點點頭說:“從我們利用格律詩音箱促銷樂聖旗艦的時候,我們以為格律詩是為他人做嫁衣,實際上已經掉進陷阱了,一旦被逼得走投無路也只能合作。”
林雨峰說:“正因為如此,官司輸贏都得打。僥倖打贏了更好,打輸了,說明法律默許那種剝削榨取的生產方式,那時候你再同流合汙就無可指責,那叫逼良為娼。最重要的,是透過訴訟的合法形式揭露丁元英偽君子的真實面目,社會輿論自有評說,讓他在有識之士的聲討聲中臭名昭著。我是輸家,丁元英也休想成為贏家。”
趙青拍案說道:“好,我贊成!如果中國也有類似反傾銷的法律,中國的Hi—Fi市場能輪得著他丁元英說話?他們那樣榨取農民居然還叫扶貧,天理何在?一邊是洋人對中國的產品實施反傾銷,一邊是國人在自己窩裡惡性競爭,天理又何在?”
林雨峰擺了擺手說:“這些話留給蔣律師到法庭上抖摟吧,歸根到底,樂聖既不輸在法律也不輸在國情,是輸在我林雨峰。這場訴訟對兩個公司已經不重要了,實際上已經成了我和丁元英個人之間的較量,而且沒有贏家。”
兩人又喝了一輪酒,林雨峰起身去開啟電視機,把證據光碟放入VCD機,再次觀看王廟村農民生產的場景。
第四部分(32)
趙青看著畫面說:“雨峰,從格律詩股東的素質和王廟村這幫農民來看,其實丁元英根本沒有能力運作這款音箱。”
林雨峰說:“不,他正在運作這款音箱。”
趙青輕蔑地說:“想合作大大方方提出來,何必出這種損招兒!”
林雨峰笑道:“別說這風涼話,不過過招兒,你能把小小的格律詩放到眼裡?”
趙青嘲諷而無奈地說:“這麼一來,小小的格律詩一夜之間就和樂聖齊名了。操!磚頭瓦塊都成精了。”
林雨峰喝了一口酒,悠然地點上一支菸,不緊不慢地說:“磚頭瓦塊成不了精,能成精的就不是磚頭瓦塊。可惜葉曉明這幫發燒友有眼無珠,剛一聽到槍響就嚇跑了。王廟村的農民一盤散沙,格律詩的股東各懷心事,又是前方告急又是後院起火,也真難為丁先生了。能在這麼一盤實力懸殊的棋局走出一招一劍封喉的妙手,憑心說,經典。”
趙青說:“有一個問題我不明白,丁元英為什麼不把訴訟前景告訴葉曉明他們?如果他承諾對訴訟結果負責,葉曉明他們還會臨陣脫逃嗎?他究竟想不想幫他們?”
林雨峰說:“如果是你,你會承諾嗎?靠封官許願捏在一起,你能指望這樣的隊伍去攻城拔寨?丁元英是明白人,扶不起來的硬扶,到頭來會摔得更慘。”
趙青忽然感覺林雨峰的話裡話外有一種異樣的情緒,疑惑地說:“雨峰,我怎麼越聽你說話越覺得不對勁兒,你整個是局外人在評論,好像這事跟你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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