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終極領主

首頁
關燈
護眼
字型:
第6章 關於巫師(四)

罪惡源頭

要講清“女巫”一詞的由來,就不能不追溯到人類的早期文明史。其實,人類社會中關於存在超自然力的妖術、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來已久。遠古時代,生產力十分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決定,當生存困境如饑荒、貧困、流行病及天災人禍出現,人們需要對其進行解釋的時候,就很容易將一切歸咎於一種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師、神怪於是應運而生。即使是在科技高度發展的當今,在不甚開化的社會中仍殘存對巫術魔法的信仰。

在對早期歐洲文化影響重大的古希臘、古羅馬文學中,人們可以找到許多有關巫術、妖魔的描述。古希臘的赫卡忒(Hekate)就是一個神通廣大要人們用狗來祭祀她的女妖。每當夜幕降臨,她會在地獄眾犬的陪同下來到人間,驅嚇如美狄亞(Medea)一類的女巫。她們應該算作最古老的女巫了。

公元前 450年時的古羅馬,也有女巫可以毀壞收成的傳說。在當時的拉丁語文字中,女巫的形象可謂千奇百怪。她們有的能在夜間變成貓頭鷹,有的能吸人血,有的能誘拐兒童,有的會製作毒劑,還有的能呼風喚雨、興風作浪。

可在公元 100年左右讀到的古羅馬作家筆下的女巫雛形,是被帝神遺棄了的女人,她們對眾神俯首帖耳、低聲下氣,死人的墓穴是她們的住所,她們知道地獄裡的所有秘密,會用死屍和糞便製作巫膏。她們都是由人變成的妖魔,她們殘忍兇狠、刁潑瘋癲,還會占卜前程。

在不斷的戰亂、瘟疫和饑荒常常造成人口驟減的古代歐洲,朝不保夕的生活使人們不安的恐懼心理加劇,他們必須找出一些替罪羔羊來發洩自己的憤怒和憎惡。比如猶太人便首當其衝,人們指控他們在井裡下毒,在門把和牆壁上塗油膏加速疾病傳播。

此外,《聖經》中對撒旦魔鬼國的描述,也是人們“炮製”巫妖的根源。上帝的敵人撒旦,是魔鬼和地獄之王,是上帝主要的競爭者、誹謗者。撒旦還被說成是因他嫉妒和傲慢的卑劣品性而被上帝貶到塵世來的兇殘鬥士。

儘管如此,一直到中世紀中期,雖然也有人提出過巫師應被處死的主張,但對巫術存在的說法仍然形成不了氣候。在德國加洛林王朝(751~987年),相信有鬼怪巫術的人反而要受到指控。當時(公元 900年)出版的一本主教專用教材上,關於巫師妖魔的各種想象多有描述,但都被歸於迷信學說,傳播者還要受得處罰。

但是到了 12世紀末、13世紀初,西歐天主教教會發生了重大轉折,教皇英諾森三世(Innezenz)在位時(1198~1216年),教皇的權勢達到了頂峰。英諾森建立起嚴格的教會等級制度,其中教皇為天主教會的最高統領,下面設有大主教、主教等。主教各有自己的管轄區,管理本教區的教會事務。教皇集大權於一身,各國的主教都要完全受命於教皇。英諾森有句名言:“教皇是太陽,皇帝是月亮,就像月亮要從太陽那裡得到光輝一樣,皇帝要從教皇那裡得到政權。”當時英國、瑞典、丹麥等國封建君主制下的國王都對教皇俯首稱臣,德國皇帝自然也不例外。

教皇權力絕對集中的重要結果之一,是對信仰及文化教育的壟斷。他們建立起反對異端的理論綱要,對他們認為懷疑或反對天主教教義的人進行殘酷迫害和鎮壓。他們對法國南部阿爾比地區的反對勢力進行的血腥鎮壓中,有成千上萬的法國人橫遭搶劫殺掠。

從 1232年起,羅馬教會授權多明我傳道會的傳道士主持對異教徒“卑劣行徑”的討伐、審判和迫害。凡是被認為不尊重天主教教皇權威、公開回避教會教義的人,都要被判為異端,受到臭名昭著的“異端裁判所”(又叫宗教法庭年建立)的審訊迫害。多明我(1170~1221年)是西班牙人年多明我傳道僧侶會的發起人。異端裁判所的最高裁判官多為多明我傳道會成員。他們對付“邪教”的方法是秘密審訊、嚴刑拷打併處以火刑。1252年,教皇還公開認可將施刑作為合法的審訊手段。這使以前一貫認可的自我陳述、對上帝起誓無罪等供認方式,變得毫無價值;也打破了以往“哪裡有起訴人,哪裡便有法官”的教會法庭慣例。

1233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 IX)在他關於懲處異端的諭書中,首次將異端與巫術等同劃一。

如果您覺得《終極領主》小說很精彩的話,請貼上以下網址分享給您的好友,謝謝支援!

( 本書網址:https://m.51du.org/xs/14858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