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馬,你說這小陳他能答應嗎?”
“能!”
“這麼肯定?”
“我瞭解他。”
徐立仁被馬主任推著進了電梯。
……
回到家後的陳其琛,緊緊的把自己關在了屋裡,死死的盯著放在桌上的合同深思著。
3年了,自己的第一個正式的商業案,如此巨大金額的合同到底是上天最自己做了3年援助案的眷顧還是冥冥之中行業對自己一再破壞行業規則甚至觸犯法律的懲罰?
這些年,自己為了幫助那些找到自己援助的弱勢群體和受害者,不但幫他們在沒有經過法院的允許下尋找證據,甚至還做偽證和利用各種手段和被告人不願意事情鬧大的心裡脅迫被告人以達成庭外調解的目的。
一個律師的神聖職業準則,自己不知道已經觸犯了多少次了。一開始,良心上還有些過不去。可隨著越做越多,並且看著那些援助案子的被告人一次次對自己的感激涕零,那一面面錦旗!
陳其琛甚至覺得,法律,行規,這些算個屁啊!
何況自己是合理利用法律漏洞去幫助那些老弱病殘,這和那些利索漏洞幫助別人逃稅的人比起來,可強太多了吧?!
再說了,那些被告實在是太可憐了,有的簡直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就拿不久前的那個案子來說吧。
原告是一位叫做陳麗霞,兩隻眼睛都看不見的殘疾婦女,當時她領著一個只有6歲大的小女孩穿的破破爛爛被介紹到律所,申請法律援助。
她的訴求內容也很簡單,為在送餐過程中遭遇車禍的丈夫討要補償救助金!但是她卻不知道該告誰,原來她丈夫根本不是那家外賣平臺的員工,是外包的合同工!
那行吧,找那家勞務派遣公司也行。
可誰知陳麗霞對丈夫的工作一無所知,竟只知道這段時間是送外賣!其他的什麼都不知道。她也是在醫院好心大夫的幫助下,才知道了他們律所,所以才能過來看看能不能幫到自己。
申請到救助金後,好先把醫院的費用給補上。
聽到陳麗下這麼說後,陳其琛看她實在可憐,便只好放下手裡的工作跟著陳麗霞去到醫院問她的丈夫。
她丈夫名叫郝楠,陳其琛一聽心裡直吐槽,這名字叫的就把自己的人生叫難了!
據郝楠說,他是被一個以前在橋頭上認識的工友介紹去的,做外**橋頭接零工賺的多還穩定。他自己沒什麼文化,試跑了一段時間後,確實和工友說的一樣,便很快簽了合同正式幹了起來。
他自己沒什麼文化,合同具體寫的啥他也不懂,也沒翻看,人家讓籤哪就籤哪。甚至合同最後也沒帶回家,還放到了工友那裡。
護士不讓他們在病房常待,陳其琛又看郝楠這樣子,估計也問不出什麼了。便讓要了他那個工友的聯絡方式,去再多做些瞭解。
可誰知?人家一聽是郝楠的律師,聽都不聽電話就結束通話了。後來還是陳麗霞帶著女兒哭上門。好說歹說,才把合同拿到手並要到了那家公司的地址和電話。
陳其琛這才聯絡上那家勞務公司。
陳其琛去拜訪這家公司的時候,合同都沒帶,因為那個合同實在沒什麼用!不說條款了,竟然連對方的公章簽字什麼都沒有!
更離譜的是,那個需要郝楠自己簽字的地方都是空著的!
陳其琛忍不住感嘆,好傢伙感情求爺爺告奶奶的才搞回來的合同,是幾十頁廢紙!更麻煩的是,郝楠是自己汽車太快拐彎裝到樹上,後來連人帶車摔進了坑裡的!
這主要責任完全就是在自己,和人家勞務公司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可陳其琛還是去了,他準備給對方設下一個陷阱,讓對方自己跳進來。多不賠,少也點賠償。他敢肯定,對方最後一定會選擇息事寧人。
陷阱是這樣的。
陷阱一共分為三步:
第一,先給對方扣一個大帽子!
以對方未同郝楠簽訂正式合同為由,再加上郝楠本身也有精神類殘疾證,所以認定其涉嫌非法僱工,甚至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買賣沒有明顯行為能力或者不穩定的行為能力人員,涉及刑事犯罪。
第二,唬住對方後,再扣另一個大帽子!
涉嫌非法集資的金融詐騙。陳其琛瞭解到,這家勞務派遣公司簡直膽子大的離譜,給自己公司下的外賣人員所配置的保險竟然是“假”的!他們自己開了個小系統,雖然顯示是某大型保險公司,其實最後保費都進了自己的兜!
不過這第二條,陳其琛也沒有再敢深究,因為涉及到的人和事太多了,也很難理清楚,他只要嚇唬對方的目的達到就好了。
這第三嘛,就簡單多了。一句話,把事情鬧大!
隨後,陳其琛又委託了幾個記者朋友。
這麼操作下來,該外賣平臺還藉助這件事情,以不知情但同時本著自己是負責任的大平臺這一事實,為郝楠一家提供了一大筆人道主義救助金。
就這樣,郝楠這一家的事情,才算有了一個比較圓滿的解決。
可陳其琛現在想起來,都有一陣後怕。不說對方的背景,就光是自己作為律師提供偽證,威脅被告,教唆原告當事人鬧事等等,這些加起來,判個幾年是不成問題的。
這麼一想,陳其琛倒也釋然了。這幾年,自己做的哪些案子不是輕者吊銷執照,重者違法判刑?
只是,過往是沒有辦法,這次要是接了,那可就是實實在在為了錢!最重要的是,那個姓徐的老頭兒,看起來沒啥錢啊!
即使,真如老頭自己所說,只要自己簽了合同,立馬打500萬過來,可萬一這筆錢不是正規的資金呢?回頭,不還得收回去嘛?
除非,對方把錢換一種方式給到自己名下。對,換一種方式。想到這兒,陳其琛有點開心了起來,他開始翻看起了合同。
合同內容和條款都很簡單,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就是正常的商案合同。但讓陳其琛感到高興的是,這個合同沒有違約金,而且定金可不退。
但高興歸高興,對方既然敢這麼寫,就不怕自己騙定金!
從這個角度來說,最起碼能證明兩件事:
這一個嘛,就是老頭兒不怕自己騙定金,除了真的有錢之外,恐怕還要別的其他硬手段!這老頭兒最起碼不是個騙子,那麼尾款也有了保障!
這另一個嘛就是,這個案子真的沒有那麼簡單,不然對方也不會請舒雅了,那個可惡的女人!想起舒雅,陳其琛恨的直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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