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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有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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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拼死也要離開他

    一個人如果愛另外一個人愛到極致,應該是什麼都不管不顧,現在我的孩子有人託付,只是我自己的心無處飄蕩。

  我也不是一定要死,做植物人也是極好的,只要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管。

  但是桑時西把我給救活了,他肯定不會讓我死。

  他花了這麼大的代價把我留在他的身邊,我如果死了他不是虧了。

  桑時西找了好幾個人看著我,還讓護士用繩子把我綁在床上。

  我動彈不了像個屍體一樣躺在床上,只能仰頭看著天花板。

  我的手機也被沒收了,我不知道今時今夕是何年。

  後來我在牆上的掛鐘下面看到有一行小字,是日曆,都快看成鬥雞眼了才辨認出原來我已經在床上躺了兩天了,桑旗和穀雨他們早就飛往米國。

  我記得有一首的歌詞裡面唱我的心空如大海,我一度覺得那句歌詞傻的可笑,大海怎麼會空大海的肚子裡面不知道有多少生猛海鮮,多想想就流口水。

  但是忽然現在覺得特別貼切,我的胸膛處空落落的,空的我自己都害怕。

  我現在想死都死不了,桑時西不但找人把我看著,他自己每天都會過來,坐在我的床前面無表情地看著我。

  他通常都不說話,像一尊雕像一樣。有時候夜裡睡醒睜開眼睛看到他,在某一個瞬間我會以為是桑旗來了。

  後來定睛一看就看出來他並不是桑旗,他跟桑旗畢竟有著千差萬別。

  他不跟我說話我也不跟他說話,我不吃東西身上就插滿了管子,鼻飼管尿管,我吃喝拉撒全都在床上度過。

  我都是靠營養液維持生命,有一天我聽到醫生跟桑時西說:“她這樣不是個辦法呀!長時間躺在床上不進食的話,肌肉會萎縮,對腎臟功能也不好,躺久了跟活死人有什麼區別?”

  我覺得醫生講的不對,我現在還遠遠達不到活死人的標準。

  活死人是沒有思想,我現在只是身體動彈不了罷了,如果哪天我真的變成了活死人了那我真的要偷樂了。

  也許是平時腦子就太活泛,現在就想的更多,桑旗每時每刻都出現在我的大腦中,我就連喘氣的時候都能想到他。

  有一天我一覺醒來,忽然聽到了我媽媽和我爸爸的說話聲,我急忙睜開眼睛看到他們兩個站在我的床頭,我媽正在抹眼淚。

  我咬牙切齒,桑時西居然把我爸媽給弄來了。他是想讓我爸媽勸我。

  父母高堂在上,我怎敢一心求死?

  我當然沒打算再死了,但是我要擺脫桑時西。

  所以我媽在醫院的這幾天內,我還是一言不發一口飯不吃,任憑我媽怎麼哭怎麼跟我說話怎麼哀求我,我都無動於衷。

  我等著桑時西扛不住的一天,雖然我知道他心狠的不同於常人,當然但是他要我一個活死人又有何用?

  終於有一天桑時西肯跟我談了,他穿著一身黑色的商務西裝,應該是剛剛從會議上過來,渾身散發著冷峻的不近人情的味道。

  “夏至…”

  這是我鬧絕食以來他第一次跟我說話,我閉著眼睛沒看他,他知道我在聽。

  “你想要什麼你直說吧,除了桑旗都可以選。”

  桑旗我已經不敢奢望了,我已經失去他了。

  我想了想睜開眼睛,看著他那雙鷹般的眼睛:“遠離你,帶走孩子。”

  他的唇角動了動,然後居然低低地笑了:“就這麼討厭我嗎?用絕食來抗拒我?孩子和遠離我兩者只能選一,你別觸碰到我的底線,不然的話你就是天天躺在床上是一個活死人,我桑時西就這麼養著你。”

  他還真是惡趣味,一個躺在床上的女人有什麼好要的,難道當標本看?

  他還真是變態。

  我也知道孩子我帶不走,所以我退而e求其次。

  因為我實在不想天天見到他,我又吐出兩個字:“前者。”

  良久,我都快睡著了,他終於開口:“好。”

  他只給了我一個字就起身走出了病房,過了沒一會兒看著我的特別護士也都陸續地走出了病房,最後有人給我解開了身上綁著的繩子,房間裡的人就走光了。

  我手軟腳軟,按鈴叫醫院的護士來讓他幫我看看門口還有沒有其他人,他看了之後告訴我,原來駐紮在門口的人全都不在了。

  桑時西兌現了他的諾言,把人給撤了,我也不用跟他回到桑家和他一起生活,就算現在我沒孩子在我的身邊,但是他沒說不讓我去看孩子。

  自從我爸媽來錦城看我之後,我就不再想自殺的事情了。

  這幾日雖然我硬撐著不跟我媽說話,但是她的眼淚卻讓我的心碎。

  我一向不是什麼乖乖女,但是也不能讓他們為我愁白了頭。

  我們家就我一個,我這一次任性,他們倆可是以後沒人送終的。

  我出了院,爸媽讓我跟他們回我們自己的城市。但我沒有答應。

  不是我不想跟他們走,是我想生活在有桑旗氣息的城市裡。

  我的銀行卡里還有凍結的何仙姑給我的2000萬,我一直都沒有用。

  但是現在是我急需要用錢,所以我到銀行去把這些錢給解凍了,然後拿著那2000萬將原來我和桑旗住的那棟別墅又重新買了下來,這是我唯一能夠做的事。

  生活在熟悉的環境中,每一天都睹物思人。

  這種生活對於別人來說可能有些殘忍,但是對於我來說能夠感受到他的氣息,那日子就和之前差不了太多。

  我又把歡姐和小錦都給請了回來,我買完房子還剩下一點錢,乾脆預支了她們兩年的工資。

  接下來就基本上彈盡糧絕了,在錦城這個城市寸土寸金,一棟這樣大的別墅我這個價錢拿下來已經不算特別貴了。

  然後我就得去找工作,做來做去還是做以前的老本行吧!

  我打算重新做記者,但是我一連跑了一個星期發現沒有一個雜誌社或者是媒體用我。

  我很詫異,雖然我有一年多的時間沒工作,可是我以前的工作不錯名聲在外,再說我還有很多業內的朋友。

  有一個新的雜誌社,我看他們連新人都請,可是我他們卻不要。

  在我再一次被他們給拒絕之後,我賴在人事部不肯走。

  當場我就拍了桌子:“我的資歷,我的經驗,我的工作能力,哪樣不比那幾個實習生強,憑什麼用他們不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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