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蕭蕭,霧鎖林間,長路漫漫,三十里無一小村,五十里未見一鎮,天地間唯有一片死寂。
元宵節雖佳,但由於兵荒馬亂,並非每一個地方都燈火燦爛,繁華如錦。
荒村破廟,寒鴉夜鳥悽號,聲聲摧肝斷腸。
低矮殘破的舊房,在戰火之下呈現出一種弱不經風的感覺。
自破窗中透過些微淒涼的火光,在寒夜之中顯得有些怪異和突兀。
“唏津津!”馬嘶之聲比夜鳥的啼叫更驚心動魄。
破窗之中,火光一陣搖曳,似乎是有感於馬嘶。
“族王,前面有燈火,看來有人居住,讓屬下前去看看。”說話者正是爾朱榮身邊的家將之一。
“我陪天問去!”爾朱情身後一名漢子道。
“好,你們小心一點。”爾朱榮的聲音似乎有些乾澀,的確,與黃海一戰,他所受之傷很重。幾十年來,這次大概是他傷得最嚴重的一回,但爾朱榮心中並沒有後悔此戰,此戰之後,他知道將會是自己武功的另一個轉折點,他敢肯定自己的武功會再升一個層次。當然,這一切都必須在他能夠安全地回到塞上北秀容川。
不知道為什麼,他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那像是一幕陰雲,死死罩在他的心頭,揮之不去。
今日這種感覺特別清晰,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或許是他從來都未曾受過傷,一旦受傷,竟然心神俱損,人也變得多疑起來。
那兩人應了一聲,便策馬向透出燈火的破屋行去。
淡淡的月輝,今日的天氣的確很好,白天的日光暖若小陽春,而晚上的月光也別具一番風韻,柔和的光線使天空披上了一層薄薄的輕紗,朦朦朧朧的感覺似乎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享受了。
風微寒,空氣之中還有一些潮溼的感覺,冰涼的風,似乎可以一舒連日來的悶氣。
“族王為什麼要如此急著趕回北秀容川呢?如果在洛陽養好傷豈不是更好?”爾朱情極為不解地問道。
“不可以,我們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趕回神池堡,迅速調派人馬尋找天道之門。”爾朱榮吸了口氣道。
“天道之門?”爾朱仇禁不住有些疑惑。
“煩難、天痴、佛陀登入天道之地,那裡一定藏有登入天道的最高秘密。只要我們能夠找到天道之門的所在,就有機會探索
武人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之隱秘。更可能會在武技上有更大的突破,因此,我們不能讓別人捷足先登。”爾朱榮認真地道。
爾朱情和爾朱仇這才恍然大悟,憶起黃海和達摩所說的煩難、天痴、佛陀昇天之事,他們從來都沒有想過,竟然真會有人升入天道,而且此事已是不容置疑的實事。天道只是一個傳說,一個不切實際的傳說,可是一旦變成實事,就不能不讓人瘋狂,不能不為之心動,即使如爾朱榮這般劍道宗師也不能例外!
煩難和天痴本就是武林之中的上代神話,便是能夠獲得其武功真傳的弟子蔡傷,也變成了江湖中刀道的神話,那他們能夠悟道登天、達至武人所能達到的極致,也並非不可能。
蔡傷的厲害是不是與那天道之門有關呢?天下間,知道天道之門的人唯有蔡傷、黃海等有數的幾人,那他們是否已經悟出了什麼?
“可是我們大可讓更多一些的兄弟相護呀?”
“難道以我們八人的實力還不夠嗎?”爾朱仇打斷了爾朱情的話。
“不要爭了,我只是不想讓太多的人知道我已受傷,那無論是對軍心還是本族王的聲譽都會有很大的影響,我受傷之事,只能限於你們八人知道,回到神池堡後,如果在一個月中有其他人知道我受傷的訊息,定要嚴懲你們八人!”爾朱榮肅然道。
爾朱情和爾朱仇一呆,心想也有道理,便不再多說什麼。
“嘚嘚……”那兩個探路之人策馬回來了。
“天問、天武,那裡是怎麼回事?”爾朱情問道。
“那是一家農戶,夫妻兩人帶著一個小孩。”爾朱天問回答道。
爾朱天問的年齡比爾朱天武小了幾歲,但看上去卻要蒼老一些,雖然正值壯年,可額頭上卻多了幾道皺紋。他倆本和爾朱天光是同一輩人,可卻是外系。因此,在爾朱家族中,二人身份只能和上等家將同一待遇。
“在這荒村之中,怎會還有這麼一家農戶?”爾朱仇自語道。
“他們說這裡並不只一家,而是有五家,前些時候這裡有強盜經過,他們躲得快,倖免遇難。今天是元宵節,才敢偷偷回村。”爾朱天問再次補充道。
“噢。”爾朱情和爾朱仇這才釋然。
爾朱榮望了望夜色,淡淡地
道:“先不要說這麼多,找個地方竭一晚再說,明天一早還要趕路呢。”
“是,屬下這就去整理一間屋子,反正這裡的空屋子很多。”爾朱天武道。
“好吧,大家一起去。”爾朱榮道了一聲。
林間依然靜謐,雪地上呈現出一片凌亂的爪印,其中一攤血跡更是觸目驚心,但也被踏得一塌糊塗。
幾聲寒鴉的啼叫,使得林間更增添一絲陰氣森森的感覺。
幾道身影如幽靈般出現在林間,但卻被眼前的一片混亂給驚呆了。
他們看到的不僅僅是凌亂的爪印,一攤濃濃的血跡,更有一堆白骨與一根皮鞭,還有幾塊破碎的衣服。
每一根骨頭都啃得極為乾淨,而那根皮鞭就在幾根指骨旁邊。頭顱空洞洞的,連腦漿皆被吸得乾乾淨淨,饒是這幾人膽大功高,也禁不住毛骨悚然。
“是桑拉,這是他的皮鞭!”這幾人中的其中一個忍不住驚呼道。
“這是桑拉的銀牌!”一名滿面陰鷙的漢子彎腰在地上拾起一塊三寸長的銀牌,驚聲道。
“難道他真的被這群野狗給吃掉了?”說話者是一個老成穩重的和尚。
“上人所說的並非沒有可能!”一個年輕小夥子插口道。
“祈公子哪裡話,以桑拉的武功,就算殺不盡野狗,逃走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最先發現桑拉皮鞭的漢子道。
“金老大所說可不能絕對,想那蔡風能被中原尊為年輕第一高手,豈是易與之輩?桑拉不等大夥一起趕到,就獨自行動,他只不過是怕功勞大家平分而已,以一人之力對付蔡風,簡直不自量力!”那被稱為祈公子的年輕人有些不忿地道。
“祈公子雖然說得沒錯,但蔡風已被王子和四大護將擊成重傷,不可能還有很強的反擊力量?以我們之中的任何一人之力,都極有可能將之幹掉!”金老大也有些不服氣地道。
“金老大所說甚是,桑拉當時親眼見到了那場比鬥,莫拉說桑拉甚至出手擒回那個美妞,這說明桑拉可能間接地與蔡風交過手,而他既然敢單獨行動,表明他對蔡風的實力已經有底,桑拉可不是個笨人,絕不會幹愚蠢之事,因此,我贊同金老大的說法。”那名拾起銀牌的陰鷙漢子附和道。
“普其兄分析得有道理,以桑拉的
聰明才智,又怎會自己送死?蔡風肯定已經身受重傷。”金老大道。
“那這堆白骨難道是蔡風的?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桑拉還活著,那麼這堆白骨的頭顱怎麼還在?桑拉怎會不割下蔡風的腦袋,沒有腦袋,他如何交差?桑拉是個聰明人,該不會連這一點都不清楚吧?”祈公子反駁道。
眾人不由得啞然,半晌,被稱為普其的漢子有些迷茫地道:“可是桑拉的記號就是指向這片林子啊,而且到這裡也便停止了……”
“這是桑拉的白骨!”那個半晌沒有插話的大頭和尚突然道。
“上人如何這般肯定?”金老大、祈公子與普其同時問道,這三個人的語調之中顯然對大頭和尚極為尊敬。
“你們看地上的碎布,雖然很多地方被血跡所染,但有些地方還是比較分明的,觀其顏色,不正是桑拉今日所穿的衣服嗎?而桑拉又怎會丟下馬鞭與令牌呢?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他被野狗啃光了骨頭,這些剩下的東西是野狗不吃的!”大頭和尚肯定地道。
眾人愣了半晌,才齊聲疑問道:“難道蔡風還能夠殺了桑拉?”
“我不知道,也許是,如果蔡風沒有殺桑拉,以桑拉的武功又豈會逃不掉?即使躍上樹頂等我們前來,野狗也是可望而不可即,可他卻被野狗吃了,這便肯定是蔡風殺了他,至少是讓他受了重傷!”大頭和尚推測道。
“那就是說,蔡風一定沒有受多重的傷,他殺死了桑拉又逃過野狗群的噬食,說明他眼下的武功至少比桑拉厲害一些。”祈公子臉色有些變色地道。
“我想應該是這樣,這麼多野狗腳印,在大草原上都不多見,也不知這些野狗從哪裡來的!”普其驚異地道。
“不管怎樣,大家小心一些就是,我通天倒希望蔡風不要傷得太重,打落水狗的事,我通天也不稀罕!”那大頭和尚傲然道。
“誰不知通天上人乃吐谷渾釋家第一人?自然不在乎一個小小的蔡風了!”金老大似乎有些拍馬屁的意味。
祈公子不屑地扭過頭去,他似乎極看不慣金老大的作風。
“我剛才查過,這林子除了野狗足跡外並無任何人的腳印,那就只有一個可能,人的足印被野狗群所掩,只要我們順著野狗的足
印尋找,就一定能夠發現蔡風的蹤跡!”通天上人認真地道。
“上人可真細心,好,我們就順著野狗群的足印追擊,這個方向與蔡風所住之所背道而馳,只要發現了他的行蹤,一切都好說了!”祈公子讚道。
“好,大家小心了!”普其提醒道。
蔡宗出刀如風,黑木鈍刀劃出如電,那一層白白的豪光更為清晰,顯然是含憤一刀,力道之強,的確驚心動魄,這一刀只是攻向與費天交手的兩人。
那兩人大駭,蔡宗這一刀的力量他們可是見識過的,竟然能夠硬抗密宗大手印絕學,單憑這份勁道,就讓他們心生畏怯。何況又有費天這個可怕的對手,是以,在蔡宗刀風一轉之時,他們就開始退,暴退!
黃尊者暗叫不好的同時,就已經聽到蔡宗低喝一聲:“走!”
眾包家莊弟子卻被蔡宗刀風所逼,根本近不了身。
費天身形沖天而起,射向屋頂。可就在此時,一個巨大的鐵球已逼臨面門,如果他執意要撞開屋頂,一定會被這個鐵球擊成重傷。雖然鐵球上的刺根本無法傷他,但重傷之後,就是躍上了屋頂又能怎樣呢?誰知道屋頂之上有沒有伏兵?
是以,費天只得在空中一個扭身,轉向苦心禪撲去。
苦心禪正在用清水洗眼,突感頭頂勁風大作,吃驚之下只得向地下一滾,閉著眼睛撞斷了幾根桌腳。
“轟!”硬扛這一擊的卻是花蒙,可花蒙的功力如何能夠與費天相比?一擊之下,竟然狂跌而出,噴出一大口鮮血,壓碎一張大桌,盤子碗筷全都變成稀巴爛。
花蒙雖然受傷,但腦中仍是清醒的,費天的勁道之猛的確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幾乎連他的椎骨都給壓斷了,渾身肌肉一陣撕裂般的疼痛,只讓他冷汗直冒。
正當花蒙哼哼唧唧之時,“啪啪啪……”一連串的耳光打得他牙齒鬆脫。
花蒙睜眼一看,卻見是掌櫃的,不由得大怒,可是此刻受了重傷,他連個小掌櫃也打不過,動一下手都極為難受,正要開口大罵,嘴巴卻被一塊抹桌子的髒布堵住了。
“你他媽的敢砸老子的場子,打老子耳光,老子就送你去見閻王!看你還神氣什麼,你這龜兒子,王八蛋!”掌櫃的說著掏出一把牛耳尖刀,“噗”
(本章完)
如果您覺得《亂世獵人》小說很精彩的話,請貼上以下網址分享給您的好友,謝謝支援!
( 本書網址:https://m.51du.org/xs/2425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