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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飛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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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番外七

 方清芷鍾愛有條不紊的生活。

 在舅舅家居住時,她的每一隻碗碟都要放在原本的位置上,多年以來,不會有絲毫改變。在固定的時間上課、下課,吃固定的面,做固定的工。

 再宏偉些的計劃,唸書,讀大學,畢業後尋找一份合適的工作,租一個合適的房子,等她賺到足夠的錢,或許可以為自己購置一套屬於自己的房產。

 至於愛情和婚姻,前者可以發生在學校或者工作後,後者只能、必須等畢業後再考慮。

 她讀了那麼多書,苦苦求學,絕不是為了做某個人的太太,絕不是步入一段婚姻。

 一邊是陰暗潮溼的閣樓,吵嚷不停的菜市場,雞犬不寧、永無止境的家庭矛盾,另一邊是光明乾淨的寫字樓,乾淨熨帖的制服,光鮮亮麗、奮鬥不止的公司職員。

 讀的書越多,方清芷越鍾愛後者。

 陳修澤是意外中的意外。

 是超出方清芷預想之外的意外。

 但她如今並不排斥。

 “在英國的時候,我就已經開始在想這個問題,”方清芷說,“那個時候天氣霧濛濛,你牽著我的手越過一灘積水——我想,我一開始的計劃中,也沒有將道路上的積水算進去。比如,一開始我沒有想過要去付費繼續深造,也沒有想過會同你開展戀情。但計劃都是可以改變的,對嗎?”

 她目不轉瞬地看陳修澤:“現在你可以給我答案了。”

 陳修澤安靜地聽她講了這麼多,他全程保持沉默,寧靜看方清芷的臉。

 良久,他說:“請給我兩分鐘時間。”

 方清芷說:“難道陳修澤想在兩分鐘之內去填平太平洋?”

 “不,不是,”陳修澤笑,捉住她的手,壓在掌心,緩聲,“我是太激動了,激動到不知該怎麼回應你——”

 毋需陳修澤多談,他一握住方清芷的手,她便能深刻地感受到陳修澤的激動。她低頭,看見陳修澤的手,他握得極緊,緊到方清芷的手都要發痛——但方清芷不想提醒他,重新仰臉,陳修澤的唇壓下,貼著她的額頭。

 他大約有千言萬語要講,最終也只有一句:“清芷。”

 方清芷說:“我在。”

 房間中很安靜,外面的陳永誠拖著受傷的臀部在暗自傷神,陳啟光和溫慧寧在低低交談,阿賢已經早早睡下。外面幾乎聽不到雜亂的聲音,唯獨房間內陳修澤俯身低頭吻方清芷,垂著眼看她為自己戴上戒指。

 尺寸不大不小,剛剛好,絲毫不差。方清芷笑了:“是我趁你睡覺時偷偷測量的,找的師傅也是老師傅,以前在上海……”

 “清芷,”陳修澤用戴著那枚戒指的手捉住她,低聲,“謝謝你。”

 方清芷說:“先聽我講完,師傅以前在上海,祖傳的手藝,精通做這樣的飾品,刻字也是他自己做的,好精細,唔。”

 最後一聲,是被陳修澤堵住講話的口,他睜著眼睛,看著方清芷的臉,側臉吻了幾口,才鬆開:“戒指的尺寸合適了,要不要清芷試試我們的尺寸,般配不般配?”

 方清芷推不開,人已經壓壓地將她抱起。她都不知陳修澤哪裡來的如此蓬勃精力,她方才瞧見,陳永誠已經痛到扶著牆艱難走了,也不知他這個做大哥的究竟下了多重的手,將親弟弟如此狠狠地教訓。

 此刻的方清芷也不覺陳修澤有過錯。

 他能有什麼錯?歸根究底,還是陳永誠口無遮攔,竟然將這樣的話也隨處說;本身陳修澤在八卦週刊那邊的名聲就不好,倘若風聲傳出去,怕是又要有一些編排溫慧寧和陳啟光的話……

 方清芷憐惜溫慧寧。

 身為女孩子,她知道女孩子面臨的困擾有多嚴重。

 玉不琢不成器,陳永誠接受教育,也算得上正常。只是方清芷不知今晚自己也要被陳修澤深深教導灌溉。可不知是不是都會成癮,還是她已經喜歡上這種滋味,以往都是受,不住地往外爬,這一次卻是用一雙手抱著對方的肩膀,就算是沒力氣鬆開了也要抱著,好像這樣就能粘在一起。方清芷的心呀腦子呀也要一併被擠,撞成盪悠悠的海潮,她只覺胸口激盪,好似對方的每一次貼近都令她更熨帖,每一處觸碰都令她如穩穩落在海中懷抱的浪花。

 她落在他懷抱中。

 浪花落在海中。

 沒有父母之命,也沒有媒妁之言,只有兩個好不容易才磨合成功的人,在這個寂靜的夜裡相依偎。方清芷沒有叫過陳修澤一聲大哥,卻深深感到他作為大哥的不易;而陳修澤雖同方清芷毫無血緣關係,今夜卻只當她放在血肉裡疼。

 書上講,上帝先製造了亞當,又拆下了亞當的肋骨,捏成夏娃。

 陳修澤不愛讀西方的那些神話啊傳說啊,他是一個很傳統、正派——或者說有些守舊的人。在陳修澤眼中,西方——不,尤其是希臘的神話,簡直是亂到沒有邊際。

 他少讀,卻只記得一個亞當和夏娃。

 也只記得年少時讀過一首詞。

 「儂我儂,忒煞情多,情多處,熱如火。」

 陳修澤捏著方清芷的手腕,垂眼看她。

 那時有人將這首詞編成歌,慢悠悠地唱,可惜陳修澤最後關頭,慢是不能慢的。長跑運動員在即將到達終點時絕不會放慢步伐,也停不住腳,一切遵守血液裡的本能,遵守肌肉的記憶。正如此時此刻的他,已經膨大到待發,又怎能功虧一簣,在此刻停止。

 那首詞還怎麼講?記得有人化用過,原句——

 「把一塊泥,捻一個你,塑一個我。將咱兩個,一齊打破,用水調和。」

 方清芷已經咽咽,她的神態令陳修澤想起可憐的、被獵人捕捉的兔子。好生可憐,但他又的確需要來充飢。已經不是頭次,毋需心驚膽戰、瞻前顧後,哪次不是嗚咽著要死了要死了最後仍舊好端端地活著。陳修澤知她必然也是愉悅的,故而並不放鬆,他低頭,額頭青筋畢露,他清晰地看到自己握住她的手腕,只憑本能控制狩獵。

 什麼詞啊什麼詩句,陳修澤已經無暇去想了,他戴著方清芷親手為他戴上的戒指,也槽開了主動分開的月腿。他不想那些詩詞歌賦,不想那些禮義廉恥,不思考人倫綱常,他只想杆透。

 「再捻一個你,再塑一個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

 生同衾,死同槨。

 今生生死相隨。

 陳修澤垂眼,擁抱著被福氣盛滿的方清芷,叫她:“我是個很傳統的人。”

 方清芷啞聲:“看起來不像。”

 陳修澤忍笑,側臉,貼一貼她汗涔涔的發,低聲:“你說了要同我結婚,便不能再反悔。”

 方清芷靜默良久,伸手,摟住他脖頸:“不反悔。”

 君子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她絕不反悔。

 方清芷只惱自己竟如此沉不住氣,她原本想好好地陪伴陳修澤,安撫他被弟弟妹妹們傷透了的一顆心……可沒想到的確是安撫了,安撫的卻是陳修澤的兵器。兩人胡鬧這樣久,她疲倦不堪,摟著他,枕著他手臂,忽覺比枕著什麼枕頭都要妥帖。

 陳修澤還睡不著,拿溼毛巾擦乾淨了方清芷和自己,也喜歡被她這樣抱著,他不抽菸,到了這個時刻,也只想好好地抱著她,聊些亂七八糟的瑣碎事。

 方清芷忽然說:“我從小就不和母親一起睡。”

 陳修澤說:“我也不,因父母想要孩子,我記事起,便開始帶啟光。”

 是個新的話題,方清芷很感興趣,她認真聽。

 她一個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沒有體驗過一大家子熱熱鬧鬧互相拉扯的時日,因而對陳修澤提到的往事格外感興趣。

 不,或者講,如今無論陳修澤講什麼,她都很感興趣。

 大約是運動後的激素分泌作祟,也或許只是單純的愛他。

 “我有沒有告訴你,啟光和至珍的尿布都是我換的?”陳修澤回憶著過往,慢慢說,“母親一直在生孩子,身體差,夜間就由我照顧啟光和至珍……照顧啟光的時候,我年齡還小些,力氣也小,只知道夜間弟弟哭了要給他衝些奶粉和米糊喝,等餵飽了他,拍睡了,我再繼續睡。有時候,一晚上要醒兩次,喂上兩次。”

 方清芷驚訝:“小孩子餓得這樣快?”

 “大約因為他們個頭小小,胃也小,”陳修澤笑,提到弟弟妹妹,他這個做兄長的,難免帶了些驕傲,“至珍要乖很多,夜裡只需喂一次奶,凌晨醒得早,再喂一次。她從小就身體結實,喝的奶粉也要比啟光多。”

 方清芷說:“那等到永誠出生的時候,啟光和至珍就能幫你的忙了——大約不需要你再頻繁照顧。”

 陳修澤微微搖頭:“那時母親也病了,我也要一同分擔。”

 方清芷默然。

 “儘管醫生講她的生病與生孩子無關係,但怎麼能沒有關係呢?”陳修澤嘆息,“那時街道上有養小貓小金魚的,生育太多,也有可能死去,更何況是人……可父親和母親似乎並不知道這點,他們只想要孩子,越多越好。大約家中也窮,孩子麼,等小的出生,大的也能賺錢養家餬口,總會一個接一個地成長起來。”

 他所提到的這些,落在方清芷耳朵中,是不曾聽過的、不可思議的想法。她不知該講些什麼,只用力,再度摟緊陳修澤。

 陳修澤的肌肉很結實,他這些年一直保持著優越的身材和體型,飲食上也同樣,喜食牛肉。因為腿的殘疾,他愈發在意旁人對他的外貌看法。

 “我一直認為,生育太多是令母親過早過世的原因。倘若她沒有生下這麼多孩子,或許身體不會壞得那樣快,”陳修澤低頭,看方清芷,緩聲,“所以我想,我們有沒有孩子都不要緊。若是你喜歡小孩子,我們也可以只孕育一個方一一——你若失嫌冷清,將來啟光或者永誠生了,我們也可以再過繼一個。”

 方清芷說:“陳修澤。”

 “嗯?”陳修澤低頭,他將耳朵貼近妻子,凝神,“什麼?”

 方清芷抬頭,親了他一口。

 “你是一個很好很好的大哥,”方清芷說,“非常好。”

 陳修澤笑了,撫摸著方清芷的頭髮。

 “那清芷呢?”陳修澤問,“清芷為什麼不同父母一起睡?”

 方清芷閉上眼,依靠他:“……嗯,大約是某晚撞見父母在’打架’,將我嚇哭……之後,父母就給我單獨一個小床。”

 陳修澤忍著笑,他說:“那看來,或許我們應當吸取教訓,將來等方一一大些,也另外為它分一個床。”

 方清芷說:“還是我們約束好自己更治本。”

 “治本?”陳修澤大拇指摩挲著她臉頰軟肉,“若是真治本,那還不如,等方一一還在清芷肚子裡時,就多進去同它打招呼,好讓方一一早早適應,知道她父母親如此是恩愛,是父親愉悅母親也愉悅的一大樂事……”

 他越講,方清芷越羞,兩個人鬥嘴打趣一陣,才互相貼靠著沉沉睡去。

 真好似一對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陳修澤睡夢中,朦朧裡好似再度回到童年時期——

 是簡陋的房子,濃密的皮革和膠水的氣息。

 在起初,陳家的境況還沒有那般糟糕。

 陳父生得高大威猛,又長得一張俊臉,俘獲一眾芳心。他吃苦能幹,做事情也勤快,哪怕是做這種低廉的手藝活,也收拾得井井有條、乾淨利落。

 也是靠著這一張臉和好身材,再加這穩妥又細心的性格,才成功將陳母娶回家中。

 陳修澤對父母過往的愛情並不甚瞭解,但也知,當初二人結合全因雙方皆一見鍾情。陳父英俊沉默,陳母又嬌俏溫柔,兩個生活在街巷裡的窮苦人,就此結為夫妻,用低廉的價格認真置辦酒水和飯菜,親手做了喜餅,就這樣簡單地拜天地結為夫妻。

 陳修澤是長子。

 出生在父母結婚的兩年後。

 他出生的時候,陳父的生意還算不錯。

 陳父長相不錯,幹活也仔細,回頭的客人也多。陳修澤有記憶以來,便是在這幾間窄窄的房子中,看著父母來來去去做工幹活,母親的肚子一天天鼓起來,忽然,他就多了一個哇哇大哭不停的弟弟。

 陳啟光的名字是陳修澤抓來的。

 陳修澤的名字則是之前在廟裡求來的,但那位師父在不久後圓寂,無法再去求個名字。

 父親為小兒子取了好多個名字,團成紙團,喚陳修澤過來拈一個。陳父很滿意陳修澤的性格脾氣,只想著第二個兒子也要同長子一般,因而也要長子選一個。

 陳修澤抓到“啟光”兩個字。

 但陳啟光並不若陳父的期待。

 陳啟光哭聲響亮,夜半哭鬧時能驚動鄰居,吃得偏偏又不多,餓得快,要陳修澤和父母輪流起來餵奶。陳修澤沒什麼想法——他那時還是個小孩子,能有什麼想法?父母語重心長講,他是哥哥,要照顧好弟弟,陳修澤便聽進去了。

 他才四五歲,就開始做大哥。

 大哥不是那般容易做的,照顧弟弟,衝奶粉餵奶粉僅僅是家常便飯;父母親忙著店裡的生意,陳修澤就要多花些心思在拉扯弟弟身上。陳修澤自己還是個孩子,就已經開始趴在陳啟光的床前,教他念,哥哥,爸爸,媽媽;陳啟光剛學會走路,陳修澤比父母還高興,他拉著陳啟光跑,驕傲極了。

 然後至珍就出生了。

 有了照顧陳啟光的經驗,陳修澤照顧陳至珍更加得心應手。那時候的陳修澤已經開始上學讀書,“至珍”這個名字也是他取的,最珍貴的寶貝。父母都很滿意這個名字,也更加放心地讓陳修澤幫忙照顧小妹妹——

 不是父母撒手不管,兒女多,多得不僅僅是吃飯的嘴,將來讀書上學,樣樣都需要錢。陳修澤穿過的衣服,再給陳啟光穿,陳啟光穿完,還有陳至珍。

 小孩子的衣服是沒有性別的,就這樣輪流著穿,爛了就再裁塊兒布片縫上去,一件件衣服磨得柔軟,又有五彩補丁的斑斕。

 等至珍再大些,永誠又出生了。

 永誠。

 取這個名字的時候,陳修澤正因陳啟光撒謊而傷心。

 幾個弟弟妹妹都是陳修澤帶大,尤其是陳啟光,陳修澤對自己手足感情非同一般,因而,在發覺陳啟光偷偷拿了家中錢時,愈發難過。

 後來才知,陳啟光那時偷了錢,是給陳修澤去買生日的蛋糕。

 陳修澤很少慶祝自己生日。

 無論如何,陳修澤只希望自己的這個小弟弟能夠心地善良,永遠保持一顆赤誠之心,不要撒謊。

 陳永誠。

 那時候母親的身體已經很不好了,父親又帶了溫慧寧到家。母親病倒後,原本已經漸漸捉襟見肘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陳修澤連上下課都要跑著來跑著去,只為了能節省些時間,照顧弟弟妹妹,給母親熬藥。

 有天夜裡跑得著急,只覺得腳一痛,陳修澤只當鞋底磨薄了、踩到石子,並未放在心上,只匆匆忙忙地疾跑回家做飯、照顧弟弟妹妹。

 夜裡睡覺前,才覺掌心鑽心地痛,他脫下鞋,看到原來是深深地紮了根鐵釘進去,穿透鞋底,已經扎入他的腳。

 往後一週,陳修澤走路都一跛一拐。

 同學們取笑他跛子,陳修澤也不在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腳傷,只需休息一段時間便好。

 但陳修澤卻沒有想到,接下來的一週後,他這條傷腿竟真的被橫樑重重砸斷——

 他真的成了一個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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