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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雜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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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流氓的變遷

  孔墨都不滿於現狀,要加以改革,但那第一步,是在說動人主,而那用以壓服人主的傢伙,則都是“天”。

  孔子之徒為儒,墨子之徒為俠。“儒者,柔也”,當然不會危險的。惟俠老實,所以墨者的末流,至於以“死”為終極的目的。到後來,真老實的逐漸死完,止留下取巧的俠,漢的大俠,就已和公侯權貴相饋贈,以備危急時來作護符之用了。

  司馬遷說:“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亂”之和“犯”,決不是“叛”,不過鬧點小亂子而已,而況有權貴如“五侯”者在。

  “俠”字漸消,強盜起了,但也是俠之流,他們的旗幟是“替天行道”。他們所反對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們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將相。李逵劫法場時,掄起板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一部《水滸》,說得很分明:因為不反對天子,所以大軍一到,便受招安,替國家打別的強盜——不“替天行道”的強盜去了。終於是奴才。

  滿洲入關,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的人,也不敢再起盜心,不敢指斥奸臣,不敢直接為天子效力,於是跟一個好官員或欽差大臣,給他保鑣,替他捕盜,一部《施公案》,也說得很分明,還有《彭公案》,《七俠五義》之流,至今沒有窮盡。他們出身清白,連先前也並無壞處,雖在欽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對一方面固然必須聽命,對別方面還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著加足。

  然而為盜要被官兵所打,捕盜也要被強盜所打,要十分安全的俠客,是覺得都不妥當的,於是有流氓。和尚喝酒他來打,男女通姦他來捉,私娼私販他來凌辱,為的是維持風化;鄉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來欺侮,為的是看不起無知;剪髮女人他來嘲罵,社會改革者他來憎惡,為的是寶愛秩序。但後面是傳統的靠山,對手又都非浩蕩的強敵,他就在其間橫行過去。現在的小說,還沒有寫出這一種典型的書,惟《九尾龜》中的章秋谷,以為他給妓女吃苦,是因為她要敲人們竹槓,所以給以懲罰之類的敘述,約略近之。

  由現狀再降下去,大概這一流人將成為文藝書中的主角了,我在等候“革命文學家”張資平“氏”的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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