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美麗的女人被殘忍槍殺,好幾個和她有情感糾葛的男人身負嫌疑。
那麼,這是情殺?
像。
可是怪了,警方查了一圈之後,不得不排除了那些男人的嫌疑。
回頭重新審視案情,幸好死者留下了一條神秘的線索。
順藤摸瓜查下去,那後面被牽扯出來的勢力,竟然好像越來越強大、越來越黑暗……
新中國最有名的女特務案,開始揭露在世人面前。
但這就是所有的真相嗎?
不。直到三十年後,一切令人髮指的黑幕才浮出水面。
解放初期,號稱“東方小巴黎”的哈爾濱是個治安良好的大城市。
但是有一件未破的懸案,幾年來一直是市公安局所有人的心病。案子久久破不了,整個公安局都沒臉。
那是一樁人命案,發生在 1948 年的初冬。
11 月 7 日一大早,一個老漁民來到松花江邊,想趁著江水還沒凍上再打點魚,剛走到江上俱樂部西邊,一個趴在沙灘上的女人就讓他瞅見了。
肯定出人命了!天那麼冷,活人哪能躺地上?老漁民嚇得屁滾尿流,趕緊報案。
那時候雖然全國還沒解放,但哈爾濱已經建立新的人民政府,新政府的公安局可重視了,立即派人迅速趕到現場。
死者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女子,短髮,穿藍色制服,外面套了一件咖啡色短大衣。
致命傷是一發子彈,從腦後射入,從太陽穴穿出,死者當場死亡,向前撲倒在地上。
雖然死於非命,不過她的臉上沒有恐懼和驚慌的表情,從面容上看,甚至可以說是個美女了。
在她身上,公安只找到了一個小印章和一本紅皮筆記本。
有身上穿的制服、有印章上的名字,確定死者的身份還不容易?很快,辦案人員就查出來了。
死者是哈爾濱市文教局的秘書,叫趙潔珊。
這位趙潔珊,可是個引人注目的人物:讀過書,有文化;工作好,考進了體制內當公務員;最重要是顏值高,人稱“哈爾濱四大美女”之首。
(電影裡對應趙潔珊的角色也是容貌豔麗)
哪個男人不喜歡美女?根據群眾反映,趙潔珊的確很受男性青睞,目前就有至少三個人同時在追求她,甘當女神的舔狗。
還記得她被殺時身上帶的那枚印章嗎?上面的名字“樵英”,就是舔狗之一。
趙潔珊有個閨蜜邵玉魁,也是“哈爾濱四大美女”之一,在市臨時參議會當會計。她告訴辦案人員,樵英和趙潔珊關係最密切,兩人經常散步到深夜,別的追求者看得兩眼噴火,說不定會因愛生恨。
趙潔珊的父親還反映,他在女兒生前收到過兩封信,上面字跡潦草,用下流的語氣威脅說,你女兒和別人亂搞,喜新厭舊,我不會讓她好死!
辦案人員在趙潔珊辦公室的廢紙堆裡搜出一張紙,上面是她的筆跡,寫的是:“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實是最痛苦的,但是我還正在扮演著……在矛盾裡生長的東西,也必將滅亡在矛盾裡。”
這種糾結的心情,是不是體現了趙潔珊在幾個舔狗之間左右為難,不知道如何選擇?
這就有意思了。
雖然沒有下定論,不過幾個辦案人員不約而同地作出了一個推測:大機率是情殺。
辦案人員首先去找樵英問話。
他倒是很鎮定,想必早有心理準備。也是,人家臨死前還帶著你的印章,懷疑你豈不是合情合理?
他交代說,自己在 11 月 6 日晚上在辦公室待到 21 時多,就回宿舍睡覺了。
不過他提供了別的線索。他回憶趙潔珊在被害前一段時間總是精神緊張,一驚一乍,像是怕有人害她似的,還老和樵英談論生死,說一些奇奇怪怪的話。
有一次,她在給樵英寫的信裡說:“我是一顆不幸的種子,只能忍受永生不能出芽的痛苦。誰要和我接近,誰就要不幸。”
還有一次,兩人在大街上散步,遠遠走來三個人,趙潔珊馬上緊張兮兮地拉著他躲進一家電影院。樵英問她怎麼了?她說:“你現在不要問,也沒有權利問,想知道的話,過一段日子我再告訴你。”
可是沒等到告訴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她就被殺害了。
事後,辦案人員核實了樵英的說法,發現他確實沒有作案時間。
那另外幾個追趙潔珊的男人呢?尤其是一個姓冉的,在趙潔珊被殺的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曾經外出,他的配槍也少了一顆子彈。
但兇手也不
是他,因為他也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
最後,辦案人員轉了一圈,無奈地發現,案子竟然走進了死衚衕。
所有的嫌疑人全部洗脫了嫌疑!
也就是說,情殺的可能性被否定了。
不是情殺,那還能是什麼?辦案人員一時間摸不著頭腦,也沒有新的線索,只能把這個案子的卷宗放進櫃子裡。
這一放,就是好幾年。
時間來到了 1951 年 12 月 17 日。
趙潔珊死了三年,案子還沒破。
她的老父親趁哈爾濱開人大會議的時候,跑去上訪,還遞交了一封請願書,說女兒被人殺害,到現在三年了,依然沉冤未雪,事關人命,政府一定要為人民做主,早日逮捕兇手啊。
事情鬧大,哈爾濱市政府坐不住了,把壓力壓到公安局頭上,命令他們限期把趙潔珊案給破了。
市政府還一拍板,把這個案子定成了非破不可的“乙號案件”,意思就是——
“天字第二號案件”。
領了軍令狀,公安局成立的專案組可愁死了,既然情殺這條路幾年前已經證明走不通了,那就得全部推翻,重新找轍。
沒有新線索,那就回頭再把舊線索篩查一遍!
別說,果真給他們篩出了之前沒留意到的一條線索。
還記得趙潔珊的屍體隨身帶著的物品之中,有一本紅皮筆記本嗎?
辦案人員在裡面仔仔細細地翻,結果翻出了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兩行潦草的鋼筆字,那是哈爾濱市內的兩個地址——
“水道街 10 號,工廠街 25 號”。
既然有了地址,甭管有戲沒戲,都上門看看唄。
辦案人員先去了第一個地址,一敲門……
出來的竟然是一個誰也沒想到、可大家都認識的熟人。
門一開,裡外都愣住了。
開門的是邵玉魁。
死者趙潔珊的閨蜜,“哈爾濱四大美女”的另一個,還記得嗎?
邵玉魁見到有公安上門,也是一臉意外的表情,時間過去了那麼久,她怎麼想得到他們還是為了三年前趙潔珊的死而來呢?
辦案人員沒有久留,簡單說了幾句。
接著他們又趕去第二個地址,看看又會是誰住在裡面,幸好兩個地方相隔不遠,走幾分鐘轉個圈就到了。
門又開了。
邵玉魁!
怎麼又是你?
邵玉魁告訴他們,水道街 10 號和工廠街 25 號這兩個地址都是她家,一前一後兩個門。
辦案人員站在門口,向外望去,看見的也是熟悉的地方——斜對門就是文教局的辦公室,趙潔珊生前就在那裡工作。
在另一邊,是有名的兆麟公園……公園?這兩個關鍵字立刻在辦案人員腦海中喚起了一條從前被忽視的線索。
根據調查,在趙潔珊生前,經常有奇怪的電話打到她的辦公室,問是哪裡打來的,那頭總會有一個女人的聲音簡短回答:“公園!”
每當趙潔珊接到這樣的電話,她都會眉頭緊鎖,低聲說話,一放下電話,就慌里慌張地獨自出門。
這就有意思了。
回到公安局,專案組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A 說,邵玉魁本來就是趙潔珊的閨蜜,趙潔珊記下她的家庭住址,不是很正常嗎?
B 說,要記的話記一個就夠了,用得著把前後門的地址都記下來嗎?如此強調,會不會是在暗示什麼?別的不說,按這條線索追查下去還是值得的吧?
A 又說,這也太牽強附會了,我看還是情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B 不同意,舉出了一個有力的證據,那就是辦案人員在趙潔珊的遺物之中翻出的一頁信紙,背面寫著這樣一段文字——
“這不是一件事的結束,是一件事的開頭。墨寫的謊話,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血債必須用同物償還,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
看見沒有,都血債了,什麼樣的情感糾葛用得著如此嚴重的字眼?
在剛剛解放的時代背景下,寫這樣一段話,就是對黨和人民政府不滿,就是屁股坐歪,想給敵人遞刀子,這後面的陰謀大了去了。
這時候,公安局的領導發話了。
他大手一揮,斬釘截鐵地說,時至今日,如果還有誰從情殺方面去考慮這個案子,認為女的就沒有嫌疑,誰就必然要犯嚴重的錯誤!
說得這麼擲地有聲,意思很明顯,那就是讓大家思維擴散一點,活躍一點,多向階級鬥爭那個方向找線索。
要知道,這裡可是哈爾濱,曾經是一個魚龍混雜的城市,如今也依然潛伏了很多國民黨的特務。
辦案人員心領神會,既然領導定調了,那我們就往政治暗殺的方向查一查邵玉魁!
沒想到這一查,越查就越像那麼回事——
邵玉魁一家人的政
治背景和社會關係都不普通,她的大弟弟邵蓮魁和小弟弟邵亞魁在國民黨的部隊裡當過兵,雖然後來開小差跑回來了,可誰知道那是當了逃兵還是領了任務?
她的妹夫李子和當過國民黨軍統局的情報員,雖然在 1948 年 10 月向解放軍投誠了,可誰知道那是棄暗投明還是隱秘潛伏?
至於邵玉魁本人,在國民黨統治時期擔任哈爾濱市婦女協進會籌委會副主任,所以和國民黨政府不少人都有往來。
看來,這是一個政治背景非常可疑的家庭。
緊接著,又有了一個重要的發現,很可能和案子的兇器有關!
小弟邵亞魁在寫交代材料時承認,在政府號召群眾上交槍支期間,他們的父親曾經向工作單位上交過一把三號櫓子槍,一起上交的還有 15 顆子彈,時間恰恰正是在趙潔珊死後不久。
但是辦案人員事後核實,邵父只交出了 14 顆子彈。
那麼,那顆消失的子彈去哪裡了?
更讓辦案人員喜出望外的是,法醫在趙潔珊屍體檢驗報告上也寫著,死者很可能是死於一支三號櫓子槍的槍口之下。
這不都對上了嗎?
在辦案人員腦海裡,案情已經被合情合理地重建起來了:
這個特務組織的頭子是李子和,他潛伏回哈爾濱後又發展了親戚邵家姐弟,趙潔珊一時糊塗誤入歧途,也被閨蜜邵玉魁拉下了水。
可是趙潔珊逐漸悔悟,流露出想退出的意思,她對其他人說,我是不幹這種事了,但也絕對不會出賣你們,你們別來找我了。
邵玉魁決定,必須果斷解決趙潔珊,現在就是最好時機,因為她目前正陷入情感糾葛,很容易把事情掩飾成情殺,而且挑在週六晚上下手,也是談情說愛的時間。
於是在 1948 年 11 月 6 日晚上,罪惡的行動開始……
這就說得通了,不用再懷疑,馬上批捕!
為了不打草驚蛇,辦案人員決定把邵玉魁放在最後,等其他人的證詞收集齊全了,才集中精力對付這個陰險的女特務。
1954 年 4 月 7 日,公安局最先秘密逮捕了大弟邵蓮魁。
辦案人員加班加點對他進行突擊審訊,審訊前意味深長地對他說:“凡是問你的,我們都是有事實有根據的,所以凡是問你的,不許你說不知道,不許你說記不清。你叫我們滿意,我們也叫你滿意。
明白了嗎?”
“
明白。”
審訊人員問,“你們家有一支三號櫓子槍,想用來做什麼?”
大弟蓮魁回答,“槍是他堂舅的,在舊社會當過哈爾濱探訪局局長,『九一八』後去了瀋陽,臨走時把槍寄存在他們家裡。”
“那為什麼會少了一顆子彈?”
大弟蓮魁回憶了一下,說:“那是在 1945 年冬天,小弟亞魁無聊找出槍來玩,在地窖裡對準木梯子打了一槍,梯子上現在還有一個彈孔,不信你們可以去看看,地址是……”
“行行,別瞎編了。”審訊人員很不耐煩,“說那麼多鬼話,那你堂舅後來回來取槍了嗎?”
“沒有,他 1947 年死了。”
“那你們家一直把槍留著是為了做什麼?”
……
就這樣,在持續的攻勢下,審訊人員終於在第 13 次審訊中“引導”大弟蓮魁承認自己給李子和提供情報,姐姐玉魁、小弟亞魁和趙潔珊都加入了特務組織。
他還交代,那一天是姐姐玉魁打電話把趙潔珊約到江邊,由他動手開槍殺人。
有了邵蓮魁的口供,終於可以收網了。
辦案人員趕去外地,逮捕了在遼寧工作的小弟邵亞魁,還有李子和、張培林、田德林、李淑玉、趙光普等人也接連落網。
怎麼多了那麼多人?
一個隱藏已久的特務組織,如果就兩三個人的話,多寒磣,肯定得發展七八個吧。
5 月 15 日,已經調到民政局上班的邵玉魁接到科長的通知,讓她回家準備一下,下午出差去瀋陽。
邵玉魁沒多想,愉快地接受了任務,回家和丈夫說了一聲,就去趕火車。
火車剛開出哈爾濱,在經過的第一個小站停了一會兒,就有幾個身著便衣的人湧進車廂,向邵玉魁出示了逮捕證。
邵玉魁一時半會兒摸不著頭腦,只看清了逮捕證上面寫在自己名字前的那三個字——
“反革命”。
她被押下火車,一輛吉普車把她帶走。很快,對邵玉魁的第一次審訊開始了。
審訊人員一開始就發動了連珠炮攻擊:“你犯了什麼罪?”“李子和是什麼東西,你是什麼東西?”“趙潔珊是怎麼死的,你要老老實實交代!”
邵玉魁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似乎直到此刻她才明白,大弟蓮魁在一個月前被捕,當時公安局通知家人說他是酗酒鬥毆,那只是為了保密的假話。
弟弟
被抓和自己被抓,都是因為趙潔珊的死!
審訊人員內心冷笑,心想你可騙不了我們,繼續攻心。
李子和是特務,趙潔珊是特務,你也是特務,你們殺趙潔珊不過是狗咬狗!
人證物證俱在,你不如早點交代,主動檢舉揭發同夥,說不定還能立功!
若是執迷不悟、頑抗到底,就得從嚴打擊!
天天提審,四個預審員輪流上陣,又是吼又是罵,拍桌子拍椅子,審完還要她回去繼續寫交代材料,每天折騰到半夜。
邵玉魁快頂不住了,因為她有個特殊情況——懷孕八個半月了。
掐指一算,還有半個多月,胎兒隨時就會出生。照現在的情況下去,小生命就生在監獄裡,能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顧、能不能活下來,還很難說。
邵玉魁暴露了軟肋,這終於讓她屈服了。
於是在第 46 次審訊時,她給了審訊人員一個“滿意”的交代,總算可以去生孩子了。
7 月 14 日清晨,她被送進鐵路醫院,公安局指定了一名政治可靠的黨員醫生為她接生。
她生下一個男嬰,親自取名為“鐵生”——不知道這個名字的含義,是指他在鐵窗下出生,還是邵玉魁希望他能像鐵一樣強硬。
小鐵生只在母親懷裡待了七天,七天後邵玉魁從醫院被押回公安局,丈夫來抱走了孩子。
根據邵玉魁姐弟的口供 年 3 月 24 日,哈爾濱法院判處李子和、邵玉魁、邵蓮魁三人死刑,邵亞魁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其他人也判處相應的刑罰。
她的死期來到了。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邵玉魁在等待省高院批覆槍斃其間,她的名字“家喻戶曉,傳遍全中國。”
就在把判決書送到黑龍江省高階法院等待批覆的那段日子,哈爾濱市公安局忍不住要展示自己破獲特務組織的大功勞,把材料捅給了新聞界。
在當時的“鬥爭歲月”裡,這太值得大張旗鼓地宣傳了。
於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黑龍江日報》、《哈爾濱日報》等馬上連續釋出頭版頭條和長篇報道,標題都像“一群畫皮的魔鬼:揭露一個暗藏的特務組織的罪惡活動”一樣聳人聽聞。
沒過多久,根據這事創作的連環畫和書出版了,連電影都拍出來了。
那就是老一輩人都非常熟悉的反特片《徐秋影案件》。
在電影裡,趙潔珊變成了徐秋影,邵玉魁變成了邱滌凡,講的就是“想脫離反動組織的徐秋影被殺害,狡猾的邱滌凡千方百計把辦案人員的視線往戀愛糾紛上引導,最終卻天網恢恢被一網打盡”。
故事情節幾乎完全反映真實事件,這也是最讓觀眾感到驚險刺激的地方。
一時間,《徐秋影案件》風行全國,叫好叫座,看過電影的人都想知道,漂亮女特務大反派背後的那個真實人物到底長啥模樣,甚至還有人想跑到監獄去親眼看看。
邵玉魁就這樣猝不及防地出名了,用今天的話來說,黑紅了。
全中國都知道她是個壞人。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就在這時候,有人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破綻,很有可能,邵玉魁並不是殺死趙潔珊的兇手!
在全國人民都已經在心裡槍斃邵玉魁的時候,黑龍江省高階法院拿到了審判材料,可是看過以後,他們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它“不合法律程式”。
為了不和全國人民唱對臺戲,省高院等了一年半,“徐秋影案件”下了熱搜,才敢把它打回市法院。
市法院的一位副院長想搞清楚省高院為什麼會駁回判決書,開啟“乙號案件”的卷宗仔細一看,嚇了一大跳,她意識到,就憑卷宗裡那些材料,根本定不了那些人殺害趙潔珊的罪。
各人給出的口供,彼此牛頭不對馬嘴,作案時間、地點、路線等等,細節完全對不上。
比如說,大弟蓮魁口供顯示:殺害趙潔珊那一天,他們是在晚上 19 時動手的,邵玉魁向躲在暗處的他使了個眼色,他就開槍了。
可是那時候天都黑了,他怎麼可能看得見幾米外的眨巴眨巴眼睛?
這就證明,大弟蓮魁的口供是編造的。
而證據呢,也沒有一條經得起推敲。
記得趙潔珊寫下的那段話嗎?——“這不是一件事的結束,是一件事的開頭。墨寫的謊話,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血債必須用同物償還,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
好笑的是,魯迅經常被人把不相關的雞湯句子硬安到他頭上,可這句話,倒真是他
寫的!
這是他在雜文《無花的薔薇之二》裡寫下的名句,趙潔珊只是抄錄名人名言而已。
還有,法醫對兇器所下的判斷只是說,邵家上交的三號櫓子槍“完全有可能造成這種顱骨創傷”,但並沒有說趙潔珊的死亡確確實實就是由這種槍造成的。
還有,邵玉魁受審時說過,案子發生當晚她和丈夫、丈夫的朋友在一家餃子館吃飯,一直吃到晚上 20 時以後。
如果她說的是真話,那麼趙潔珊被殺時,她絕對沒有作案的時間。
聯合複查組後來走訪了那家餃子館,服務員證明了邵玉魁的說法,給出了無法推翻的不在場證明。
不僅邵家姐弟很可能與趙潔珊之死無關,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他們很可能根本就不是特務!
邵玉魁在審訊中交代,她一共給過李子和 35 件情報,說出來都笑死人,都是“共產黨在夜裡開會”、“老百姓都說共產黨好”、“動員老百姓曬乾菜”、“上學兒童失學調查報告”等等無聊透頂的雞毛蒜皮。
而且,拿來與李子和“供認”收到的情報一對比,沒有一件對得上號。
如果說邵家姐弟、李子和等人都是一夥的,瀋陽和長春也早就解放了,為什麼不去那裡查一查收繳的國民黨特務檔案呢?
後來聯合複查組真的去查了,在國民黨保密局檔案的特務花名冊上是有李子和的名字,卻沒有邵家姐弟和趙潔珊的。
不過李子和曾經當過情報員,這個情況也是早就掌握了的,不是什麼了不得的重大發現。
總之,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邵家姐弟和趙潔珊是,或者曾經是國民黨的特務。
一切都反而越來越清楚地揭示出,這個案子是一起冤假錯案!
一份《關於李子和、邵蓮魁、邵玉魁等七人反革命殺人案的檢查報告》出來了,對“乙號案件”明確表示了否定,市法院、檢察院很多領導都支援這個結論,連公安局也有人懷疑證據不足。
邵玉魁總算看到了命運的一絲光亮,那麼,她終於可以擺脫厄運,得到清白了?
她的運氣沒那麼好。
從陰險毒辣的特務到遭到迫害的受害者,這樣的反轉能把人的下巴都驚掉,可那些沉浸在《徐秋影案件》的情節中、為徐秋影的死掬一把同情之淚的善良老百姓,會不會罵這是在給她洗白呢?
更重要的是,當時的社會需要特務的存在。
既然是特務,那麼殺人案自然也就是他們
乾的,正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說的,“我認為這個案子,絕不會冤枉好人,他們根本就不是好人,起碼都是反革命分子。”
於是,那份報告的意見先是被壓制了,緊接著,全國的政治形勢發生大變化,“乙號案件”的複查結論被推翻,連支援報告結論的領導都受到了錯誤處理。
邵玉魁又再次掉回深淵。
命運的利刃還是落了下來。
1959 年 4 月 16 日,最後的判決下來了。
李子和、邵蓮魁立即被執行死刑。小弟亞魁被判得比原來還重,坐了七年大牢,刑滿釋放後處處被人歧視,最後自殺。
不只是這些被判刑的,“乙號案件”牽連 200 多人,很多人的一生因為這個案子被改變。
邵玉魁的丈夫本來是幹部,後來被打成右派,撤職下放勞動改造,還被迫和她離婚,於 1976 年去世。
她的兒子小鐵生,十多年沒見過母親,父親死後流落到佳木斯,被親戚收養。
邵玉魁本人呢?
她也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但她始終沒有屈服。在監獄裡,她一次又一次給市、省、中央各級司法機關寫信申訴冤情。
因為表現良好,也因為相關人士也瞭解此案大有蹊蹺,邵玉魁得以多次減刑,保住了一條性命。
本應早就死去的她,最後坐了將近 28 年牢。
1954 年,她入獄的時候是 35 歲,風華正茂,婚姻幸福,即將迎來新生命;
1981 年 12 月,她出獄,已經 62 歲,白髮蒼蒼,身心殘損,家破人亡,無家可歸。
出獄後,邵玉魁餘生的使命,就是為自己洗脫冤屈,還自己和親人一個清白。
五年中,她去找了省市公檢法機關 62 次,寫了 70 多封申訴信,這期間每個月只領 40 元生活費。
有一天,中央電視臺又播放了《徐秋影案件》,邵玉魁早就知道這部片,看是肯定不會看的,光是聽到電影名字就會有多年的痛苦湧上心頭。
她
當晚就給中央電視臺寫了一封信:“關於藝術作品,我本不該對號入座,但因此片和我聯絡在一起,故忍不住說幾句。有關部門正複查此案,在此案尚未弄清之前, 建議要慎重播放。”
沒想到幾天後收到了回信,信中表示已經把她的意見向電影管理局反映。
這件事讓邵玉魁感到,風向可能真的要變了。
1985 年 1 月,黑龍江省高階法院向最高法院報告, 闡述了對邵玉魁應宣佈無罪、對邵蓮魁死刑不當的理由, 李子和也被證明 1949 年後再無任何潛伏活動。
1987 年 7 月 6 日, 最高法院同意黑龍江省高階法院的意見, 對所謂“邵玉魁特務案”進行徹底平凡, 宣佈邵玉魁無罪,還撤銷了對李子和、邵蓮魁的死刑判決。
“徐秋影案件”的中國最有名女特務, 原來從來就不是特務!
真相昭雪的那一天,原本以為自己早就沒有眼淚的邵玉魁還是哭了。
無論如何,至少她還活著。
不像她的弟弟和妹夫,早就死了。
還有那個最先死去的女人, 趙潔珊, 到底是被誰殺死的呢?
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沒有人真正關心過, 從今以後也再也不會有人知道了。
平反後, 邵玉魁和兒子全家的戶口都被批准遷回哈爾濱, 兒子和兒媳被安排了工作, 她本人按照 16 級離休幹部的待遇,每個月工資 175 元。
市法院賠償她 3800 元,原來的工作單位市民政局補助她 2000 元, 還分給她一套 37 平方米的住房。
這就是邵玉魁的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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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徐秋影案件”真相揭秘》, 肖舟,《黨史博採》2004 年 4 月
《從案件到名著》, 李學陽,武漢出版社 2004 年 9 月
《電影“徐秋影案件”的幕後奇冤》,王勇,《黨史縱覽》2005 年 10 月
《沉冤三十三年的“徐秋影案件”》,於佰春, 《文史精華》200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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