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看著羅老師的來電嘴角一揚。
看時間也差不多了,看來是事辦成了!
當即舉起了手機。
“審判長,我方庭外證人帶來了關鍵線索!”
沈煜此話一出,所有人都豎起了耳朵,看向了沈煜手中的手機,庭外證人?什麼情況!!!
電話那邊的羅老師聽著沈煜的聲音和全庭瞬間安靜自然知道沈煜現在在庭審,但是他這心裡就跟小貓在撓似的。
“沈煜,你小子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之前在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會議廳的時候,他本來就已經懷疑是沈煜了,但是那麼多大佬坐在那裡,他也不敢妄言……
等離開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會議廳的時候。
羅羊羽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絕對跟沈煜這小子脫不開干係!
沈煜乾咳一聲。
“咳咳咳,羅老師,什麼究竟是怎麼做到的?揀重要的說,全庭的審判席,被告席,旁聽席都等著聽呢!”
羅羊羽沒好氣的笑了。
“你說呢?你小子之前跟我說的那個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已經經過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了……”
羅老師的聲音出現在整個庭審現場之內。
所有人都懵圈了。
“我擦???沈律師剛剛所提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已經經過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了?這麼牛逼的嘛?”
“我的龜龜,如果真的在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了惡意補足年齡原則的話,那劉楚生可就是板上釘釘的死罪了,未滿十二週歲不予定刑的免死金牌沒了,這劉楚生可以說是徹底寄了!”
“簡直是太大快人心了,嗚嗚嗚!我還以為法律要放過這個畜生呢,現在看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
“啊這……這也太巧了吧?沈律師在打未滿十二歲男孩殺害四歲女童刑事訴訟案這件案子,這才剛剛提出要用惡意補足年齡原則來制裁劉楚生,這惡意補足年齡原則趕著趟兒的就那麼巧合的被常委會通過了?”
“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巧合的事情,我尋思著有可能是沈律師早就有關於惡意補足年齡原則的相關資訊了,所以才會接下這個案子!”
“如果是這樣的話,沈律師也太牛了吧?”
所有豎起耳朵聽著這訊息的觀眾熱議的時候。
何環宇也是一臉懵逼,這是真的還是假的?不會有那麼趕巧的事吧?
倒是劉楚生冷笑了笑。
“姓沈的,你是YY習慣了來法庭庭審現場YY來了?隨便找個電話裡面一說,那個什麼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就被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了?還是說你就是公民代表大會會長是吧?你說透過就通過了?”
劉楚生這叫囂一出口。
何環宇也是冷靜了下來。
當即舉手發言。
“審判長,我方對原告所謂的庭外證人所言表示懷疑!他是什麼牛馬?他說通過了就通過了?真是搞笑,這是法庭,不是過家家現場,如果我小嘴一張就可以敲定法律的修改和補充,那我還可以說原告違法!”
沈煜聽著何環宇的辯護笑了笑。
輕咳一聲。
“羅老師,聽到沒?問你是什麼牛馬呢?狗頭.jpg!”
羅老師在面對其他人的時候,語氣自然不會如此的和藹。
“我倒不是什麼牛馬,我叫羅羊羽,龍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研究所所長,我剛剛從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會議廳出來,現在關於惡意補足年齡原則的相關通告應該已經發送至各級公檢法了……
怎麼,被告律師,你有意見?”
羅羊羽的話音擲地有聲。
整個法庭內部聽著羅老師的話瞬間懵逼了。
“臥槽!一開始我就說這聲音感覺很熟悉,原來是法外狂徒張三!”
“淦,這不是羅老師嗎?我的鬼鬼,這何環宇寄了,竟然淦得罪羅老師!”
“好傢伙,聽羅老師跟沈律師這對話語境,只怕是關係匪淺啊!”
“刑法學研究所的所長親口所述,應該不會有假吧?”
“剛剛從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出來,訊息能有假嗎?”
何環宇聽著羅老師的聲音也是瞬間被嚇尿了……
開什麼玩笑,羅老師是什麼人?
法律界至高神之一啊!
他雖說現在是天逸律師事務所的最年輕的合夥人,但是天逸律師事務所也就是在京州市有名,而羅老師可是整個法律界聞名!
當初他在龍國政法大學讀書的時候。
都還聽過羅老師的課呢!
這玩意兒,應該沒有任何一個律師願意跟羅老師站對場吧?!
“羅老師,那個……你……我……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是不知道是您……”
羅羊羽自然沒必要跟一個小輩計較。
“我帶來的訊息就這!”
“沈煜,你打完官司再給我打電話,我有事問你!”
“好嘞,羅老師!”
………………
“庭外證人”帶來的關鍵線索至此徹徹底底擺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雖然沈煜空口說沒用。
但是大家對於羅老師的權威還是很認可的!
既然羅老師都說了有,那肯定是有了!
審判長姜婉晴也是連忙讓法官助理搜尋一下法院內網。
果不其然!
全國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剛剛透過的法律補充條例的相關通知出現在了法院內網裡。
《全國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龍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補充惡意補足年齡原則的通知》
【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
【根據全國公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今日常委會議討論,鑑於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法存在一些相關的紕漏,伴隨著社會的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越來越早熟,其完全已經具備相應的心理素質和決策能力。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引起重大社會輿論,關於《龍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究竟是保護未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的保護傘的定義越來越飽受爭議。
經過常委會研究討論決定:《龍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一條補充條例: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即目前法律案件中有關於未成年人的年齡的認定,普遍認定只要未滿12週歲,既認定為沒有達到法定的刑事責任年齡。
本原則補充之後,如果能夠證明未成年人在犯罪時的相關行為是具有惡意的,並且能夠充分理解自己所做行為的後果,那麼未成年人也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本通知即刻生效,各級公檢法及相關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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