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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056章 調查結果公佈,對小區業主進行立案偵查!

羅飛這話一出,坐在新聞辦公室會議廳內的所有人頓時眼前一亮。

“臥槽有道理呀,咱們大家都是光明區裡面的兄弟姐妹,咱們在這裡互相推卸責任,甩鍋甩的一個風生水起一點用都沒有,還是羅大隊長說的有道理!

這件事情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那個業主違反禁令,私自在小區內部燃放煙花,如果不是因為他在小區裡放煙花,這場火災根本就不會發生火災不發生,所有的後續事情都不會出現!

我建議直接讓當地派出所先將那名業主給控制住!”

“對對對,這個方法簡直是太好了,咱們先把那名小區業主給控制住,然後再將整個社會輿論往小區業主的責任方面去引導咱們無非就是承擔一個次責,這不一整個事件就這麼解決了嗎?”

“不錯不錯,那咱們現在就來商討一下這個壓熱搜和控制社會輿論方面的成本均攤吧?”

“那還有什麼均攤的,就是咱們三家分成唄?至於咱們消防救援大隊和住建局以及新聞辦公室就負責幫咱們把這個相關的調查公告處理好就行了!”

眾人一拍即合,直接就坐在辦公室裡把整個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的責任劃分清楚,並且商量好了整個調查結果!

………………

在網友們的焦急等待下。

光明區公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成立的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專項調查組終於釋出調查結果。

【廣大熱心市民社會各界熱心網友:】

【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發生以來,我區積極應對,始終以公民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在極短時間內成立了專項調查組。

由光明區副區長海睿牽頭,光明區公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吳常福任調查組組長,在領導的指導和排程之下,在社會各界網友和熱心市民的監督和督促中,我調查組夜以繼日完成了關於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的調查!

現將調查結果公佈如下

事件大致發生經過:1月31日晚,西海貳號小區有業主在小區內部燃放煙花爆竹致使B棟3單元12樓4號發生火災,火災發生的第一時間受害者家屬何某某便趕到了火災現場,但是因為火勢過於兇猛好麼不嘗試數次之後還是無法衝入火場。

便轉頭時準備使用消防設施來進行滅火,但因為小區屬於安置房,許多業主的素質有待於提高,出於這方面的考慮,物業公司害怕消防設施被某些業主給偷偷拿回家,就將螺絲擰上防止消防設施被盜竊,阻礙了其當事人的救援。

隨後何某某打破了消防栓的玻璃門,發現和水龍頭與消防栓匹配不上,經我們調查相關的連線頭應該是被人盜走,所以才會導致消防栓與水龍頭連線不上,而這也就是物業公司所上消防栓玻璃門的原因,但因為相關的物業從業人員的疏忽,並沒有意識到轉接頭被盜竊,所以才會導致此次事件中水龍頭與消防栓連線不上。

而最後消防救援大隊消防員來到現場的時候,消防罐裡沒有水導致貽誤了消防救援的最佳時機,經過我們調查發現,由於消防管內目前的水都是來自於市政用水,因為夜晚供水壓力大,使用者多,所以導致本次消防員抵達現場的時候,消防管內沒有水……

對而對於廣大網友和熱心市民所關注的監管部門,有沒有盡到相對應的監管職責,我們也進行了調查取證,最終發現無論是消防救援大隊還是住建局,在驗收和日常監管的過程中,都有責令小區對消防設施進行整改,但是後期開發商以及物業公司究竟對於消防設施有沒有整改也沒有建立回訪機制這一點的確是相關監管部門的失職……

針對本次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本調查組在調查的同時,同樣在著手處理本次事件。

雖然開發商物業三方消防設施,提供公司以及相應的監管部門都均有或多或少的責任,但是本次事件的主責可以明確為西海貳號小區那位放煙花爆竹的業主!

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公室三令五申不允許在城區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但是這位業主不僅不聽從相關部門公佈的管理條例,而且還在小區內部燃放煙花爆竹,導致本次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猝死事件的發生!

目前公安機關已傳喚燃放煙花爆竹的小區業主,具體案件細節正在偵查過程中,後續案件偵查結束後,將會採取依法申請社會公開的方式公佈最終檢查結果……】

………………

光明區公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成立了新聞調查組的調查結果一經公佈。

立馬衝上了微博慢手抖音等各大社交以及自媒體的榜單。

#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調查結果公佈!

#西海貳號小區燃放煙花爆竹業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煙花失火案究竟是誰的責任?法律博主來給你講講課!

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本身就有很大的社會輿論性。

再加上各大自媒體社交平臺的各位熱心網友的關注,讓這件事情的熱度越來越高,這也讓光明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專項調查組的調查成果飽受爭議。

“啊,這就是他們成立了這麼久的專項調查組調查的結果嗎?所以說無論是開發商還是物業或者是消防設施的三方提供公司,再者就是相應的監管部門,一點責任都沒有?”

“胡說,人家明明說了分明是西海貳號小區的刁民素質太低,所以物業才會鎖櫃子。安裝防設施的工程人員居然那麼在乎金錢利益,所以才會讓整個消防設施出現故障。相關的監管部門沒有建立好相應的常態化監測機制好吧?”

“我他媽一整個就震驚住了,所以搞到最後飽受爭議的那些人裡面沒有一個人有責任,最後直接抓了那位放煙花的小區業主,來以平眾怒?”

“講道理,這他媽也太扯了,小區業主的確是不該在小區內不燃放煙花爆竹,但是這件事情的主次責任的劃分應該劃分到消防設施故障上面吧,而不是煙花燃放吧?”

“這話怎麼說兄弟?我覺得雖然這個調查結果的確有些有失偏頗,但是的確一切的根源都是那位小區業主燃放的煙花爆竹導致的都被老人嗆死了呀……”

“不不不,這是公關典型的用來引導社會輿論風向的手段罷了!舉個很簡單的例子,發生火災不一定是煙花,也有可能是電路老化,亦或者是電器負荷過大,也就是說失火原因可以是多種多樣,但是滅火的只有這麼一個消防栓呀!”

“對,沒錯,我們不要被這個調查結果給誤導了,我們所要發聲的主要傾向!我們要發聲的是為什麼保護我們生命的消防設施會出現這樣的故障,而不是去將全部責任推到小區業主身上去!”

“警惕輿論導向被別有用心的人引到了小區業主身上去!失火原因可以是多種多樣,但是保護我們生命的只有消防栓!”

整個網路輿論愈演愈烈。

131西海貳號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事件的受害者家屬何行甲看著光明區公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成立的專項調查組公佈的調查結果。

整個人只覺得很是心寒!

正如網友所說,他一開始在網上發聲,質問的就是為什麼消防設施會出現問題,失火的原因可以是多種多樣的!

但是他明明可以救下自己母親的,卻因為消防設施的故障導致自己的母親被嗆死,這才是他所想要的一個交代。

而不是由公安機關將燃放煙花爆竹的小區業主給立案偵查,這事就算給他一個交代了?

何行甲怒髮衝冠拍案驚起。

“我要走司法程式,天理昭昭,我就不信這世界非黑即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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