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的訴求響徹在整個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法庭現場的時候,無論是旁聽席和直播間的觀眾,還是被告席的被告代理律師或者是三位委託訴訟代理人全部都腦瓜子嗡嗡的。
“喵喵喵,有誰聽清剛剛沈煜律師說的什麼了嗎?我剛剛好像耳朵短暫的失明瞭一段時間,總感覺自己好像聽錯了什麼東西……”
“大兄弟你不用懷疑,沈煜律師說的就是要求審判長直接判處山海集團,龍騰集團金科特種消防裝置有限公司背後實際掌控人,三位老總的死刑!”
“我勒個豆,沈煜律師一開始不是說的申請提交這三家公司關於責任劃分的相關證據嗎?怎麼一下子直接上強度上到判處死刑呀!”
“對了,陳教授剛剛也只是簡單闡述了說那三位委託訴訟代理人就算被判10年有期徒刑跟這起131西海貳號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案沒有太多關聯,怎麼突然就牽扯到死刑了?”
“這才是我熟悉的沈煜律師嘛!就是要這樣幹,tmd像龍騰集團,山海集團,金科特種消防裝置有限公司,這樣沒有社會責任的公司,他們背後的老總就他媽應該直接判處死刑,別人的母親死在了火災現場你們一點社會責任都不想承擔,既然不願意承擔,那就大家一起死了!”
“臥槽,純路人,有人能不能告訴我究竟發生了什麼?這裡不是131西海貳號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案的庭審現場嗎?網路上大家都在爭論的是,這起案件的主要責任究竟是燃放煙花爆竹的小區業主還是這些開發商以及物業相關的公司怎麼樣?我一來看直播就變成了原告代理律師直接申請審判長判處這些公司的老總死刑呀?”
“大兄弟你要習慣,這就是咱沈律師的庭審風格,安安靜靜的看著咱沈律師就操作就行了!”
……
龍騰大廈頂樓會議廳。
正在同步觀看直播的龍騰集團山海集團金科特種消防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三家公司的老總劉金龍,胡錦雲,杜月恆三人聽著庭審現場沈煜提出來的第三訴求也是人瞬間就麻了。
“???tmd什麼情況,這個沈煜是在整什麼么蛾子,我們人都沒在場,他要求審判長判處我們死刑?”
“這是什麼章程啊?我怎麼感覺自己活了一輩子,也算是經歷了風吹雨打見過了不少世面,還是第1次遇到這種奇葩律師!”
“劉總,我沒記錯的話,之前你家那個二兒子的庭審,你好像去了現場的吧,這小子上一次庭審現場也是這麼囂張跋扈的嗎?”
“豈止是囂張跋扈,我覺得這他媽簡直是神出鬼沒,異想天開,想一出是一出了……”
而此時的劉金龍額頭上的汗水已經是開始逐漸凝結成了黃豆一顆顆的大小。
“狗日的,這有點不對勁呀……”
雖然劉金龍這一次沒有去到庭審現場,但是上一次沈煜在庭審現場帶給他的恐懼再一次席捲上了心頭。
“奶奶的,不會真的馬失前蹄了吧!”
………………
漢東政法大學法學系。
江棟端著茶杯的手突然愣住了。
“啊,一上來就直接死刑的嘛?”
江棟雖然知道沈煜在五年前本身就是一個很奇葩的律師,庭審風格完全不同於律師全資的其他律師。
在5年後的前三起案子他雖然都知道結果但是對於過程他並不是太過於關注,畢竟他這樣級別的人,一沈煜這樣的小輩還不足以讓他格外關注。
但是因為這一次他的官司被。陳昌竹這個不要臉的傢伙給搶走了,所以說這還真是他第1次從頭到尾的看庭審現場的直播!
江棟用毛巾擦了擦自己的額頭。
如果是他在現場的話,說不定現在已經開始自亂陣腳了!
………………
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
因為沈煜剛剛提出第二訴求不久,證據來的可謂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法警還沒架走三位委託訴訟代理人押走沈煜的第三訴求便已經提了出來。
三位絕望的委託訴訟代理人聽著沈煜的話,頓時眼睛瞪的比燈籠還大。
先是給他三個判了10年有期徒刑,這位沈煜律師覺得還不夠,甚至還要再給他們背後的老總判死刑嗎???
當然這些就不是他們能夠關心的了,畢竟他們馬上就要被法警押走!
陳昌竹聽著沈煜的訴求接踵而至,也是心裡有些開始慌亂。
雖說陳昌竹是漢東政法大學的法學系教授,也打過不少的官司,但是他畢竟是學院派,從來沒見過沈煜這麼野的路子!
在他的設想中,沈煜應該是首先要跟他進行關於131西海貳號小區煙花失火消防設施故障致使老人嗆死案的責任劃分進行一個辯論。
這樣才會進入到下一步的相關責任追究。
而他在責任劃分的時候準備了很多的證據以及相應的辯護方法論。
這他媽早餐直接二話不說,一上來就要判三位老總死刑?
那他關於這起案子的責任認定的辯護還有什麼作用啊?
當事人都他媽嗝屁了,這案子贏了又如何?輸了又如何??
他的萬都沒了!
“沈煜律師,我知道你們年輕人渴望建功立業,希望能夠平步青雲,扶搖直上,但是你們也不能夠太過於的忽略實際吧?
咱們打的這個官司是討論你方當事人所要索取的交代是否合理以及你把他是他母親的死亡究竟是燃放煙花爆竹的小區,業主的責任還是我方當事人的責任,你這直接一來要審判長判處我把當事人死刑是幾個意思?
這不符合邏輯!”
沈煜聽著陳教授侃侃而談講述這樣的庭審思路是不正確的時候,沒好氣的笑了笑。
“陳教授,誰告訴你庭審現場必須按照書上所寫的那樣?這起案子的確要訴訟的是我方當事人的母親被掐死是誰的責任的問題。
但是你方不是一開始就說了,你方無論什麼都不承認自己有責任嗎?
我方索性就預設你方暫時沒有責任,但是我方當事人的損失,必須要有人來承擔和交代,我反正認為以命換命就是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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