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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法律援助,你送法官牢裡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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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正當防衛權是生來便有的權利!

羅老師電腦上隱藏在後臺的直播畫面正是沈煜正在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打官司的畫面。

帝國檢察院參與講座的檢察官們看這沈煜在庭審上的表現,頓時都驚呆了。

“我操?這沈煜也太他媽牛逼了吧,這庭審還沒正式開始呢,對面原告請的律師就被他給拿下了?而且我看這直播間的彈幕裡面說的這位叫做梅江中的律師,可還是出身紅圈所的,竟然這麼輕鬆,就被這個叫沈煜的律師給拿下了,這個沈煜是誰呀?”

“沒聽說過呀,按理來說律師圈子裡面的大佬和那些知名的律所就那麼幾個,如果說有天賦異稟的人才恐怕早就在整個法律圈子裡面都已經傳的人盡皆知了,而就我所知道的關於法律圈子裡面的天才並沒有叫沈煜的呀??”

“暫且不論這個叫做沈煜的律師確實很牛逼,但是我更想探討這件案子的本質,按照羅老師剛剛的案件假設的話,現在這起案子已經推進到了後期。

因為沈煜找到了能夠證明孫少同的弟弟孫少宇先行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證據,可是現在面對著光明區公民檢察院的這位檢察官的說法,貌似還真的被他給佔住理了……”

“雖然從感情上都很同情胡凱的妻子被強姦女兒被搶走,然後被這名暴力催收的催收者給辱罵打壓,而且也可以明顯看出來那名檢察官絕對與原告孫少同有千絲萬縷的聯絡!

但是從理性上來分析那名光明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說的並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在胡凱奪下孫少宇手中的水果刀的那一刻,孫少宇的不法侵害行為就已經停止了,想要行使自己的正當防衛權的理由,自現在開始便已經不充分了……”

“雖然同為檢察機關,但是我是真的看不起這個季嶽恆,在我看來他這樣的檢察官簡直就是個畜生,都說了司法為民,而他現在竟然利用第20條的解釋權來曲解法律設定的初衷,而想要去維護實施不法侵害的不法者!”

“離譜離譜,實在是太離譜了,幸好我不在基層檢察院,如果在基層的話,說不定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件,真要是讓我去出庭支援公訴的話,我還真的不知道究竟該怎麼來解決沉睡的刑法第20條的問題……”

這邊帝國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在會議廳內議論紛紛的時候。

光明區人民法院。

沈煜在看到羅老師已經抵達帝國檢察院並且將整個直播畫面轉接到光明區人民法院正在進行的庭審直播的那一刻,沈煜就知道自己的機會已經來了!

喝了一口水,稍微清了清嗓子,然後站到了話筒前。

“季嶽恆檢察官剛剛對於刑法第20條在本案中的解釋的確好像合乎法理。

刑法第20條的確規定了只有在面臨不當侵害行為的進行時,進行防衛的行為,才能被稱為正當防衛。

並且按照相關規定,正當防衛者所實施的行為是不能夠超出一定限度的,只需要能夠確定自己的權益能夠得到保護便是額度的閾值……

但是我方當事人在從孫少宇手中奪走那柄水果刀之後後續所實施的防衛行為就可以被你稱之為口中的不是在行使正當防衛權,而是在故意謀殺嗎?

很明顯不可能!

佛家講究因果,法律更講究因果。

如果不是因為孫少宇前來暴力催收強姦了我方當事人的妻子駱玉珠,並且還想要綁走我方當事人的女兒胡淺淺,甚至還要在最後拿起刀砍向我方當事人,我方當事人是不可能對孫少宇實施殺害的。

這也就是說故意殺人罪這個罪名是不可能成立的,孫少宇的死來源於他生前的所作所為,是他自己種下的因,得出了自己被砍死的結果!

而對於我方當事人的行為究竟應該如何進行判定?我方的主張是我方當事人的行為屬於合理合規,合法合計,合情合理的完完全全的正當防衛!

第一,我方當事人是在面對違法行為時,為了守護法律秩序的尊嚴來進行的行為,法律也應當為我方當事人預留更寬裕的行動空間,在這個更寬裕的行動空間內,我方當事人選擇了比緊急避險更為主動和果斷的反擊是合理合法的!

第二,我方當事人胡凱擊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犯罪者孫少羽不僅僅保護了具體的法律權益,而且還為整個公民維護法律秩序不受到侵犯,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從這裡面可以看出來,我方當事人所代表的利益必定在法律原則上高於不法侵害者的利益,所以在法律衡量,我方當事人的防衛行為的時候,無需進行嚴格的法益衡量,完全可以視作是行使正當防衛權!

在以往許多的涉及到正當防衛的案子裡面,想要判定其正當防衛行為十分的困難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刑法第20條的沉睡,以及相對應的司法機關的不作為,不願意承擔責任。

然而我想要告訴大家的是!

每一個自身權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人都擁有正當防衛權,可以行使正當防衛行為,受到威脅,受到強姦,受到搶劫的權利,都必須加以維護,這是我們每個人自出生以來便擁有的權利,也必須加以捍衛!

在這裡我必須要提到的一點是,對於防衛行為所針對的實施不法侵害的那個人是不應該存在任何差別的,也不需要給正在實施不法行為的人任何尊重。

對於每一個侵犯了我們公民所擁有的正當權利的人,任何人都可以為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受到侵害,而用法律正義的鐵拳將其驅逐!

我方當事人胡凱對孫少宇不僅僅是為了捍衛我方當事人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是為了捍衛法律秩序與法律的尊嚴!

但是就算是出於這樣的目的和初心。

哪怕我方才是真正的正義一方。

哪怕我方當事人行使的事合理合法的正當防衛權。

我方當事人的妻子依舊選擇了跳樓,季嶽恆檢察官,你知道為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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