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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法律援助,你送法官牢裡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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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二合一)

“一個不能夠發聲的母親,為什麼要拋下自己患有視力殘疾的女兒,以及還在監獄裡面的丈夫去跳樓?

是因為她真的不想活在這個世界上了嗎?是因為她討厭自己的女兒和丈夫嗎?還是因為自己認為自己不能夠說話感到自卑,不想待在這個世界上了嗎?

全部都是因為孫少宇對他實施的侵犯行為還是他背後所代表的惡勢力對他的壓迫嗎?

是也不是!

準確來說,是絕望,是對於法治的絕望,對於公平的絕望,對於你們的絕望,她只希望用自己的死來換取你們最後一絲的醒悟!

我身為一名律師,在這裡敬告所有按部就班想要躺平,甚至某些還在蠅營狗苟地的司法機關,你們辦的不僅僅是一起案子,也是別人的人生!

所有正確的事情都有代價,但是不能夠因為有代價就不去做正確的事情。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當沈煜這番話落下的那一刻,整個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的庭審現場安靜了,足足15秒有餘!

而後宛若新年期間開啟的煙花一般。

“我操,沈律師真有你的呀!說的簡直是太好了,駱玉珠跳樓難道是真的不想活在這個世界上了嗎?難道是討厭自己的女兒不喜歡自己的丈夫嗎?很明顯都不是啊?還不是因為沒辦法嘛,如果能夠輕易拯救自己的丈夫,她為什麼還要去跳樓啊!”

“嗚嗚嗚嗚,沈律師這番話我真的深有感觸,雖然現在整個龍國的法治環境已經比許多年前好了太多了,但是現在依然存在著不少的缺陷,當初我的哥哥就是因為行使正當防衛權,然後被判了故意傷害罪,現在都還在牢裡面待著,我媽媽就服了農藥自殺了,她在遺書上寫的便是對整個法治的絕望……”

“我的天啊,沈律師最後一番話真的是太有震懾力了,我現在是基層派出所的一名民警,我對沈煜律師剛剛所說的那段話深有感觸,我們司法機關辦的不僅僅只是一件案子,一本裝在卷宗袋裡面的紙張,而是別人的人生,僅僅幾個字的區別,可能影響的便是別人的一生,所以我們所長一直告誡我們,無論辦任何案子都一定要慎之又慎!”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一個遵守法規法紀的人,憑什麼在行使自己正當的權利的時候,還要向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讓步?支援沈煜律師的辯護,被告胡凱應當無罪!”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被告胡凱應當無罪!”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被告胡凱應當無罪!”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被告胡凱應當無罪!”

………………

整個法庭現場不斷餘音繞樑的時候。

帝國檢察院內。

此時正同步透過羅老師所放映的直播間觀看著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關於228昆海鎮暴力催收侮辱借款者妻子被反殺案的整個會議廳內的檢察官們都沉默了。

“沈煜律師這番話的語氣雖然聽起來並沒有任何的跌宕起伏,但是整段話都彷彿在進行無聲的吶喊一般,關鍵是哪怕是被沈煜律師給進行的物件作為,我都還是認為沈煜律師說的實在是太對了!”

“法無需讓不法讓步,這是上個世紀國外一個法學家提出的一個概念,當時他的這一主張提出來,並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性,因為法秩序的規定,再加上後續對於法律研究的逐漸深入,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也逐漸消失在歷史塵埃之中,而現在我居然再次聽到了這句話!”

“我覺得沉睡了這麼多年的第20條也應該醒過來了,從剛剛季嶽恆爆出的那些案子就可以看出來在幾乎基層所有的檢察院和法院恐怕都對於憲法第20條的沉睡置之不理,才導致發生了這麼多的案件,讓人覺得不公,讓人對法治感到絕望!”

“就剛剛季嶽恆所爆出的所有案子,幾乎都是正當防衛權,雖然限度的確出現了一定的問題,但是再怎麼都不可能按照全都是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去判處,居然連一個防衛過當的罪名都沒有注意,看出下面這一刀砍砍的有多麼徹底了!”

“民眾的呼聲才是法律維持公平正義的肌底,我們不能讓人民群眾寒了心,守法的人如果不能夠見到自己的利益被法律守護,那麼今後遵紀守法的風向絕對會逐漸被帶歪,這是絕對不被允許的存在!”

“院長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我們身為檢察機關不能夠再繼續承受下去,必須要向法院提出!”

“對啊,院長,法律偶爾沉睡可以,但不能夠讓他一直沉睡,就像我們的國家和民族可以沉睡一段時間,但是現在我們正是醒來的時候,正是復興的時代,法律條款亦應當如此!”

坐在前排的楚雲翰看著正在直播的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裡面的案子也是胸中熱血沸騰。

好傢伙,這個沈煜是個人才呀!

無論是剛剛他對胡凱行為的辯護還是現在所提出的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可謂都是絕殺!

看來自己的外甥女這一次真的是被羅老師給介紹到了一個不錯的人身邊去學習。

不過想到這裡,楚雲翰又有些無奈苦笑了笑。

如果這沈煜這麼優秀的話,那自家外甥女兒豈不是被迷的神魂顛倒,那家裡面讓她從政的想法估計會被。這滿腔熱血給澆灌的一絲不剩……

臺上的帝國檢察院副院長鄭海生看著臺下諸多檢察官義憤填膺的樣子。

再看了看一旁戴著眼鏡的羅老師。歪著嘴笑著看著自己的樣子。

沒好氣地笑了笑。

他這縱橫官場一生,沒想到最後竟然攝“折”在了羅老師和這位遠在京州市光明區帶一位小律師的手裡。

沒好氣的笑著看了看羅老師。

“羅老師,我看你和這位叫做沈煜的小律師是串通在一起的,今天來咱們這帝國檢察院,看來不單單為了給我們的年輕檢察官講課,也是給我這個老頭上上課吧?”

羅老師聽著副院長這麼調侃自己也是尷尬的笑了笑。

乾咳了一聲。

“鄭院長你聽聽你說的這是什麼話我來帝國檢察院真的就是單純的想給咱們的年輕檢察官進行一些法律上的輔導罷了這件案子真的是我無心之舉……”

鄭海生聽著羅老師的話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我信你個鬼,還有什麼無心之舉?從他剛剛講課的那一間拿出來給年輕檢察官講課的案例就可以看得出來,這件案子絕對不是憑空而來。

不過雖然說羅老師這一次用了一些計謀來讓自己所在的帝國檢察院意識到刑法第20條正在沉睡這件事情。

但是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他們這些司法機關所存在的一些弊端。雖然之前大家都約定俗成的按照潛規則來如此進行宣判對此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改進。

但是他們也都知道,沉睡的第20條並不可能一直沉睡下去,只是說現在必須要有一個人來刺破這個泡沫就如同小日子刺破房產泡沫一樣他們必須要有人來站出來將沉睡的第20條給喚醒。

現在民間團體裡面,沈煜已經首當其衝警告所有想要躺平的司法機關按部就班的司法機關不能夠再繼續讓沉睡的第20條沉睡。

身為帝國檢察院,他們也不可能絲毫沒有表示。

並且他認為沈煜剛剛說的都十分的合理,甚至可以說太具有感染性了,別說是臺下這些年輕檢察官,哪怕是他現在已經四五十了,胸中的熱血都依然在那一刻翻騰不息,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完完全全平息下來。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所有正確的事情都有代價,但是不能夠因為不想要承受代價就不去做正確的事情是因為司法機關必須要做正確的事情,這樣才能夠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為人民群眾爭取一片春和景明國泰民安的法治環境。

“羅老師你們就放心吧現在一個並沒有什麼官職的律師都已經如此向我們喊話了,我們既然不可能再繼續坐以待斃不把這個傷疤給揭開!

我馬上聯絡帝國法院的那邊的院長我們儘快商量出一個決策來,很快的!”

………………

帝國檢察院內浪潮奔湧之時。

光明區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之內。

坐在審判席的蔣登緒聽著沈煜律師的話,原本都已經偃旗息鼓的法律信仰和初心在這一刻也是徹徹底底的被喚醒。在他的審判生涯裡已經見證了太多的不符合情理的案子。

但是大家都約定俗成的那麼辦,他也沒有辦法,只能那麼辦。

而現在沈煜站出來。

要讓所有人都把自己的傷疤揭開,讓嶄新的肉生出來,而不是讓傷疤下面繼續腐壞流膿。

他雖然心中有千言萬語,想要在精神現場說出來,但是他此時的身份區別不能夠允許他再次發表自己的感言。因為他是第六審判庭的庭長,是這一次228昆海鎮暴力催收侮辱借款者妻子被反殺案的主審官。他在這次庭審中不能夠帶有任何的私人感情!

但是現在蔣登緒已經有了心底最基礎的想法那就是如果不發生意外的話這些案子一定會朝著正當防衛的方向去走。

最好的結果是胡凱行使自己的正當防衛權。

最壞的結果應該也是胡凱方為過當過失殺人罪!

這就看另外兩名審判員最終善意的結果跟自己綜合下來究竟是如何的了……

這邊的季嶽恆聽著沈煜剛剛的話確實已經氣急敗壞了,因為在他看來,沈煜律師剛剛口中所謂的按部就班想要躺平,甚至蠅營狗苟的司法機關世界上最突出的典型就是他!

畢竟整個場上除了在審判系的蔣登緒屬於司法機關,就只剩下他這個光明區公明檢察院第二檢察部的主任同樣屬於司法機關!

“沈煜我勸你不要在這裡口出狂言,什麼叫司法機關蠅營狗苟?我們光明區公明檢察院現在可是市級先進團體司法機關,在整個京州市都是排名前列的!

你在這裡誹謗我們光明區公明檢察院的話,我是可以馬上下批不膩把你抓進檢察院進行立案偵查的,在你說話之前考慮一下自己的分量,不要以為現在是在直播就可以為所欲為。挑釁司法機關的威嚴!”

沈煜聽著季嶽恆氣急敗壞的叫囂,也是笑了笑。

“季嶽恆檢察官,你是不是理解能力有點問題?我什麼時候說過你們光明區公明檢察院了,我從頭到尾說的不只有你一個人吧?你tmd身為光明區公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竟然跟建工集團的孫少同蠅營狗苟,還在這裡,狗叫什麼?

幸好司法機關不全是你這樣的人,如果都他媽是你這樣的話,那我們的生存環境恐怕是糟透了法治環境也就沒得任何打造的必要了!”

不再跟季嶽恆說一些沒用的廢話,而是直接看向了蔣登緒。

“審判長我方要進行的辯護已經說完了,剩下就交給你們審判席了,我還是那句話,法不能夠向不法讓步,我方當事人在面對不法侵害行為的時候,不僅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更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威嚴和尊嚴維護整個公平正義的法律環境!”

蔣登緒伸了伸手示意自己已經知道雙方的訴求和情況了。

而後看向了自己左右兩名副審判員。

“怎麼說兩位現在怎麼來商量審判結果?”

“我認為被告方的辯護說的很有條理,法不能夠向不法讓步被告方胡凱是因為受到了原告方的弟弟孫尚宇的無法侵害行為才選擇了反抗雖然最後反抗過度,但是他的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以及保證自己不受傷害的前提下才進行的正當防衛。所以我認為應該將這起案件歸結於正當防衛,最大的限度的話可以算作詩防衛過當導致的過失殺人罪……”

“雖然沈煜律師說的很有道理,但是我們也必須要考慮到如此審判的法治環境後續的風險,如果我們把這件事定性為了正當防衛所導致的防衛過當的話,那麼以後所有人在面對或許程度更輕的侵犯權益的行為的時候採取過激甚至是刻意的傷害行為,讓自己的角色互換從被侵犯者變成了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又該怎麼辦呢?

我覺得我們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不起這個責任,還是按照之前前輩的經驗直接判處故意殺人罪吧?否則的話,整個社會法治環境所導致的不良影響不是你我三人能夠承擔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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