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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法律援助,你送法官牢裡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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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第196章 針鋒相對,楊閣讚的回擊!

沈煜的話音落下的那一刻。

整個法庭現場旁聽席的旁聽人員以及觀看者直播的直播間觀眾也是弄了好幾秒,雖然他們早就預料到了沈煜肯定是要對楊閣贊動手的,但是他們沒想到這沈煜律師一來就那麼狠,直接判斷最高的有期徒刑年限?

這楊閣贊看起來也四十好幾了。

真要是坐上二十五年的毛指不定刑期還沒坐完,人就嘎了……

“要不怎麼說還得是沈煜律師,這一開一合便是直接貼臉開大25年的有期徒刑,這得讓咱們楊局長坐到老死啊?”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們看這楊閣贊臉上的表情真的就跟像在拉稀一樣,恐怕他也沒有想到沈煜這一來就直接貼臉開大開的那麼狠,直接數罪併罰的最高年限25年都給他整來了,自然是給這位平時身居高位的光明區公安局局長也整不會了……”

“沈煜律師這番操作其實不僅僅讓楊閣贊局長懵逼,也是讓我們懵逼了,他剛剛在提出訴求,之前列出了楊閣贊應該受到懲罰的那些行為的話,我認為頂多算到刑法第399條裡面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罪,故意包庇有罪人員,從而作出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這個罪名的話,最多應該是判10年有期徒刑才對。

而且楊閣贊這一次做出這個調查結果的話,實際上並沒有造成什麼重大損失,很有可能應該判的是五年級以下的有期徒刑,怎麼沈煜律師這一開口就來到了25年了?”

“要不怎麼說,你肯定是不瞭解沈煜律師,剛剛沈煜律師所列舉的只是楊閣贊所犯的罪名裡面的很小一條吧,他之所以會把那些放在前面,很明顯只是為了引入下面楊閣贊即將犯罪的那些犯罪經歷吧,要是不相信的話,咱們等著瞧,反正最後沈煜律師肯定是能夠給他加到25年去的!”

整個庭審現場和觀看著直播的直播間觀眾議論紛紛的時候,這邊聽著沈煜提出訴求的審判長黃莊和也是擦了擦額頭上的汗。

tmd這個沈煜是真的一點情面都不留啊,這剛剛第一訴求裁判了5名被告嫌疑人死刑,還有他們的家長做足20年的有期徒刑,現在轉過頭來又要把出庭的光明區公安局局長給判25年有期徒刑?

他知道楊閣贊是什麼級別嗎?那tmd是副處級的領導幹部!

而且是有人有槍的實權派!

下一步對於像楊閣贊這樣年富力強的幹部來說,穩穩當當的就是進常委班子裡面了,那有時候的楊閣贊在整個光明區可謂是金字塔尖的頂部了,除了那幾位t0級別的人,恐怕就屬他最牛逼了……

而現在沈煜竟然直接要把這樣的人物判處25年的有期徒刑,沈煜敢提他不敢判呀!

站在被告席的原被告辯護律師湯君和聽著沈煜的訴求,主張也是直接捧腹大笑了起來。

“沈煜,我看你是剛剛把那些畜生給判到牢裡面去,太過於激動了吧,你要不要聽聽你剛剛提出的訴求究竟是怎麼提的?

就你剛剛說那些說法,先不說,你根本就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咱們楊閣贊局長是進行了貪贓枉法,就算退1萬步講楊閣贊局長真的用某種手段對那份調查結果進行了某種程度的干預。

那也犯的只是刑法第399條,裡面規定了司法工作人員貪贓枉法,徇私枉法罪,情節一般的判,五年級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情節非常嚴重的裁判,10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你tmd給我一開口就來25年的有期徒刑,你這刑法是白學了是吧?

如果你說話都是這麼浮誇和智障的話,我建議你好好回家再翻一下法典,再來打官司吧,別他媽在這丟人現眼了!”

沈煜看著不斷跳出來嘲諷了湯君和也是有些煩躁的眯了眯眼。

這個逼一直在這裡刷什麼存在感呀,現在還沒輪到他呢,就這麼著急忙慌的作死嗎??

“湯君和,老子再警告你最後一次,現在還沒到收拾你的時間段,你如果再他媽在那裡刷存在感的話,我不介意先把你給突突了?

懂?

我tmd現在是在給你機會,你還有時間跟你的家人好好聯絡聯絡,怎麼就看不懂我給你的善意呢?你如果不趁著現在這個時間跟你家人好好聯絡聯絡的話,你覺得你以後還有機會嗎?難道等著下輩子嗎?

你要是再給老子狗叫一句,我立馬先收拾你!”

沈煜的聲音並不大,但是卻清晰地傳到了湯君和的耳中。如果說按照之前湯君和囂張跋扈的態度,肯定會立馬站出來反駁沈煜,畢竟從理縣層面上分析沈煜不可能能拿自己怎麼辦……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的第六感告訴他,那就是在接下來沈煜對楊閣讚的審判過程中,他最好不要再插一句嘴,否則的話他真的有可能連聯絡他家人的時間都沒有了……

當湯君和腦海中生出這樣的感覺之後,也是不由得有些後怕,他這到底是怎麼了?沈煜這個逼難道是開掛了嗎?為什麼感覺有一種言出法隨的感覺,真的是太恐怖了……

伴隨著湯君和的偃旗息鼓,整個庭審現場的交鋒再次來到了沈煜與光明區公安局局長楊閣讚的這條線上。

楊閣贊聽著沈煜對自己的指控也是冷笑了笑。

“沈煜我一開始就說過了,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我們公安機關是不可能保證對案件的完全掌控的,在313師大附中梧桐禮堂水泥牆體埋屍案中,我們一開始的突擊方向。

本來就是按照你方請來的證人柳青青所提供的證據方向去演化的,但是在偵查的過程中,被告也就是剛剛被你判處死刑的5名犯罪嫌疑人之中的龍宇珩和桑某某明確主張自己是被迫進行校園暴力的,而且並未參與到那次殺人案件中!

一開始我們公安機關的負責審理和偵查的同志肯定也是不相信的,但是在後續對他們5個人分開到不同的審訊室裡面去審訊,而得出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那我們肯定只能夠按照分開的審訊結果雷同的部分來進行調查,結果的公佈難不成就依據網友的猜想來進行調查結果的公佈了以後公安機關還要不要查案了,乾脆直接都聽網友的得了?

而且我們光明區公安局的審訊室一直都是全程錄音錄影的,要是沈煜律師你不相信我們在審訊的過程中的的確確是透過實際審訊得出這樣的結果的話,我不介意,馬上讓我們的同事吧5個審訊室的監控錄影給傳送過來,我們直接在法庭現場進行播放!

所以說我並不認為我們公安機關在這一次案件的調查結果的公佈上有什麼樣的問題,還是說你沈煜律師認為我們有問題,我們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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