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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影片:震驚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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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8章 第1001章 離譜執法

【#離譜的阿美警察#】

【阿美佛羅里達州的一名警察,攔下一名女司機,說她開車時用右手玩手機。】

【結果女子舉起截掉小臂的右手說“我沒有右手”,但警察還是給她開了罰單。】

【近日,在出庭前,女子將執法記錄儀影片公開,在社媒上引起熱議,最終開具罰單的警察,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此案,免除了女子的罰款和扣分。】

~~~

評論區:

〖司機:他是唯一沒歧視我的人。〗

〖甚至沒有把她當人。〗

〖當地名出來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再離譜的事我都能接受了。〗

〖警察:她為了逃避處罰,竟然砍了右手!〗

〖她把手和手機藏起來了。〗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做到的,但我就是看到了。〗

〖可能我看錯了,應該是左手玩手機,我更正一下。〗

大明,萬曆年間。

應天府,句容縣,義臺街。

看著天幕上放的阿美警察的離譜執法,整條街的人都愣了一瞬。

香露攤前正給妻子挑茉莉花露的曹囤,嘀咕道:“這和說瞎子偷看寡婦洗澡,有啥區別?”

旁邊也在挑香露的張谷保聽見,先是一愣,隨即大笑起來。

“瞎子還真能偷看寡婦洗澡,只不過他看不見寡婦洗澡。”

眾人被這句帶著哲理的話繞進去,越想越可樂,笑聲從香露攤一路盪到了街那頭。

旁邊寫真鋪的老闆範存真卻沒笑,他坐在鋪子門口,手裡的筆擱在膝頭,眉頭擰著。

他是個秀才,開了個鋪子,專給人畫像。

大明秀才開寫真鋪,並不稀奇。

明朝中後期,大量士子考中秀才之後,基本就不再往上考了。

中了秀才,就已經算士人,有特權了。

免徭役、見官不跪、犯了事先革功名才能審。

有了這層身份,做點自己喜歡的營生不好嗎?非得去擠那條千軍萬馬的獨木橋?

明朝寫真鋪分好幾種。

有專畫死人的。

人剛嚥氣就對著遺體速寫,叫揭白,也叫畫壽神、畫喜神。

若是去世多年沒有畫像,憑親人口述補繪祖宗像,則叫追影。

這類鋪子,就是今天專門提供殯儀服務的照相館。

有專畫活人的。

畫男人的官樣,畫女子的福樣,畫老人的壽相,畫孩童的童樣,畫全家的家慶圖。

就跟今天去照相館一樣。

穿自己的也行,穿店裡備好的服裝也行,擺個姿勢,畫一張。

還有專畫外景的,郊遊踏青、嫁娶喜事,當場留影。

跟今天的旅拍、婚禮跟拍一個意思。

範存真鋪子做的是第二類,活人畫像。

各色人等、各行各業他都有過交集。

所以天幕上這事,他實在想不通。

他把筆擱下,抬起眼看向旁邊相館老闆許知微。

“基層吏治荒唐成這樣,那個米利堅,居然還是天下第一強國?”

總不能真像後人說的,社會的本質是比爛,其他國家更爛吧?

許知微也是個秀才,在義臺街開著相館。

他技術不算拔尖,相館生意卻挺好。

他父親通道,母親信佛,自己又是個秀才,用他自己的話說:我算不上儒釋道三通,也算是三者皆有。

他本人長得白淨,字寫得漂亮,說話又好聽。

大姑娘來看相,他誇一句“眉眼清正,福相”。

小孩來看相,他誇一句“天庭飽滿,將來要中舉”。

臨走再在紙上寫兩句吉祥話,讓人帶回去當平安符。

靠這些,生意不比街上另外兩家差。

用同行的話說:許知微不像看相的,倒像賣字的。

許知微閒來愛讀史,自認為也看明白了些道理。

他聽見範存真的困惑,輕笑了一聲,把手裡剛寫完的一張花箋擱下,轉過身來。

“始皇帝那會兒,大秦強不強?孝武帝那會兒,大漢強不強?隋煬帝那會兒,隋朝強不強?前元世祖那會兒,元朝強不強?”

他兩手一攤,往椅背上一靠。

“對百姓好不好,和國家強不強,有什麼關係?”

“對百姓好不好,只能決定百姓造不造反!”

這話太直了,直得旁邊幾個聽熱鬧的人都不自覺地把頭轉了開去。

範存真沒有反駁。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膝頭那支筆,過了好一陣才重新提起來,卻沒往紙上落。

書鋪老闆楊墨卿正巧來串門。

手裡還端著一盞不知從哪家鋪子順來的茶,聽見許知微的話,他拿茶蓋輕輕撥了撥茶葉。

“往好處想,吏治也並非全然崩壞。”

幾人都轉頭看他。

他把茶盞擱在範存真的畫案角上。

“只要進了程式,就得把程式走完。”

“就像咱們這兒判了冤案,你直接推翻不行,得一層層走流程。”

“確認無誤,分清責任,最後才能該翻的翻,該罰的罰。”

頓了頓,他又微妙的補上一句:“走完程式發現錯了,和走了半截髮現自己錯了擅自停掉,那是兩回事。”

眾人一聽,心裡各自品出味來。

前者頂多挨幾句罵,後者上了秤,輕則罷官,重則抄家。

楊墨卿見眾人似有所悟,又繼續往下說:“這所謂執法記錄儀,應該就是後世的監控,拿來記錄現場情形的,跟咱們衙門裡錄供記案一樣。”

“這女子是怎麼拿到手的?想來不是那警察主動給的,就是那警察的上司讓她拿到的。”

正吃著糖葫蘆的張阿椿把嘴裡的山楂球囫圇嚥下去,嘴角還沾著糖渣,急著插嘴:“為啥啊?良心發現了?”

楊墨卿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一彎。

“古往今來,不管中外,當官辦事就兩條:一叫順民意,一叫借民意。”

“順民意,張閣老的一條鞭法便是。”

“借民意,世宗皇帝的大禮儀便是。”

“天下諸事,只要跟民意沾上邊,就能辦得特別順,或者特別不順。”

張阿椿瞪大了眼睛,糖葫蘆舉在嘴邊忘了咬,聲音都高了半拍:“那豈不是咱們聯合起來,表達想法,也能影響朝廷政策?”

楊墨卿白了他一眼。

你想什麼美事呢!

“裹挾民意,乃是死罪。”

“有需要的時候,民意才是民意!”

“不需要的時候,十幾萬人一起表達想法,那也不過是民亂謀反。”

“你以為你說的話就是民意?那得看朝廷需要什麼!”

“有時候士紳舉子的想法才是民意,有時候老農匠人的想法才是民意,有時候山野蠻夷的想法才是民意。”

“民意從來不是你這民之意,是朝廷需要什麼,什麼才是民意。”

張阿椿聽得半懂不懂,他正想再問,天幕畫面忽然一切,新標題跳了出來。

【#為什麼米利堅的兒童保護法堪稱苛刻#】

張阿椿仰頭看完標題,又想起方才那樁離譜的罰單,嘴裡嘟囔著感慨了一句:“保護孩童的法律堪稱苛刻,那為啥對成年人的律法就那麼……”

楊墨卿輕哼一聲:“商人之國,信它能保護兒童,還不如信它會販賣兒童!”

張阿椿一愣,覺得這話太絕了,忍不住反駁了一句:“可這是天幕說的。”

他話音剛落,天幕上便出現幾條回答。

~~~~~~

【我不知道你是在哪裡知道米利堅保護兒童的法律嚴苛,建議你可以在網上搜搜《兒童權利公約》。

內容不多,一共才54條。

是這個星球上,大大小小的條約中,為數不多的,不摻雜任何利益劃分、宗教區別、歧視、權謀,不關乎人種、國界、政見、體制的,一心一意保障兒童發展、維護兒童權利、保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人類公約。

全世界只有一個國家沒有簽署這件公約,它就是你口中保護兒童的律法近乎苛刻的那個國家。】

評論區:

〖米利堅的《兒童保護法》並不保護兒童,兒童保護法最主要的作用是讓兒童們失去父母,可以說,這很明顯應該叫做《兒童掠奪法》。〗

〖合法掠奪兒童法。〗

〖一個童工,童婚都是合法的國家,你卻說它兒童保護法嚴苛?你怎麼說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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