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故事中,有一位雷霆之神。
手底下有女武神。
這是羅林知道的。
眼前這位阿斯翠德,或許她也是‘戰神’的女武神。
挑戰,當然要接受。
這是驗證下午與希德.約翰松對戰時,開悟呼吸卸力法的好時機。
兩人進入樹林。
不一會兒,走出樹林。
羅林感覺整個人都快散了。
阿斯翠德揹著巨劍,垂墜著沒了知覺的雙手。
“別告訴我,你倆真的只是去打架。”
西格莉德站在營帳門口,望著兩個滿頭大汗回來的人。
在看到兩人的眼神與表情後。
她失望搖頭、扶額、嘆氣:“以後,我再幹愛之神射情箭的事,我就是…我就是老鼠。”
這樣的誓言。
對於熊一樣的女戰士而言,是毒誓。
可見,她是認真的。
轉眼。
戰神節活動結束。
各氏族各回各家,多恩與羅林並排著騎馬,漫步在林地間。
“這趟,我們總算都有收穫,”
多恩攥著馬韁,身子被移動的坐騎,帶動到自然搖晃:“我答應四個氏族,貿易港開通後,會給他們一些便利。其中一部分是,我允許潘德拉的商人,給他們提供一些鐵錠。當然,數量我會控制好。”
難怪。
難怪那四個氏族,能被一次搞定。
這是抓到了氏族心中的渴望。
控制鐵錠數量,這是非常重要的。
“有共同的利益,是好事,”
多恩扭過頭,看向這個壯實了很多的侄子:“但決不能放鬆警惕,我們要利用好我們創造出來的穩定期。只有真正變得強大,才不需要用利益來與任何人維持關係。”
“明白。”
羅林也很認可。
利益隨時都會變,強大的自身不會。
“當然,我也有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
多恩說到這裡,不禁的露出笑容。
或許是在笑自己的想法太過天真,但他想要與侄子分享。
畢竟,能與他分享的人不多:“當你采邑內的商業小鎮,與我領內貿易港建成。豐富的商品與物料湧入時,會慢慢改變人的生活。當人們看到與享受到後,便很難再想失去。山地氏族的人,也是人,或許也會融入。”
同化?
羅林聽完後,首先想到了這個詞。
遙想當年,多少個異族都被華夏文明同化。
而同化的四個條件,分別是:文化吸引、經濟交流、政權整合與人口通婚。
說實在的,這個想法並非不切實際。
主要是,在當前時代背景下,多恩叔叔能自主產生這樣的想法。
簡直是個奇人。
目前來講,文化、經濟即將進入。
剩下的是政權整合與通婚。
政權整合,還早。
但通婚隨時都行。
難道多恩叔叔,想要娶一個異族姑娘?
等等,不會讓自己娶一個異族姑娘吧?
“奧黛拉夫人,很聰明,”
多恩瞥了眼侄子。
將這趟的另一個收穫,說了出來:“也很有遠見,她能看到未來。所以,我已經答應四個氏族族長,將來他們孩子的孩子中。會有一個跟隨我,在我身邊做扈從。”
這勉強也算政權整合。
羅林點頭認可。
因為山地人與洛伊新民,身體裡都流淌著諾德血。
這算不上與異端建立聯絡。
畢竟,自己與多恩兩個都是‘洛伊新民’的後代。
不過,在扈從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多恩叔叔答應對方的條件,遠不止這些。
能屈能伸,厲害,厲害。
“只是,這些無法用在野蠻人身上。”
“對,他們是異端。”
叔侄二人,同時點頭。
“你的畜牧財富林地,”
話題最後落在這件事上,多恩雖然不知道侄子的真正計劃。
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完成應下的承諾,但他既然選擇支援,就會進行到底。
不過是一些金錢罷了。
但他還是開著玩笑:“最好能成功,若不然,我會損失很多錢。”
“您放心,應該不會出問題。”
“你最好把應該去掉,那樣我心裡至少還能有些盼頭。”
“我不敢騙您。”
“嗯,很好,下次有什麼想法,記得提前告知我。”
“我會牢記。”
人無完人,羅林忘了提前告知畜牧林地的事。也對,應該學會分享一些事情。
走走停停。
叔侄二人在岔路口分別。
前者向東去往亂石灣,後者向南回神賜之地。
不在的這幾天。
神賜之地積攢著一些日常事務,羅林坐下來後開始處理。
處理完畢,已經是傍晚。
吃過飯後,站在院子內投餵那三隻天賜之能雞。
投餵過程中,也對那隻公雞進行訓練。
因為雞屬於食物類飼養,沒有【心有靈犀】天賦加成。
所以,訓練是真的在硬練。
羅林很有耐心,萬物有靈,心誠則靈:“認真點,別以為你有點本事,我就不敢對你做什麼。”
公雞腦袋點動,啄著地上的燕麥。
此時的它,完全無視了投餵的人類。
蹲在不遠處的艾琉瑞爾,興許是知道了這位騎士的心思,抿著小嘴笑。
在她眼裡,公雞是用來打鳴的。
母雞是用來生蛋吃的,都沒有身邊這兩隻狗狗可愛。
這麼一想,她又揉了揉兩隻黑圓滾狗子的腦袋。
站在女孩兒身邊。
隨時等待騎士吩咐的庫魯瑟與格倫,對騎士老爺的行為,已經不會感到奇怪。
他們現在想的是,馴雞是用來幹嘛。
庫魯瑟猜測:“陶冶心情?”
“說真的,我現在不敢猜。”
的確如此,格倫在跟著騎士那天買雞,以為要吃,最後一隻沒吃。
一路養到神賜之地。
又看著養魚,本以為要陶冶心情,沒想到吃掉了。
所以,騎士的心思很難猜。
羅林。
起身,坐在一旁木凳上,揉捏著蹲在身邊守護的小黑。
頭腦在思考。
什麼動物,既適合野外生存,又能在畜牧場周圍鋪開的問題。
這麼思考的原因是,畜牧財富林地內,將來會進行食物類動物飼養。
比如各種鹿類、野豬、兔類等。
它們的肉可以用來食用,皮毛又能換錢,以及製造不同物料。
鹿皮製作皮質衣物、鞋子等,野豬皮是用於製作皮甲的好材料。
而這些動物,不可能老老實實待在獵場範圍內。建造柵欄防止出跑,那是一項非常龐大的工程。
人力物力全部都要消耗。
只要是建造完後,也無法保證它們向外跑,也無法避免外部一些食肉動物向內鑽。
靠人,肯定不夠。
羅林覺著,再好的辦法。
也不如以魔法打敗魔法。
這就回到剛才思考的問題上。
要養一種適合野外生存,數量多,又兇狠的動物。既能防止外來入侵,也能震懾飼養的動物外逃。
所以,要養一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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