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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美利堅:我的叔叔堂吉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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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第328章 叫我超人可能更合適一點

“迭戈,你這是怎麼了?”

其中一個持槍的暴徒用槍口撓了撓頭,有些疑惑地看著故作平靜的刺青男人,“怎麼一臉驚慌失措。”“額沒什麼,”刺青男人迭戈給自己找了個藉口,“剛剛開車的時候餓得我頭暈,差點出了車禍。”

他是不會承認自己活了30多年,手上鮮血無數,結果在晚上被所謂的鬼魂嚇到的。

傳出去他還混不混了?

“晚上沒吃飯嗎?”另一人說道,“我車上好象還有點吃的,我去找找。”

“去,給我拿點吃的,”迭戈命令道,“另外,你們把貨當著我的面再點一遍。”

李維就站在他們旁邊看著他們。

二十多個人散佈在月光下,有的扛著槍,有的靠在皮卡上抽菸。

他先是掃視了一圈,重點是看他們的車上、身上有沒有比自動步槍口徑更大的武器。

畢竟他現在還沒到能抗住狙擊步槍口徑的程度,而且步槍子彈打在身上說實話也還是有點疼的。他繞著周圍走了一圈。

【弄臣頭骨】在他的身旁,紅寶石眼睛不停地閃鑠:

【我看到了…營地裡有24個骷髏兵】

【你打算怎麼做?我的主人,直接衝鋒,還是逐步蠶食?這些骷髏兵可不好對付】

4輛皮卡,1輛麵包車,引擎全部沒熄火,車燈把空地照得半明半暗。

他數了一圈,發現了7把自動步槍,其餘的是手槍和砍刀。

這就夠了。

李維先從最遠處的皮卡開始,他打算先破壞掉載具再說。

這裡遠離人煙,地形開闊,沒了載具他們想跑也跑不掉。

他來到皮卡的車頭,悄悄把引擎蓋掰出一個縫隙,一隻手伸了進去,握住管線,一扯。

象是拔掉了一根稻草一樣,皮卡的引擎熄火了。

沒有人注意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空地中央,李維如法炮製,在2分鐘之內把剩下的4輛車全部報廢。空地中央,迭戈正對著領頭的幾個手下破口大罵。

“什麼叫你搬完之後忘數了?”他抓住其中一個人的領子,“你晚上不會給倉庫的人打電話確認一遍嗎?開到這裡了你才想起來?”

“我我我我.”被抓住的人滿頭大汗,“倉庫管理馬爾科最討厭晚上有人打擾他一”

“那你就打擾我咯,”迭戈點了點頭,隨後從後腰掏出手槍,“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喜歡開他媽幾十公里路跑過來給你們解決這點破事?”

“別別別,迭戈,另別”

“咳咳咳!”

又是一陣咳嗽聲突兀地響起。

所有人的腦海中都湧現出了同一個想法:

誰這麼膽大,這個時候還敢說話。

他們同時扭頭看去。

一個瘦子可能是被自己的口水給嗆到了,不停地咳嗽。

“阿圖羅?”迭戈的眼睛眯了起來,“你有意見?你有話要說?”

“不不不不,迭戈,我我沒意見,”瘦子連忙擺手,“我沒任何意見。”

迭戈的視線繼續放在了眼前毀掉了他整個夜晚的手下身上。

“咳咳咳!”

又是一陣咳嗽聲響起。

“阿圖羅!”迭戈轉過頭咆哮道,“我是不是”

他扭過頭一看,卻發現阿圖羅滿臉錯愕地搖頭,示意不是他。

其餘人的視線都看向了他的背後,於是迭戈也回頭望去。

月光和探照燈之下,一個身材高大、穿著短袖和牛仔褲的一沃德發!蝙蝠俠?出現在他的旁邊。迭戈轉過頭去,看向自己的手下們,“這是咱們的人嗎?”

所有人齊齊搖頭。

迭戈頭轉過來,“你他媽誰啊?”

“沒看過好萊塢大片嗎?”李維指了指自己的蝙蝠俠面具,壓低了聲音,“我是蝙蝠俠,是個超級英雄。”

迭戈的手不由得鬆開了手下的衣領。

太詭異了。

這裡離市區得有至少40公里,而且沒有人煙,一個神經病spy愛好者就這麼出現在了他們這些販毒集團成員的據點。

而且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是怎麼出現在這裡的,就好象之前所有人都沒注意到,他就一下子從天而降了一般。

距離他最近的一個壯漢按捺不住,抄起一把砍刀就砍了過來。

刀鋒凌厲,這一刀砍下來,換一個正常人恐怕小命不保。

“你們知不知道一個冷知識,”李維的手都沒從口袋裡拿出來,看也不看衝過來的壯漢,“蝙蝠俠在漫畫裡面的設定”

他一個墊步正蹬,腳掌印在了壯漢的胸口正中央。

壯漢手裡的砍刀都還沒落下來,整個就象是被一輛卡車迎面撞上一樣,離地以更快的速度飛了出去五六米,落地之後又在地上滾了好幾圈,象一個被丟出去的破麻袋,撞到了一輛車的前保險槓上,發出了一聲沉悶的巨響。

然後就不動彈了。

看來系統的判定是隻要失去了意識或者戰鬥力,就算他清除了。

李維看著昏迷的壯漢若有所思。

空地上鴉雀無聲,所有人都僵在了原地。

這未免也太科幻了,難道真的是集體磕大了?一個200磅以上的壯漢,直接被人一腳踢飛五六米。“是精通世界上所有已知的徒手格鬥術嗎?”

李維慢悠悠地說道。

迭戈突然感覺這個聲音似乎很熟悉,好象在哪裡聽過,但是怎麼都想不起來。

“哦?是嗎?蝙蝠俠,”瘦子阿圖羅冷笑著從腰間掏出一把手槍,指著李維,“那有沒有人告訴你,蝙蝠俠再強也只是人類呢?”

說著,他就毫無徵兆地開槍了。

“砰砰砰!砰!砰!”

槍口發出了巨大的火光,緊接著是巨大的聲響,在廢棄的加油站裡迴盪。

然而,令所有人目定口呆的是,李維居然還站在原地。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短袖上的窟窿,咂了咂嘴,“可惜,這可是bc的短袖,一件要好幾百美金呢。”“你穿了防彈衣?”阿圖羅脫口而出。

“啊,抱歉,我有點00c,”李維撓了撓頭,朝著阿圖羅走來,“蝙蝠俠應該是本身不防彈的吧,但是不好意思”

他走到阿圖羅的面前,而阿圖羅已經大腦空白了。

李維輕描淡寫地拿過他手上的手槍,用力一握一

握把直接被他握扭曲了,手槍被擰成了麻花。

“一你叫我超人可能更合適一點?”李維歪頭看著阿圖羅,有些苦惱地說道,“但是我不會飛啊,嗯起碼現在不會。”。

阿圖羅看著眼前比自己高了一頭的李維,壓迫感有如實質一樣鋪天蓋地地朝他湧來。

他大叫一聲就要逃跑,結果剛一轉身,手腕就被李維抓住。

“彆著急走啊,”李維說道,“再聊會兒吧。”

阿圖羅突然感覺手腕一沉,然後整個人就飛了起來。

李維抓住他的手臂直接把他掄了起來,象是綠巨人砸洛基那樣砸在了地上,阿圖羅有那麼一瞬間彷彿被壓縮了一點,當場嘴裡就吐出了大量的鮮血,一下子就失去了意識。

“開槍!”迭戈的腦子突然恢復了一些運轉功能,“開槍!打死他!”

所有人如夢初醒,掏出槍對著李維進行射擊。

但是李維突然消失了,在所有人眾目睽睽之下,消失了。

“他不是人!”有一個人大喊道,“他是惡魔!他是魔鬼!”

他丟下槍,轉身就跑。

有第一個人跑,剩下的就會跟著跑。

所有人都慌不擇路地朝著車邊跑去,結果讓他們感到絕望的是,他們上了車之後,卻怎麼也打不著火。緊接著,一輛車的副駕駛玻璃,突然碎裂,一個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拽了出去,發出了一聲慘叫,然後是幾聲令人牙酸的清脆骨裂聲。

駕駛位置的人顫顫巍巍地探頭一看,發現自己的同伴已經雙手雙腳都已經被捏成了一團。

“抱歉,車壞了,”一個聲音遺撼地說道,“你可能得走回去。”

“如果你還有康復的風險的話”

緊接著,他這邊的車玻璃也碎了,他也被拽了出去。

慘叫聲撕裂了夜空。

李維走向下一個。

有兩個人試圖翻越鐵絲網,李維只是輕輕一跳就跳到了鐵絲網上,抓住他們提了回來。

“跑什麼?見面會在這邊。”

整個過程持續了不到5分鐘。

空地上,23個人橫七豎八地躺了一地,慘叫聲、求饒聲、呻吟聲交織成一片。

沒有一個人能站起來,他們中最輕的也只能在監獄裡痛苦地度過一生了。

李維走到了迭戈面前,看著他。

而此刻迭戈終於想起來這個聲音是誰了。

他就是一直在他車上的人!最早車裡的咳嗽聲就是他發出來的!

“你你到底是什麼人?”迭戈咬牙問道,“你不是人類!你是魔鬼!”

“我是超人啊,”李維嘆氣道,“你怎麼就記不住呢。”

他的聲線和平日裡的聲線不一樣,沒有人知道他就是那個橄欖球大明星。

他盯著迭戈,突然開口說道:“你和他們不一樣。”

“你是主動新增庫洛奇的,你喜歡殺人對不對?”李維說道,“你可真壞啊迭戈。”

迭戈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他是怎麼知道的?!

“這樣吧,”李維看著旁邊堆成山的毒品,“你既然是販毒的,也喜歡吸毒,那你把這些全吸了吧。”“把這一百多斤的毒品都吸了,我就放你走。”

【】

第二天早上。

酒店中,李維換了一身衣服,和堂吉訶德正坐在餐廳裡吃早飯。

金荷恩坐在兩人對面,陳海生已經早早吃完去跟著檢查車輛了。

“老闆,”金荷恩合上筆記本,有些喪氣,“昨天又聯絡了3家工廠,兩家報價離譜,一家說沒產線,墨西哥已經被我摸完了。”

堂吉訶德喝了口咖啡,“再等一天,後天的飛機,實在不行從長計議。”

“說不定有轉機呢。”李維一邊吃著煎蛋一邊說道。

金荷恩看著李維,心裡又感慨了一句,老闆的心態是真好。

“車已經準備好了。”陳海生走回來說道。

“走吧,”李維擦了擦嘴,“出去轉轉,來一趟墨西哥,總得帶點紀念品回去,就當來旅遊散心了。”上午10點,一行人出了酒店。

蒙特雷3月的陽光已經烈得刺眼,乾燥的空氣混合著烤玉米和青檸的味道。

市中心的馬克羅廣場,那座巨大的橙色“命運拱門”雕塑在陽光下格外顯眼,遠處的賽羅德拉西亞山象一把椅子一樣,橫在城市南邊。

金荷恩在路邊買了一根墨西哥街頭玉米(elote),這是一種把烤玉米棒塗上蛋黃醬,撒上辣椒粉和乳酪碎的街頭零食。

李維也買了一根,嚐了嚐覺得有點怪里怪氣的。

在僱傭兵的保護下,他們路過了一家紀念品小店。

李維突發奇想,打算給安雅和伊麗莎白各帶一個彩繪銀飾骷髏頭回去。

“額”金荷恩滿嘴乳酪,表示了懷疑,“老闆,我不確定女生會喜歡這類東西。”“哎,你不覺得這很酷嗎?”李維擺了擺手,“而且重點是送,不是她們喜不喜歡。”

他們走進了一家稍微偏僻點的紀念品小店。門口掛著幾條色彩濃烈的墨西哥傳統毯子,貨架上擺著陶罐、手環和銀子做的各種各樣的手工藝品。

李維放出了【弄臣頭骨】。

你看,李維跟它心中對話,有沒有你喜歡的頭骨,我給你買一個回去作伴。

【弄臣頭骨】眼框中的紅寶石閃了閃,沒有發表任何看法。

櫃檯後面站著一個小男孩,十一二歲的樣子。

他看到一群打扮洋氣的外國人走了進來,眼睛瞬間亮了起來。

“你們好(西班牙語),”他熱情地打了個招呼,磕磕絆絆地切換到英語,“歡迎!你們買嗎?很便宜!”

金荷恩被他的話逗笑了,蹲下來跟他平視,“你一個人看店嗎?”

“媽媽去進貨了,”小男孩認真地說,“我現在是店長。”

“那你很厲害啊。”

“是的,我10歲就已經看店了,”小男孩說道,“我今年12歲了。”

“你們從哪裡來?”他打量著李維、堂吉訶德和後面表情嚴肅的東歐面孔,“美利堅?加拿大?”“我們從紐約來。”金荷恩回應道。

小男孩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紐約!”他重複了一遍,“我知道!美利堅的心臟!自由女神象!時代廣場!華爾街!”“是啊,”金荷恩笑著說道,“你長大了以後可以自己去看看,紐約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小男孩用力地點了點頭,“如果我能活到長大,我一定會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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