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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從合法報復出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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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斷尾求生!【7/7】

說實話,在此之前,有人說法院庭審會放仙俠電影,那肯定是沒人會信的。

但眼下如果有人這麼說...徐德多少是會信點的。

精彩...太精彩了!

黃石在腦子裡找法例攻擊辯論的模樣,以及張偉孫冰反抗的畫面,和那些影視劇中,主角掐法指鬥法有什麼區別!?

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黃石不是拿著法典往對方腦袋上砸的。

但,電影總歸有結束的時候。

審判臺上。

審判長張秉心壓著怒意,對著徐德說道:「代理人,請儘快表述你方所遞交證據!」

整個法庭的視線全都向代理人席位投去。

見此。

徐德也收起了看熱鬧的心思,他深吸一口氣,旋即緩緩起身。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此條證據的來源性...我方已經解釋過。」

說著,他微微一頓。

旋即視線猛地盯向證人席,眸光凝起。

「正是12月2號當天,我方在18中辦公室,合法合規」對證人進行的錄影!」

「整條錄影證人已確定有效且合法,並且內容全部為真。」

「影片並未受過剪輯、拼接,又或是無頭無尾的情況,請法庭予以採信!」

「實在不行..

「」

說著。

徐德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對著呂廣軍笑道:「審判長,您可就證據一事,詢問我方證人呂廣軍。」

我方證人?

被告席的張偉和孫冰聽到這話,氣得險些噴出一口鮮血,原本就難看的臉,此時更是逐漸扭曲。

什麼叫你的證人?

雖然說,在開庭前就聽說過對方喜歡用對手遞交的證據,胡廣和陳偉就被他坑過幾次。

但..

證人也能用嗎?

這是他們帶來的,這玩意還能雙方公用嗎!?

但到了眼下這一步,也確實和徐德所說一樣,呂廣軍對被告的作用...遠不如對徐德有用!

一個影片,短短几十分鐘的談話,瞬間刺破被告一個月的全部準備,做無用功。

「異議!」

張偉深吸一口氣。

他知道,眼下不能讓呂廣軍開口,對方這時候要是說些什麼..

說不定他自己都自身難保!

「審判長,代理人所遞交證據已經嚴重干擾到我方證人的思緒與情緒!」

「我方申請證人進行迴避,他已無力參與本次庭審質證!」

他的聲音很大,說話也極快。

甚至打斷了張秉心對徐德的談話過程,理論上是要吃個警告的。

但張秉心此時明顯無心對其進行警告。

他皺起眉,扭頭看向證人席。

證人席位。

「怎麼可能..

「」

「這...這怎麼可能...他不是走了嗎...錄音的東西不是被那個律師握著的嗎.

此時。

站在證人席的呂廣軍,臉色煞白,雙眼呆滯無神,口中呢喃著,不知在說些什麼。

他渾身發軟,身體有些顫抖,只覺骨頭都有些乏力。

呂廣軍懵了,12月月中的天氣正是降溫時期,但此時他卻滿身大汗,好似洗了個熱水澡。

他絞盡腦汁,也不知道這錄影是什麼時候拍的。

直到...

合同和揹包忘帶了..

呂先生,從現在開始,這次談話算是正式結束..

法庭見..

恍惚間,2號當天,徐德跟他所說的三句話在他腦海中迴盪。

這...

大坑.....

這是個天大的坑!

呂廣軍想明白了,此時徹底想的明明白白。

從一開始,對方問的所謂共犯」,就是在對自己造成心理壓力,數個問題問下來,那時他早已壓力爆炸,只覺被一座山壓著。

隨後對方離開,自己才會手忙腳亂的打電話。

而正因如此...又被那包裡的攝像頭清楚錄到...

甚至一開始所謂的口頭合約」,以及通訊隱私合同,都是對方提前設計好的圈套,就連那有什麼好怕的」都是他故意激自己而說!

瘋子...這個瘋子!

他就沒想過談話,而是覺得自己有問題,從頭到尾給自己設了個圈套!!!

剎那間。

呂廣軍眼球被血絲纏繞,呼吸愈發急促,他此時只覺得自己的未來在飛速遠離自己。

「這...這....

「」

「不對,這不是我說的,這不是我說的!」

「假證,這是假證!!!」

這證據一旦坐實..

工作、教資、賠償、名聲、家庭...沒了,全都會沒!

甚至,自己都有可能背上刑事處罰!

呂廣軍忽的盯著張秉心尖聲開口,臉上滿是恐懼,聲嘶力竭道:「我沒同意他錄,我不知情啊!!!」

見此。

代理人徐德卻笑著開口道:「呂先生,您別激動。」

「錄影裡您明確的說過合法有效...這是您親口承認過的。」

呂廣軍聽到動靜,身體愈發激動。

「我沒有,我沒有說過!!!」

他像一條路邊的瘋狗,犬吠兩聲意圖嚇跑對方,但可惜,是一條被拴住的瘋狗,毫無威懾力。

徐德臉上依舊掛著淡然的笑容。

見此一幕。

審判臺上。

審判長張秉心終於是看不下去了,他嘆了口氣,旋即敲下錘子。

「帶證人迴避。」

呂廣軍目前的狀況已經不適合質證,放任對方在場只會拖延庭審。

眼下已經被徐德攪和的夠亂了,再亂下去..

張秉心怕自己一夜白髮。

「啪!」

法槌落下。

幾名法警上前,架著身體激動的呂廣軍向外走去。

「汙衊,你這是汙衊!」

「我沒同意你錄...我沒同意過啊!!!」

他的聲音由近到遠。

最終,消失在側門的走廊內,像是被一頭野獸拖走、吃掉。

「代理人,你方所拍攝裝置是否帶到法庭?」

張秉心看向徐德,揉著眉心詢問。

「已經帶來,這是最新款相機,符合法例。」

徐德當即掏出拍攝相機。

針對一個證據是否有效,看兩點就行。

當事人是否知情,以及裝置是否合法!

沒錯,在法例中,拍攝的裝置是什麼型號也很重要。

如果你若是用針頭攝像頭拍攝,哪怕將攝像頭對準了當事人,雙方同意,那法例上也不認。

當然,市面上的大多攝像機都符合法例。

徐德所拍攝的自然也算。

書記員觀察了半天,最終看向張秉心點了點頭,算是承認了裝置的合法性。

張秉心欲言又止。

驟然間。

整個現場安靜下去,不復之前的嘈雜與沸騰,反而一片寂靜。

從法例上來看,徐德的行為...是合法的。

對方首先告知了拍攝方式、拍攝時間、明確指出攝影機所在、客觀詢問與案件有關問題..

甚至,就連對方中途離場也合法!

沒錯,理論上只剩單獨一人時,證據已經侵犯到了個人隱私期待。

但錄影一開始,徐德直接將呂廣軍留在了辦公室..

公共辦公室!

在法例上,私人辦公室與公共辦公室完全是兩種隱私級別,哪怕公共辦公室沒人,也不構成侵犯個人隱私,只是侵犯隱私期待而已。

差兩個字,法理上是否違規卻天差地別!

而中途離開後。

呂廣軍所說的話...又恰好與徐德先前所問的問題一致,便不達成與問題無關」.

合同效力雖抵不過法例,但上述種種因素加起來,合同竟存在效力!

「他是不是故意的?」

審判臺上。

法官趙行也是思索了半晌,最終沒忍住看向徐德。

這種種因素」疊加在一起...很難說一個正常談話的人,在沒準備的情況下能達成這樣。

「他就算是故意的也沒用。」

盧國偉仔細盤算了一下這證據,最終有點牙疼的小聲交流。

「主觀是故意,但客觀的證據,卻完全合法!」

「儘管可以用不合規,配合法官的自由權利將證據不予採取,但...你知道的,鐵證無法被打掉。」

話音落下。

審判臺沉默。

證據突襲,庭審質證,法官確實有權利打掉此類行為予以懲罰。

但.

和徐德當初說的一樣。

法官只會打掉故意拖延時間,對案子沒什麼用處的小證!

整個東國,數千座法院,沒有任何一個法官敢打掉鐵證,哪怕是以證據突襲形式遞交...哪怕遞交人甚至狂到當庭懟法官!

那這證據,依舊不能打。

原因很簡單。

首先,法院是來審案的,他們的目的就是將案子合理合規審完,沒道理和證據過不去。

其次...你敢打回證據。

那宣判後,這證據自然會找別人來打你!

命案是極容易提起二審的,只要對方將被打掉的證據,二審時向上級法院遞交...百分百會將一審打回重新稽核。

這還不算完,案件除重審以外,承辦法官百分百會吃個掛落!

所以...

除非徐德跳到審判庭跳舞,那麼,不過分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當看不見的。

思索良久。

「被告人!」

「被告人家屬!」

張秉心忽的將視線瞬間挪到被告人席,以及劉婧琪家屬身上。

「請問上述錄影,呂廣軍所言是否屬實?」

話落。

三個人呈現出不同反應。

坐在椅子上的劉婧琪面露怒色,雙手緊攥的看著徐德,眸子陰沉,咬牙切齒著。

父母劉豪和蔡菲..

兩人面色有些猙獰,此時被點了名字,當即忍不住開口道:「假的!」

「都是假的!」

「那電話不是我打的,我沒給呂廣軍打過電話!」

蔡菲的聲音很是尖銳,刺的人耳膜疼。

她完全沒想到,自己2號隨手一個電話,竟被人給錄了下來....

但沒事,徐德沒錄到自己!

劉豪道:「法官,那是假證!」

「是他們故意讓呂廣軍配合演的戲,我們沒給他打過電話,是他故意擺弄!」

話落。

身旁的張偉和孫冰忽的嘆了口氣。

跑不了的..

電話記錄刪不掉,且蔡菲的聲音明確被錄下,法院可以檢測聲音是否為蔡菲所發出。

當然,拖延一下眼下的庭審,糊弄過詢問倒是沒問題。

但...有人卻不想放過這個機會。

恍惚間。

公訴席傳來一道聲音。

「被告人家屬蔡菲,你方是否攜帶了手機入庭?」

黃石目光炯炯地盯著蔡菲,開口追問著。

蔡菲臉色一變,自然知道對方要當庭質證,看通話記錄。

「2號我手機借給別人了,我不知道有沒有記錄..

「,黃石卻開口,絲毫沒有給予機會的樣子,開口道:「你借給誰了?」

「他的電話號是多少?現在院方就可以聯絡借物人!」

這....

好耳熟啊。

張偉臉色一黑,只覺這話和徐德剛才讓劉婧琪和呂廣軍拿筆寫金額」有些類似。

該死!」

這黃石竟然一點也不生氣...對方證據突襲,明顯拿你當槍使..

他內心破口大罵。

當然,罵的同時他的內心也在焦灼思索。

就眼下來看...

案子在徐德掏出證據質證的時候,基本已經確定了案件走向。

什麼?你說萬一能爭取到不予採取呢?

沒用!

你要知道,法官不是冰冷的機械,是人,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證據突襲的證據,即便不具備合法性質,導致明面上無法採納,只得被駁回.

但證據也只會在明面上消失!

它依舊出現在法官的心裡。

法官心裡門清,他是能看出一個不合規的證據是否為真。

所以,他可能會將證據駁回...但在宣判時,明面上雖不說依據,卻會在心裡給你依證判刑!

也就是,干擾法官的自由量刑權!

沒錯。

張偉之所以急眼,乃至是剛才達到了破防」的級別,純粹是因為無論這證據是否為真,甚至哪怕證據被以不合規為由打掉....

法官都會徹底從警惕遲疑的中立」,偏向徐德那邊!

這招簡直歹毒...

歹毒!!!」

張偉內心再次唾罵。

連質證都不需要質,掏出來就能加勝率...這種行徑罵一句畜生也不為過。

不過眼下也不是罵人的時候..

被告席。

金牌律師孫冰深吸一口氣,側身在他耳旁耳語道:「庭審還在繼續!」

張偉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沒錯,庭審還在繼續,執著於剛才的證據明顯是個錯誤。

局面既無法挽回,那...

「放棄爭取正當防衛。」

張偉腦海中迅速做出決斷。

「以被告人本身優勢」,全力爭取減刑!」

劉婧琪的優勢很大。

那是一條名為法律紅線」的優勢,別說鐵證了,哪怕是鋼證、金證,也撬不開哪怕那麼一絲絲的縫隙。

如果斷尾求生.....

圍繞這條必勝」優勢。

未嘗不可勝訴!

想到這,張偉孫冰神色一變,立馬進入到狀態,他當即對著黃石,搶聲說道:「公訴方,有關2號的事過於久遠,我方委託人年齡過大,記憶力較弱,已忘掉。」

「你方是在強人所難!」

話畢。

張偉看向審判長張秉心,繼續道:「審判長。」

「被告人劉婧琪16歲11個半月,未滿18週歲!」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3條、《刑法》第17條、《刑法》第78條...

「我方..」

張偉頓了頓,語氣低沉,開口道:「申請從輕、從寬、減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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