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聲音響起,無形之中,好似有一股氣勢從端坐審判席上的張秉心身上散發,席捲整個法庭。
第一法庭內,所有人屏息凝神,眸子落在正中心的張秉心身上,靜靜聽著。
“本案,由公訴機關綠森市中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強犯故意殺人罪,於2002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依照相關規定,綠森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審判庭進行公開審理。”
“本案,由審判員張秉心擔任審判長,由書記員......”
“現在開庭!”
開...開庭了!
隨著這四個字落下的剎那間,數百餘人內心齊齊一震,瞳孔一縮。
臺下,聽審席中,張夏臉色一緊,連忙掏出紙筆將其記下。
不只是她,其餘人也是內心震撼,猶如翻江倒海。
‘故意殺人罪?檢察官還真以故意殺人罪進行指控啊!’
‘這可是重罪中的重罪......’
‘尋親十年,為救女兒反抗誤殺買家,結果被檢察院以故意殺人進行指控...這敢做我都不敢說啊!’
‘......’
聽審席中,響起窸窣的交流聲,眾人低著頭,很是咂舌。
雖說外面的公告欄提前公佈了王強被指控罪行。
但當法官親口說出這話後,卻依舊令眾人感到震驚!
就這些玩意,但凡在報紙上刊登...不敢想社會輿論得爆成什麼樣!
公訴席上。
檢察官胡廣沒有一絲表情,眸光銳利,就像一臺沒有情緒的機械。
反倒是身側的律師陳偉,他側身給身後的李有財劉翠投了個安心的眼神。
旋即,他便將眸子落在徐德身上,眼神中閃爍著玩味的神色。
“呵,故意殺人一旦開始細分判定...那這罪可不是那麼好躲的!”
一條罪,往往能有多種原因定上。
故意殺人也是如此,它甚至能分出數種“故意”,王強怎麼說都能套中一個!
“我倒要看你怎麼辯!”陳偉盯著對面的徐德,臉上露出一絲冷笑。
此時。
法庭正中央,象徵公正,高臺上的審判席中。
“砰!”
法槌落下,現場所有聲音戛然而止。
審判長張秉心,那雙好似能看透人心的視線,落在公訴席上,他緩緩張開嘴。
“現在,公訴方請宣讀訴書。”
聞言。
被告席上。
那張被柵欄所圍住的椅子,雙手被鐵鏈銬住的王強雙手一緊。
而檢察官胡廣也深吸一口氣。
他手中握著一份檔案緩緩起身,旋即便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被告人王強,年齡52歲,出生於1950年4月17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02年10月2日被逮捕。”
“經本院審查查明,被告人王強其女被被害人非法控制、囚禁、強姦等,因此,被告人情緒過激,率先與被害人發生衝突。”
“隨後,被告人王強主動與被害人李二牛實施暴力行為,後持兇器,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說到這。
胡廣忽的一頓,旋即眉頭皺起,語氣嚴肅。
他稍稍抬頭,那雙眸子越過距離,直勾勾落在身影單薄的王強上。
下一刻,他擲地有聲的聲音響起!
“其行為已觸犯《東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本院依法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對被告人依法判處!”
他的話語邏輯縝密、完整。
每一個字彷彿千斤巨石,壓在王強的胸口上令人喘不開氣,銬住的雙手被他攥的越來越緊。
審判席上。
張秉心點點頭。
拐賣案與出現殺人案有脫不開的關係,但在庭審中卻不能因此給王強完全脫罪,最多隻是減輕些許。
“請‘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就本案發表代理意見。”
審判長張秉心將那雙嚴肅的眸子落在公訴席一側,律師陳偉身上。
聽到聲音,烏泱泱數百人齊齊扭頭向那邊看去。
陳偉深吸一口氣。
他站起身,掃視偌大的第一法庭,旋即看了眼徐德,臉上露出個陰惻惻的笑。
下一刻。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以及在座陪審人員。”
“我是被害人民事附帶民訴訴訟代理人,律師陳偉,結合今天庭審情況,現在就本案民事賠償部分,發表如下意見。”
“被告人王強的故意殺人行為,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唯一原因,依法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陳偉忽的話鋒忽的一轉,聲音響亮,在眾人耳旁響起。
“審判長,這是我方被害人家境的全部資料。”
說著。
他將一份份檔案舉起,遞交到身側的書記員手裡。
“按照法規《東國人民民法典》明確規定,被告人應給予死亡賠償金‘元’!”
“還應賠償贍養費。”“被害人父母,父親李有財61歲,母親劉翠61歲,農村人士,無退休金,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
“被害人沒有兄弟姐妹。”
“按照法規,應當賠償贍養費‘元’!”
“以及承擔被害人喪葬費用‘4043元’、以及交通費、住宿費、醫療費共計‘1762元’......”
“同時,老人無其他子女,晚年失去倚靠、精神痛苦巨大,我方要求額外賠償‘元’,共計......”
說到這。
陳偉忽的一頓,下一秒,他吐出一個令現場所有人震撼的數字。
“元!”
近乎二十二萬!?
死一個人要賠二十二萬?多嗎?聽起來不多。
但這裡是2002年!
這年頭,鄉下農民工月收入不足八百,甚至八百還是高技能工種能拿到的!
你一個農民工,不吃不喝多久才能攢夠二十二萬元?
272個月。
足足22,近23年!!!
“二十二萬!?家屬瘋了吧,正常人死了都不會賠這麼多,怎麼死了個人販子還敢要二十二萬!?”
聽審席上。
此刻,哪怕是見慣大場面的記者,也是忍不住露出滿臉的錯愕。
原本因開庭與素質而靜下的聽審席,此刻哪怕國徽高懸頭頂,也實在是忍不住出現了些許騷動與竊竊私語。
“二十二萬?他怎麼不去搶啊!”
“無恥...無恥!極端的無恥,強盜!”
“他們哪來的臉敢開口的!?”
“這個赤裸裸的訟棍,那額外賠償百分百是他主動為李有財劉翠索要,王八蛋,畜生......”
“......”
記者張夏停住手中的筆,她忍不住抬頭,滿臉難看的注視著風輕雲淡的陳偉。
不用想。
對方肯定是和被告律師交流不順,於是故意在法庭上為了出口氣,開口便是索賠22w!
但......
這錢卻是會讓王強徐紅承擔!
張夏咬著牙,她看了眼那坐在椅子上,一米六個頭,連囚服都撐不起、骨瘦的王強,內心情緒可謂翻江倒海。
“王八蛋!”
她沒忍住,低聲唾罵一句。
相比較聽審席的騷亂。
法庭的秩序卻並未動搖,只不過卻也令幾人表情微變。
坐在椅子上的李有財和劉翠,聽到金額後呼吸急促,眼神中滿是精光,露出一副急不可耐的貪婪之色,很是興奮。
檢察官胡廣眉頭稍皺,側眉看了陳偉一眼卻也沒說什麼。
審判長張秉心則是眉頭緊皺,片刻後,開口道:
“被害人父母是否來到現場?”
聲音落下。
側面的李有財和劉翠眼前一亮,旋即臉上的激動消失,立馬開口道:“來咧來咧,俺們在!”
好似是意識到自己情緒不對。
二人說完後又立馬換了一副表情,劉翠低著頭哽咽,甚至還時不時抽泣一聲
見此。
張秉心內心毫無動搖,他沉思半晌,詢問道:
“原告人,上述被害人訴訟代理人所說是否與現實相符?”
李有財哽咽著,他坐在椅子上摸著眼淚道:
“一樣,陳律師說的是事實。”
“俺快四十了才有這麼一個兒子,好不容易種地拉扯長大,眼看娶了媳婦也生了孩子,要給俺們盡孝養老......”
“可偏偏就出了這麼一檔子事!”
說著。
一側的劉翠忽的開口:
“俺們家養了那白眼狼十年,她就這麼報答我們...這可是十年啊!”
“吃俺們的、喝俺們的,這十多年花了那麼多錢,不報恩也就罷了,還夥同別人把俺兒子殺了...沒公道,沒公道,您可得給俺們做主啊!”
話罷,她便哽咽嚎哭起來,眼淚嘩嘩亂流。
整個法庭都回蕩著她哭嚎的聲音。
但現場眾人胸口卻逐漸感到煩悶,良久,眉頭皺的越來越深。
片刻後,卻又感到一陣乏力,嘆了口氣。
如果殺的是真正的人販子還好,有操作的空間,李有財劉翠哭嚎也不好使。
但對方卻終究不是‘人販子’,在法庭上不會被定義為此!
在法例上,這是輕罪!!!
雖然很難置信,但被害人李二牛就是犯了輕罪,而王強,則是將一個犯了輕罪的人殺害。
如此,因輕罪卻被殺這一點,其家屬自然可以要求賠償,甚至還是大賠特賠!
可......
“二十二萬啊......”
不知是誰嘀咕了一句,不多時法庭便寂靜下來,只有幾縷縷哽咽。
半晌後。
“呼。”
審判長張秉心深吸一口氣,沉著眉,最終將視線聚焦在被告方,也就是......
被告席!
偌大的一排被告席上,一個身穿整齊西裝的青年坐在那,腰板筆直。
“被告方,面對上述公訴方、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原告人......”
張秉心坐在高臺,看著徐德,說道:
“你方有無異議?”
六個字落下的剎那。
原本騷動的法庭靜下,數百人齊齊扭頭,將視線聚集在被告席上唯一的徐德身上。
靜。
很靜。
徐德緩緩站起身,他看了眼四周,沒有任何過激表情。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員,上述對方所說......”
“公訴方所主張沒有任何證據予以印證不能成立!所述內容與本案事實不符!法庭不應採信!不足為信!”
“被害人訴訟代理人進行誇大與主觀臆斷,完全非客觀事實!”
“雙方所說缺乏證據支撐,純屬主觀臆斷,與事實不符合,不應採納!”
“而事實是......”
說著,徐德稍稍一頓。
緊接著,陣陣聲音忽的響起。
“我方被告人王強自始至終從未主動殺人。”
“所謂殺人,只是見義勇為,迫於現場形勢,為保護現場七名警察不受傷害才不得以所為的行為!”
審判席:?
聽審席:?
公訴席上,原本正沉思的檢察官胡廣忽的一頓,他抬頭,愣愣的看著被告席上的徐德。
什...什麼玩意?
如果您覺得《律師:從合法報復出軌開始!》小說很精彩的話,請貼上以下網址分享給您的好友,謝謝支援!
( 本書網址:https://m.51du.org/xs/4804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