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腦子裡轟的一聲炸開。
原來所謂的證據不止一件,其實是指他殺的人不止一件。
我以為,他頂多是殺了沈建良並分屍,可他竟然還對萬琴芳做了這些事。
如果身上揹負的人命不止一條,那就很麻煩了。
不過想來,方勤早就看出萬琴芳有問題,知道她做了什麼,又怎麼肯放過這個罪魁禍首?
公訴人播放完所有證據後,說道:“方勤謀害萬琴芳的行為,已報最高檢,等待立案核准。”
蘇晴的身體顫抖起來。她像站在懸崖邊上,風很大,她站了很久,腿已經開始發軟了身體,不受控制了,但她還在撐著,還在用力,還在告訴自己不能倒。
我手臂環著她的肩膀,緊緊抱住她,她的肩膀很窄,很瘦,瘦到我的手臂一圈就能環住,還多出一截:“沒事,沒事。媽媽,你放心,不會有事的。”
原本我很擔心,但看完公訴人呈交的所有證據,我反而放心了。28年過去了哪裡還有什麼如山鐵證,那只是涉事醫生和被僱傭的那位司機,親口指證的自錄影片。
他們將當初所受金額的多少,交易地點,如何換藥的過程,都供得清清楚楚。
這樣的指證,同時會賠上醫生自己的職業生涯,並且很有可能會被追訴刑事責任。
但他們還是認了這個。大機率是受了什麼威脅,被迫錄下的影片。影片裡,這兩位的表情和語氣都很不自然。
如果從這兩位身上深究,不難挖掘出被威脅的事實。
受威脅的狀態下,且又只是口頭指認,而且事過28年,最高檢未必會予以立案。
而且,萬琴芳是死於胰腺癌。艾滋是虛構的,胰腺癌並不是。
預計的生存半年變兩個月,唯一能直接證明的,只是醫生預估出現失誤,或者是醫生的水平問題。
並且,選擇特定的日子安樂死,也可以說她自己選擇的當日放棄生命。方勤施加的只是痛苦,並不是死亡。
單獨萬琴芳的這件事來說,並不麻煩。
麻煩的是,兩件事疊加在一起了。
被告辯護律師抓住了重點:“所以就是,證據不確鑿,最高檢也還沒有核準立案?”
公訴人卻直問方勤:“方先生,請問對於這位醫生和司機的指認,你是否承認?”
方勤的視線遙遙向旁聽席投來。
蘇晴對上他的目光,輕輕搖了搖頭。
她不希望他承認。
就這麼承認了,剛才那些力證沈建良畜生該死的證詞,效用會減弱許多。
判三年,十年,還是二十年,相差都太大了。
人這一生本就短暫。
方勤收回目光,鎮定自若道:“前陣子,萬琴芳的女兒在大庭廣眾下,指控父親蘇旭謀害萬琴芳的行為,幾百號人共同見證了。當時也有媒體拍攝,沒釋出到網上而已。這才過去多久,人又變成我害的了?”
公訴人說:“蘇旭參與謀害,跟你也施加了謀害行為並不矛盾。萬琴芳是在你們兩人的共同作用之下,最終死亡的。”
方勤不屑。
“我同萬琴芳並沒有什麼交集,哪來的動機去害她?”
他這話問出口的同時,我反而捏了把汗。
對,動機。
這個動機如果深挖出來,又是一塊惡臭的腐肉。
公訴人顯然是有備而來:“你跟蘇旭都要謀害萬琴芳的理由,是同一個,為了蘇晴。”
方勤冷笑:“胡說八道。”
他的辯護律師也說:“這也太牽強,有證據?”
公訴人說:“蘇晴當年會在半夜外出,最終導致被拐,起因就是姑嫂矛盾,所以蘇晴一氣之下摔門出去。蘇晴失蹤之後,蘇旭遷怒妻子,方勤也遷怒萬琴芳,這就是事情原委。”
我轉頭,望向最後一排旁聽席。
不知道蘇昭昭什麼時候來的,沈笛在最後一排的最左邊。
蘇昭昭就坐在同一排的最右邊,還戴了個口罩。
好一個姑嫂矛盾。
難道她知道的真相,就是這樣的真相?她真的相信嗎?
方勤說:“蘇晴並不是個小肚雞腸的女人,她從來沒有鬧姑嫂矛盾,更沒有負氣外出。”
“這段過往,是蘇晴的父親蘇殷正老先生親口說的。”
公訴人話音落下,就提交了又一段音訊。
音訊裡,先是蘇昭昭的聲音:“爺爺,為什麼爸爸要這樣對媽媽呢?”
外公聲音虛弱無力,娓娓道來當年的往事。
“都賴你姑姑她啊,被你爸爸寵慣了,見不得你爸爸對你媽媽好,就鬧性子,大半夜的跑出去。人丟了,你爸就遷怒你媽,畢竟是親妹妹……”
蘇昭昭說:“我瞧著,我爸對姑姑只是一廂情願。”
“你爸爸對你姑姑,就兄妹間的疼愛。倒是你姑姑,太依賴你爸爸了。”
我聽著音訊裡面,外公那麼理直氣壯的說出這話,恨不得叫他再死一遍。
蘇晴從來就沒有依賴過蘇旭,不僅如此,當年的她,根本就不依賴任何男人。
為了給兒子擦屁股,這老頭,竟然把我媽媽說成這樣。
蘇晴倒是冷靜。
她像是早就對老頭死心了,看透了,再聽到這樣的話,已然麻木。
“是嗎?”蘇昭昭說,“可是,姑姑不喜歡搭理爸爸啊。”
“那都是鬧性子的小手段,”外公頓了頓,說,“大人的事,你不要多問。”
蘇昭昭噗嗤笑道:“不過,我真的好討厭方叔叔。要不是他,我媽就不會早產,我身體也不會這麼差了。動不動蕁麻疹,好難受啊。”
外公沒聽明白:“什麼?”
蘇昭昭說:“他們真壞,連我一個小孩子都不肯放過。爺爺,你要是死了,就保佑他們都付出代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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