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麗蓮考慮製作綜藝節目的話,該怎麼賣的問題時,口袋本的《驅魔夫妻》正在市面上狂賣,成為了一時的文化現象!這在提高了麗蓮知名度外,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帶動了續作《通靈之戰》的銷量,以及即將出版的《哈羅酒店》未出先火。
《通靈之戰》出版快一年了,還沒到退出平裝本的時間。這一次《驅魔夫妻》為更多讀者所知,使得其銷量在已經平穩的階段突然暴增,這周都重回精裝本小說暢銷榜榜首了(《通靈之戰》在第一,《驅魔夫妻》緊隨其後)——以精裝本的收益,這就是一大筆錢!
戈德堡出版社瞄準時機,這時候推出了《哈羅酒店》的廣告,不惜成本地登在了主流報紙雜誌上...結果也沒辜負戈德堡出版社的期待。面世第一週,《哈羅酒店》就賣出了本...這對一本精裝本小說,是非常令人驚歎的數字了。
就算比麗蓮自己,當初《驅魔夫妻》出版時,第一個月‘也才’6000本的銷量呢!而在當時,這已經是讓市場驚訝、讓戈德堡出版社喜出望外的數字了!
只能說,這次《驅魔夫妻》口袋本的大火,甚至某種程度成為‘文化現象’,實實在在反哺到了《哈羅酒店》。別看本的首周銷量驚人,實際‘文化現象’這種事也是不常有的,一年都不見得有幾件!
這再加上戈德堡出版社的大力營銷,首周銷量衝到一個高點這是很正常的。而且這樣的高點也是不可持續的,後面應該很快會滑落下來......
而在大眾讀到《哈羅酒店》後,普遍反響還是不錯的——作為前傳作品,這次用了男主做絕對主角,女主角甚至沒有出場,這讓一些因為《驅魔夫妻》來買《哈羅酒店》的讀者頗有微詞。要知道即使《通靈之戰》中,女主麗薩是絕對主角,男主也好歹還有幾次出場呢!
但作品的質量本身是沒得噴的,這就穩住了口碑。畢竟即使是頗有微詞的那些讀者,也承認《哈羅酒店》的故事是有趣的,尤其作為驅魔提出的恐怖小說,它甚至比該系列前面兩部作品更有純正恐怖小說的味道。
至少即將去費城上大學的長島少年弗雷德·多弗爾就更喜歡《哈羅酒店》!
弗雷德·多弗爾很早就喜歡‘李夫人’筆下的故事了,當時麗蓮還沒有發表長篇小說呢!之後長篇小說出版,他也是最早支援的讀者之一,還特意跑去參加了籤售會(現在‘李夫人’的書已經不愁賣了,倒是沒再開過籤售會)。
他一直認為‘李夫人’的作品非常棒,畫面感和恐怖小說的氛圍塑造是一流的——並不是說驚悚、嚇人,相反,‘李夫人’的小說雖然是驚悚題材,但很少沉浸於感官刺激、獵奇血腥。她顯然很清楚,講好一個恐怖故事的前提是將一個‘好故事’。
哪怕是恐怖小說,也先要故事好,才談得到其他。
所以,無論是《驅魔夫妻》裡講述的夫妻相處之道、真愛破除萬難,還是《通靈之戰》中現代傳媒對人的馴化,乃至異化...都讓一群恐怖小說的讀者毫無障礙地接受了,也打心底裡覺得那為作品增色不少。
但《哈羅酒店》不一樣!它居然是純靠‘恐怖’寫了一部小說——故事裡當然也有一些其他元素,比如西進時代的粗暴,但總的來說,這個故事確實是聚焦於‘哈羅酒店’幾天內發生的‘驚悚事件’...是標準的恐怖小說。
這讓作品變得沒那麼有趣了嗎?倒也不會。因為麗蓮在其中加入了很多在此時來說非常時髦、新奇的元素。
比如說,‘規則怪談’——本質上,《哈羅酒店》更類似一個規則怪談故事。
之所以誕生‘哈羅酒店’,是因為當時西進運動,開發了這片原住民認為‘不可打擾’的土地,驚醒了這片土地上沉睡的怪物。當然,按照人類的理解,強到這種程度的怪物,稱祂為神也不是不可以。
而在當時付出了極大代價後,怪物雖然被封印,陷入了沉睡。但祂實在太強了,人類沒法消滅祂,只能每年獻出祭品安撫,保證祂的持續沉睡。
這是‘哈羅酒店’建立的成因,它建在封印怪物的陣法上,是為了確保陣法平穩執行,以及方便每年獻祭祭品的。
至於‘祭品們’入住酒店,而不是直接殺了投料,本質是因為獻祭祭品本來就有一定儀式——於是讀者們會後知後覺地發現,不論是酒店的佈置,還是故事裡大學生旅客們進入酒店後做的一件件事,都可以對應到一些印第安人的獻祭儀式上。
屬於是乍一看不是一回事,仔細想想本質又相同...就很奇妙(類似觀眾第一次看《回魂夜》,看到星爺用保鮮膜、牛奶巧克力捉鬼的感覺)。
當然,多數讀者第一次讀故事是注意不到這些的,畢竟不是所有讀者都喜歡摳細節,也不是所有讀者都有那樣的知識儲備。
嗯,對應印第安人的獻祭儀式也不是奇怪,當初封印怪物時,驅魔師們借鑑了很多印第安人的傳統驅魔手段——畢竟對付的是這片大陸上的怪物,印第安人和他們‘相處’更久,手段也會更有效。
總之,既然是獻祭儀式,一步一步都要按照繁瑣的規則來,那麼被規則束縛的就不只是獻上祭品的人類了,接受獻祭的‘神明’也一樣...無論在哪個文明裡,神明接受人類的獻祭都不是隨便的,往往有各種做法,做法不對,神明就無法吃掉祭品。
有一種孔夫子‘割不正不食’的講究呢。
被規則限制住的怪物,衍生一個規則怪談故事,不是理所當然的嗎?而且這也為之後男主湯姆逃出生天鋪墊了理由。不然,此時他一個還沒接觸過驅魔世界,只是具備一些民俗知識的‘清澈大學生’,要怎麼活下來?靠他那鍛鍊得不錯的強壯身體嗎?
而規則怪談能夠在後世走紅,已經說明大家是喜歡這個的了——讀者們喜歡規則怪談故事塑造的那種藏在日常中的淡淡違和帶來的恐怖(一般規則怪談故事都會設定一個離生活很近的場景,超市、遊樂場、博物館、公寓樓等等,哈羅酒店這樣的旅館也算),以及更重要的,推理‘規則’帶來的解謎體驗。
在《哈羅酒店》的故事中,湯姆首先看到的是一份‘哈羅酒店入住須知’,看起來和很多旅館給住客的‘約法三章’差不多?讀者們一眼掃過去往往也不會太放在心上,但有心人就會發現,有些條例挺奇怪的。
出現在旅館入住須知上不是不行,但鄭重其事地指出來,感覺很少見。還有的條例,單純就是意料之外...不是什麼麻煩事,可為什麼這會出現在旅館入住須知裡呢?會有這樣的疑問。
讀到後來,大家以為這是一份旅館保命守則,因為不按照入住須知裡說的做的都死了。但其實不是,真的完全按照‘哈羅酒店入住須知’說的做,其實就是完整地、嚴謹地走完了‘獻祭儀式’流程,最後也會被祂收下。
這裡面的邏輯是,用來做祭品的活物,如果按照祭司說的來、乖乖聽話,是能活到最後的——讓人聯想到印加文明的一些獻祭儀式,被俘虜來做祭品的人,會在獻祭之前得到超常的待遇,吃穿住行可以比肩王室(一般這種俘虜本來就是出身不凡的兒童)。
他們看起來獲得不錯,比那些被俘虜後做了奴隸的人好多了,但到了時間,殘忍的獻祭便會如期舉行......
至於說不按祭司的規矩來,則根本活不到最後獻祭儀式,期間就會被殺掉了。
男主湯姆一開始沒有違背‘哈羅酒店入住須知’,但也很快發現了這份‘入住須知’,以及哈羅酒店一些特殊佈置的象徵意義(民俗學知識發力了)。懷著這樣的疑惑,他選擇在哈羅酒店驚險地探秘,由此整理出了真正的‘規則’。
最終,他帶著另外兩個倖存者逃出生天...其他人則在這幾天裡死在了旅館中,成為了安撫怪物的祭品。
渾身是傷的湯姆,帶著倖存者終於逃出這座獻祭開始就無法逃離的旅館時,一群黑衣人已經在旅館外等著他了——為了確保‘獻祭儀式’順利,肯定要有人監控,確保不順利時可以啟動後備計劃。
直到‘後日談’裡,湯姆才知道‘哈羅酒店’存在的原因、西進時代的往事。
而且‘後日談’不只這一篇,另一篇‘後日談’中女主麗薩還小小出場了一下——這一年的獻祭雖然算是完成了,但第一次有人中途跑了出來,負責維護‘哈羅酒店’的、吃公糧的驅魔師就找到了麗薩的家族,請這個業內有名的驅魔家族給看看,看封印有沒有受影響。
當時的麗薩還未成年,只能說是長輩帶著去見見世面。也因此在這個很短的‘後日談’裡,麗薩還登場了一下,她好奇地觀察著哈羅酒店的一些佈置,突然被母親叫名字打斷,要為她介紹官方的驅魔師認識。
未成年的、青澀的麗薩...雖然只是一瞥,但對讀者來說也是意外之喜了(寫這裡的時候,麗蓮只是想到了電影彩蛋,這要是在電影結尾做彩蛋,會很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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