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蓮和克里斯托弗在拉斯維加斯呆了一個禮拜,但直到最後一天,他們才‘故地重遊’,去了第一次見面的那家餐廳吃飯——克里斯托弗似乎一直很擔心拉斯維加斯的回憶‘傷害’到麗蓮?實際上,在決定來拉斯維加斯旅遊後,他就有些後悔了。
實際上,麗蓮倒是沒那麼耿耿於懷了...畢竟已經過去了,她現在生活很不錯。
‘故地重遊’也是麗蓮提出來的,不過她倒是沒提出再去以前的劇團看看——那個劇團早就不在拉斯維加斯了,不,應該說已經解散了。而原來表演的地方,換了別的劇團演出。這次再去看圖什麼呢?珠美只是那麼耿耿於懷了,要說她真的完全不在乎當初劇團做歌舞女郎時的痛苦迷惘,那也是假的。
所以只是來當初第一次見面的餐廳吃一頓飯而已。
“克里斯是一見鍾情呢...有時很難想象,那是一種怎樣的情感。”吃完午餐後,因為離酒店不遠,所以他們選擇了步行回去,順便消食。麗蓮想到好幾年前的事,說實在的她什麼都不記得了,就是覺得很難想象而已。
如果只是單純的‘見色起意’,那倒是不難想象。但是到了如今,她已經不會覺得克里斯托弗對她是見色起意了。只是見色起意是做不到那種程度的,不會一開始就要用婚姻來綁住她,更不會有後來的同意離婚。
“那是一種很特殊的情感,非常強烈,在見到您之前,從來沒想過會那樣心潮澎湃。有點兒像義大利人說的那樣,一個‘晴天霹靂’?”和麗蓮不一樣,克里斯托弗記得那一天發生的一切,歷歷在目。
“在那樣強烈的情感的衝擊下,我得承認,當時我完全昏了頭的狀態,腦子思考不了什麼。”克里斯托弗停頓了一下,似乎是在回憶當年的情形:“事後回憶,甚至會覺得那幾天不真實,像一個夢。”
“如果不是真的結婚了,可能真的會以為一切都是在做夢。”
“後來在紐約,再次見到您,您或許不知道,我的感情和最初在拉斯維加斯是一樣的...”
“一直沒變過了,到現在為止都是?”麗蓮好奇。
克里斯托弗注視著麗蓮,眼裡充滿了愛意,他吻了麗蓮的臉頰一下:“一直沒有變過,如果不是您像天使一樣善良,從來沒有打算欺騙我、利用我,我應該已經完蛋了。”
這完全是真心話,克里斯托弗也是遇到麗蓮後才明白,那些沒有婚前協議的傢伙,除了一些是色令智昏的,也有一些大概是遇到了‘愛情’——‘愛情’是真的存在的,也確實會讓人變成傻瓜!明知道有些事是危險的,是違背‘最優選擇’的,還是會去做。
麗蓮有些臉紅,沒辦法說話了,因為‘天使一樣善良’的誇讚,也因為愛的表達。
直到回到‘沙漠客棧’,兩人要分手前,她才低聲說:“或許沒有您的愛意那樣深刻,但我也愛您。”
說完麗蓮更臉紅了,幾乎是跑開的——回到‘沙漠客棧’後,克里斯托弗要和來見他的秘書辦公(明天秘書會和他們一起回紐約),麗蓮則是會去樓下賭.場大廳玩一玩,然後就去沙漠客棧內部的美容室。
麗蓮對賭.場的興趣其實不大,走馬觀花一樣玩了幾個專案,等到之前剩下的籌碼都輸完了,還不到下午三點...然後她就去了美容室,蒸桑拿、護膚、做頭髮、做指甲,為晚上的約會做準備。
這是在拉斯維加斯的最後一晚,當然是有約會的。
麗蓮在美容室時,克里斯托弗還打了電話過來:“...晚餐在7點,您需要改時間嗎?如果您還要忙一會兒,我可以通知餐廳,改到8點或者9點。”
克里斯托弗預定的餐廳當然是拉斯維加斯最好的餐廳之一了,並不是那麼容易預定的,更何況還要臨時改時間——不過這都不是問題,資本主義的世界,還是資本主義大本營的‘賭.城’,那當然是錢說了算話。
作為當下已經擁有數千萬身家(當然,很多都是浮財,是對‘優賣’的估值),而且財富還在不斷增長的富豪,克里斯托弗某種程度是可以‘心想事成’的,更別說只是臨時改一下餐廳的預定時間了。
做頭髮比麗蓮預想的多花了一些時間,她的確可能會遲一些...最後說定了8點鐘。
麗蓮是7點20分弄完的,還在美容室這邊換上了早準備好的衣服,是一件旗袍。
在國外穿旗袍其實一點不奇怪,旗袍作為一種‘異域華服’,不說相關元素了,就是其本身,都很早被引入到國外了。尤其是有一段時間,說是‘旗袍熱’也不為過,這一點看一些戰前戰後的外國影視劇就知道了,時不時就能看到重要的女性角色穿旗袍呢。
所以麗蓮今天進出有著裝要求的餐廳,把旗袍當作小禮服穿,一點兒也不突兀。
實際上,她是前一段時間在紐約看了一個旗袍展(全是上世紀三十年代左右的古董衣旗袍),看的心動了,這才定制兩身那個年代的旗袍...其實以她現在的財力,購買真正的古董衣穿也不難,只是收藏就算了,真的上身穿衣,她還是喜歡‘新’的。
雖然是新做的,但一切剪裁、風格,全都是嚴格按照三十年代旗袍的特徵來的。請的還是唐人街的老裁縫,所以少了很多外國人做旗袍可能的形制錯誤,以及戰後旗袍越來越輕浮的風格...顯得端莊優美了很多。
後世大眾印象中的旗袍似乎總和‘性感’脫不開關係?實際旗袍多數是戰後才慢慢發展成那種風格的,然後後來者拍影視劇,就拿這種旗袍套在民國劇裡,好像旗袍是一種對身材要求很高,很能顯示風塵女子煙視媚行的一種服裝。
可實際上的民國旗袍,尤其是三十年代的旗袍是什麼樣子?
當時先流行的應該是喇叭管袖子,也就是倒大袖旗袍,正如張愛玲在《更衣記》裡說的那樣‘喇叭管袖子飄飄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那個時候這在摩登女性中很風靡,在很多人眼裡應該很叛逆——露出一大截玉腕說的很好,因為在之前,封建社會是很保守的,富貴人家女眷露出手腕、小臂是很難想象的。
可是除此之外,貼身剪裁顯腰顯屁股、高開叉露大腿?這些都是沒有的。
那時候的旗袍和後來差距非常大,最明顯的,就是它完全不緊身。二十年代旗袍就是一種平裁的、非常寬鬆的服飾,現代人看不出半點‘性感’。而到了三十年代,旗袍會修長、修身一些了,但依舊稱不上緊身。旗袍變得相當緊身,是很後期的事了,而且還得是一小撮人才會穿那種旗袍。
具體來說,麗蓮新做的這兩件旗袍都是以三十年代的上海、廣州月曆牌、廣告畫報為靈感...月曆牌這就是那個年代的‘時尚大片’嘛,不一定真的大多數女性都那麼穿,但走在時尚浪潮上的摩登女性們那樣穿,是絕對沒問題的。
那些月曆牌和廣告畫報上展示的摩登旗袍,大概是受國外的影響,繡花就不多了,主要是印花,而且印花也不是華夏傳統的那種。常見到幾何、線條裝飾,畢竟那也是‘Art Deco’風格的黃金年代嘛~~
麗蓮的這兩件也是如此,譬如麗蓮今天穿的這件吧,是一件綠色的筒領旗袍——這種旗袍即使是在大家不熟悉的三十年代旗袍中,也算是‘冷門’了,讓人有一種形制是不是搞錯了的疑問。可是因為看起來很和諧美麗,又讓人覺得好像就是這樣。
實際這就是歷史上真實存在過的設計!
筒領旗袍的領子不是立領、圓領之類傳統的樣式,也沒有盤扣什麼的,這可能是借鑑了愛德華時期西方女士襯衣的領型(當時因為亞歷山德拉王妃喜歡穿高領的衣服,所以這種領子成為流行,據說是為了遮住脖子上的傷疤),借鑑的很成功,看起來比普通旗袍更多了一絲簡潔優雅。
除此之外,麗蓮還準備了一頂同是綠色系的小帽子,帽子上有幾何圖案裝飾,完全是呼應時代風貌的‘Art Deco’風格呢。這一戴上,那種民國的感覺就來了......
另外,麗蓮今天在美容室做的髮型不算特別複雜,就是先要卷,然後再盤,民國很常見的那種。
“您今天真美,讓我想到了戰前時光...和這樣的您在一起,我甚至像個來到遠東尋找機會的‘淘金客’。”克里斯托弗來美容室接麗蓮的時候,情不自禁地說。
“您明顯不是,您沒有那種亡命之徒的氣魄...這不是貶義,是說您比較善良、守序,做不了戰前混亂時代的‘淘金客’——如果在那個時代,您倒更像是個記者,要去遠東看一看,寫一篇深刻的報道。”麗蓮搭上克里斯托弗伸出來的手臂,和他一起往外走。
他們一邊聊著戰前遠東的‘故事’,一邊乘車開往餐廳...克里斯托弗受過這個年代最精英的教育,‘遠東故事’信手拈來,甚至還頗有研究。麗蓮的話,那些故事她只會更瞭解,還比克里斯托弗多一層身為中國人的‘感性認知’。
到了餐廳後,麗蓮脫下帽子和外套,侍應生幫忙拿到一邊,又有另一位侍應生拿來了選單。
這家餐廳是法國餐廳,克里斯托弗讓麗蓮來點——一方面是紳士風度,另一方面麗蓮這輩子算是‘法國裔’(雖然不純,但從姓氏來說,確實是這樣沒錯)。
麗蓮也沒有推辭,接過選單就研究起來:“...首先是他們招牌的鴨肉,一家好的法國餐廳,這個是不得不試試看的...當然,其實也沒有很特殊,我在紐約不止一家法餐廳吃過,美味是美味的,但好像也沒有比其他美味料理高明到哪裡去。”
這裡說的招牌鴨肉,其實就是‘血鴨’,很多高階法餐廳都會做,並將其當作是一道真正的‘大菜’......
而既然已經決定要吃血鴨了,那剩下的菜式就比較好安排了,一應口味都得配合著來——主要是這道鴨肉料理比較特殊,從烹飪方式到口味都非同一般。
味道既然是特殊的,那肯定是要前菜、酒水等一起配合,才更能發揮其美味。這種‘配合’雖然不到只此一個搭配的程度,但確實是有一定之規的。
好在雖然有這樣的‘規矩’,但規矩本身並不複雜...說到底只是餐廳吃飯而已,一定的規矩可以提升逼格,給高階餐廳帶來好處。可是規矩太多了,讓本來就不算大的客戶群體都只能望而卻步,那也是沒法經營下去的。
食物在烹飪的部分儘可以複雜,可是吃的部分就得‘適可而止’了。
就這樣,也算是在這家餐廳愉快、浪漫地吃了一餐吧?給這次的訂婚旅行畫上了圓滿句號。而等到麗蓮和克里斯托弗回到紐約,就又忙碌了起來——克里斯托弗就不說了,工作一向是很忙的。而麗蓮,她既要抓緊時間寫新書,又要準備開學...哥大新學期又要開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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