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 警隊辦公雖已經漸漸用上電腦,但大部分還是靠紙質方式存檔, 更何況是十年前的舊卷宗。
也正因如此,長久以來無人發現,吳美欣和姚俊輝,竟是那樁舊案的關鍵證人。
此刻,警方緩緩翻開案卷。
老遊目光掃過案由,繼續往下看:“十年前,八月中下旬,下午四點, 新界沙田一棟工業樓後巷。死者王新榮, 四十二歲,身中數刀, 胸口一刀為致命傷,失血過多死亡。身上的金項鍊、金錶以及大量現金遭劫,案件定性為搶劫殺人。”
“證人吳美欣, 證實在案發當日下午四點左右, 她在現場附近與朋友見面, 親眼看見一名男子從後巷慌張跑出,還將一把刀丟進垃圾桶。她描述的身高、體態以及衣著,都和嫌疑人楊正勝高度吻合。後續警方安排認人,她認出楊正勝。沙田警署按照她的指認, 果然在垃圾桶裡找到兇器。”
“證人姚俊輝, 案發當日下午四點左右, 因岳母身體不適,前往沙田村送藥。返程時經過案發現場附近,看見一名男子手裡攥著財物, 雙手沾滿鮮血。經後續指認,確定為嫌疑人楊正勝。”
兩份證詞成為定罪的關鍵。
楊正勝被判處終身監禁,四年後病死獄中。
林家聰和高子傑短暫離開,再回來時,帶回了核實後的訊息。
“吳美欣的丈夫董志明,完全不知情。吳美欣剛來香江那一年,在沙田做文員。他根本不知道她被警方叫去做過筆錄、問過話。至於吳美欣當年借的錢,他一直以為是向同學、朋友、老家親戚借的。後來公司週轉過來,手頭不再吃緊,吳美欣沒再提過讓他還,他也就沒多問。”
老遊輕嗤一聲:“當然不再多問,要是問過之後真讓他還怎麼辦?還不如假裝糊塗,躲過一大筆債務。”
高子傑繼續說道:“至於吳美欣當年為什麼隱瞞配合調查的事——還記得她在老家那個前任楊帆嗎?十年前,楊帆聽說她嫁了個香江人,以為她風光得很,每次過來都纏著她要兒子的撫養費。”
“吳美欣不敢讓現任先生知道這件事,才把一切都瞞了下來。我們聯絡上楊帆,對方說記不清十年前的細節,但早期拿錢,確實都是在沙田那邊,吳美欣任職公司附近。他們約在那棟工業樓後面,平時那邊人少,他就在附近等,拿到錢就走。”
“後來董志明生意有了起色,沙田離家太遠,每天搭車來回辛苦,就讓吳美欣辭了工,專心在家當全職太太。兩人認為時機已經成熟,該要個孩子,但可能是頭胎坐月子傷了身體,吳美欣一直沒懷上,直到六年前才順利懷孕,在一九九零年八月生下女兒囡囡,孩子如今五歲。”
“至於姚俊輝那邊,他兩個孩子還在國內,這幾天除了父親後事,就是聯絡律師告那些造謠的記者。他們說,對父親當年的事完全不清楚,他這個人什麼事都往肚子裡咽,從來不對家人說,更何況他們當年還是孩子。”
“但是撞見殺人這麼大的事,他一輩子沒提過,實在反常。”
“以前姚浩安、姚浩臣兄弟倆,一直以為家裡沒什麼錢,從小就很懂事。可就在案發那年暑假,父親突然告訴他們,攢夠了錢,要送他們出國讀書。”
楊正勝案的案情一層層鋪開。
呈現在警員們面前的,彷彿是一副拼圖,碎片緩慢歸位,漸漸清晰。
獄中那些年,楊正勝始終喊冤。
他說,賣叮叮糖不需要兩公婆一起守著攤,便想出去找份工。那年沙田有工地招人,他就去碰碰運氣,沒想到在離工業樓大約三百多米的地方,看見一個男人把一個袋子扔進垃圾站。他隱約看見袋裡好像有錢,偷偷撿了回去。開啟才發現,裡面除了大量現金,還有一隻金錶、一個首飾盒,盒中裝著一條金項鍊。
老遊沉聲道:“當年死者王新榮剛結清一筆款項,特地去金鋪買了金鍊,準備送給妻子。誰也沒想到——”
那時,楊正勝只當是走了大運。他帶著撿來的東西跑回家,先把嶄新的金鍊送給妻子黃瑞霞。在筆錄裡,他稱妻子跟著自己過了這麼多年的苦日子,早該戴點像樣的首飾。
而後他又拿了一些錢,去商店給女兒挑了幾件漂亮的小裙子。唯有那隻金錶,他摸了又摸,終究還是捨不得戴,想著家裡處處都要用錢,索性拿去街邊金鋪,低價脫手,換了現錢。
然而,就是這隨手一賣,成了警方鎖定嫌疑人的關鍵。
審訊室裡,楊正勝反覆說著自己的悔恨,哭著說不該貪心,撿到財物不該佔為已有,只求警方能從輕發落。
但是的他還沒有意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那並不僅僅是“貪贓”,而是一樁實打實的命案。
楊正勝翻來覆去地說著,說自己只是撿了錢,沒殺人,卻拿不出半點證據自證清白。
而那兩名關鍵證人,卻能清清楚楚地指認,他當時不僅拿著兇器、贓物,甚至雙手沾滿了血。
這樣的證據,釘死了他的謀殺罪名。
“難道當年的案子,是一宗冤案?”
“楊正勝蒙冤入獄,黃瑞霞因為神棍的話被逼上絕路,主動應了那場血光之災。孩子長大之後,決心報復當年案件相關的所有人。她選在鬼節,先後殺死兩名證人,再嫁禍給風水師谷長風?”
“到底是不是冤案,一時之間很難定論。但不管當年真相如何,至少在這個女兒眼裡,媽媽被逼得走投無路,老實本分的爸爸冤死獄中,她恨那個口無遮攔的江湖術士,更恨當年指證楊正勝的兩名證人。所以,才做了這一切。”
這是最合理,也是最直接的作案動機。
“先查清楚,當年楊正勝的女兒去了哪裡。”黎珩說道。
……
十年前的案卷,筆錄紙夾在內頁,已經泛黃。
其中一份筆錄上,清晰寫著那個孩子的名字,楊夢雪。
此前偽造記者證的馬仔交代,那女人看著約莫二十五歲上下,谷長風對女記者年齡的判斷也差不遠。可實際上,案發當年,楊正勝的女兒才十歲。算下來,她現在也就只有二十歲。
二十歲的年紀,靠妝容、髮型和穿搭,刻意偽裝成二十五六歲的樣子,扮出成熟的模樣,再簡單不過。
畢竟楊夢雪要以記者的身份騙過谷長風,取得他的信任,總不可能表現得像剛出校門一般稚嫩青澀。
警員按照這個名字,再次核查全香江人口登記系統。但和之前的調查結果一樣,叫楊夢雪的人裡,沒有一個符合她的年齡、樣貌特徵,以及背景。
“大機率是被人領養,之後改了名字。”黎珩說道,“先查當年楊夢雪親屬的去向,再摸清她的下落。”
案卷裡記錄,楊正勝一家擠在廟街狹小的劏房裡,一家三口過得緊巴巴。
他們家並非沒有親戚,只是親戚嫌貧愛富,極少與他們來往。
楊夢雪有大伯、姨母,還有一位舅父。
黎珩和沈之澄接連走訪,前兩位對當年的事一無所知,只有那位舅父,被找上門時神色怔愣,半晌才慢慢回憶起來。
“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居然已經過去十年了。”
“我大姐這個人,向來沒主見,腦子也不靈光,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偏偏她嫁的楊正勝又沒本事,混成那副樣子。”他從口袋裡掏出煙盒,卻沒找到打火機,重新把手放下,“我只知道當年她出了車禍,被一輛大貨車撞得面目全非,當場就沒了。”
“司機一口咬定是她自己衝出大路,連躲都沒躲一下。但這種事誰說得清,最後還是賠了一筆錢,我們家屬這才簽了諒解書。”
沈之澄的臉色沉了下來,語氣冷冽:“那筆賠償款被你吞了?”
男人先是一慌,隨即梗著脖子道:“阿Sir,話別說得這麼難聽!我大姐嫁給他,吃苦受累一輩子,什麼好處都沒撈著,家裡窮得叮噹響,連身後事都沒人給她辦。她是我大姐,人沒了,我拿點錢怎麼了?”
黎珩不想再跟他糾纏賠償款的事,直接問道:“孩子呢?楊夢雪去哪了?”
“在我家住了小半個月,家裡一天吵到晚,幾個孩子搶吃搶喝,她舅母也總是給我甩臉色看。你們也看得出來,我自己家都這條件,哪有本事養她?真同意讓她留下,她舅母第一個跟我鬧離婚。”
男人嘆氣道:“後來社工過來,把她接走了,聽說進了兒童院。我看兒童院的條件比我這裡還好。至少有吃有喝,還會申請供她上學。”
黎珩與沈之澄對視一眼,眼底都帶著慍怒。
身為親舅父,霸佔車禍賠償款,卻對年幼的外甥女不管不顧,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徹徹底底將責任推到孩子舅母身上。
“我記得夢雪的學習成績不錯,只要好好唸書熬到畢業,總能有出息。”男人頓了頓,又說道,“算下來,她今年該二十了。”
沈之澄冷眼看向他:“楊夢雪進兒童院後,你再也沒有過問?”
“你們說這話,是誤會我了。我是夢雪的親舅父,怎麼可能不擔心?只是我自己也有好幾個孩子,實在顧不上她。”男人一臉無奈,還故作痛心地扶了扶額頭。
“Madam、阿Sir,怎麼突然問起當年的事了?”,他唏噓地補充,“夢雪那孩子倒是聰明又乖巧,只是命苦,有個搶劫殺人的爸爸。我大姐也沒福氣,這麼年輕就……當初要是知道楊正勝是這種人,我說什麼都不會讓她嫁!”
兩人懶得再聽這番虛情假意的說辭。
拿到當年那間兒童院的機構名,轉身就走。
……
兩人趕到福利院,說明來意。
沒過多久,一位老社工走了出來,聽到楊夢雪這個名字,沉默許久,才恍然想起。
“我記得這孩子。”老社工在接待室的沙發上坐下,輕輕嘆了口氣,“孩子家裡窮,營養跟不上,肩膀和背上都瘦成一把骨頭了。那時她不哭不鬧,就跟我說,在電視上看到過,聽說像他們這樣的情況,可以請律師幫爸爸。”
“可請律師哪是那麼容易的事,她一個十歲的小女孩,做不到的。”
“但她說自己可以做到,寫了好多信,一筆一劃把她父親的案子寫得清清楚楚,只要是她知道的細節,一點都沒漏。那孩子,求我幫忙把信轉交給律師。我哪裡忍心拒絕?只能照她說的,一封封幫她寄出去,可寄出去之後,就像石沉大海,一點回音都沒有。”
“她很懂事,沉穩得不像這個年紀。我翻過她書包裡的作業本,字跡工工整整的,還有試卷,幾乎都是一百分。一開始她是照常去學校唸書的,可學校裡的同學總欺負她,追著喊殺人犯的女兒,孩子越來越沉默,到了後面,幾乎都不說話了。”
“我們看著心裡不是滋味,不知道怎麼勸,也不知道該怎麼幫她。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們本來打算給她辦轉學,換個環境重新開始。。”
“兒童院常常有好心人來領養孩子。可她已經十歲,本來就不好找人家,再加上一聽她父親是搶劫殺人犯,人家根本不考慮,轉頭就走。”
“這樣的情況,發生不止一次。孩子倒是沒有抱太多的希望,似乎也不在意是否被領養,但我們看了,都覺得她實在可憐。”
老社工說起舊事,滿眼心疼,語氣裡帶著無奈。
為了讓孩子重新開始,福利院按正規程序封存她的原名,另起了一個名字。
“直到大半年以後,她父親的案子才判下來,是終身監禁。差不多也是那段時間,一對夫婦前來領養了她。”
“我們對領養家庭不會有任何隱瞞。當年就是我,把孩子所有情況都如實告訴那對夫婦的。”說到這裡,老社工神色稍緩,終於露出一絲欣慰,“那對夫妻聽完並沒有介意,看著孩子的眼神還是很和善,說以後會好好照顧她。看得出來,他們家境優渥,舉止談吐都很得體。孩子跟著他們,應該能過上安穩的生活。”
之後,楊正勝的女兒便跟著他們離開,再無音訊。
“之後就斷了聯絡,這很正常。”老社工解釋道,“一般領養家庭,都不希望孩子總記得在兒童院的日子。那些不開心的回憶,能放下就放下。”
“孩子後來改的名字叫什麼?”
“有孩子養父母的姓名,或者聯絡住址嗎?”
“福利院前幾年搬過一次地址,丟了一些紙質資料,很多檔案都沒完整儲存下來。”老社工說道,“我儘量讓人幫你們找找,得花點時間好好翻一翻。”
黎珩點頭道謝。
兩人這才轉身離開,出了接待室。
經過走廊時,看見院內的孩子正在活動,遠不如幼稚園裡的孩童那般活潑。
沈之澄一直記得,黎珩也是在孤兒院長大。
他看著周遭的環境,放輕了語氣:“看見這些,你還好嗎?”
黎珩微微蹙眉。
沈之澄在心底輕輕嘆氣。
在廟街時,黎珩想方設法地用一個風水佬的說法,推翻另一個風水佬的謊言。這麼果斷的人,也會有小心翼翼的時刻,看見他搖晃籤筒時掉出的那支上上籤時的如釋重負,不過是為了幫他撫平心中陰霾。
可沈之澄心裡清楚,她也一樣。
她的心底,不可能沒有陰霾。
“都過去了。”沈之澄神色認真,溫聲道,“現在你有家人了……”
黎珩已經舒展眉心,打斷他的話:“查一下兒童院給楊夢雪改的名字,看能不能在人口系統對上。”
“快一點。”她加快腳步,頭也不回,“都什麼時候了,還有空說這些。”
“哇,你這個人,真是鐵石心腸……”沈之澄跟在後面,不滿道,“木頭心腸!”
……
警方按照福利院給楊夢雪改過的名字去查,還是一無所獲。
人口系統裡,找不到對應的人。
當年廟街那個小女孩,究竟去了哪裡?
早已過了下班時間。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A組辦公區,燈火通明。所有人都沒有下班,沉下心,將線索從頭捋一遍。
潘立勤也還在,臉色難看,領帶都已經扯亂,早已沒了平日裡上《警訊》時的派頭。
“這案子怎麼越來越複雜了?”他語氣裡滿是煩躁,“每次剛看著有點眉目,轉個頭線索又斷了。逮捕谷長風時是這樣,這次還是一樣。”
聽見潘Sir這番話,警員們都不敢作聲,埋頭在案卷裡。
“如果是楊夢雪約吳美欣出來,動手前讓她換上那條紅裙……紅裙不是在國內買的,而國外五月就已經發售,從這條線查,方向沒錯。”黎珩盯著紅裙的證物照,“可希望還是太小。”
“希望簡直就是渺茫,要查到猴年馬月。”林家聰抓著頭髮,一臉疲憊,“就算這裙子是從國外人肉帶回來的,又怎麼確定就是楊夢雪本人?萬一是她朋友幫忙買的,或者二手市場淘的呢?”
“系統裡查不到楊夢雪改名之後的任何資訊。就算在入境名單裡篩掉男性,排除年齡不符的……”高子傑將一沓厚厚的名單放在桌上,“剩下還有這麼多人,難道要一個個上門核對?更何況,要是她請朋友代買,或根本只是二手市場買的裙子,偵查範圍只會更大。整整三個半月的名單,根本查不完。”
“養父母的資料一片空白。十年前楊夢雪消失了,十年後卻以女記者的身份出現。她的反偵察意識這麼強,帶著我們玩貓捉老鼠的遊戲,這該怎麼找?”
“我們一幫警察,簡直是被她耍得團團轉!”
找不到,很難找。
可即便再渺茫,他們也必須一步一步找下去。
潘立勤雙手背在身後,在CID房裡來回踱步。
皮鞋叩在地面,一聲又一聲,帶來沉悶的迴響,更是攪亂大家的思緒。
“潘Sir,”黎珩抬起眼,“你再走下去,我更沒辦法集中思考。”
潘立勤的腳步猛地頓住,嘴角微抽,沒好氣地睨了她一眼。
旁邊的老遊聽得都快要冒冷汗。年輕人說話就是直接,沒輕沒重的,不像自己,跟潘Sir說話要捧著哄著,馬屁拍得響響亮亮。
“好,我不動。”潘立勤靠向桌沿,“你想出什麼來了?”
黎珩沒應聲。
CID房裡同樣是一片死寂般的沉默。
黎珩的目光仍舊定格在紅裙的證物照上,許久沒有移開。
“如果兇手思維縝密,為什麼偏偏要讓死者穿上一件能查到來源的品牌紅裙?”她指尖抵在照片邊緣,輕聲道,“為什麼不選最普通、不起眼的款式?”
幾名警員聞言,開口接話。
“對啊,這本來是我們初期最大的突破口,她什麼都算到了,沒理由漏掉這一點。”
“難道只是不小心留下的破綻而已?事事算盡,可世上本來就沒有完美犯罪。”
“裙子這麼貴,不太可能是隨手一拿,我覺得不是一時疏忽,倒像是刻意安排……”
黎珩想起那天在車上,心理支援科唐亦為的話。
兇手刻意用符紙留下作案標記,不一定是想謀求利益,更可能是,對受害者有強烈的報復欲。
另外,案子儀式感強,兇手更像極度渴望獲得關注。
“兇手不是在逃,而是在等。”黎珩抬眼,一字一句,清晰道,“等我們順著紅裙品牌的線索,把當年那樁冤案重新翻出來。”
眾人都是一怔。
“查清這條裙子的來源,需要大量時間。”黎珩的眸光越來越沉,“如果她從一開始就算準我們會被拖住,那在這段時間裡,她還想做什麼?”
方芷珊心頭一緊:“會不會……兩起命案之後,還有第三起?”
“目標會是誰?”沈之澄接話,“如果她認定楊正勝一案是冤案,她要報復的,很可能是當年的真兇、知情者,甚至是辦案警員。”
這話一出,警員們倒吸一口涼氣。
兇手在等,拖延時間。
而他們警方,必須要搶時間,搶在她前面。
可偏偏眼下,案子被死死卡住,陷入寸步難行的僵局。
潘立勤的神色也凝重起來:“立刻聯絡保護證人組,當年經手這起案子的同事,還有出過線索的證人,全部都要保護起來。”
說完,他拿起桌上那沓厚厚的入境名單。
“無論如何,這是目前唯一的線索,我們只能死咬著這條線查下去。”
……
從警署出來時,已經不早了。
名單上與楊夢雪年紀相仿的女性一長串,眾人分了片區,兩兩一組,分頭走訪。
可一晚上時間,根本走不完。
黎珩開著警車,對照著地址挨家挨戶地跑,反反覆覆,每一趟都是無功而返。
沈之澄剛成為輔助警員跟著黎珩跑現場時,案件還在初期偵查階段,所有線索來得順利,他還心想,當警察能有多難。可到現在,真的跟下一整起案子,他才徹底明白,這行遠不是他想象中那樣輕鬆的。
他們要找到一個人,可名單上的人名和地址密密麻麻,一個個走訪,要查到什麼時候?
難道真像老遊說的那樣,要申請調動整個西九龍總區的所有警力,大家一門心思撲在這上面,用最笨的辦法,做冗長繁雜、很有可能是無用功的排查。
更何況,大家心裡都清楚,這條紅裙從一開始就未必指向楊夢雪本人。
看似關鍵的線索,卻始終帶著不確定性。
“吳美欣出門當天和前些天,家裡電話、BB機都沒有異常通訊。”黎珩試圖換個思路,“她究竟是怎麼和兇手聯絡上的?”
沈之澄的語氣不自覺低落下來:“一定是哪裡漏了,肯定還有細節沒理順。”
車廂裡氣氛壓抑。
夜裡十一點半,兩人終於到家。
沈之澄強撐著精神:“看看姑媽有沒有給我們留吃的。”
推開門,屋裡安靜。
只有一股濃郁的香水氣味飄散在角角落落,揮之不去。
“你姑媽應該出去了。”沈之澄說。
兩人癱坐在沙發上,連燈都懶得開。
不想說話,不願意思考,就這樣虛脫地陷在柔軟的靠背裡。
屋裡一片寂靜。
黎珩想起從前,案子走進死衚衕時,她也是這樣回到家,絞盡腦汁仍想不出半點頭緒。
只是那時,身邊空無一人。
沈之澄也想起從前,在蘭桂坊喝到半醉,路上酒氣被風吹散,回家後卻依然清醒。
一個人守著空蕩蕩的屋子,直到窗外天色漸亮。
可現在不一樣。
他們有彼此,有這世上最親的家人。
哪怕案子讓人焦頭爛額,也不覺得難熬。
會解決的,一定會解決。
這世上不缺懸案,總檔案室裡,不少舊案好些年找不到偵破的缺口,毫無進展。
但黎珩堅信,這個案子是不同的。
真相已經近在眼前,他們只差找到那個人。
不知道坐了多久,沈之澄開口:“白天芳姐打過電話,說往冰箱裡放了吃的。”
他學著劇集裡的經典臺詞:“肚子餓不餓?我煮個面給你吃。”
窗簾沒拉,落地窗外霓虹閃爍。
沈之澄看向黎珩,見到她眼底的一絲懷疑。
“你會煮?”
沈之澄站起身:“我試試。”
他回自己那邊,從冰箱翻出麵條和兩個雞蛋。
從前太子爺吃的都是講究的食物,如今對著最樸素的食材,反倒比以往的任何時刻都要期待。
沈之澄從天台繞回來時,屋裡的燈已經亮了。
他走到廚房島臺前:“煮麵而已,隨便猜也知道步驟。”
黎珩走回電視前,拿著遙控隨手換頻道:“我記得有些節目會教做菜,看看今天有沒有。”
“應該和泡杯面差不多。”
屋裡熱鬧起來。
油鍋煎蛋的滋滋聲,電視裡嘈雜的人聲,和沈之澄手忙腳亂還要強裝鎮定的聲音,全都混在一起。
“很簡單的,你等著就好。”他說。
沒過多久,房門被推開。
屋裡又多了一道挑剔的聲音。
“都是油煙。”沈詠璇一臉嫌棄地開口,“能不能回你自己家煮?”
沈之澄站在原地,回頭時手中還舉著鍋鏟,一時語塞。
“姑媽,說得好像這裡是你家。”他咕噥一句。
沈詠璇像是沒聽見,徑直走進屋。
沈之澄還想說什麼,卻親眼看見,自己姐姐已經朝著姑媽走過去了。
姐弟之間,當場出了個叛徒。
“你帶了好吃的嗎?”黎珩問。
……
沈詠璇在餐桌上放下幾個膠袋,裡面裝著糖水,還有兩碗海鮮粥。
“順路買的。”
黎珩和沈之澄幾乎同時鬆了口氣,像見到救星。
“姑媽。”沈之澄說,“你怎麼知道我們餓了?”
“我不知道。”她說道,“是看那家糖水粥鋪很出名,買點回來自己吃的。”
說是買給自己吃,卻不動勺也不動筷。
姐弟倆對視一眼,不約而同地彎起嘴角。
麵條還沒下鍋,但油鍋裡的煎蛋可以吃。
黎珩夾到盤裡,看向沈之澄:“別浪費。”
沈之澄嚐了一口,微微一怔:“味道……居然還不錯。”
黎珩抬眉:“少來這套。”
她也夾起煎蛋放進嘴裡,頓了頓,又吃了一口。
至於眼前這碗海鮮粥和溫熱的紅豆沙,味道就更不必說了,一勺接著一勺,根本停不下來。
見她吃完煎蛋,沈之澄瞬間有些飄飄然。
他是不是有點下廚天賦?
沈詠璇抬眸看了一眼他們這副極易滿足的模樣,勾了勾唇,嗤了一聲。
“姑媽,你去哪了?”沈之澄舀起一口粥,隨口問道,“約會?”
“小孩子少管大人的事。”她把手袋往沙發上一丟,一臉不耐,“對了,你等等去清理一下客房。出門前香水摔了,滿地都是,還濺到手袋。”
黎珩這才明白,進門時那股瀰漫的濃重香水味,原來是這麼來的。
“姑媽,你當我是客房服務嗎?”
“那能怎麼辦,難道要我自己服務?”
黎珩喝著溫熱鮮美的海鮮粥,靜靜地聽著兩人鬥嘴。
一整天緊繃的神經,終於慢慢鬆了下來。
“今天真是倒黴透頂。”沈詠璇說,“臨出門才發現那手袋的皮面真是嬌貴,沾了香水就留印,徹底不能用了。”
沈之澄換湯匙舀了口糖水,漫不經心道:“你這麼多手袋,換一個不就好了。”
“你說得輕鬆。”沈詠璇斜他一眼,“口紅、手提電話、鑰匙、皮夾、卡套,全都要一樣樣挪過去。要不是弄髒了,我才懶得費這事。”
黎珩喝粥的動作驟然一頓,湯匙停在唇邊。
那天囡囡的畫裡,除了吳美欣穿裙子出門外,還畫了一隻包。
肩帶又寬又長,可以挎在肩膀上,和在昂船洲撈上來的那隻女式手袋截然不同。可裡面的東西,又確確實實是吳美欣的。
“髒了?舊包髒了,才把東西換到另一個包裡。”黎珩輕輕自語,“但什麼情況下,一個人會隨身帶兩個包?”
“裝不下。”沈詠璇想也不想,“東西多,一隻袋裝不完,當然要兩隻。”
黎珩追問:“沒有別的可能嗎?”
“還能有什麼可能?”沈詠璇掃了她一眼,“用手袋講搭配的。我今天臨時換的這個不襯衣服,吃飯還被Elisa笑,說她那個搭得比我好看。”
一句話,理清她混亂的思緒。
黎珩握著湯匙的指尖一緊。
因為囡囡認得證物照裡的手袋,黎珩便始終認為,兩隻包都是她媽媽的。
但還有一種可能——
不是兩個包,而是,死者被人換了包。
那隻打撈上來的手袋,根本不是吳美欣的。
沈詠璇見她忽然出神,不再主動搭話,便撇了撇嘴,轉頭問沈之澄:“對了,你爺爺白天過來做什麼?”
沈詠璇告訴他,當時聽見沈崇年和祥叔在門外說話,不想應付,索性假裝無人在家。
這確實是姑媽能做得出來的事。
“還不是為了查案,買了幾百杯涼茶派給職員,留了爺爺的電話。”沈之澄笑了笑,“大概是涼茶鋪老闆問他什麼時候方便送。”
想來這份職工福利送到爺爺的心坎上,特意上門誇他。
只可惜,讓老人家撲了個空。
“上個班,又是涼茶又是線人費。”沈詠璇眯起眼,語氣裡帶著幾分好笑,“一個月薪水夠你這樣玩?”
“不知道,還沒發過。”沈之澄說,“前幾天人事剛叫我填薪水和津貼的資料。”
人生第一次發薪水,他還有些新鮮。
“警察阿姐。”他胳膊隨意搭在黎珩肩上,“透個底,我第一個月能拿多少?”
黎珩忽地轉過臉:“第一次領薪水的人,要填津貼資料,那天幼稚園……”
“是啊,怎麼——”沈之澄剛一打斷,忽地意識到什麼,“我明白了!”
同一瞬間,兩人想通了關鍵,眸光一亮。
沈詠璇攏了攏披肩,不滿地蹙眉。
當警察的,都要這麼一驚一乍?
黎珩說:“當天在幼稚園,我們問起證物照上那隻手袋,囡囡說不清楚。韋老師揉著她的頭,把她支去看繪本。”
不是吳美欣背了兩個包。
而是兇手把自己的手袋,與吳美欣沾了血或留了痕跡的包悄悄調換。
囡囡眼熟,是因為那隻肩帶又細又短的手袋,她在幼稚園見過不止一次。
那是韋老師的。
沈之澄接話,“後來韋老師被人叫過去填津貼資料。也就是說,她剛入職不久。”
“她能接觸囡囡,”黎珩神色一沉,“就能借著孩子的事接近吳美欣,約她出來。”
如果韋老師,就是當年的楊夢雪——
楊夢雪不怕被發現。
她怕的,是當年舊案被徹底掩埋,永遠無法翻案。
那天囡囡來警署接受心理治療,陪同的人並不是她。可幼稚園那一次,她卻主動陪著。哪裡是出於關心,分明是想親自在場,盯著囡囡的一舉一動。
如果哪天孩子碰見警察拿出那幅畫,她會陷入被動。
因此,她寧願幫孩子打電話到警署,第一時間穩住局面。
案發至今,曾經的楊夢雪,如今的韋老師——
用紅裙拖住警方,只是在等一個時機。
第三起命案,隨時可能發生。
目標是當年的兇手、其他知情者,還是……辦案的警察?
不對。
還有一個更直接的目標。
“你記不記得囡囡的生日?”黎珩語氣急促,“資料上說在八月。”
“八月中下旬,我記得是……”沈之澄腦中閃過那份匆匆掃過的資料,猛地僵住,“已經過零點了。”
“就是今天!”黎珩臉色驟然一變。
“囡囡有危險——”
作者有話說: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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