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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姐姐的同學,她竟然是我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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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不眠之夜

晴順縣,何穎坐在辦公室的桌前,面前的文件夾攤開著,但她一個字都沒看進去。

蘇婉清推門進來的時候,她抬起頭。

「縣長,魏主任那邊傳來訊息了。」

何穎放下筆:「說。」

「方明遠進了省城開發區的一個小區。進去了沒出來。魏主任在小區門口守著,明天一早安排人進去逐棟排查。」

何穎沉默了片刻。

「訊息確定嗎?」

「確定。計程車司機確認了,下車的小區名字也查到了。」

何穎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方明遠進了小區沒出來,說明他在裡面有落腳點。

可能是朋友的房子,可能是什麼人的住處。

他選擇那裡,說明他覺得那裡安全。

「周書記知道了嗎?」

「應該知道了。」

何穎想了想。

「我打個電話給他。」

她拿起桌上的座機,撥了周明遠的號碼,電話響了三聲,接通了。

「何縣長?」

「周書記,方明遠跑了。今天下午兩點多走的,打車去了省城。市紀委那邊在追,已經查到他在省城一個小區裡,進去了沒出來。魏主任在小區門口守著,明天一早進去排查。」

「嗯。方明遠跑不掉的。」

何穎聽出了周明遠這句話的意思。

他在晴順縣當了這麼多年的主要領導,見過太多人想跑,但沒有一個跑得掉的。

「周書記——」

「嗯?」

「方明遠跑了,晴順縣這邊,會不會有人也跟著跑?」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兩秒。

「如果有人跑,說明跟方明遠有關係。跑了,反而省事了。紀委一個一個查,誰都跑不掉。」

掛了電話,何穎看著桌上的手機。

周明遠說得對,跑了反而省事。

方明遠跑的時候,他的同夥會慌。

慌了就會出錯,出錯就會暴露。

那些以為方明遠能跑掉的人,會想辦法幫他;那些怕被牽連的人,會想辦法銷燬證據。

紀委等著就是了。

蘇婉清還站在辦公桌前。

「縣長,您還不回去?」

「再待一會兒。」

「嗯。」

蘇婉清點了點頭,轉身準備離開何穎的辦公室。

「蘇主任——」

蘇婉清停下來。

「你通知趙剛,讓他派人盯著縣裡那幾個跟方明遠關係近的人。不要打草驚蛇,只要知道他們在做什麼就行。」

蘇婉清點了點頭,轉身走了。

……

與此同時,省城。

方明遠躲在小區的房間裡。

窗簾拉得嚴嚴實實,沒有一絲光透進來。

他不敢開燈,怕引起別人的注意。

他沒有帶手機。

手機鎖在辦公室的抽屜裡,調成了靜音。

他知道紀委辦案的手段——打手機定位,調監控查車牌。

所以他不開車,不打電話,不留下任何可以被追蹤的痕跡。

雖然他知道這瞞不了多久,但至少能爭取到幾天的時間。

不知為何,此刻坐在這間黑暗的屋子裡,他忽然又不確定了,始終心裡沒有底。

樓下有人在說話,聲音模糊,聽不清內容,但能聽出是兩個人,一男一女,像是在聊天,又像是在爭論。

方明遠豎起耳朵聽了幾秒,然後放鬆下來——不是警察,不是紀委的人,是普通住戶。

他在腦子裡把今天的每一步都過了一遍。

兩點十分離開縣政府,開車回家,拿行李,打車,上高速,下高速,進小區,上樓,進屋。

每一步都算好了時間,每一步都想好了對策。

但他知道,計劃再周密,也有意外。

計程車司機會不會記住他?

小區的監控有沒有拍到他的臉?

他下車的時候有沒有被人看到?

這些問題在他腦子裡來回轉,怎麼都停不下來。

他忽然想起老聶。

老聶讓人遞的那句話,他記得很清楚——「你進去,方家我照顧;你亂咬,方家你自己想。」

這不是威脅,是交易。

他進去了,老聶幫他照顧方家;他亂咬,老聶就讓方家不好過。

方誌文已經進去了,方誌強在省城的那些資產也不乾淨。

如果老聶動一動手指,方家就真的完了。

方明遠閉上眼。

他不能求老聶。

老聶已經切割了,求了也沒用,反而會讓老聶覺得他在威脅。

老聶最怕的就是被牽扯進來,如果求助老聶,老聶只會更加防備,甚至可能主動向紀委舉報他,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現在,只能靠自己。

他睜開眼,站起來,走到窗邊,撩起窗簾一角,往外看了一眼。

小區裡很安靜,路燈昏黃,照著空蕩蕩的停車位。

幾輛車停在那裡,看不出有什麼異常。

正門方向,他能看到門衛室的燈光,橘黃色的,透過玻璃窗照出來。

門衛老頭坐在裡面,低著頭,像是在看手機。

沒有看到警察,沒有看到便衣,沒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

但方明遠知道,他們一定在。

也許在門外面,也許在車裡,也許在小區裡的某個角落。

他放下窗簾,走回沙發邊,坐下來。

看了一眼手錶——晚上八點二十三分。

他進屋快三個小時了。

三個小時,外面的人應該已經查到了他的行蹤——計程車軌跡、下高速的地點、進小區的監控。

他們應該已經知道他在這個小區裡了。

方明遠想了想:他們為什麼不進來?

是還沒確定他在哪一棟?

還是在等明天天亮?

還是在佈置什麼?

他腦子裡盤算明天的計劃。

明天一早,天剛亮的時候離開。

不能太早,太早小區裡沒人,他走出去太顯眼;不能太晚,太晚天亮了,容易被認出來。

六點左右,天剛矇矇亮,小區裡會有人出來晨練、買早餐、遛狗。

他混在那些人裡面,不容易被注意到。

他帶了兩套換洗的衣服。

一套是他平時穿的深色夾克,明天不能穿那套,太正式,容易被人記住。

另一套是運動服,深藍色的,他幾乎沒穿過,是好幾年前買的,一直放在衣櫃裡沒動過。

明天穿那套,再戴上一頂帽子,把帽簷壓低,低著頭走路。

不跟任何人說話,不看任何人,不左顧右盼,就像他只是一個普通的住戶,出去買早餐,或者出去晨練。

方明遠又站起來,走到窗邊,撩起窗簾一角,往外看了一眼。

這次他看的是側門的方向。

側門沒有門衛室,只有一扇鐵門,平時關著,旁邊有一個刷卡器,住戶刷卡才能進出。

方明遠下午進來的時候,是跟著一個住戶後面進來的。

那個人刷卡開門,他跟在後面,自然走進來,沒有人攔他。

明天一早出去,也可以用同樣的辦法,等有人刷卡開門的時候,跟在後面出去。

不刷卡,不留下記錄,不被人注意。

方明遠放下窗簾,走回沙發邊。

他坐下來,把旅行包放在腳邊,拉開拉鍊,檢查了一遍。

護照、現金、境外銀行卡、隨身碟、文件袋,都在。

他摸了摸文件袋的厚度,還是那麼厚,裡面裝的是他跟老聶之間所有的往來記錄——不是直接證據,是能夠拼湊出完整鏈條的材料。

專案審批文件、資金撥付記錄、幾次私人會面的時間、地點、參與人。

這些東西,是他最後的籌碼——戴罪立功,或許還能減刑。

不過,那是最後一步了。

方明遠拉好拉鍊,把旅行包放在腳邊,靠在沙發上,閉上眼。

腦子裡一遍一遍地過著明天的計劃——穿什麼衣服,走哪條路,怎麼出去,出去之後去哪。

出去之後不去車站,不去機場。

那些地方太容易被監控拍到。

先去市區找一個不需要登記身份證的小旅館住下來,然後再想辦法聯絡境外的中介,安排出境的事。

至於能不能成功,他沒有把握。

只能看天意了……

凌晨四點,方明遠醒了。

他沒有睡,只是閉著眼養神。

窗外還是黑的,天沒有亮。

他站起來,活動了一下僵硬的身體,走到窗邊,撩起窗簾一角往外看。

小區裡更安靜了,路燈還亮著,照著空蕩蕩的路面。

沒有人,沒有車,什麼都沒有。

他走到衛生間,沒有開燈,藉著窗外透進來的微弱光線洗了把臉。

水是涼的,激得他打了個寒顫。

他對著鏡子看了看自己——黑暗中看不清臉,但他知道自己現在的樣子一定很難看。

眼袋很深,嘴唇乾裂,頭髮亂糟糟的。

他伸手把頭髮往後攏了攏,又覺得不攏還好,一攏更顯得狼狽。

回到客廳,把運動服從旅行包裡拿出來換上。

又從包裡拿出一頂黑色棒球帽,戴在頭上,把帽簷壓低。

他在鏡子前站了一會兒——不是照鏡子,是在確認自己看起來不像方明遠。

他把旅行包裡最重要的東西——護照、現金、境外銀行卡、隨身碟、文件袋——全部塞進一個隨身的小包裡。

小包是黑色的,斜挎在身上,拉好拉鍊。

旅行包本身不要了,裡面有換洗的衣服和一些雜物,不值得帶。

他在沙發上坐下來,等著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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