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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姐姐的同學,她竟然是我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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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各懷鬼胎

早上八點半。

老聶的手機震動。

他拿起來一看,是沈哥發來的訊息——「老聶,你那個朋友在省城被抓了。市紀委的人帶走的。」

老聶盯著這行字,心中一沉。

手指在螢幕上懸著,不知道該回什麼。

方明遠被抓了。

他知道這一天遲早會來,只是沒想到這麼快。

「知道了。」

他打了三個字,發了過去。

然後把手機放在桌上,靠在藤椅上,閉了一會兒眼。

腦子裡在飛速轉動——

方明遠會不會供出自己?

方明遠如果想立功減刑,就會把所有人都供出來。

供出來的人越多,交代的問題越嚴重,立功的表現就越大,減刑的幅度就越高。

這是紀委的政策,也是人性的本能——

人在絕境中,會想盡一切辦法自救。

但方明遠是聰明人,他知道供出老聶的代價。

方誌文已經進去了,方誌強在省城的那些資產也不乾淨。

如果老聶動一動手指,方家就真的完了。

「你進去,方家我照顧;你亂咬,方家你自己想。」

方明遠聽得懂這句話的意思——

你不咬我,我保你方家;你咬我,你方家陪葬。

這是交易,不是威脅。

方誌文是他堂弟,方誌強是他另一個堂弟,方家在柳河鎮的根基是他一手打造的。

他進去了,方家就散了。

但如果他供出老聶,方家就不是「散了」的問題了。

所以方明遠不會供出他。

至少,不會主動供出他。

但老聶不能賭。

方明遠現在不說,不代表以後不說。

紀委的審訊手段,他聽說過——

連續幾天不讓睡覺,反覆問同一個問題,用證據一點一點地擊潰對方的心理防線。

方明遠再聰明,也是人。

是人就有弱點,是人在那種環境下就會崩潰。

老聶睜開眼,從藤椅上站起來,走到保險櫃前。

保險櫃在書櫃後面,嵌在牆裡,外面是一幅畫擋著。

他移開畫,蹲下來,擰了幾下密碼鎖。

櫃門開了,他從裡面拿出一個文件袋。

深藍色的,塑膠封皮。

這個文件袋跟了他很多年,從跟方明遠合作的第一天起,他就開始往裡面裝東西。

他走回書桌後面,坐下,把文件袋開啟,裡面的東西倒出來——

一摞A4紙,有列印的,有影印的,有幾張是手寫的。

每一頁都密密麻麻,記錄著這些年他跟方明遠之間所有的往來。

專案審批文件、資金撥付記錄、幾次私人會面的時間、地點、參與人。

每一條都有日期,每一條都有依據,每一條都經得起推敲。

老聶一頁一頁地看。

他不是在看內容——那些內容他比誰都清楚——

他是在確認,確認每一條都還在,確認沒有遺漏。

看到一半的時候,他停下來。

他拿起其中一頁,是一份資金撥付記錄的影印件。

這筆錢從省財政廳撥到市財政局,從市財政局撥到縣財政局,從縣財政局撥到柳河鎮。

每一層都有簽字,每一層都有公章。

最後一層的簽字是方誌文,但最上面那一層的審批意見裡,有顧懷遠的名字。

不是直接簽字,是「同意」兩個字,寫在審批欄裡。

旁邊是顧懷遠的簽名,龍飛鳳舞,看不太清,但熟悉的人一眼就能認出來。

老聶盯著影印件,看了很久。

這張紙,能證明顧懷遠知情,但不能證明顧懷遠參與。

在官場上,「知情」和「參與」之間有一條模糊的界線。

知情,最多是失察;參與,就是違紀。

他手裡沒有能證明顧懷遠「參與」的證據,只有這些能證明顧懷遠「知情」的材料。

但這些材料,如果交給紀委,紀委會順著往下查。

查到最後,也許能找到顧懷遠「參與」的證據。

也許找不到。

老聶只知道,這是他手裡最重的一張牌。

不是用來威脅顧懷遠的——他不敢。

是用來保命的。

萬一有一天紀委找到他,他可以拿著這些東西去「主動交代」。

他不知道主動交代能不能換來從輕處理,但他知道這是他的資本。

老聶把那頁紙放回去,繼續往下看。

看了將近一個小時,他把所有材料按時間順序重新排好,裝回文件袋,拉好拉鍊。

然後站起來,走到保險櫃前,把文件袋放進去,關上櫃門,擰了幾圈密碼鎖,又把畫移回來,擋住保險櫃。

他站在原地,盯著那幅畫看了幾秒。

畫是一幅山水,顧懷遠送的。

那是五年前,顧懷遠從他辦公室裡摘下來,說「這幅畫不錯,送你」。

老聶伸出手,把畫取下來,放在地上,背靠牆。

畫後面是光禿禿的牆壁,保險櫃的輪廓隱約可見。

他看了一眼,又把畫掛回去了。

老聶走出書房,走進客廳。

妻子在廚房做早餐,背影在油煙中若隱若現。

她不知道方明遠的事,不知道老聶的那些事,不知道這個家還能撐多久。

她在煎雞蛋,油煙機嗡嗡地響,鍋裡的油噼裡啪啦。

老聶站在廚房門口,看著她的背影,看了很久。

「老聶,你站在那幹嘛?」

妻子的聲音從廚房裡傳出來,帶著油煙機的雜音,有些模糊,但很溫暖。

老聶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什麼都沒說出來。

妻子端著兩盤早餐走出來,一盤放在他面前,一盤放在自己面前。

煎蛋、小米粥、一碟鹹菜。

「吃啊,愣著幹嘛?」

老聶拿起筷子,夾了一口鹹菜,放進嘴裡。

鹹菜很鹹,他嚼了幾下,嚥下去。

他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吃到這口鹹菜。

……

與此同時,顧懷遠正在省政府的一間辦公室裡看文件。

他今天沒有外出安排,上午在辦公室處理一些日常事務。

秘書唐明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份文件夾,沒有進去。

他在等,等顧懷遠看完手頭那份文件。

顧懷遠放下筆,抬起頭。

「什麼事?」

唐明走進來,把文件夾放在桌上,沒有開啟。

「顧省長,晴順縣那邊有訊息了。」

顧懷遠看著他,沒有說話。

「方明遠今天早上在省城被抓了。市紀委的人帶走的。」

顧懷遠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

方明遠——他想了幾秒才想起這個人是誰。

不是他記性不好,是他見過的基層幹部太多,方明遠只是其中之一。

但他記得這個名字,不是因為方明遠本人,是因為老聶。

老聶在他面前提過這個名字,不止一次。

「知道了。」

唐明沒有走。

他站在桌前,等著顧懷遠往下說。

「老聶那邊——」

顧懷遠忽然開口。

「他那邊,跟方明遠有關的東西,處理乾淨了嗎?」

唐明搖了搖頭:「他沒有銷燬。他說整理好了。」

顧懷遠沉默了片刻。

沒有銷燬,整理好了——老聶在給自己留後路。

他理解,但不認同。

如果他是老聶,他會把所有東西都銷燬,不留任何痕跡。

但老聶不是他,老聶是商人,商人習慣留底,習慣給自己留後路。

「你告訴他,讓他銷燬了,留著等紀委的查嗎?!」

唐明愣了一下,回答:

「好。」

顧懷遠又想了想。

方明遠被抓了,但方明遠會不會供出老聶?

老聶會不會供出他?

如果老聶供出他,可能有些麻煩。

不是因為他參與了那些事,是因為「知情不報」也是問題。

他一個副省長,知道下面的人在做那些事,沒有制止,沒有報告,這就是失職。

失職不會坐牢,但會影響他的仕途。

他今年五十五歲,還有機會再往上走一步。

如果因為這個案子受到影響,那一步就永遠走不到了。

「顧省長,還有什麼要交代的嗎?」

顧懷遠搖了搖頭。

唐明轉身走了。

門關上的那一刻,顧懷遠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方明遠被抓了,但他不擔心方明遠會供出他。

方明遠不認識他,方明遠只知道老聶。

老聶如果供出他,方明遠的話就是佐證。

但老聶不會供出他。

老聶不敢。

老聶在省城混了這麼多年,知道得罪他的下場。

顧懷遠拿起桌上的筆,繼續看文件。

但他的注意力已經不在那些字上了。

他在想一個問題——要不要跟老聶切割?

不是現在,現在切割太明顯,反而會引起注意。

等方明遠的案子塵埃落定,等風頭過了,再慢慢疏遠。

到時候,老聶再出事,就跟他沒關係了。

顧懷遠在文件上籤了字,合上文件夾,放在一邊。

……

上午十點,方明遠被帶到市紀委。

車子駛入市紀委大院,沒有停在外面,直接開到了大樓門口。

車門從外面拉開,陽光照進來,刺得他眯了眯眼。

「下車。」

方明遠彎下腰,從車裡出來。

他站在大樓門口,抬起頭看了一眼這棟灰色的建築。

他來過這裡幾次,是來開會,是來彙報工作。

每一次來,他都是從正門進去,跟門衛打招呼,坐電梯上樓,敲門,進去,坐下,彙報。

今天,他也是從正門進去。

但沒有人跟他打招呼,門衛沒有看他,電梯沒有坐,走樓梯。

「走吧。」

身後的人催了一聲。

方明遠沒有說話,邁步走進大樓。

走廊裡很安靜,他的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走廊裡迴響。

每一聲都像是踩在自己的心上。

咚、咚、咚。

他低著頭,沒有看兩邊。

但他知道兩邊是辦公室,裡面坐著人。

那些人會聽到腳步聲,會好奇是誰來了,會從門縫裡往外看。

他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到他,但他不在乎了,已經到了這一步,還在乎面子有什麼用?

三樓,走廊盡頭。

魏志強站在一扇門前,等著他。

方明遠走過去,魏志強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推開門。

「進去。」

方明遠走進去。

這是一間談話室,一張桌子,三把椅子。

牆上掛著一面黨旗,旁邊寫著八個大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方明遠站在屋子中間,不知道該坐哪。

他看了魏志強一眼,魏志強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坐下。

方明遠在椅子上坐下來。

椅子是木頭的,硬邦邦的,坐上去不舒服。

他把雙手放在膝蓋上。

臉上沒有表情,但他的手在微微發抖。

魏志強在他對面坐下,靠在椅背上,看著方明遠。

「方明遠,你知道坐在這裡,意味著什麼嗎?」

方明遠點了點頭:「知道。」

魏志強一臉嚴肅:「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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