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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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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七十一章 房子 二

陳秉光在外面溜達了一圈,從院外回來。

他換了一件乾淨些的汗衫,頭髮用水抿過了,可眼睛還是腫的,眼袋垂著,下巴上胡茬青灰一片。他看見女兒已經煮好了早飯,愣了一下,什麼都沒說,坐下來,端起碗喝了一口。

粥還是燙的,他燙得吸了口氣,但沒有放下碗,依舊低著頭,一口一口地喝。兩個人誰都沒有說話。這一次,沉默不是之前的無話可說,是兩個人都在想心事。陳悅在想呂律師的話,在法律上他們到底能站住幾分理。陳秉光在想今天那些人來了,他該怎麼擋。他想著一會吃完,就讓女兒馬上離開。

陳秉光等把半碗粥喝完了,放下碗,用手背抹了抹嘴,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開口了:“阿悅,今天你”

話沒說完,院門外傳來腳步聲。

不是一個人的,是好幾個人的,雜沓的,急促的,帶著一種來者不善的氣勢。陳悅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握筷子的手緊了又緊。陳秉光也站了起來,手撐著桌沿,碗裡的粥晃了晃,灑了一些出來,燙了手,他都沒有注意。

兩個人死死盯著那扇鐵皮門。

門沒有響,腳步聲走過去了,越來越遠,是路過的。

陳悅長長地呼了一口氣,覺得自己的心臟都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了。她端起碗,把剩下的粥一口喝完,也不怕燙了。陳秉光也坐下去,端起碗,可他沒喝,捧著碗發了好一會兒呆,才低頭又喝了兩口。

兩個人草草吃完,陳悅把碗收進廚房,洗了,放進碗櫃。

她站在水池邊,抬起頭,看著鏡子裡那張臉。不出所料,一晚上沒睡好加上急得肝火旺,一臉蠟黃色,眼下青黑一片,嘴唇乾得起皮。她看了幾秒,關了水龍頭,走了出來。

陳秉光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把她的行李箱從屋裡推了出來,立在院子中間。他看了一眼從廚房出來的陳悅,指著箱子,語氣不容商量:“趕緊把鞋換了,我送你出去。”

陳悅皺眉,站在原地沒動:“我不走。我昨天晚上問律師了,我們這個情況,對方是沒有權直接把我們的房子收走的。”

陳秉光的眼神動了一下,像是有一絲光從那雙渾濁的眼睛裡閃過去:“你說的是真的?那律師今天來嗎?”

陳悅有些無奈。“他來幹嘛?我只是在網上諮詢的人家。人家是律師,又不是我們家的保鏢,哪能說來就來?”

陳秉光眼裡那光還沒亮起來就滅了,表情又暗了下去,甚至比沒聽到這個訊息之前更暗了:那些人根本不講道理,光靠他們一張嘴,說什麼都沒用。律師不來,根本鎮不住那些人。那些人會把什麼“法律”“唯一住房”當回事嗎?他們只要房契。

“算了,先不管了。”陳秉光像是把自己心裡那口氣硬撐起來了,深吸一口氣,把行李箱往陳悅面前推了推,“你先走。趁他們還沒來,你先走。這事跟你沒有關係,你出去了,我就安心。你走了,我一個人怎麼都好說。”

他走過來,伸手去拉陳悅的胳膊,要把她往院門那邊拽。陳悅被他拽著走了兩步,站穩了,把胳膊從他手裡抽出來,正要說話,院門響了。

不是敲,是拍。手掌落在鐵皮門上,砰砰砰的,震得門框上的灰撲簌簌往下掉。那聲音又急又重,像是要把整扇門拍倒。

陳秉光的臉一下子白了。他下意識地把陳悅往身後一拉,自己擋在她前面。

陳悅站在他身後,看著他花白的後腦勺,看著他那件發白的汗衫,看著他微微發抖的肩膀。她沒有往前走,也沒有往後退。她就站在那裡,手心裡全是汗,攥了攥,又鬆開了,她就這麼看著那扇鐵皮門,等著它被推開。

門被打開了。

門外站著的四個人,像一堵牆,把巷口的光線堵得嚴嚴實實。打頭的是那個光頭,花襯衫敞著懷,脖子上那條金鍊子粗得像拴狗的鏈子,晃得人眼暈。他身後跟著兩個壯漢,T恤繃在身上,胸口的肌肉鼓鼓囊囊的,像兩袋壓實的米。還有一個瘦高個,戴著一副金絲眼鏡,手裡夾著一個公文包,站在最後面,不聲不響的,像一條躲在暗處的蛇。

光頭男一進門,目光就四下掃了一圈。從院子掃到正屋,從正屋掃到廚房,最後落在陳秉光身上。那目光像一把鈍刀,不鋒利,可壓得人喘不過氣。

“陳秉光,一個星期到了,房契準備好了沒有?”

陳秉光站在那裡,手有些微微發抖,他舔了舔乾裂的嘴唇,喉頭上下滾了一下。他張了張嘴,聲音像是從嗓子眼裡擠出來的,又幹又澀:“你聽我說,這個錢,不是我欠的”

“是你籤的字!”光頭男猛地打斷他,聲音像炸雷一樣在院子裡炸開:“白紙黑字,你是擔保人!陳秉添跑了,我們就找你!你今天要麼拿錢出來,要麼拿房契出來!沒什麼好商量的!”

陳秉光的臉白了白,他嘴唇哆嗦著,想說什麼,可那些話在喉嚨裡轉了幾圈,一個字都沒擠出來。他的手在身側攥成了拳頭,整個人像一株被風吹彎了的草,在那些追債人面前,彎了。

陳悅看著她爸那張灰白的臉,看著他微微發抖的肩膀,她往前邁了一步,聲音不大,可至少比她爸穩:“這件事我們不是不解決,是在想辦法。你們這樣逼也沒用!”

光頭男把目光移到她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眼,嘴角往下撇了撇:“想辦法?想了一個星期了,想出什麼辦法來了?”

他往前逼了一步,手指頭差點戳到陳悅臉上:“我告訴你,今天不拿房契出來,今天你們誰也別想走!”

陳悅的心跳得厲害,咚咚咚的,像是要從嗓子眼蹦出來。她想起昨晚呂律師說的那段話,那些她在手機上反反覆覆看了好幾遍的法律條文。她不記得原話,可她記得那個意思:房子是她們家唯一住的地方,誰也不能把它們拿走。

她提高音量,儘量讓自己的聲音在這劍拔弩張的院子裡不要打顫:“我們諮詢過律師了,我們家這套房子是我們一家唯一住的地方。法律規定,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你們今天就算把我們逼死,房子也拿不走。”

那幾個人愣住了,互相看了一眼。光頭男的眉頭皺了起來,臉上的橫肉擰在一起,像是沒料到這些個欠錢的竟然還想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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