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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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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 欠錢得還

    狼靈同樣也老老實實的幻化出了火焰,它本來想問問,既然需要火,那直接用幻化出來的不就行了麼,還用柴火幹什麼?

  但想了想,它又沒問,眼前這個人既然這樣說,那就按他說的做吧,他說不行就不行吧。

  還好它沒問,它要問,吞滅又得給它上一課。

  吞滅經過了X次的親身實驗,發現,幻化出來的火焰,可以用來點火,不能用來直接烤肉,不管你控制的多麼精妙。

  從外觀上來看,肉也能被烤熟,但烤熟的肉不會有香氣,吃起來就跟吃塊兒木炭差不多,沒有吃肉的感覺,讓人難以下嚥。

  貌似幻化出來的火焰,破壞了肉中的結構,讓肉產生了某種變化。

  但如果透過木柴這種中介,生出火來,肉被烤熟,又是另外一種景象,成為美味的食物。

  吞滅曾經思索過,他覺得,幻化出來的火焰,屬於人為火焰,木柴點著的火焰,屬於天地自然的火焰,兩種雖然都是火焰,表現形態上也差不多,但根源恐怕並不一樣。

  也就是說,狼靈能模仿出火焰的樣子,也有火焰的效果,但其實並不是真正的火焰。

  說到底,就是對火焰的認識不夠,吞滅覺得,天地火焰同樣有著它的法則,沒有了解法則,就算幻化出來,其實也是徒有外表而已。

  吞滅如此思索,至於到底是不是,他還沒有研究清楚。

  不過,吞滅試了另外一種,他發現,如果把肉放在鍋裡,加上水,用幻化出來的火焰燒鍋,用來加溫煮肉,煮出來的肉和天地火焰煮出來的是沒有區別的。

  從這點來說,煮肉和烤肉不一樣,烤肉得真火,而煮肉只要溫度夠就可以。

  對比這兩種方式,吞滅發現,這其中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中介。

  人造火焰不能直接與肉接觸,烤肉需要經過木柴轉換,煮肉需要經過水和鍋的轉換。

  為了驗證心中所想,吞滅特地做過實驗,把鍋換成了一個鐵盆,結果發現,到最後肉味道雖然差了一些,但依然還是能煮熟。

  所以,吞滅覺得,煮肉關鍵的中介,不是鍋,而是鍋裡的水。

  他又用幻化出來的水試了一次,結果發現,煮出來的肉比直接用幻化火焰烤熟的強不到哪去。

  也就是說,天地的火、水都有它的組成法則,而他,至今還沒弄明白。

  吞滅在想,有些東西,既然經過某種中介後,可以有更好的、不一樣的結果。

  那麼,力量呢?

  可不可以,也有一種轉化的中介,將天地間的力量進行某種轉換,讓它展現出不一樣的威力。

  但吞滅,至今未在這一條路上想明白。

  隱隱間,他覺得,魔法師的魔法陣好像跟這個原理差不多,但跟他心中想的,不太一樣。

  按照吞滅所想,如果把這種中介弄明白了,以後人類就不用修煉了,只要懂得轉化就可以。

  現在人類修煉,說白了就是把力量煉入自己的體內,進行壓縮精純,就像吞滅的槍一樣,萬斤鐵精,最後壓縮成了一把槍,體積小了,重量仍在。

  人類的修煉就是這樣,把力量壓縮排身體裡,縮小體積,但威力仍在,強弱比的是誰壓縮的力量多,誰壓縮的更精純。

  只是到了一定程度時,人類體內的某種力量已經精純到了某種地步,可以自覺的吸引周圍天地中的同種力量,與它們產生共鳴,比方說常見的火、水、木、土等等。

  這時候的人類修者,不僅可以使用自己體內的壓縮之力,還可以調動周圍的共鳴之力,和自己體內的這種力量相比,周圍的共鳴之力,雖然不夠精純,但量要更大,因為它們來源於天地。

  這,就是人族中的那些八層強者。

  如果有了中介,人就可以直接略過壓縮排體內這一步,直接借用周邊天地的力量,這樣,豈不可以大大的節省修煉時間?

  只是,目前的吞滅並沒有想明白,甚至說是一頭霧水也不為過。

  以他為例,他就沒有修煉過人類的鬥氣、魔法這些東西,但他仍然達到了今天的境界。

  但他卻有著別人比不了的東西,他天生就強,不用鬥氣,也不用魔法,他天生的力氣,就已經可以讓他稱霸一方。

  他是怎麼到了今天這一步的,連他自己也說不明白,他稀裡糊塗的就到了今天的境界,說起來,自己也很迷茫。

  他只是觀望星空,覺得星星執行有則,日出有則,日落有則,月升有則,月散有則,然後他就領略到了“天地為畫”的奧義。

  “天地”如果為一副畫卷,作畫之人自然得制定畫的法則,畫中之物,自然得有源有根,可以加入想象,但總得來源於現實,如若不然,如何叫“畫”?畫的意義又何在?

  “天地為畫”,以天地為源,脫胎與天地,遵循天地執行法則,掌握在吞滅手裡,這就是吞滅的“天地為畫”法則。

  他可以用,但目前的吞滅,說不明白。

  吞滅想象,修行的終極,應該是追尋天地,不是去從天地中煉化力量,而是研究天地的執行,天地的法則。

  就像他現在,已經不追求從天地去獲取力量,而是追求那些天地的執行法則。

  隱隱間,吞滅覺得,法則可能就是那種中介,研究清楚了法則,自然就可以掌握這種力量。

  研究清楚火的法則,就可以人造出真的火,研究清楚水的法則,就可以人造出真的水。

  水、火,難道就不是一種力量嗎?

  吞滅第一次在海邊突破時,便是悟的了借用天地中的水、火等這些力量。

  “……”

  很快的,定天猿便走了回來,這傢伙倒是個實誠人,抱了不下二十棵乾枯的大樹回來。

  要說這傢伙確實強悍,那會兒被吞滅打的那麼慘,現在卻沒什麼大的影響,那道重傷,已經停止了流血,那麼大的傷口,卻不影響它行動。

  狼靈自覺的生起了火,這傢伙也賣力,直接將一棵樹劈成了X段,堆成了一個大柴火堆,一把火點著了。

  吞滅當然不甘示弱,他撕下了百米大小的一塊兒玄武肉,控制著漂浮在了火柴堆的上方,進行它的烘烤。

  而老馬,已經來到了他的身邊,坐等開吃。

  玄武肉分外難熟,但抵不住定天猿找回來的柴火多,狼靈生的火旺盛,五棵樹下去,玄武肉被烤熟了,滋滋作響,香氣四溢。

  狼靈還能保持克制,定天猿早就有些坐臥不安了。

  “呼——”,肉被分成了四份,狼靈和定天猿一人一塊兒大的,吞滅和老馬一人一塊兒小的。

  四人大塊兒朵頤,尤其是狼靈和定天猿,狼吞虎嚥,舌頭都快嚥下去了。

  這對平常吃生食的它倆來講,簡直是人間美味,更何況,玄武肉對它倆來說,是大補之物。

  裡面充沛的血氣和魔力,它倆都能進行最完美的轉化,不像吞滅,吞滅畢竟是人,轉化上比不過它倆。

  “譁——”,吞滅取出了四個大盆,一人倒了一大盆酒。

  “咕咚、咕咚、……”,酒剛倒下去,定天猿便抓起來一飲而盡,氣都不帶喘的。

  狼靈明顯更懂人情世故,好歹還跟吞滅碰了一下,但也是一飲而盡。

  這點兒酒水,在它倆這,實在不算什麼。

  吞滅不得不面對現實,他承認,照這麼個喝法,它喝不過這倆傢伙,他只得和他的馬爺爺自酌自飲,也就他馬爺爺還慣著他。

  定天猿這小子,是一點兒都不客氣,酒沒了,它就自己倒,肉吃完了,就自己有模有樣的烤。

  但它倒也不完全是愣頭青,倒酒知道給別人也滿上,烤熟的肉知道給別人也分一份。

  還是些微的懂點兒事的。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頓飯就屬這小子吃的多,幾百斤酒這小子一人就喝了一半兒還多,玄武肉也吃了不下千斤。

  玄武體型倒是夠大,千斤肉在它身上算不得什麼,但吞滅的酒可是經不住這麼喝,到最後,吞滅連他的藏酒都拿出來了,一共還剩了幾十壺,這次喝了個精光。

  喝完吞滅就後悔了,他這是打腫臉充胖子啊,幾十壺酒在這兩個玩意兒嘴裡,也就三、兩下的事兒,白白讓這兩個傢伙給造了。

  但誰讓他誇下了海口,主動做東呢,後悔也沒用。

  “讓你小子吃這麼多,一點兒都不懂得做樣子,賠老子一根毛”,吞滅不客氣的從定天猿身上拔下了一根毛。

  定天猿咧了咧嘴,並沒有什麼意見,它的毛,多的是。

  “呼——”,毛離開了定天猿的身體,頓時恢復了原形,十多米長,尺許粗細。

  吞滅說的賠一根毛,可不只是說說的,定天猿是十級下位異種魔獸,哪怕是一根毛,也經過了魔力修煉。

  就這一根毛,拿去賣,以吞滅的經驗,沒準兒就能值幾百萬兩白銀。

  他要把定天猿拉去賣,估計萬羽都得傾家蕩產。

  狼靈倒很主動,它擠出了一滴狼血,給了吞滅。

  那滴狼血,臉盆大小,金光閃閃,隱隱中,有狼嘯之聲從中傳來。

  這對狼靈來說,不過只是普通的一滴血液,相比於它的本體,微不足道。

  但若拿到外面,這滴狼血,價格驚人,它蘊含的魔力,可比定天猿的那根毛強多了,不僅強,而且純粹。

  這滴血放到魔法師手裡,不一定能研究出什麼東西,也許能研究出變異魔獸也說不定,擁有狼靈血液的變異魔獸,哪怕覺醒了狼靈千分之一的本事,怕是也得有七級魔獸的水平。

  許是受到了狼靈的刺激,定天猿直接薅下了一大把毛送給了吞滅,這一大把,足有幾十根。

  一狼一猿雖是魔獸,但並不是不知好歹之輩,吞滅給它們吃的玄武肉,不是幾滴血、幾把毛就能比的。

  只是它倆身為魔獸,身無長物,而吞滅又不缺錢,吞滅要缺錢,直接把玄武賣了,除了三大帝國,沒有任何勢力能買的起,就算是萬羽加上天行,也換不起一隻玄武。

  玄武的一隻指甲蓋,就要勝過百根猿毛十滴狼血。

  這種事情,走個意思就可以,大家都不是俗人,沒那麼講究。

  吞滅毫不客氣的把這些東西都收了起來,誰說他不缺錢,他很缺,他的酒錢最起碼已經斷了。

  他身上能賣的東西,早都賣出去了,玄武是值錢,但根本賣不出去,別的不說,就怕能鑑定出來的鑑定師都沒有幾個,你說是玄武,別人得認識,還得信。

  就算認識,就算信,可這東西怎麼定價?就怕是這天下,還沒人賣過玄武,哪有價格。

  就算有價格,可又有誰買的起?除了三大帝國,沒有別的勢力可以。

  所以,玄武的屍體,吞滅一直留著,一是一直沒用上,二也是賣不出去。

  他一直留著自己吃,等到哪天真到需要時,用它跟三大帝國以物換物。

  所以,狼靈和定天猿的這點兒東西,正好補充了吞滅的空虛,這可是搶手又高價的好東西。

  要說起來,吞滅現在身上,還有著兩千多萬兩的銀票,要全花出去,也能換到不少酒。

  可他這點兒錢,連還債都不夠,他可是還記得,他還欠人家萬羽八千多萬兩白銀呢。

  雖然他如果裝傻充愣,萬千道也不可能跟他要,他完全可以賴賬。

  但仔細想想,他跟萬羽做的幾次交易,萬羽可從來沒有佔過他的便宜,反而每次都給了他不少優惠。

  從這一方面來說,吞滅沒理由裝作不知。

  欠人家的錢,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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