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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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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野罌粟

我做過一個很長的夢。

夢裡是正午十二點,陽光把那座石橋曬得發白。岸邊的柳樹剛抽出新芽,枝條垂下來輕輕碰到水面,水波一圈一圈地盪開去,盪到看不見的地方。

有個人從橋上走過來。

他走得很慢,背挺得筆直,雙手插在校服口袋裡。

我看不清他的臉,只看見陽光落在他的肩膀上,那裡有一層薄薄的、幾乎不存在的光暈。

我想叫他,嘴張開了,卻發不出聲音。

便只能看著他從身邊走過去,沒有回頭。

我在他背後站了很久,久到柳樹的葉子黃了,又綠了,又黃了。

然後醒了。

醒來的時候是2016年12月的某個清晨,窗外正在下雪。

京州大學的男生宿舍樓不隔音,隔壁那個彈吉他的室友又在練他那首永遠彈不完的《七里香》,走調走得天崩地裂。走廊裡有人拎著暖水瓶跑過去,腳步聲咚咚的,像是在敲鼓。

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縫,從燈座那裡延伸到牆角,像一條幹涸的河流。

每天早上醒來都會看見它,看了快兩年了,已經可以閉著眼把它的走向畫出來。

手機震了一下。我摸過來看,不出意外還是騷擾簡訊。

隨後習慣性的開啟微信,顯眼的位置堆著紅點。

申易程發的訊息,時間是凌晨三點。

“你睡了沒?”

他大概又是打遊戲抑或寫小說到凌晨,腦子興奮了就找人說話。這習慣從高中到現在一點沒變。

“明天你們文學社那個聯誼活動你去不去?聽我家那個說,京州好幾個學校的都來,華大的也來。”

“你既然還在意,就不要這麼彆扭了嘛。”

華大。

我沒回,把手機翻了個面,螢幕朝下扣在枕頭旁邊。

華京大學是禮知遠的學校。

前年填志願的時候,京州大學被我填在了第一欄。兩所學校在同一座城市,隔了一條街,坐地鐵只有三站地——

華清路。博物院。京州大學。

申易程那時不止一次問過我為什麼選這兒。我說京大的中文系排名好。他看了我一眼,什麼也沒說。

那個眼神的意思是:你當我傻?還不是不想異地。

我確實不想承認,我選擇這座城市跟禮知遠有哪怕一釐米的關係。

但謊話說多了自己都信不了。

就像我告訴自己已經忘了他一樣。

可惜說了無數遍,每一遍都不作數。

雪下了一整個上午。

我窩在圖書館三樓靠窗的位置,面前攤著一本《現代文學史》一本《配器法》和半杯涼透了的美式。暖氣燒得太足,空氣悶得發脹,腦子什麼也裝不進去。

視線從書頁上滑開,落在窗外。

圖書館正對著一條國槐大道,夏天的時候綠得晃眼,秋天滿地金黃,而現在只剩下光禿禿的枝杈,覆著厚厚的雪。

幾個學生正縮著脖子從大道上跑過去,邊跑邊罵這鬼天氣。一個女生的傘被風吹翻了,她尖叫一聲,旁邊的男生趕緊幫她撐住,兩個人在風雪裡笑成一團。

我看著那個畫面,心裡卻什麼感覺都沒有。

把視線收回來,繼續看書。

《現代文學史》翻到第九章,魯迅那一節我已經讀了三遍,內容卻一個字也沒往腦子裡去。

開啟要寫的譜子,也沒有任何靈感,只能又拿起書啃。

旁邊有個座位空著,椅子被拉開了一個角度,桌上什麼也沒有,只是桌面上的灰被擦掉了一小塊,露出了木紋原本的顏色。

正午十二點。

這個時間點像一根紮在骨頭裡的針,不碰的時候感覺不到,可一旦想起來,就會隱隱地痛。

高二那年,每天正午十二點十分到二十分,是我整個人生裡最準時的十分鐘。比鬧鐘準,比上課鈴準,比任何承諾都準。

但是現在這個時間點已經不屬於任何人了。

我把書翻到下一頁,強迫自己看進去。

窗外的風突然大了,雪粒打在玻璃上,發出沙子摩擦的細碎聲響。

然後有人叫了我的名字。

“南舟。”

聲音不大,幾乎要被暖氣的嗡嗡聲淹沒。但全身的血液好像在一瞬間被按下了暫停鍵。

那個聲音我太熟了。

熟到可以在一百個人的嘈雜裡把它精準地挑出來。熟到以為自己已經把它從記憶裡連根拔除了,結果發現它只是躲到了更深的地方,紮了更深的根。

我沒有回頭。

手指還停留在書頁上,指尖發白。

身後的腳步聲很輕,走了兩步,停下了。

那個距離,大概是兩步。

試探性的、小心翼翼的、唯恐越界的距離。

沉默持續了大約五秒。圖書館三樓這個時間人不多,只有遠處幾個低頭寫論文的研究生,和一臺嗡嗡響的飲水機。

“你的書落在二樓自習室了。”

他又開口了。語氣平穩,只是尾音往下墜了一點,像是在控制著什麼。

一隻手出現在我右側的桌面上。

我的目光從《現代文學史》的字縫裡滑過去,落在那隻手上。

手指修長,骨節比記憶中的要分明一些,指甲剪得很短很乾淨,無名指側面有一道淡淡的繭,手背上有一塊深粉色的痕跡,凍瘡的顏色。

這隻手我盯著看過很多次,在視訊通話的螢幕裡,在正午石橋的遠距離裡,在寒假見面時他遞給我一杯熱可可的畫面裡。

他把一本書輕輕放在桌上。和聲學,圖書館借的那本,書脊上還貼著條形碼標籤。

“謝謝。”

我開口說話的時候,聲音比我預期的要平穩。我甚至在心裡給自己鼓了一秒鐘的掌。你看,兩年了,你進步了,你已經可以在聽到他聲音的時候不發抖了。

我伸手拿過那本書,放到旁邊那摞書的最下面。

整個過程沒有抬頭。

他沒有走。

這在我的預料之中,又不在我的預料之中。

他既然來了,就一定有話要說。

但他不該出現在這裡。京大的圖書館不對外校學生開放,進門要刷校園卡。

那張臨時圖書卡也早已經過期。

他是怎麼進來的?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又被我自己壓了下去。不重要。我不關心他怎麼進來的,就像我不關心他現在過得好不好,穿的暖不暖,有沒有好好吃飯。

不關心。

我強迫自己翻了一頁書。

他終於動了。

他往前走了半步,近了一點。

暖氣的味道被另一種氣息沖淡了。

很乾淨的、像是洗衣液和冷空氣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沒有煙味。

我記得上次見面,那次意外的相見,在地鐵上。

他身上還有若有若無的菸草味。

現在沒有了。

他戒了?

不關我的事。

“南舟。”

他又叫了一遍。這次把那個”南”字咬得重了些。

我終於抬起頭。

禮知遠站在那裡,比記憶中瘦了一圈。

深灰色的大衣,黑色高領毛衣,那副金屬邊框眼鏡換成了更細的款式。沒戴圍巾,領口裡面可以看見鎖骨的輪廓。肩膀上落著零星的雪花,正在融化,在深色的衣料上洇出幾塊深色的水跡。

頭髮長了一點,額前有幾根垂下來,擋住了一部分眉毛。

他一直看著我。

這種目光我在高二的時候做夢都想得到。那時候我每天站在五樓的走廊上,俯瞰那座石橋,看他從人群中走過,心裡想的是:你看看我,哪怕一眼。

現在他在看我了。

用一種我從未見過的、讓人有些不忍直視的眼神在看我。

那是一種很深的、幾乎要溢位來的疲憊和小心。像是一個在暗夜裡走了很久的人,終於看到了一扇亮著燈的窗戶,卻不確定推開了門以後會不會被趕出去。

胸口收緊了一下。

但沒讓它表現在臉上。這一年來我學會的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在心裡下著暴雨的時候,臉上還能維持一片晴天。

“還有別的事?”我問。

他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我看著他這個樣子,在心裡嘆了口氣。禮知遠,從來就是這樣。他可以在考場上把最難的理綜卷子寫得行雲流水,可以在籃球場上把球精準地甩進三分線外。

但一旦涉及到真正的表達,他就變成了一棵只會站在原地的樹。

不止一次的沉默。

以前我覺得這是他的性格,後來我覺得這是他的缺陷,再後來我覺得這是他害我傷我最深的武器。

一個不會說話的人,會用沉默殺人。

正當我準備收回視線、繼續看那本根本看不進去的書的時候,他動了。

他從大衣口袋裡掏出了什麼東西。

動作很慢,像是在做一個醞釀了很久的決定。

一個本子。

深綠色的封皮,邊角磨損發白,有些地方甚至翹了起來。封皮正中間印著的那朵野罌粟,顏色已經暗沉了許多,紅得不像鮮血,更像是乾涸的鏽。

但我一眼就認出了它。

不可能認不出來。

那是高二下學期那年我買的第一個本子。

我覺得那花很像我對他的感情。大膽,危險,會上癮,會中毒。

使我思之成狂,更甚如癮。

後來我在裡面寫滿了關於他的一切。每一次正午的相遇、每一個偷偷觀察到的細節、每一首因為他而寫的詞。

再後來。

分手那天,我翻遍了整個抽屜,把它找出來,撕掉了裡面寫著最多、最隱秘的那幾頁,然後連同剩餘的部分,一起丟進了宿舍樓下的垃圾桶。

混著雪融化後的水,垃圾桶裡很臭。我記得扔完以後洗了三遍手,然後回到宿舍,把臉埋在枕頭裡,一聲不吭地待了很久。

我以為那個本子早就被垃圾車拖走了,被倒進填埋場,和其他廢紙爛菜葉子混在一起,在某個不知名的角落慢慢腐爛。

可它現在就在禮知遠的手裡。

“你……”我的聲音終於有了裂痕,“你怎麼……”

“那天晚上我去翻的。”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出乎意料地平靜。但我注意到他握著本子的那隻手,指節發白。

“你扔了以後,我看到了。”

他看到了。

“我知道這樣很變態,”他繼續說,聲音低下去,”翻別人扔掉的東西……你可以罵我,可以覺得噁心。但我當時就是沒辦法看著它被扔掉。”

他把本子翻轉了一下,我看到封底有一塊深褐色的汙漬,大概是垃圾桶裡不知什麼東西留下的印記。

這就意味著他真的把手伸進了那個冬天臭氣熏天的垃圾桶裡。

禮知遠。那個連自己的桌面都要擦三遍、袖口蹭了一點灰都要用溼巾擦掉的禮知遠。

他翻了垃圾桶。

我不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麼表情。但從他更加小心翼翼的目光來推斷,大概不太好。

“這裡面的東西,”他把本子往前推了一點,像是在呈上什麼供品,“我都讀了。每一首,不止一遍。”

他頓了頓,聲音更低了。

我只覺得太陽xue突突地跳,像有人拿小錘子在裡面敲。

“那首長相思,你把我的名字藏進了詞裡。我第一遍沒看出來,後來看到後面說你找人問了我的名字,才反應過來。”

“禮知遠。”我打斷了他。

他停住了,看著我。

我站起身。椅子在地面上發出一聲沉悶的摩擦聲,在安靜的圖書館裡顯得格外尖銳。遠處有個研究生不滿地抬了一下頭,又低下去了。

“這些東西,”我看著那個本子,“我扔掉了,就是不要了。不管你怎麼撿,怎麼儲存,怎麼背誦,它都是垃圾。”

他的瞳孔微微縮了一下。

“就像有些話,”我的聲音在最後收得穩穩當當的,沒有一絲顫抖,“說出口了就收不回來。做過的事也一樣。你想用這個本子來證明什麼?證明你一直記得?證明你很後悔?”

我拿起桌上的書,把它們一本一本地疊好,塞進包裡。動作不急不慢,甚至可以稱得上從容。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手在包裡抖得厲害。

“南舟——”

“我該走了。”我背上包,繞過桌子。

經過他身邊的時候,我聞到了那種乾淨的、沒有煙味的冷空氣的氣息,心臟像是被誰攥著的手又緊了一下。

“南舟,這個本子你拿回去吧。”他喊住了我。

我側身看著他,目光滑到那個本子上。

鮮紅的花朵格外刺眼。

隨後拿過了他手上的東西,邁步離開。

他的手抬了起來,像是要抓住我的袖口。

但那隻手在距離衣料不到一釐米的地方,停住了。

他把手收了回去。

那個動作很輕,但我感覺到了。感覺到了那一釐米的距離。

我沒有停下來。

穿過閱覽室的走道,經過飲水機,推開圖書館的玻璃門。冷風裹著雪花撲面而來,打在臉上生疼。

我站在臺階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冷空氣灌進肺裡,像是在用刀片刮。

雪越下越大了。國槐大道上已經沒什麼人了,只有腳印和車轍在白色中劃出深深淺淺的痕跡。遠處教學樓的鐘聲響了,沉沉的,悶悶的,像一口被埋在雪下面的鐘在叫喊。

我低下頭,看著自己撥出的白氣一團一團地消散。

然後我笑了一下。

那個笑容如果被別人看到,大概會覺得毫無道理。在一場風雪裡,一個剛剛把一個男生懟得體無完膚的人,站在空曠的臺階上,對著空氣笑了。

但我沒辦法不笑。

因為我在拿過本子的時候,瞥見了他的手機螢幕。只是餘光一閃,不到半秒鐘。

他的手機殼是透明的。

殼子底下壓著一張照片。很小的一張,像是從什麼地方裁下來的。

那是高三下學期的百日誓師大會的照片。大合影,站在人堆里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但照片上有一個位置,被用圓珠筆畫了一個極小的、幾乎看不出來的圓圈。

圈住的那個人穿著藍白校服,站在人群的邊緣,低著頭,似乎在看什麼東西。

那個人是我。

從2013年那個正午開始,我就沒贏過。

我原以為扔掉本子就能扔掉一切。可我忘了,這場局從一開始就不是我一個人在下棋。

那朵野罌粟從來沒有枯死。

它在他那裡,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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