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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頭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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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一部分 我們曾經這樣學會愛情你從沒看過我的身體

第一部分 我們曾經這樣學會愛情你從沒看過我的身體

第一部分我們曾經這樣學會愛情你從沒看過我的身體(1)

最後一次看小龍他們演出,是在學校附近的一個酒吧。這個酒吧的第二層,是一個有很多臉色黯淡的女人的夜總會。

那天去了很多人。演出到了高潮時,樂隊的五個人脫掉了身上的紅色雨衣。

他們全裸。

他們瘋了。

人們擁上去。

我知道我也應該上去的,去看他的身體。

我一直安靜地坐在後面。和以前一樣,我看他的演出從來都是異常安靜。那是我深愛的最珍貴的最溫暖的身體,它在證明它的理想、激情和憤怒。它面對的從來都是被蠱惑的人群,而不是我,一個知命柔順的普通女子。我忽然明白了,不管如何努力去靠近,我們從來都不是同一種人。我也明白他永遠不會愛我,他愛的是別的東西。

他經過我時我叫了他的名字。很輕。

我想他聽不到我叫他。

後來我走出酒吧,喝了一點可樂。

然後回家。

他們都說好女孩總會得到幸福。

會的,一定會的。我會在某個清晨,在另一個男人的身旁醒來。我會拿他的手,放在我的左邊乳房。

我會說,寶貝。

曾經在夏天的午後,穿著我最美麗的裙子,找到小龍居住的偏郊的房子。我坐在他簡陋而乾淨的屋子中間,端莊而悲傷地向他調情。

我舉出了說服他和我做愛的理由:

你今年二十七歲;

你也許會活到六十七歲;

假如你兩年換一次女友,那你還會有(67-27)÷2=20個女友。

如果你並不是那種很花心的人,那你一生中可能還會有五六個女友。

所以說,多我一個,少我一個,其實都是無所謂的。

另外,還有三個很充分的理由:

一、我雖然不是很好看,但我也不難看;

二、我雖然沒有錢,但我也不窮;

三、我沒有性病。

小龍笑起來,好像聽到一個很好笑的笑話一樣。

我繼續舉出理由:

你暫時還沒有女朋友,和我做愛,你會有什麼損失呢?而且在不損己的情況下利人,何樂而不為?

我的面板還是很光滑,富有彈性,也許再過幾年你就會不行了,你知道嗎,虛度華年也是一種罪過的。

我也許沒有經驗,可是連我都知道,這種經驗是很容易學會的。

也許我應該向有經驗的男人學習,但是你知道,我不能一個一個地去試驗,因為那樣太不衛生。

小龍不苟言笑,卻也忍不住笑出聲來。

他說,我不需要女朋友,我只需要伴侶。

那不就更好了嗎?我也不想對感情負責任。

而他顯然有些吃驚。

那麼,遲疑了一下,他說,如果我現在和你做愛,然後我說,你走,不要再有任何來往,你願意嗎?

我說,願意。

那麼還等什麼哪,他說。

於是小龍向我走來,要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

我躲開了。

小龍笑了,他是成心的。

我低著頭。今天我只是來說服你,而不是來和你做愛。

人和人之間是需要相互馴服的:一起做一些事情,度過一些時光,或者什麼也不用做,什麼也不用說,然後,在分手的時候,才會覺得憂傷。在這個世界上,有幾千幾百萬朵一模一樣的玫瑰花,只有一朵馴服了小王子。他們住在同一個星球上,他為她澆水、罩玻璃罩、立屏風、殺毛毛蟲,他留意她的無端抱怨、可笑的吹噓和沉默。可是,我們常常不重視這種微小的事情。正如小王子的狐狸說的:這是一種常常被忽視的行為。

第一部分我們曾經這樣學會愛情你從沒看過我的身體(2)

小龍:

在所有寄宿女孩子午睡的房間,我繼續給你寫信。夜晚真正來臨時我已經重複寫了很多遍。我一直在反覆刪改,努力去掉多餘的句子和詞彙。這是我惟一一封沒有流淚的信。我練習了很多遍,才得以如此。

我已經不想唱歌。那天晚上我坐在門口一直等你來,抹上淡淡口紅。你說過要來。我很早就醒了。你終於沒有來,看我唱歌。那天晚上開始,我再也不想唱歌。我知道自己遲早會放棄的,可是沒想到會這麼快。我從來不肯開口唱歌,可是一旦開口,就那麼大聲,以至於母親聽見了,以為那是哭泣。很多個夜晚,我總是夢見自己拍打你的門窗,說,請開開門。

有一個願望我一直不肯說,我怕說出來就不再應驗。我現在已經知道不能夠實現了,於是終於可以說出來。我希望能夠告訴你:如果可能,我希望自己從未開口唱歌,或者從今以後,永緘其口。我只需踏踏實實地對你好,如同一名普通農婦。我要為你做如下事情:洗衣、做飯、購買純棉的衣服,準備好治酒後頭疼的藥,偷偷替你喝下已經過量的酒,在你喝醉之後帶你回家。我要親自打掃房間,添置一把暖壺,這樣你就不會去喝水龍頭裡的涼水。我要添置一些簡樸的傢俱,還有鹽、油,安裝新的窗簾,鋪上新的床單,我將種植不知名的花草,讓生命充滿你的房間。你排練演出而我將周旋於公司,做一個穿粉色套裙的整潔的白領。到了晚上我會在屋子裡等待。在冬天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走在有陽光的街上,雙手插在灰色大衣裡,不再感到寒冷。我衣著樸素,不露聲色,每個人看見我們都會立刻明白,我們本應在一起,天意人心,不可阻攔。

我以為只要唱歌就好了,唱歌會替我實現所有奢侈的塵世願望。可是事情並不是我想象的那樣:你看到我唱歌,你就要來愛我了。不是這樣的。也許我會成名,如果我有足夠的才華、心機和堅忍的耐心,但這些我都沒有。我的歌是我最珍貴的隱私,它和這個城市的塵埃一樣,是我的臉我的表情,是我對繁華物質的惟一所求。我看到有人在徹夜飲酒,縱情聲色,但他不是我。我多麼希望有人前來愛我,他帶著一盒脂粉就來了。我要央他愛我,央他和我一起回家。離開城市,離開虛擬網路,回到南方小鎮,夜風,河邊的燈,冰糖綠豆,冰凍啤酒,我要他牽我的手,走過我作為少女的地方,我是血化為顏的女兒,接受命定的幸福。

希望我的固執和愚駑沒有讓你難堪,我依然會懇請你相信我是好女孩。如果我可以說最後一個願望,我會希望所有的回憶都終止於四年前的那個清涼月夜。我多麼希望那個在月光下起舞的女子她就是我。我多麼希望能夠涉過江水,前來替你綰起長的發。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是稍縱即逝的愛情,它本不是用來流芳百世,它只是活在很少人的心中,如同埋下惟一的種子。這個世上將會有無數女子前仆後繼,死於心碎,但她們不再是我。

“我曾愛你,是真愛。”如果這個秘密一定要為人所知,我希望是你,聽到了它。

我至愛的小龍站起身,向我走來。

當他的手將要落在我的肩膀上時,我起身,離開了房間。

那一個夏天的午後,我離開了年輕時最愛的一個人。我想我再也沒有見過他。

從那時候起,不會再有比我更強悍、更堅定的搖滾主唱了,如此囂張,不可一世。

如果你看到一個女孩子拖著一把大吉他在京城的各個酒吧彈琴唱歌,她唱:我是魚。

她一定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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