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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頭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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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後記夏天的旅行

後記夏天的旅行

這個夏天的旅行

我不喜歡旅行,討厭探險家。這不是我說的,是列維·斯特勞斯。我一直以為自己很喜歡旅行,就好像以為自己喜歡喝咖啡一樣。直到有一天馬曉春九段說,好不容易來請你喝咖啡,你卻只喝卡布其諾!我才發現自己其實是在偽裝小布爾喬亞,而且,並不知道自己在偽裝。我們年輕的時候,喜歡給自己布上很多精神佈景。有些女人假裝自己很淫亂,真的問到她的時候,卻顧左右而言他。我的一貫伎倆是,偽裝自己是一個熱愛音樂的理想主義者,直到有一天,發現自己不過是愛上一個精壯的男人而已。他保持沉默的原因可能是他真的沒有什麼見識,而他的善良不足以讓他發現我的過人之處。然而沒有他的愛,我永遠只能是一個慾壑難填的尋常女人。

書稿做齊之後,我已經有些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只想迅速了結它,似乎是有些惱羞成怒,不知所措。

7月份的時候我決定去一趟紐約,因為從來沒有去過那麼遠的地方。我對簽證官說:I am a rock singer, and I want to go to New York to see the band show. 於是就通過了簽證。帶著紅樓夢一套,聖經一本, Bra數件,騰空而起,落在了東岸。我遇到了少年時期心向往過的凡高和大師們,卻發現沒有了交流的慾望。我看到在Summer Stage縱聲歌唱的墨西哥女人,穿著俗豔的花裙子,聲音沙啞魅惑。她唱得這樣感人,笑得這樣快活,渾身扭動。我沒有見過世面,就膚淺地認為,紐約是慷慨的。它那麼有錢,商店裡有著那麼多五彩繽紛的糖果。一輩子都吃不完,而我只買了一顆棒棒糖,就是《功夫》裡,周星馳拿著的那一種。

我15歲學會了離家出走,19歲去了西邊的敦煌,為了完成一首長詩。20歲獨自去了東岸的海邊,為了能夠完成一首民謠作品。那個晚上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想一個人去旅行,不管它看起來有多麼瀟灑和意味深長,因為已經為孤獨感到羞恥。我從來不提那個字眼,惟恐別人看出來,我其實是一個不安分守己的女人。

可是我的每一次旅行,都是一個人。每一次都來不及,有一個愛人或者同伴。而每一次,我都無法描述我的旅程,無法博聞強志,旁徵博引,我對當地的歷史、人文、風物一無所知。我無法領略到旅行的精妙之處。因為面板要緊繃起來,由於強烈的陌生感,而失去大部分的感受能力。我所知道的是,所有的景物在眼前如行雲流水,卻不能在心中留下痕跡。我有一個相機,是新的,我用它來拍天上的雲,在三萬英尺之上。(除此之外我還拍過中央公園裡一個看Patti Smith演出的一個胖女人的屁股)它們沒有任何地域色彩和物態風情,我並不能緬懷過去,或者產生感情上的聯想,這讓我為自己的旅行獨自羞愧。

有一次,飛機在夜裡降落。紐約都在眼下清晰可見。整個城市燈火輝煌。像一個巨大的、金碧輝煌的、怪誕的夢。 多少個人就這樣生活在這樣巨大而誘人的夢中啊。

我要有何等勇氣和忍受何等的寂寞,才能夠留下。

可是哪裡不寂寞呢?世界大同,天下為公,哪一個地方能夠特殊些呢? 沒有一天不荒唐,沒有一天是值得。在這裡,在那裡,這樣過,那樣過,都是可以的。

我竟然也飛到了鳳凰,沈從文的鳳凰。我完全相信地氣,相信風水,相信水土,相信這樣的小地方,這樣凡俗和破舊,帶著啼笑皆非的現代,完全配得上沈的傲氣和才華。

餐桌上,觥酬交錯,都是我不認識的人,我一語未發。我知道我很快會飛回原地,結束這個夏天的旅行。

我所謂的寫作和我的旅行一樣。其實我從未遠行過,卻只在原地,張望。安分守己,絕無妄想。

200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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