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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行走在你我之間Ⅱ:慾念、畸戀與離奇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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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埋在地窖裡的 42 具屍體和一個女人

1

有一些驚天動地的案子,暴露在世人面前的時候,看上去只像是非常不起眼的小事。

訥河案就是這樣。

1991 年 10 月 23 日,浙江杭州。

在上城區公安分局湧金派出所的審訊室裡,一位年輕的警察剛提審完一個面容姣好的東北女子,低著頭做些筆錄的收尾工作,一邊例行問了一句:除了這個案子,還有什麼要交代的?

女子神情恍惚,欲言又止,遲疑半天,終於吐出了一句話。

話一出,坐在她對面的警察立馬給震住了,猛然抬起頭來,目瞪口呆,滿臉不可思議。

那個女子說的是——

「我們在東北殺了二十多個人。」

二十多個人?什麼樣的案子能死這麼多人?真有的話早就炸鍋了,杭州能不知道?再說了,怎麼看,她也不像是有本事能整出這麼一出大案的主兒。

起初警察根本沒把眼前這個女子當回事。不就靠一張漂亮臉蛋來勾引那些妄想有豔遇的男人嘛,讓他們乖乖跟她走,然後乖乖被搶。

和她一起幹這事的還有另外兩個男子。經過問話,警察初步認定,他們的確犯了事,但頂天也就是靠出賣色相搞「仙人跳」。

這原本只是一次微不足道的提審。看守很寬鬆,審問也逼得不緊。如果她說的是真話,像這種驚天大案的主犯,查明後必死無疑,她有什麼必要主動招供呢?

警察再次仔細地回憶了女人緩緩說出的一字一句。他沒聽錯,她說的是:「我還有一個大案子,比這個案子還大得多得多。如果我把這個案子講出來,我肯定是死,你肯定是立大功。我們在東北還殺了二十多個人,我希望你們局長能來見我。」

她是不是瘋了?

年輕警察滿肚狐疑,但仍然不敢怠慢,趕緊向領導彙報了情況。領導考慮了各種可能性,決定還是要去確認東北女子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

原因很簡單——萬一那個東北女子說的是真的,那麼這將是一起震動全國的驚天巨案。誰由於工作失誤而把這樣的案件漏過去,誰就是人民的罪人。這個責任,沒有人擔得起。

2

接到命令,湧金派出所的警察向訥河縣公安局拍了一份加急電報,一個字一毛四分錢,就是為了確認究竟有沒有這個案子。

訥河,東北女子和她的兩個同夥就是從那裡來的。訥河在黑龍江,當時還只是一個縣,離它最近的一個大城市是齊齊哈爾。

第二天傍晚,訥河的回電到了。只有四個字,「查無此案」。

杭州這邊雖然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但卻沒有太失望,因為在從女子口中獲得案件基本情況後,他們也提審了她的同夥之一。

女子的名字叫徐麗霞。她的兩個同夥,一個叫賈文革,另一個叫李秀華。警察選擇的突破口是李秀華,因為據徐麗霞交代,賈文革是這夥人的主心骨,他的嘴巴一定不會是第一個被撬開的。

經過一番攻心,李秀華也終於被拿下,吐露了他們在訥河犯下的一起又一起案件,包括殺人的情節、埋屍的地點等等。

這些資訊和徐麗霞交代的基本吻合,兩個人被分別審問,結果卻是一致的,就有力地證明了:這些事情是真的存在。

如此可怕的事情真的發生過。

令人難以置信的一個細節是,徐麗霞和李秀華都聲稱,他們殺害的那些人,全都藏在自家廚房裡挖來貯存蔬菜用的地窖之中。

幾十具屍體,包括一年多前被害的,都被扔到裡面,發爛發臭。此情此景,光是想一想,都讓人頭皮發麻。

湧金派出所這邊又跑了一趟電信大樓,這次電報是發給齊齊哈爾公安局的。電報發出後不久,齊齊哈爾公安局的長途電話就打到杭州了。

齊齊哈爾那邊說的和訥河方面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個版本,他們告訴上城區分局的同行們,案件的真實性是不容置疑的,因為現場已經挖出了十幾具屍體。

該案主犯賈文革的妻子李豔珍在知道警察上門後,第一時間就畏罪自殺——賈文革,就是和徐麗霞同時被捕的第二個男子,這個名字一定要記住,因為元兇就是他。

共犯孫文力也在訥河,沒跑成,落網了。

齊齊哈爾那邊還說,黑龍江省公安廳立即組成了由副廳長帶隊的專案組,趕往訥河,他們也會派人到杭州,對接把嫌疑人押解回黑龍江的事宜。

杭州警方上上下下感到欣慰,因為他們掌握的犯罪線索被證實了,工作沒有白費;但也為黑龍江的同行們捏了一把汗,因為這樣一個特大案件,調查工作之複雜可想而知。

但所有人仍然全部低估了這件事的難度。

訥河案的偵破,難點不在使兇手認罪,畢竟鐵一般的證據擺在面前,是無從辯駁的。

那麼難點是什麼呢?

在於弄清楚還原案發經過,查明受害者的數量和身份。因為訥河案的犯罪現場,可以說是當代中國犯罪史上最恐怖的犯罪現場,法醫所承擔的屍體蒐集、解剖與檢驗任務也是難度最大的。

幾十具高度腐爛的屍體堆積成山,越往下的越久遠,腐爛程度越高,因此工作也是越往下越艱鉅,越噁心。

用參與這項工作的一位法醫的話來形容,挖掘屍體的時候,「手一碰就是一團粘乎乎綠油油的泥,這是屍體腐爛後的結果」,更別提那些不用描述你都可以想象的視覺和嗅覺的巨大刺激了。

當時領導此案法醫隊伍的,是黑龍江公安廳的槍彈痕跡檢驗專家崔道植。日後,他將成為獲得全國公安科技突出貢獻獎的公安部首批特邀刑偵專家。在訥河案浮出水面的第一時間內,崔道植就連夜從哈爾濱驅車顛簸 6 小時,趕到訥河,立即啟動現場勘查。

警方最初對他說,預計是此案的受害者為 10 人左右。其實即使是這個估算數字,也有很多人表示不可思議——就這麼個小平房,能殺了 10 個人,還沒人發現?

可是一開啟那個地窖,崔道植就馬上做了個決定:向上級建議從周圍幾個市縣抽調警力,分成勘查組、挖屍組、記錄組、繪圖組、物證查詢組等。

沒有別的原因,只因為他一眼就看出來,受害者何止 10 人?他深知,此案必定震驚全國,在犯罪史上也是罕見的。

專案組唯一的女法醫,是現在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 DNA 檢驗大隊實驗室的高馨玉。

她當年剛剛從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學系畢業不久,就被抽調到了專案組。跟著崔道植連續工作了 20 多天,白天解剖屍體,晚上寫驗屍報告。

因為接到任務走得急,沒帶厚外套,在犯罪現場冷得扛不住,她就直接把死者的衣服往身上一披,接著幹活。

訥河本地公安局的法醫裕文君當年也在現場。自己的家鄉發生了這麼大、這麼壞一個案子,他心中有愧,所以髒活累活搶著幹。

他在事發幾十年後的描述,仍然是纖毫畢現,令人如同身臨其境——

「話說那個從大菜窖裡打撈屍體難度還不算大,真正考驗我們的是從那個深 6 米、長 1 米、寬才 55 釐米的小坑裡撈屍。賈文革這人吧,腦子好使,當菜窖裡的屍體堆放不下時,他就在緊挨著菜窖 50 公分的地方掏了個窟窿,再整個小坑,然後把屍體透過這個窟窿扔進坑裡。」

「現場的臭氣真的是沒辦法形容了。我穿著白大褂,一次一次地下去,從大菜窖裡搬完屍體後,又開始鑽那個小坑。這個小坑就像一個半封閉的汽油桶,我被卡在這個小坑裡,活動空間實在侷促,屍臭和殘肢腐肉裹挾著我,一推動屍體時,陣陣白煙往上竄。」

「我原本還戴著一個配有活性碳的防毒面罩,後來發現那個活性炭根本不管用,索性也就不戴了。我就這樣邊呼吸著屍臭邊幹活,幹著幹著突然就大小便失禁,呼吸困難,一下子失去意識,暈倒在坑裡。」

就這樣,幾十具成形的不成形的屍體重見天日,有的還戴著兇手給他們套上的手銬、腳鐐、鐵鏈、繩子。

法醫們就在零下十幾度的院子裡,臨時搭建起工作棚,把木板當做工作臺,開始進行屍體解剖檢驗。

在他們旁邊,支起了五六口大鐵鍋,他們需要把大批屍骨清潔乾淨,方便測量骨骼資料,以辨認屍體身份。

在翻滾的沸水和蒸騰的霧氣中,森森白骨浮浮沉沉,時隱時現。

這一幕,是訥河案之中最具悲劇性的一個畫面。

3

這,就是訥河案。

犯罪持續一年多,受害者多達至少 42 人,作案地點就在人來人往、周圍有鄰里聚居的民房裡——血淋淋的事實在告誡我們:千萬不要掉以輕心,邪惡也許就在你我身邊。

受害者人數之多、兇手手段之殘暴、偵破現場之慘不忍睹,這些因素都讓這一系列集團式犯罪案件多年來一直高懸最突破普通人認知的中國大案兇案榜前列。

那些無辜慘死的受害者,如果能化作厲鬼,一定會不會忘記六個名字。

他們是——賈文革,李秀華,徐麗霞,孫文力,王豔玲,李豔珍。

在這六個被釘上恥辱柱的名字裡,徐麗霞是最特殊的一個。因為她從一個死裡逃生的受害者,變成了助紂為虐的幫兇。雖然最後也是她的供詞把警方引向了訥河,但這依然無法贖清她的罪。

這一令人扼腕的身份轉變,是怎麼發生的?

她的遭遇,既讓人心生可憐,也讓人痛感可惜,更讓人覺得可恨。一個在人生道路上也沒怎麼走錯的女人,怎麼就甘心去幹如此慘無人道的事呢?

徐麗霞出生在 1964 年,在事情發生那會兒,她只有 27 歲。她的家在黑龍江的齊齊哈爾,是一個叫建華廠的工廠職工家屬區託兒所的保育員。

訥河雖然是齊齊哈爾下轄,但在地理距離上還有一百五六十公里,至少三小時車程。徐麗霞在那裡無親無故,怎麼會跑到那兒去了呢?

日後想起這些,徐麗霞心裡那個悔啊,恨不得回到一切還是安安穩穩的那時候,平平庸庸地過一輩子。可日子是回不去了,她只能一遍遍地回憶自己的前半生——

從小父母雙亡,四姐妹相依為命,靠大姐把她拉扯大。高中畢業進了廠,結了婚,生了孩子,可是和丈夫感情不好,老吵架。起初一吵架她就往大姐家跑,大姐總勸她為兒子著想忍一忍。

那一次,只有那一次,她不想再聽大姐嘮叨,就沒找大姐,而是鬼使神差地去了熱鬧的齊齊哈爾火車站打發無聊的時間。

那是在 1990 年 11 月,距今 31 年。

就這樣,她遇上了那個魔鬼。

他叫賈文革,比徐麗霞大一歲,是訥河農業機械廠的工人。

從 1988 年起,賈文革還和朋友合夥到附近的老萊、龍河、長髮等集鎮,做買牛殺牛賣牛的買賣,生意還不錯。後來有了本錢,還開了個糖果廠,租了廠房,辦了執照,法人是他自己。

但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老往人流密集的車站跑,像是在物色什麼。

在火車站的人山人海之中,賈文革偏偏盯上了徐麗霞。可能是因為她長得不錯,也可能因為她個子高,人群中很出挑,還有一種說法,說賈文革把她當成了正在攬客的賣淫女子。

總之,她被他鎖定了,從此再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他上前跟她搭腔,問這問那的。徐麗霞心思單純,對這個長得一表人才的小夥子印象不錯,就打開了話匣子。

賈文革摸清了她的來歷,也知道了她想離開齊齊哈爾,就順勢說你不如跟我去訥河,我在那裡能幫你找到工作,要不去我的廠幹活也行。

看似簡單的套路,在那個遙遠的年代,那個偏遠的城市,竟然能讓人深信不疑。但事實就是這樣發生了。徐麗霞像被勾了魂似的,跟著賈文革上了火車,從齊齊哈爾來到了訥河。

賈文革的家離訥河火車站很近,不到一公里,在訥河原種經營處附近的巷子裡。那是一座有三間房的平房,也就五六十平方米。

房子是租來的,房東是老兩口,就住隔壁西屋。在租來的東屋裡住的,除了賈文革,還有他的妻子李豔珍。

現在,世界上再也沒有人能告訴我們,徐麗霞第一次進入那間昏暗的屋子裡,看到了什麼,猜到了什麼,心裡湧起的是什麼樣的感覺。

那一晚,賈文革強姦了她。

在那個沒有人看得到、沒有人聽得到的房間裡,徐麗霞獨自承受著賈文革肆意的傷害。發洩完獸慾之後,賈文革幹了什麼呢?他用一根鐵絲把徐麗霞的雙手捆起來,然後死死地掐住她的脖子。

賈文革想殺掉她。對他來說,他想從她身上索要的已經得到了,那麼面前這具肉體就沒有了任何價值,唯一的結局就是像垃圾一樣處理掉。

徐麗霞暈死過去。

賈文革把她拖到廚房,開啟地窖,往裡面一推。輕車熟路地幹完這些,他只感到性慾與殺戮欲同時得到滿足之後的滿足,以及空虛。

4

可徐麗霞竟然奇蹟般地醒來了。

最先恢復的感官是嗅覺。濃得化不開的臭氣,像堅固的牆壁一樣把她團團困住,瘋狂地鑽進她的鼻子、氣管和肺部。

那是屍臭,是由許多具不知道腐爛了多久的屍體散發出來的。

那些屍體就在她身下,重重疊疊,一具壓著一具。有的已經極其腐爛,黏糊糊如同爛泥,她的手一撐上去就會打滑。

只有一絲微弱的光線,從頭頂投來,但足以讓她認清周圍的環境。她正身處一個地窖之中。這個地窖已成死人坑,所有空間幾乎被屍體填滿。

她看到就在臉旁幾釐米的地方,那些由於臨死前遭受了巨大痛苦而顯得猙獰詭異的臉孔齜牙咧嘴,發爛發臭,彷彿有無數的冤屈要對她耳語。

接著感受到的是尖銳的痛覺。她的雙手雙腳都被鐵絲緊緊勒住,深入皮肉之中,血肉模糊。

但她不怕臭,不怕死人,也不怕痛。她已經不懂噁心,不懂恐懼,胃裡早嘔吐一空,內心也是空蕩蕩的。

她只想活下去。

她不能和這些屍體死在一起。

地窖有 6 米深,想出去可不容易。她拼命直起身體,用力推地窖的蓋子。壓在蓋子上的什麼東西翻下去,在地上摔碎了,聽起來是個水缸。她頓時感到蓋子變輕,再加一把力,蓋子被掀翻了。

她用盡最後的力氣,爬出了地窖。

現在,她來到了一個更大的空間之中。灶臺、鍋盆、掃帚、煤塊……所有東西都顯示出,這是一個廚房。這裡本應是一個普通人家最溫暖的所在,不該是掩藏了人世間最黑暗罪惡的活地獄。

「你是人還是鬼?」一個男人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她回頭看了一眼。是他,那個強姦她的人。

賈文革滿臉驚訝,似乎不相信有人能從那個幽深的地窖裡爬出,重返人間。

她喊不出來,只想爬遠點。離那個魔鬼越遠越好,死也不要在他身邊。

這時候,她又一次暈了過去。

在失去意識的那段時間,她不知道爬出地窖,為自己多爭取了一年的苟活,但也讓自己變成了出賣靈魂的罪人。

她即將經歷的,是生不如死、人不人鬼不鬼的一段日子;即將見到的,是突破人性底線的禽獸行徑。

5

徐麗霞再次醒過來時,賈文革就坐在她身邊。

奇怪的是,他看她的眼神不是隻有單純的淫邪和殺意了。那裡面含有別的含義,她看不懂,但是更讓她害怕。

他對她說,我可真沒想到你能從那裡邊爬出來,真有你的,夠膽色,有能耐。我看好你,既然出來了,那我也就放過你了,但是有一條——你也別回去了,就留在這裡,跟我幹。

什麼?一字一句,她都聽清楚了,可她完全聽不懂。

她呆呆地問,跟你幹?什麼意思?

他笑了,伸手指了指地下。

下面的那些,你都見過了?我就要你跟著我,我叫你幹什麼就幹什麼,你把人帶到這裡來,然後我就——

她頓時明白了。她有文化,寫得一手好鋼筆字,所以她知道有個成語叫「為虎作倀」,他要她乾的,就是當這個「倀」。

他是要她當誘餌,當幫兇,當同夥,幫他害人。

她使勁搖頭。她想,這人一定是瘋了,他怎麼可能對一個他剛剛還想殺掉的人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又怎麼可能答應他?我寧可死。

看到她搖頭,他又笑了笑。他說,你知道昨晚你昏過去的時候我做了什麼嗎?我拍了很多你光著身子的照片,你想看嗎?到時候我洗出來,到處貼,還發給你男人、你兒子看,怎麼樣?

她這時候才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幾乎全部裸露著,下體也在撕裂般疼痛。剛才暫時消退的羞恥感,重新湧上她心頭。

一想到他有可能說的是真話,丈夫和兒子有可能會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姿勢和動作,她就無地自容,也無比恐慌。

別,別這樣做。她泫然欲泣。

他沒理她,繼續說著。他說,別忘了,你把你的工作單位都跟我說過,我派人去過齊齊哈爾,找到你家了。你男人、你兒子,他們還住在那裡,我摸得一清二楚。

他還說,你如果不跟我幹,我就不跟你客氣了,我殺過那麼多人,不差他們爺倆。你信不?

我信,我信。她哭得無法自已。

眼前這個男人就是個魔鬼。他知道她最怕什麼,知道她最大的弱點。她和丈夫之前的關係也許不好,但是她也不會看著他遭受無妄之災,而這個災難偏偏是她帶來的。

她更加不會容許別人傷害她的兒子,這是她做人唯一的指望,是她最後的底線。

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害他們,你說什麼我都幹,你不要害他們。

她跪倒在他面前,獻出了自己的靈魂。

6

從此,徐麗霞過上了別人根本想象不出來的悲慘生活。

她被迫丟掉了最基本的廉恥之心,把自己當做工具,用色相去引誘從外地來到訥河的男性旅客,把他們帶到賈文革的魔爪之中。

她還得時刻滿足賈文革的獸慾。她、賈文革、賈文革的妻子李豔珍、賈文革的另一個情婦王豔玲,以一種非常畸形的關係維繫著,共同生活在一個屋簷下。

與此同時,她又被賈文革逼著去目睹他的犯罪過程。她眼睜睜看著那些無辜的受害者徒勞地反抗,像一隻雞那樣垂死掙扎,最終仍然不得不接受死於非命的命運。

最羞恥的與最恐怖的,這兩種心理感受來回拉扯,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摧毀一個人的正常心智。徐麗霞就是這樣,每天在這種境地之中沉淪。

為了不讓自己發瘋,唯一的方法就是封閉自己的感受,變成一具行屍走肉。

在賈文革身邊的這段日子,徐麗霞不是沒有試圖跑過。有一次,她跑出去,被抓了回來,毒打一頓後,又被丟進那個地窖裡,和死人關在一起。

為了讓她斷絕報案的念頭,賈文革讓她的手也沾了血:逼她參與殺人,刺死了一個受害者。賈文革就是用這種方法折磨她,要挾她,徹底摧毀她的反抗意志。

到最後,她終於變成了一個不再無辜的殺人幫兇。

多年後,訥河公安局一位支隊領導提供了以下情況:一對賣黃豆的父子,被騙進賈家後,他們對父親先下手。父親反抗激烈,並對院子外的兒子大叫快逃。兒子本來有機會逃命,可是兒子為了救父親衝進屋裡和他們拼命。徐麗霞和另外一個同夥幫助賈文革制服了兒子,連捅幾刀,殺了這對父子。

在徐麗霞出手參與殺害這對父子的那一刻,她的內心有經歷過掙扎和猶豫嗎?她有想過暗中幫一把,就可以讓那對同樣苦命的父子逃出生天嗎?

我們看到的,只有她已經甘心為倀,把靈魂出賣給了賈文革。

世間的悲哀,莫過於此。

徐麗霞遇上賈文革、被他所牢牢控制的時候,正好處於賈文革犯罪生涯的正中間,是前後兩段犯罪模式的轉變階段。

前面的犯罪模式,是賈文革以一己之力實施誘騙、強姦和殺人。後面的犯罪模式,則是他膽子越來越壯,透過各種方式找到了願意和他一起幹的同夥,進行集團式犯罪。

徐麗霞闖入他的生活之中,恰巧是他正在尋覓同夥的時候,這也是徐麗霞能夠活下來的重要因素之一。

那麼,在徐麗霞之前的受害者有多少人?

賈文革的殺戮大約是從 1990 年 7 月開始的。

這一年的下半年,先後有 20 名女性被他騙到家裡,賈文革分別用繩勒、扼頸、刀刺等手段奪去了她們的生命。

他把其中 19 具屍體埋在廚房的地窖裡,不知道出於什麼理由,第 20 具屍體被運到訥河鎮城建苗圃內掩埋。

把徐麗霞留在身邊之後,賈文革下定決心招攬更多人,共同犯罪。徐麗霞是 1990 年 11 月來的,他在 1991 年 1 月初就把隊伍拉起來了。從此以後,賈文革再也沒有單獨行事過。

慢慢地,徐麗霞把這個小團伙的所有成員給認全了:

李豔珍,賈文革的妻子。賈文革初中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當倒沙工,那時候他在工廠裡的師傅是李豔珍的養父,兩人也許就是透過這一層關係談上戀愛的。

結婚後,賈文革把人騙到家裡、強姦殺人,李豔珍都一一看在眼裡,明明知道枕邊人是個極端變態的犯罪分子,卻一聲都不敢吭;

王豔玲,27 歲,黑龍江方正縣煤礦工人。她是賈文革的情婦,也是從賈文革一開始犯罪開始就伴隨在他身邊最忠誠的搭檔。在徐麗霞出現之前,出賣色相的任務是由她完成的;

李秀華,24 歲,無業;孫文力,23 歲,在訥河的蔬菜公司批發部當工人。李秀華早就跟賈文革幹過一些小偷小摸的壞事,但是他和孫文力入夥,可能要到 1991 年 3 月。

那一天,又一個年輕女性像徐麗霞一樣被騙到賈文革的房子裡。

在賈文革眼裡,那個姓曾的姑娘就是讓李秀華和孫文力入夥的投名狀,他命令李秀華和孫文力輪姦了曾姑娘。

兩人完事後,賈文革對孫文力說,殺了她。孫文力用繩索套住曾姑娘的脖子猛勒。賈文革看他弄了半天,不耐煩起來,拿一把刀深深扎進曾姑娘的胸部。兩次。

就這樣,又一具冰冷的軀體被推進那個黑暗得近乎無底的地窖之中。

從 1991 年 1 月到 7 月,賈文革、徐麗霞、李秀華先後把 22 人騙到賈文革的房子里加害,沒有一人逃脫。

22 人,22 具屍體,全部落得和之前 20 個女性受害者的屍體一樣下場。那個 6 米深的地窖,重重疊疊地堆積著 42 個死人。

然而,那幾個兇手,仍然若無其事地在這座房子裡吃飯,睡覺。

賈文革和李豔珍還生有一個女兒,當時 7 歲左右。他們是如何在這個天真的孩子眼皮底下做出這種喪盡天良之事的,令人思之不寒而慄。

也許還是不要去猜想那一切是如何在那個房子裡發生的好,反正我們已經無法得到答案,但至少這能讓我們不被惡夢驚醒。

7

殺戮在 1991 年 7 月告一段落。

不是因為天良發現,而是因為夏天來了。

一來,夏天是淡季,來訥河做生意的人變少了,謀害的目標就變少了。二來,天氣慢慢變熱,那地窖裡的 42 具屍體開始散發出濃烈的臭味。

一時半會,外面的人也許不會聞得到,但是裡面的人鼻子卻受不了了——雖然他們的心理完全承受得住。

所以賈文革決定去外地。他還要帶著徐麗霞和李秀華一起走,李豔珍和孫文力留守在訥河。

李豔珍逆來順受慣了,完全服從丈夫的安排,哪怕地窖裡的死人把她嚇得要死,夜夜吃安眠藥都睡不著,只能靠跑去看通宵電影來麻醉神經。

賈文革、徐麗霞、李秀華一路南下,先後流竄到蘇州、杭州、金華、寧波、三明、福州、廈門等地。他們用的還是老辦法,讓徐麗霞去引誘單身男性,帶到偏僻的地方進行搶劫。

陌生的環境讓他們不敢隨便殺人。因此在蘇州火車站被警察發現形跡可疑,從而被帶走拘留時,他們沒有引起太大的注意,警察只是把這當做普通的小案子來處理。

沒人想得到這三個人揹負著驚天血案。

警察在他們身上發現了 3000 多元現金、幾張外地身份證、一些口服麻醉劑等物品。和身份證所在地公安局聯絡,又查到那幾張外地身份證之中,有個姓謝的杭州蕭山人幾天前報案,說在杭州被一夥人以色相引誘搶走隨身錢財。

根據公安機關立案管轄地的規定,這起案件自然要移交杭州公安。回到杭州,經過仔細搜查,又有兩張身份證被發現,一張是吉林某市面粉廠鄭某,另一張是黑龍江某煤礦張某。

和當地公安局一核實,杭州警方竟然發現這兩個人都是失蹤已久。這就引起了警覺。湧金派出所立即決定,加大審查工作。

就是在那天晚上,徐麗霞語氣平淡卻石破天驚地說出了那句話:「我們在東北還殺了二十多個人。」

那是在 1991 年 10 月 23 日,隱藏一年多的訥河案第一次有了被撬開的可能。

徐麗霞等待這一天已經很久。說出這句話,是她內心深處壓抑多時的渴望。她明知一說出去,前面就是死路,但她仍然毫不猶豫地說了。

這是她的呼救,也是她的救贖。這是她餘生裡唯一一個讓自己重新變回人的機會。

8

1991 年的初冬,訥河,賈文革家的院子,那個可怕的地窖旁。

經歷常人無法想象的艱苦工作後,專案組的法醫們終於全部掌握了 42 具屍體的體貌特徵,警察再根據同時期全國報案的失蹤人口進行對比,確定了其中 20 多名受害者的身份。

接下來的法律程式走得很快。紮實的現場勘查證據,成為把賈文革等人送上刑場的決定性力量。1992 年 1 月 8 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賈文革犯殺人、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 6 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認定李秀華犯殺人、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認定徐麗霞犯殺人、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認定孫文力犯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認定王豔玲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4 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

賈、李、徐、孫、王均不服,向省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省高階人民法院於 1992 年 1 月 20 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核准賈、李、徐、孫死刑。賈、李、徐、孫被依法處決。

這幾個醜陋的靈魂從世界上被抹去了。

葬送在他們手上的生命,能查到身份的有 20 多人。但是還有一小半,我們是永遠不知道他們到底是誰,從何而來了。

他們的家人,也只能在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的思念中,逐漸老去,永遠得不到想要的回答。

這樣的傷害,是兇手帶給他們的。兇手不僅是賈文革,徐麗霞也在其中。

她當然知道這一點。

早在被推進地窖那一刻起,她的心就死了;第一次協助賈文革殺人,她的人性也死了;日後被槍斃,只是她的第三次死亡而已。

對這樣的結局,她即使有不甘,也無從抱怨。被處決前,徐麗霞給她的大姐寫了一封有 12 頁紙的遺書:

「姐姐做夢也沒有想到天真活潑的小妹轉眼之間轉變成為令人憎恨的殺人魔鬼。說句心裡話,我並不像人們所說的那樣,慘無人道地殺人,食人心人肝,心甘情願地去勾人殺人。我被一群惡魔糾纏得無法脫身。」

「事到如今,我只能恨自己,怪自己,恨我太軟弱,太單純,沒有看到社會的黑暗面。怪就怪在我不懂法,輕信了壞人的謊言,上當受騙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徐麗霞當然值得可憐,但她後來做下了那樣的事,當然也必須譴責。但是,無論是同情還是唾棄,有一個問題依然擺在我們每個人面前——

如果是你,走到人生最絕望的境地之際,面對生與死、善與惡、人與鬼的分野,又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呢?

你能給出什麼樣的答案呢?

9

如果說徐麗霞參與到這一起起罪惡之中,是機械而被動的,心中充滿了抗拒和不甘,那麼這一切的始作俑者賈文革,則毫無疑問非常享受他的殺戮。

這個普普通通的工人,為什麼會如此輕視生命與法律?

自從案件大白於天下之後,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震驚的世人。

由於偵破案件非常迅速,之後的審判和行刑也以那個年代特有的高效率被執行,我們失去了探究賈文革黑暗內心的機會。關於這個問題,永遠不會再有答案了。

我們只能根據現存的些許資料,去儘可能地逼近真實,在事實的基礎上做出猜測。

第一個猜測:為了獲得超強的效能力,賈文革要吃人。

賈文革食用受害者的人體器官,這一點是得到過多方證實的。一個是地方誌:《訥河市志(1986—2005)》記載,賈文革「將被害人的內臟取出共同烹食」。

另一個是深度接觸過此案的人士。徐麗霞的辯護律師、現為齊齊哈爾市某銀行紀委書記的徐桂霞說過,賈文革是個變態殺人狂,「他殺人,是為了吃人。」

在民間還流傳著這樣的說法:「據傳,賈文革以前效能力極差,與妻子辦事屢試不舉。後聽說吃啥補啥,本著這一信念,開始殺人。殺人後將生殖器切下煮著吃,……吃過生殖器後,賈文革的效能力真的得到了奇蹟般的增強。」

第二個猜測:為了錢財。

訥河雖然不大,可向來是「中國馬鈴薯之鄉」、「中國甜菜之鄉」,還是優質大豆主產地,商貿活動還是比較頻繁的,往來客流不少。

這些來自五湖四海的旅客,身上攜帶著成千上萬的現金,到這裡尋找商機。賈文革盯上這個群體,也許正是看上了豐厚的油水。

早在還沒與徐麗霞相遇的 1989 年 6 月至 7 月,賈文革就在訥河火車站附近的小樹林裡,搶劫到了人民幣 616 元;

1989 年 10 月至 1991 年 1 月,他盜竊作案 11 起,盜得彩電 3 臺和牛羊,價值人民幣 元;

在 1991 年 1 月至 7 月間,依靠徐麗霞用色相勾引受害者到家裡然後實施加害,他搶得了人民幣 9630 元;

1991 年 9 月至 10 月中旬,他流竄在遼寧和吉林各地,又搶劫到了人民幣 4940 元和金戒指 5 枚。

可以看到,賈文革的犯罪,從搶劫和盜竊逐步上升到強姦和殺人。到後來,殺人也許能給他帶來更大的快感,但是打草不忘摟兔子,他對金錢依然有不小的渴求。

而且在訥河犯下累累罪行後,我們還可以看到,賈文革帶領他的團伙南下。在南方,他們沒有殺人,只是行騙。當然,這也許與人生地不熟、沒有合適的作案條件也有關。

第三個猜測:為了滿足控制慾。

這從賈文革對待徐麗霞的行為可見一斑。

他非得留徐麗霞一命不可嗎?不見得。如果需要有人獻出肉體去當誘餌,他就有一個現成的情婦王豔玲,何必要選擇一看便知並非絕對忠誠於他的徐麗霞?

他的同夥對此也有意見。事實證明,日後他們的罪行敗露,正是拜徐麗霞所賜。

但是賈文革仍然固執己見,把這樣一顆定時炸彈留在身邊。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就是用這種方式顯示自己掌控大局,想讓誰死就死,想讓誰活就活。

還有一個例證就是,賈文革為了鍛鍊殺人膽量,逼迫入夥後的孫文力親手殺人,並且共同烹食受害者的內臟。這何嘗不是在向同夥顯示「你必須服從我」?

現在我們完全不可能知道,賈文革的第一次殺人之心是什麼時候燃起,又是被什麼觸發而燃起的。

我們只知道,從 1989 年 6 月到 1991 年 1 月這一年半里,他成功嘗試過盜竊和搶劫,透過這樣的「練手」,他膽子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兇殘。

在以上三個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賈文革突破了人之為人的最基本底線,退化成人神共棄的魔鬼。自己墮落不算,他還誘發出別人的天性之惡,把他們一起拉進了人性的深淵。

10

31 年過去了,直至今日,賈文革依然是訥河人最聞風喪膽的名字,徐麗霞的遭遇也依然令訥河人感慨嘆息。

這一切發生的地方,賈文革他們殺人的那個院子,已經變成廢宅,窗戶殘破,圍牆傾圮,沒有人敢再住在那裡。

只有廚房裡用水泥徹底封上的地面,透露著不祥的氣息。

那下面,曾經遊蕩著 42 個冤魂。

那下面,也曾經禁錮了一個命運悲慘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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