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網路上激烈討論的時候!
南河鎮李家壩村,死者魏清源的父母,也是才剛剛從村長的口中得知了自己失蹤10年的孩子,找到了的訊息……
但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失蹤,10年的孩子本以為是可能離家出走或者是被人拐賣了,誰會料到10年後的今天他們見到的並不是已經長大成人的魏清源而是埋藏在了梧桐禮堂的牆體裡面的一具骸骨……
此時逐漸失去的記憶,再次湧上了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心頭。
“清源啊,你這孩子一聲不吭的就失蹤了,離開了爸爸和媽媽,我們還以為是爸爸媽媽給你的壓力太大了,還是說你被拐走了,誰知道你竟然是死在了10年前的梧桐禮堂裡面,那麼一定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的,我會幫你討回公道!”
村長旁邊站著的是光明區公安局的年輕民警。
因為死者10年前留下的關於家屬的資訊比較閉塞,光明區公安局的民警也是透過多方途徑才打聽到了現在魏清源的父母所在的地方,這才來到了南河鎮李家壩村找到了他們兩人,給他們帶來了最新的訊息。
此時的民警聽著這位喪失孩子的母親的痛苦,雖然心裡有不仁,但是想到局長交代自己的事情,還是長嘆了一口氣。
開始勸慰魏清源的母親。
“孩子他媽媽,我理解你失去了孩子的痛苦,我也理解你想要找到當初殺害孩子的兇手,但是身為公安機關的一員我只能告訴你,這件案子跨度實在是太大,足足10年的時間,我們公安機關從查到孩子的屍體,到現在已經連續兩三個晚上沒有休息了,但是目前查出來的資訊都很有限……
我們的刑偵專家和專門的顧問也對這起案子持比較悲觀的態度,我說這些並不是說要打擊你們什麼自信心,也就是說你們在見到孩子的事故以及指導案件詳情之後,心裡最起碼要有一個準備……”
魏清源的母親聽到來送立案偵查通知書的民警這樣說眼睛有些通紅。
“可是我聽村長說,你們公安局不是已經抓了5個犯罪嫌疑人了嗎?在十年前肯定是那5個傢伙就是作案者!
我要告死他們,我要讓他們為自己當年所犯下的惡行付出代價,不能讓他們這樣的惡魔繼續活在人間!”
年輕民警看著眼睛通紅嘶吼的死者母親也是無奈嚥了口口水。
“家屬雖然由我來說這件事情可能顯得不是那麼的人道,但是我不得不告訴你的是,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法律講究的是從輕兼從舊原則。
當初犯下這起罪行的那5名學生,現在已經長大成人,擁有完全的刑事和民事能力。
但是在10年前的他們的年齡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因為在10年前的法律上並沒有相對應的法律條款可以來進行惡意補足年齡原則,所以說後來如何你都是沒有辦法替孩子申冤的……
從我們的角度呢,可以給你一個建議,那就是在案件細節逐漸明晰的情況下,等我們確定了究竟是誰對你兒子進行了霸凌和實施殺害之後我們可以與那些學生的家長進行私下協商,畢竟現在孩子死都已經死了10年了,如果可以的話,咱們儘量私下解決用,讓他們給你進行民事賠償。
如果你要走法律途徑告他們的話,首先你要請律師,這就要花費很大一部分的金錢,而且案件審理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並且還有很大可能性直接導致對方不願意進行民事賠償……
雖然說我提出這樣的建議不怎麼好,但是我認為這的確是最合理且有效的途徑了……”
這雖然是局長交代過,讓他這樣對受害者家屬說,但是實際上這也是這名年輕警察認為的的確確是最有效的途徑呢,畢竟按照法律條款來看,他們那5個人就算真的是十年前的作案者,但是他們的的確確是受不到法律的制裁的……
現在人死都已經死了,唯一能夠彌補這對父親和母親的,只能夠是說用盡可能多的金錢利益來彌補他們這麼多年的損失……
當然這名年輕警察不知道的是他們局長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真正說為了替死者家屬考慮,而是為了替自己的利益來考慮!
這邊的死者父親聽著這名年輕警察的這麼說了,整個人只覺得自己的三觀都快要崩塌了,憑什麼他的兒子是被殺的,而那5名加害者卻能夠一丁點責任都不用承擔?
憑什麼?!
難道就因為犯案時間跨度大,就可以不追究法律責任了?
這世界上沒有這麼扯的道理吧?
他絕對不會任由自己的兒子被殺了,犯罪分子還可以繼續逍遙法外?
“我不服,我不接受私了,給我再多的錢我都不要,我只要那些犯罪分子得到法律制裁,我必須要把他們5個人告到牢裡面去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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