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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從合法報復出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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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空白三十秒

針尖對麥芒!

驟然間,一股無形的壓力從雙方向外釋放,籠罩住整個第一法庭,所有人不由得屏住呼吸,睜大眼盯著審判區,企圖不漏過任何一個細節。

“這人...膽子太大了!”

聽審席中,記者張夏不由自主嚥了咽口水,那顆心臟砰砰直跳。

她看著臺上畫面。

此時雙方劍拔弩張,完全不復第一次庭審審理的畫面。

如果說,上次是理智以及刁鑽角度辯論,給人一種手術刀式的精準切割。

那這次......

就是純粹的硬碰硬!

“強行發表個人意見......”

一側的王超呢喃著。

這種堪稱挑戰法官底線的行為,屬實是火藥味十足。

至於徐德為什麼敢這麼做......

因為這基本是最後一次庭審!

此時。

審判區中。

被告人席,徐德表情異常嚴肅,他無視王巍的不滿,直勾勾看著審判長張秉心。

公訴變更訴書,訴書證據充足,法官不會再給休庭、審第三次的機會。

想在這種情況贏...你態度必須強硬,退一步,都是對委託人的不負責!

“審判長,公訴方在以個人主觀態度,對被告人進行臆斷!”

“所謂兩種行為,實際是具備連貫性的單一動作,被告人從始至終都未超出正當防衛範疇,未過當追擊!”

徐德再次開口,強調自身立場。

公訴席。

王巍直覺自己要壓不住心裡的火氣。

臆斷?難道對方在自己話未說完的斷章取義就不算臆斷了!?

“審判長,被告人辯護律師破壞秩序,無視法庭規則,我請求對他予以警告!”王巍也看向法官。

審判臺上。

三個法官沒有什麼動作,表情一絲不苟。

直到,張秉心將審判臺上的法槌抬起。

“砰!”

“被告方,現在還未到你方發言,請注意法庭秩序!”

“警告一次,如有再犯,法庭有權對你進行懲戒!”

法庭的發言順序十分關鍵,如果影響後果足夠重,甚至法官能將律師驅逐出庭審。

這個警告徐德並無意見,相反,他已經達成了自己的目的。

否定對方的言論,進而影響王巍後半句話的信任程度!

張秉心道:

“公訴方,請你方繼續表述。”

王巍聞言。

這才深吸一口氣,澆滅胸腔中那股燃燒的怒火,重新看向手裡的檔案,繼續道:

“上述,是王強第一個,疑似存有‘主動’的行為。”

“而接下來,被告人王強,完全構成《刑法》第234‘故意傷害罪!’”

說著。

王巍頓了頓,將被徐德打斷的後半句話重新放出。

“在被告人王強,將被害人推下車後。”

“被害人李二牛倒地,隨後才將李家村村民‘李春華’手中兇器、鐮刀奪走。”

“旋即,王強與之纏鬥在一起,最終致使被害人李二牛身亡。”

話落。

他頓了頓,忽的話鋒一轉,將其中的刺挑了出來。

“請注意!”

“發生這一系列事情,從李二牛倒地到奪刀,足足有近半分鐘的空白時間!”

“在這半分鐘,長達三十秒的時間內。”

“王強的背後空無一人,沒有人阻攔,他完全可以上車進行躲避,將現場交由警方掌控,以此逃避緊急危險。”

“警車內有數名警察留守,他只需後退一步便安然無憂。”

說著。

王巍雙目沉沉,神情凜冽,透著不容置喙的威嚴,開口道:

“但他卻並未如此選擇,並且選擇,上前與李二牛纏鬥在一起。”

“最終,致使被害人李二牛死亡!”

“聯合警車內,疑似‘故意’行為的推搡,我方認為......”

“被告人王強情緒激動,主觀存有‘故意’態度,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34‘故意傷害罪!’”

“同時,對方所作所為超出正當防衛範疇。”

“情節,完全與《刑法》第20條‘防衛過當’符合!”

此話落下.....

現場瞬間譁然一片。

理論充足,辯點刁鑽,有理有據,邏輯可謂十分縝密。

“公訴方這次有備而來啊...”

“確實,就上面說的這些東西,近乎能將罪給釘死。”

“三十秒的空白期啊,普通人夠跑二百多米,博爾特來了能跑三百米,坐車甚至能跑近七百米......”

“但被告卻繼續與之纏鬥...這能從什麼角度反駁?”

聽審席中。

眾人屬實是忍不住了,紛紛開口低聲交流,眉頭鎖住呢喃著。

被告人席位。

那張冰冷的椅子上,王強低著頭,雙手緊攥,那乾癟的手被捏的發白,此時呼吸逐漸焦灼。

此時。

聽著身後審判席的議論,王強感官忽的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四周的審判臺、公訴席、被告席開始無窮變大,胡廣、張秉心、徐德,身體拔高宛若一尊尊巨人!

而自己卻成為那砂礫般,渺小的螞蟻,被圍困在中心,等候最終的審判。

壓迫感與絕望化成實質冰冷的水,將其淹沒,令人感到無比窒息!

直到......

“我方有異議!”

被告席中。

近乎是短短數秒的時間,徐德立馬整理好措辭,正顏厲色,眼中卻藏著理智的沉靜。

審判臺上。

張秉心還未消化完王巍的話,此時聽到動靜,扭頭看向徐德,點點頭,開口道:

“被告方請表述異議。”

徐德點頭。

只見他深吸一口氣,緩緩站起身。

臨場反駁是一件很難的事,哪怕是普通的公司面試環節都難以應對,更別提,法庭這種短時間,更吃表述與邏輯的突擊式高強度提問!

但還是那句話。

這無罪辯護...他打定了!

“審判長、審判員。”

“公訴方所言‘故意傷害’,在現實中完全不成立,沒有依據,站不穩腳跟!”

“首先,在警車內被告人王強行為,無主觀故意、也無情緒驅動,而是純粹為‘見義勇為’所做出的正當防衛,屬於連貫性的單一防衛行為!”

“其次,在車外......”

徐德頓了頓,緊接著,一連串的話語便在法庭迴盪。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除‘一般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以外,存有第三條,‘特殊防衛’!”

“也就是無限防衛權!”

“原文明確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

“‘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在案發期間。”

“李二牛奪刀後,其侵害等級已經升級,從針對王梅的侵害,變成針對王強的暴力威脅生命犯罪,完全符合第三款法例規定!”

“也就是說,在此期間,被告人王強......”

徐德開口,表情冷峻,他右手食指指關節用力叩響桌面,發出‘咚咚’的聲音。

“擁有無限防衛權!”

“因此,哪怕死者李二牛因其防衛死亡,被告人依舊......”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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