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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周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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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第68章 遷轉

次日,魏王府送來一份沈昭前後遷轉、官誥、詔令與山南東道軍府奏表節錄,外頭只寫了四個字:

“沈昭遷轉。”

匣子開啟時,沈韞便隱約知道,這一冊很重要,可真正看到時,她仍覺得心口像被人慢慢按住。

梁睿聽到這裡,已經明白:“這就是把他留在長安。”

邊鎮節帥入朝謝罪,非但不罰,反而加宰相銜,進兵部,仍保舊鎮。若只看這一道詔,天下都會說,聖人寬宏,沈昭榮寵。

後面還有一頁。

那是李釗密旨的節錄,只有一句。

若襄陽有變,可權理軍政諸事。

最後一頁,是貶官的道詔書。

詔書很長。

長到像要用滿紙典故,把一個人的死先埋進禮法裡。

開頭便是《春秋》之義,君臣之法,沮勸前典,明罰難貸。字字端正,句句堂皇。若不知內情,讀來只會覺得朝廷寬嚴有度,舊臣獲罪有因。

詔中說沈昭“頻徵不至,移鎮遲留”,說他“實乖堂陛之儀,爰及干戈之忿”。

這些話寫得極巧。

不直說沈昭有反心,卻句句往不臣上引;不直說沈昭怨望,卻字字讓人覺得他心中已有怨。

最重的一句,是“據其所犯,合置殊科”。

殊科。

這兩個字落下,聖人眼中,沈昭所犯之罪,已經不是尋常貶黜能夠了結,原本該處以更重的刑罰。

可落到最後,詔書又忽然寬厚起來。

削除沈昭官爵,貶為播州縣尉員外接。

念其曾有戰功,禍不及子女。以沈恪代為山南東道節度使。沈韞仍為山南東道節度留後。

以示朝廷寬容。

沈韞的目光停在“禍不及子女”五個字上。

眼前那五個字像是從紙上浮起來,變成一層極薄的冰,覆在沈家所有人的命上。

朝廷那時,至少在紙面上,還承認她和阿兄該活。

還知道如果一次屠盡,襄陽必亂。

她的指尖沿著那五個字慢慢往下移。

然後,她看見了下面那一句。

沒有典故。

沒有鋪陳。

沒有那些冠冕堂皇的責詞,也沒有詔書裡反覆折轉的恩威。

只有短短一行。

永安八年十月二十日,聖人口諭。

“沈昭罪狀已明,不必遠投播州,即於所在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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