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的大環境就是這樣,總有人說一些女人不該這樣、不該那樣的屁話,還有女子不如男什麼的...這時不只是體育,各方面都認為女性無法和男性一起競爭。麗蓮的反駁——雖然反駁贏了,但想到言語之外的‘現實’,還是心氣不順。
這樣不順著、不順著,她就想搞一個競技綜藝,男女混賽的那種。
競技綜藝很多,而男女混賽的從來也不少,但問題是要考慮六十年的條件下可以做什麼。比如說《老大哥》那種真人秀,就受限於錄製條件、當下人們的接受度,根本無法做。又比如說,一些幾十年後男女混賽沒問題的比賽,由於當下男女從小資源的不同,根本不公平,麗蓮也不想搞。
麗蓮正經考慮過‘荒野求生’,畢竟美國人是真的喜歡看這種,但最後還是因為此時女性荒野求生專家幾乎沒有而放棄了。
最後的最後,能做的居然只有‘狼人殺’...啊,當然不是卡牌桌遊那種狼人殺。實際狼人殺作為一個遊戲大類,是有很多不同玩法的,而作為綜藝,相比起死磕規則的桌遊,顯然做成真人秀要更能適應大眾——為此,麗蓮沒有借鑑後來更成熟的‘狼人殺’,而是選擇更早期,沒有神牌的‘殺.人遊戲’或者‘黑手黨遊戲’。
只有兩種身份,普通人或者叛徒。
這樣規則簡單明瞭,觀眾沒有門檻,而且因為是真人秀版,也不用擔心無聊。和桌遊卡機制,大家在機制裡‘戴著鐐銬跳舞’不一樣,真人秀有巨大的利益引誘,大家還各自為戰(設定雖然是投票淘汰和殺人淘汰那套,可最後分錢的人難道不是越少越好嗎,這就是和桌遊很大的不同了)...這樣一番勾心鬥角下來,足夠此時的觀眾看了。
好吧,麗蓮其實主要是以上輩子看過的狼人殺綜藝《叛徒》為底本做了這個綜藝的設計,即將一群人聚集在城堡或者莊園之類的地方,選出少少的‘叛徒’。叛徒要殺人,要避免自己被投出去——其實狼人殺綜藝都這樣。
是否能出效果,還是要看節目的引導、做效果,以及選手的素質。
為此,麗蓮在決定推這個節目後,首先就是嚴格選人!男女各半的情況下,從報名表看,選擇那些更可能‘聰明’的人,有的從學歷、職業就能看出來,有的則得看履歷細節......
然後就是面試,看情商之類的...真人秀狼人殺這種,很多時候真的是智商不如情商。
最終面試則是大家一起玩遊戲,用類似的遊戲看每個人的表現,儘量找出能適應遊戲、容易出節目效果的人——至於說會不會有那麼多合適的人報名?那當然是有的!一方面,靠足夠多的獎金誘惑就行了,麗蓮給這檔節目最終勝利者定下的是10萬美金的獎金。
60年代的10萬美金,絕對是鉅款中的鉅款!哪怕最後有幾個勝者一起瓜分,那也很多了。更何況,這是理論上存在獨贏的遊戲?
有錢能使鬼推磨,錢給的足夠多,就能吸引到報名者。
另一方面,也是招募報名者的廣告做的足夠聳動,‘真實的生存遊戲’‘考驗智商與情商’‘專家學者設計的遊戲機制’‘人類與人類的鬥智鬥勇’...彷彿贏了就能證明自己足夠聰明、優秀,另外還有出名的誘惑(後來參加節目的人確實也都出名了),這也能吸引到很多不那麼在意獎金的人。
“挑選面試者的時候,多選一些經濟條件不富裕的人。口袋裡沒有一分錢的年輕人,家裡孩子很多,家計艱辛的家庭主婦,沒什麼退休金的老人...觀眾更多是普通人,更容易代入普通人的視角!如果都是精英,那就太高高在上了。”麗蓮交代節目主創。
另外她沒說,但大家也清楚的是,口袋裡沒錢、急需要用錢的人,為錢而來,肯定會盡自己所能適應遊戲、做出效果——此前沒有過這種節目,節目組沒經驗(唯一有經驗的就是麗蓮了),參與的素人嘉賓也沒經驗,一開始甚至都不知道該怎麼做!這和幾十年後大家至少都看過真人秀,知道一些套路完全不一樣。
這種時候,真的就只能看人的天賦、潛能、主觀能動性了!而要刺激出這些,就得選一些更能豁得出去的...那麼,什麼能讓人豁得出去呢?當然是‘貧窮’,這點大家都很清楚。
最終節目組選出了21個人,其中當然有出身中產好人家的,甚至還有一個富家公子哥兒!這是麗蓮在紐約上流社會圈子裡認識的年輕人,他對10萬美金的獎金不太在意,更想要的是成名。然而他沒有當演員的天賦,也沒有當演員的意願...真的就是純粹想出名。
啊,這倒是不奇怪,幾十年後成名已經變得相對容易了,不也有很多富二代這樣嗎?
所以麗蓮就聯絡了這位富家公子哥兒,說明了有個娛樂節目,大家聚在一起玩遊戲,可以上電視,要不要來——對方想無痛出名,麗蓮則是需要他的身份增加‘玩家’身份的多元,同時也讓他作為一個收視刺激點存在(大家對富二代這種存在總是天然關注的),於是一拍即合、合作達成。
然而這種好出身的人加起來也只有4、5個,其他大部分玩家的出身都很普通,甚至還有真正的社會底層存在!比如流浪漢這種。
但這也不是普通流浪漢,人家破產變流浪漢之前還是一家汽車經銷店的經理呢!只能說人有旦夕禍福。想來流浪漢的現狀,以及做經理時、做流浪漢時積累的社會經驗,是能讓他在節目中有更好的表現的。
這21個人被直接拉到了南方一個很有歷史感的莊園裡,莊園別墅非常漂亮,完全是喬治時代的風格...看起來就像是偵探小說裡要發生一些什麼案子的地方?另外這樣豪華漂亮的地方,對這個時代的普通人,本身就是一種衝擊了。
觀眾如此,參加遊戲的嘉賓大多也如此,想到接下來要在這裡好吃好喝玩遊戲,也非常興奮。這樣看來,哪怕最後沒有贏,當作一次特別的度假,那也賺大了啊!
節目是在封閉環境下拍攝的,一共拍了3個禮拜,拍完之後才開始進行剪輯、預告,準備登陸電視臺!
這檔節目最終是賣給了哥倫比亞電視臺,他們也是第一個看到這檔節目第一集、第二集的,當時就被鎮住了!主要是,這種節目此時沒人見過啊!真人秀,還是一幫人勾心鬥角的真人秀,太新鮮了,也太吸引人了,那種完全由人推動的、真實的衝突、懸念,讓人慾罷不能!
當時就開出了非常高的價格,後來麗蓮也有過比價,還是哥倫比亞電視臺開價更高...真是這年頭最財大氣粗的電視臺啊。
哥倫比亞電視臺買下節目後,在檔期空出來的第一時間就播出了——說起來,這檔現在被命名為《間諜》的節目,還真是節奏飛快啊。麗蓮4月底考慮開這檔節目,5月完成了籌備工作,5月底就開始錄製,6月中旬完成錄製。之後剪出第一集、第二集就開始找電視臺買家了,到播出居然就是7月初的事兒!
然後一經播出,立刻成為收視率最高的娛樂節目...實在是太新鮮了,六十年代的觀眾誰見過這個啊?
真實的金錢與慾望、策略與心態、推理與偽裝、溫情脈脈與大撕逼...全都可以在這檔節目中看到哦!
這真是一下撕掉了過去節目中與觀眾隔閡的那一層幕布,那種有時甚至會讓觀眾不適的‘真實感’散發著強烈的吸引力——是的,‘不適’,畢竟這還是六十年代,還保有戰前那種所謂的‘體面’,哪怕是美國人,也很難展現出如此真實的慾望。
節目裡每一個人,一開始或許還有些生疏,但後來隨著投入遊戲(封閉環境下,小團體投入其實很容易)、獎金的刺激、節目組的引導等,狀態越來越好。
而觀眾開了上帝視角,知道誰是‘間諜’,也知道做出某個驚人之舉的嘉賓到底怎麼想,可是節目中其他嘉賓不知道啊!結果就是,有一種特別的爽感——這其實也很好解釋,就和古羅馬人喜歡看鬥獸場一個道理,只不過現代的鬥獸場會不那麼血腥,大家在一起玩狼人殺遊戲而已。
也是因為如此真實,如此讓人著迷,《間諜》也被一幫學者斥責,覺得這類娛樂節目會帶壞社會風氣云云...然而,先不說一個節目當不當得起這樣的大帽子,就說‘社會風氣’,現在正是社會風氣大轉型時期!實際就是,舊的時代已經在走遠了,永遠不可能再回來。
比如從今年春天開始的‘愛之夏’運動,夏天到達高.潮,超過10萬名世界各地的嬉皮士聚集到舊金山。他們在此暢談哲學、藝術、理想、理想,反對越戰等等——在嬉皮士運動之後,世界就會越來越接近麗蓮所熟悉的樣子,她是非常清楚這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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