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的意識沉睡得毫無預兆,林秋都還沒想好要怎麼跟周舒雨解釋,她就已經重新控制了這具身體。
她下意識看了一眼梁川的表情,果然是隻要引起男主厭惡,就算是推動劇情了。
劇情是推動了,留下的爛攤子還得她來收拾。
林秋實在接受不了自己做出那麼嬌羞的表情,眉眼都差點僵住了,第一時間收回臉上討好的笑,可是張了張嘴不知道該說什麼。
“啊,算了,梁……同志啊,你就收著用吧,這是開春買的了,開封了一直沒用完,下回我自己買新的。”
梁川避她如蛇蠍,一旁的周舒雨神情沮喪,林秋都不知道自己該先勸誰,也無法解釋剛剛反常的行為。
最後只能盯著那罐惹禍的凡士林,實在不能理解原主,這麼好的東西為什麼平白無故就要送給男主,明明人家都說了不需要。
男主怎麼想林秋已經完全不在乎了,她轉向周舒雨繼續解釋:“舒雨的東西是從家裡帶來的,還是自己留著慢慢用吧,還不知道你們過年能不能回家,留著也是個念想。”
前後態度變化太快,周舒雨和梁川對視一眼,臉上的不悅變成了不解。
林秋也不知道還要說什麼了,甚至想幹脆找個藉口出去躲躲,退到門口的時候恰好聽到一陣越來越近的腳步聲,探頭一看發現是方煥揹著一捆柴回來了。
今天輪到他砍柴,所以有幸沒參與到剛剛的修羅場。
一瞅見他,林秋就好像看見救星了似的,都不等他把背上的柴卸下來,直接把他拉到身邊,指著那罐凡士林說:“方同志你也用,西北風大,你們剛從城裡來可能還不適應,你倆就一塊用,千萬別跟我客氣。”
方煥滿臉疑問,看見眼前的三個人神色都不太自在,把柴放下之後拍了拍肩膀上的木屑,正要開口問是怎麼回事,梁川就把那罐凡士林塞進了他手裡,語氣鄭重地說道:“多謝林姑娘,我們一定會去供銷社買罐新的還你。”
要是林秋不說給他倆用,梁川是不可能收下的,可是把旁人牽扯進來,很大程度上化解了這份奇怪的曖昧,變成同志之間的關心,也不是太難為情。
那就讓方煥收下好了。
梁川不想留在院子裡,彎腰抱起那捆柴進了廚房,柴火都堆在一起,林家人會輪流上山砍柴,他們住進來之後,梁川和方煥也加入了這個輪換。
誰多幹一點,誰多吃兩口,大家平時都不太計較,梁川其實很喜歡這裡的氛圍,並沒有一心盼著修好知青點的房子,趕緊搬出去,只是林家姑娘這樣毫無邊界的示好,實在是讓他不知道如何招架。
他躲在廚房裡規整柴火,太粗的還得劈開了放,躲著不出去見林秋,就當作什麼都沒發生。
看他沒出來,林秋也鬆了一口氣,聽見身後的方煥嘟囔了一句:“抹了這個去翻地,怕是拿鋤頭都打滑吧……”
林秋這才回神打量他,老是讓他捲進這種詭異的場面,其實林秋也有點過意不去,雖然他好像神經遲鈍到毫無察覺。
方煥膚色稍微深一點,相比之下沒那麼容易曬傷,只是曝光的位置都曬黑了,沒見著多少脫皮,他拿著凡士林看了看,還是不明白自己哪裡用得上這玩意,最後像是突然想起點什麼,抬頭問她:“這個能管水皰嗎?”
“什麼水皰?”
“就是這種,”方煥攤開他的右手,中指靠近掌根的位置冒出了個扁扁的水皰,是握鋤頭的時候磨出來的,剛開始晶瑩剔透,一使勁就疼得厲害,他忍著照常幹活,水皰越來越大,皮膚也磨得發黃。
老鄉說是因為他們手上皮嫩,還沒長出繭子,所以才會有水皰,等長成老繭就好了。
可是沒跟他說這個水皰該怎麼辦。
林秋看一眼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只要用針尖扎穿了把水擠出來,過幾天皮長死了就好了,她原本不想多管,可是剛剛才鬧了這麼一出,現在要是視而不見,良心還有點過不去。
反正也費不了多大功夫。
林秋指了指院子裡的水缸,跟他說:“凡士林不治這個,我能治,你先洗個手等著,我拿根針給你挑了。”
“行,那我去拿肥皂洗。”
林秋屋裡有針線盒,她從裡面挑了根最長的針,又拿竹片從灶裡引了火,穿過火苗烤了兩遍就算是消毒了。方煥擦乾手上的水,站在廚房門口看她熟練地引火滅火,左手背上還貼著一條醫用膠布。
看他走到門口,林秋麻利地抬起腳尖勾過一個小板凳,讓他坐下。
“你坐著吧,別擋著光,把手伸出來。”
挑個水皰而已,又不是什麼技術活,林秋左手固定住他的掌心,右手撚著針尖平直進針,從邊緣勻速推進水皰中間,又輕輕拔出來,皰裡透明澄清的組織液就會跟著流出來,匯成一個小水滴往下流。
手邊也沒有紗布棉籤,林秋只能從口袋裡掏出自己的手帕,從另一個方向輕輕推著水皰。
方煥本來還有點怕疼,側開頭都不敢看她手裡的針,可是林秋從頭到尾動作輕柔,直到針拔出來了他都完全沒感覺,只是擠水皰的時候有點刺痛,他有些難以置信地轉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心,又抬頭看向林秋,驚訝道:“竟然完全不疼,這麼扎開就好了嗎?”
“你手上快要長出老繭了,皮越厚越不疼,你長這麼大沒起過水皰嗎?”
其實還真沒起過,方煥在家裡是獨生子,國營工廠子弟,從小就沒吃過什麼苦,既不用幹重活,也不會穿不合腳的鞋,頂多就是跟同齡人打打鬧鬧,偶爾擦傷會有,被磨出水皰這還是頭一回。
也是頭一回被女同志捧著手心,細心的扎破皮膚,被擠出來的液體越來越多,跟著滲進她的手帕裡。
林秋下針的時候很專心,呼吸都淺淺的,怕自己扎歪了地方,還會低頭湊近他的手心。
湊近了好像能聞到她頭髮裡的皂角味,是很淡的植物清香味道。
其實不被原主意識控制的時候,林秋對他和梁川都是一視同仁的沒什麼好態度,反問的語氣也像是在說他少見多怪。
偏偏方煥神經大條,好像聽不出什麼區別,還老老實實地回答她:“這種水皰沒有,但是有被燙傷的水皰,我小時候打翻了家裡的水壺,熱水灑到手背上,疼死了,當場就冒了個大水皰,但是那個水皰特別薄,好得也很快,消了之後連疤都沒留。”
邊說話還把他的左手背遞到林秋眼前,現在已經完全看不出燙傷的痕跡,林秋瞥了一眼,懶得跟這些城裡人計較。
穿書之前的林秋是被她的酒鬼父親帶大的,從小就要自己生活做飯,八九歲的時候被灶上的油鍋燙傷,也沒有及時送醫院,小腿上留下一片凹凸不平的瘢痕,一直陪著她長大。
想到這裡,林秋下意識垂眸掃過自己的小腿。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什麼原因,原身的小腿上竟然也有一處相同的瘢痕,聽原身的母親說,也是小時候燙傷的。
林秋剛穿書的時候,總是覺得格格不入,堅信自己不屬於這個時空、不屬於這個年代,可是發現那塊完全相同的疤之後,又開始胡思亂想,到底是命中註定還是平行時空。
雖然最後也沒想出答案,但她想明白了一點,既然穿過來了,這具身體就是她的,總要愛惜自己,想要努力改變劇情走向也是為了自己。
方煥發現她的走神,目光也跟著她往下看,林秋穿的是長褲,也看不見裡面藏著什麼疤,於是他接著問:“這樣擠出來就好了嗎?”
“啊,對,挑乾淨就不疼了。”
林秋回過神,看這個水皰已經擠不出什麼東西了,重新撚著針尖去要找另一個還脹著的小皰,針尖再扎一個小孔,繼續輕輕往外擠,就這麼換不同方向紮了三四個小孔,水皰就完全癟下去了。
一部分皰液浸溼了林秋的手帕,米白色的布料顯出一團深色,點綴在那枝梅花的枝幹處,林秋沒放在心上,團了團塞回口袋裡,打算晚上再洗。
她只是將手裡的針尖轉回來朝向自己,從左手背撕下那一小截醫用膠布,繞在他的掌心貼了一圈,穩穩地蓋住水皰的位置,還不忘叮囑他:“這個皮不能撕開,凡士林也要每天抹,要是下地出工,細鋤頭把你拿著不趁手,儘量挑根粗的、光滑的。”
生產隊的農具都是放在一起的,出工的時候各自扛到地裡,有經驗的人會挑會選,砍柴或者翻地都搶著拿最好用的,他們這些新來的不懂,被選剩下的鐮刀鋤頭把都開裂了,這個年代勞保手套都有限額,不好用也得硬著頭皮用。
但這些農具都是集體財產,擔心引起知青和老鄉之間的矛盾,林秋不能把話說得太明白,能聽懂多少就看他自己了。
幫他挑乾淨水皰,今天的人情就算是還清了,林秋也不再多說話,把他扔在廚房門口,自顧自回房間收拾針線去了。
方煥聽著她的話,聽進去了又好像沒怎麼聽明白,人都已經走遠了,他眼前還晃著手帕上的溼痕,腦子裡是慢了幾分的遲鈍。
作者有話說:
方煥:今天秋秋給我挑水皰自我攻略進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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