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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姐姐的同學,她竟然是我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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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周敏決定見何穎

第二天上午。

何穎坐在辦公桌後面。

陳大鵬發來的截圖,她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我需要保護。」

「如果我站出來作證,方誌文倒了,他的親戚朋友會不會報復我?」

「我在這件事裡也脫不了干係,我會不會也被追責?」

何穎把手機放下,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周敏是方誌文案的關鍵證人——她經手了轉帳記錄、假合同、假驗收報告,知道錢去了哪裡,知道誰簽了字,知道哪些帳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如果她願意站出來作證,方誌文就跑不掉。

但周敏說的沒錯——她自己也在局裡。

經辦人,簽字人,執行者。

那些轉帳記錄上有她的名字,那些假合同上有她的簽字,那些被修改過的驗收報告上也有她的名字。

何穎不是紀檢幹部,不是法官,她不能給周敏任何承諾,因為承諾了也兌現不了——她沒有這個權力。

組織怎麼處理周敏,不是她一個縣長能左右的,更不是她嘴巴一張就能說了算的。

但她知道,如果周敏不站出來,審計組就算查到了問題,也很難定性——因為缺少經辦人的證詞。

合同可以解釋為「管理不規範」,簽字可以解釋為「程序不到位」,水泥的日期可以解釋為「廠家發錯貨了」。

每一個問題都可以找到解釋,每一種解釋都可以被接受。

但經辦人親口說「這是假的」,就解釋不了了。

何穎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機,翻到縣紀委書記劉志遠的號碼。

手指懸在螢幕上方,猶豫了一下。

劉志遠,縣紀委書記,市紀委下派幹部,為人正直,做事講程序。

何穎調到晴順縣之後跟他打過幾次交道——常委會上見過,工作對接時聊過幾句,私下裡沒有來往。

這個人話不多,表情也不多,開會永遠坐中間位置,發言永遠說「我同意」,像是任何事都不會讓他動容。

但何穎知道,這種人要麼是真的心如止水,要麼是藏得夠深。

她希望是前者。

她撥了劉志遠的號碼,響了兩聲,接通了。

「何縣長?」

劉志遠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不冷不熱。

「劉書記,方便說話嗎?」

「方便。」

何穎斟酌了一下措辭。

「劉書記,我想諮詢一個業務問題。」

「什麼?」

「關於主動交代和從輕處理的規定。」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何縣長,是工作上的事還是……」

「工作上的。我在整理一些材料,涉及到可能有問題的資金。經辦人不是決策者,是具體操作的人,她想主動交代問題、配合調查、願意作證。我想知道,組織上對這些人的政策是什麼。」

她沒有說周敏的名字,沒有說柳河鎮的事,沒有說任何具體資訊。

她想先聽聽劉志遠怎麼說,再決定要不要把周敏的事告訴他。

劉志遠沒有追問。

他沉默了兩秒,然後開口了。

「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情節較輕的,甚至可以免於處分。具體要看涉案金額、涉案情節、認錯態度。」

何穎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

從輕或減輕——從輕是處分輕一點,減輕是檔次降一級。

「劉書記,能不能具體一點?比如,『減輕』到什麼程度?」

劉志遠又沉默了兩秒。

「是這樣的。如果涉案金額不大、情節不嚴重、沒有從中獲利、主動交代、配合調查、願意作證,有可能只給黨紀處分,不移送司法。」

何穎的心跳快了一拍。

不移送司法——這是周敏最想聽到的話。

「只給黨紀處分」意味著不判刑、不坐牢、不留案底——至少在司法層面不會影響她以後的生活。

但黨紀處分也會記錄在檔,這輩子在體制內升遷是無望了。不過比起坐牢,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何穎不想在電話裡追問太多,但有些話她必須問清楚。

「劉書記,你說的『有可能』,是基於什麼判斷?」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何縣長,如果你那邊有具體案例,可以拿材料過來,我們按程序研判。我現在什麼都沒看到,不能給你任何承諾。」

「我理解。不是要承諾,是要一個方向。」

劉志遠的聲音依然平靜,但比剛才多了一點溫度——不多,但何穎聽出來了。

「方向就是——主動和被動,性質完全不同。主動交代的,組織會從寬;被查實的,組織會從嚴。」

「從寬到什麼程度?從嚴到什麼程度?」

「從寬,可能留黨察看、行政撤職。從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何縣長,你自己算算這個差距。」

何穎算了算。

留黨察看,是保住了黨籍;行政撤職,是保住了公職。雖然職位沒了,但退休待遇、社保這些還在。

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什麼都沒有了,還要坐牢。

這個差距,是一個人的後半輩子。

「劉書記,還有一件事。」

「你說。」

「如果經辦人願意作證,但擔心被報復,組織上能提供保護嗎?」

劉志遠沉默了兩秒。

「保護證人,是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的職責。如果她願意配合調查、願意作證,我們會按程序採取保護措施。具體怎麼保護,要根據案情來判斷。」

何穎點了點頭。

「劉書記,我這邊可能近期會有人來主動說明情況。到時候,我讓她直接找你,還是透過什麼渠道?」

「讓她寫一份書面材料,署名,附上證據,交到我這裡。我看了材料之後,如果符合條件,按程序啟動調查。證人保護的事,到時候一併安排。」

「好。」

何穎掛了電話,把手機放在桌上。

她靠在椅背上,閉了一會兒眼。

劉志遠說的那些話,比她預想的要好。

「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

「情節較輕的,甚至可以免於處分。」

「有可能只給黨紀處分,不移送司法。」

「主動和被動,性質完全不同。」

這些話,每一句都是定心丸——雖然不是承諾,但至少給了方向。

何穎睜開眼,拿起手機,翻到陳大鵬的微信。

她把劉志遠說的話整理了一下,但隱去了「劉志遠」這個名字,也沒有提紀委,只是把政策方向和工作程序轉了述。

「我問過了。關於主動交代和處理的問題,政策是這樣的: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情節較輕的,可以免於處分。」

她打了這幾行字,又加了一段。

「具體到周敏的情況——她是經辦人,不是決策者,沒有從中獲利,如果主動交代、配合調查、願意作證,大機率只會受到黨紀處分,不會移送司法。」

發完之後,她盯著螢幕,想了想,又加了一條。

「還有,關於保護的問題——組織上有保護證人的程序。不是誰拍胸脯說『我保證你沒事』,是走正規程序,按規矩來。她不用擔心會被報復。」

最後一句話,她特別提醒。

「你告訴她:站出來作證不只是幫我們,也是在幫她自己。審計組已經查到問題了,就算她不說,審計報告出來後,紀委監委也會介入調查。到時候就不是『主動交代』,而是『被查實』。主動交代和被查實,性質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

發完之後,她盯著螢幕,等著陳大鵬回覆。

過了大概兩分鐘,陳大鵬的訊息過來了。

「我把這些話轉給她。她今天晚上過來,你當面跟她談。」

何穎回覆了一個字:「好。」

……

與此同時。

陳大鵬坐在桌前,面前攤著筆記本,手機放在旁邊。

何穎發來的那段話,他看了好幾遍。

他覺得何穎說得已經很清楚了——不是承諾,但比承諾更有力,因為這是政策,不是個人的「我保證」。

他把這些話複製了一遍,準備發給周敏,想了想,又加了幾句自己的話。

「周敏,何縣長讓我轉告你:你提的那些問題,她不能給你任何承諾,因為承諾了也不算數。

但她問了專業人士,政策是這樣規定的——主動交代、配合調查、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

你是經辦人,不是決策者,沒有從中獲利,大機率只會受到黨紀處分,不會移送司法。」

「還有,組織上有保護證人的程序。你不用擔心會被報復。」

「如果你願意站出來,今天晚上就去見何縣長。她會當面跟你談。」

發完之後,他盯著螢幕,等著周敏的回覆。

等了大概五分鐘,周敏的訊息過來了。

「我今晚過去。」

「幾點?」

「七點。」

「地址我發你。不要告訴任何人。」

「我知道。」

陳大鵬放下手機,靠在椅背上。

終於,周敏終於邁出了這一步。

不是「再等等」,不是「你讓我想想」,而是「我今晚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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