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六月來得比任何一年都猛。
溫度在飆升。操場上的地面被曬得發白,跑道上的塑膠踩上去黏糊糊的。蟬叫了。成百上千只,聲音密集到幾乎變成了一面牆,從早到晚沒有間斷。
但真正讓六月變得不一樣的不是天氣。
是倒計時。
高三教學樓的樓梯口掛了一塊紅色橫幅,“距高考還有X天”。X每天減一,從個位數往下減。每一天少掉的那個數字,像是一把看不見的刀,一刀一刀地把時間切薄。
高三不再在三號樓上課了。
周老師那天隨口提過一句,高三最後兩週進入自主複習階段,學校騰出了幾間大教室做自習室,在綜合樓那邊。三號樓的教室騰出來給各年級做模擬考場。
這意味著他不再從三號樓走出來了。
不再經過石橋。
正午十二點十分的那個視窗,突然關上了。
我站在五樓走廊上,看著空蕩蕩的石橋。柳樹還是那幾棵柳樹,枝條已經完全長開了,碧綠碧綠的垂下來,垂到快要夠著水面。陽光把柳葉照得透亮,風一吹就翻出背面更淺的綠。
可是橋上沒有他。
沒有那個雙手插兜、背脊筆直、不疾不徐的身影。
也沒有他的兄弟。
沒有那對長得幾乎一模一樣、性格截然相反的雙胞胎前後腳地走過去。
橋上偶爾有別的人經過,高一高二的學生,還沒感受到高考壓力的、走路還帶著些鬆散和懶散的少年少女。他們三三兩兩地從橋上走過,踩著跟他完全不同的步子。
我以前不覺得一座橋可以因為少了某個人而變得不一樣。橋就是橋,石頭砌的,上面走誰都一樣。
但當你習慣了在固定的時間看到同一個人,當這個習慣突然被打斷,你才會發現,那座橋從來不只是一座橋。
它是一個座標系。
他是那個座標系裡唯一的點。
點不在了,座標系就只是兩根空蕩蕩的線。
週一的時候我還抱著一點僥倖,也許他只是今天換了路線,也許自習室出來走另一條路更近。週二我早到了五分鐘,在走廊上多站了一會兒。週三我把時間視窗擴大到了十二點到十二點半。
都沒有。
他從那條路上消失了。
像是有人把畫布上的那一筆擦掉了,只留下了底色。
柳樹還在,石橋還在,陽光還在。
但畫面空了。
到了週四,我不再去走廊了。
既然他不再走石橋,那我就去找他走的另一條路。
我需要重新找到他。
以前站在五樓往下俯瞰,是因為那個位置安全,安全到沒有人會注意到一個站在走廊上發呆的高二學生。
現在要在地面上找他,就意味著近距離。近距離意味著風險。萬一被老師看到,問一句“你來這邊幹什麼”,我總不能說“找一個高三的男生”。
但我還是去了。
六月三號。週一。距高考四天。
中午十二點,我繞了一條遠路到綜合樓那邊。假裝去圖書館還書。
綜合樓的走廊裡異常安靜。高三的自習室門關著,門上的玻璃窗被從裡面用報紙糊住了大半,只留了一小條縫。
我沒有去窗戶上偷看。
那太過了。
我把書還到了圖書館,然後出來,站在綜合樓門口。
從這裡能看到通往食堂的那條小徑。小徑兩旁種了冬青,修剪得很整齊,像兩道矮矮的綠牆。六月的冬青已經長得很密了,葉子油亮油亮的,有蜜蜂在上面飛來飛去。
十二點十分。
綜合樓的側門開了。學生陸陸續續走出來。
他們跟我之前看到的狀態完全不同。從前還有說有笑的,現在一個個面色灰白,眼圈發暗,走路的姿勢都帶著一種僵硬的疲態。有人邊走邊翻手裡的小卡片。有人戴著耳機閉著眼走路,差點撞上垃圾桶。
沒有人在笑。
整條小徑上瀰漫著一種低氣壓的沉默。
我在冬青叢後面站著,假裝在看手機。
然後我看到了他。
他從綜合樓的側門走出來。
一個人。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很舊的淺灰色T恤,領口洗得有些鬆了,露出一小段鎖骨。校服外套搭在胳膊上。右手拎著一個透明的礦泉水瓶,已經喝掉了大半。
他瘦了。
這是我第一個念頭。
從上次在宿舍樓梯間看到他到現在,大概過了一個多禮拜。但他明顯瘦了,下頜線比之前更鋒利了,顴骨也稍微凸了一點。
他走路的姿勢沒變。背還是那麼直,步子還是那麼穩。但速度慢了一點。
經過冬青叢的時候,距離我大概五米。
五米。
我能看到他鬢角有一小滴汗,正在沿著臉頰的輪廓往下滑。
他沒看到我。
他的目光落在前方的路面上,微微向下。
跟三個月前在石橋上一樣的安靜。
他從我面前走過去了。
礦泉水瓶在他手裡微微晃盪,發出極輕的、水拍打塑膠的聲音。
我看著他的背影走遠。
舊灰色T恤。搭在胳膊上的校服。逐漸縮小的背影。
小徑的盡頭是一棵很大的梧桐樹。他走進那片陰涼裡,整個人暗了一下,然後拐過彎,消失了。
我站在冬青叢旁邊,手裡的手機螢幕已經暗了。
心跳很快。但這次沒有笑。
因為有一個念頭在那個瞬間清晰地擊中了我。
四天以後,他就要高考了。
高考完了,他就要走了。
不是從三號樓消失。不是從石橋上消失。
是從這個學校消失。從這座城市消失。
去哪裡?我不知道。他的成績能上什麼學校、會去什麼城市、選什麼專業,這些我一無所知。
我什麼都不知道。
一個我注視了三個月的人。一個我把名字藏進詞裡、把聲音寫進歌裡的人。
我連他要去哪裡都不知道。
四天。
一百個小時不到。
然後他就會從我的生活裡徹底消失。
像一陣風。來的時候你以為會停留很久,等你終於感受到它的溫度,它已經走了。
那天中午我沒去食堂。
一個人坐在小操場旁邊的臺階上,看著乒乓球檯旁那面牆。
牆上的字大部分還在。五月初寫的那幾首,有的已經模糊了,水性筆的字跡經不起太陽暴曬和偶爾的陣雨,筆畫洇開了,有幾個字已經認不出來了。
但還是能看到痕跡。
灰色的水泥面上,那些藍黑色的筆跡像是一種舊傷疤的顏色。
我在臺階上坐了很久。太陽曬得後頸發燙,汗從髮際線慢慢往下淌。
然後我站起來,走到那面牆前面。
從口袋裡摸出一支筆。
不是水性筆。這次我帶的是記號筆。黑色的,防水的,粗頭的。
我在牆面上找了一塊乾淨的位置,被下水管和灌木遮住了一半的角落。
然後我寫了最後一首。
桂枝香
不是完整的詞,只是幾句殘章。
筆尖在水泥面上發出沙沙的聲音。記號筆比水性筆粗得多,每個字的筆畫都很重,像是在刻而不是在寫。
君行煙水吳淞尾,我棲書山斷雲處。
驀然抬首:亂蟬收羽,星眸暗度。
寫完最後一個字的時候,筆尖幾乎已經頓禿了。
我退後兩步看了看。黑色的字跡在灰色水泥上異常醒目,比之前那些水性筆的字清晰十倍。即使下雨也不會被沖掉。
這幾行字可能會留在這面牆上很久。久到下一屆的學生來了,再下一屆的學生也來了,他們會看到這面牆上有一些奇怪的字。也許會有人好奇地讀一讀,然後搖搖頭,覺得是哪個文科生髮了瘋。
沒有人會知道這幾行字是寫給誰的。
但它在這裡。
跟他曾經打過球的那張乒乓球檯在一起。
跟他曾經走過的那段路在一起。
跟這個六月的陽光和蟬鳴在一起。
我把記號筆的蓋子蓋上,揣回口袋。
轉身走了。
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那面牆。
灰色的牆面在正午的陽光裡泛著一層白光。下水管上的鏽跡像一道暗紅色的淚痕。灌木的葉子在風裡輕輕擺動,遮住了那幾行字的一角。
我在心裡說了一句話。
只是在腦子裡默默地念了一遍。
禮知遠。
考個好成績。
去一個好地方。
過一種配得上你的人生。
然後,
如果可以的話,
不要忘記這個正午。
雖然你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正午存在。
如果您覺得《遠春》小說很精彩的話,請貼上以下網址分享給您的好友,謝謝支援!
( 本書網址:https://m.51du.org/xs/4888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