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白·阿卡姆犯罪精神病院。
簡稱阿卡姆瘋人院。
位於哥譚市區邊郊。
四周除了一些荒廢掉的破舊建築以及拾荒的流浪漢外,沒有居民願意住在這附近。
不過瘋人院本身的「入住率」很不錯,和黑門監獄一樣,裡面已經人滿為患。
此刻,漫天雨幕如織。
盧卡斯如同定格一樣靜靜懸浮在這座破舊、陰森、壓抑的哥德式建築上空,居高臨下的打量著下方。
和斯萊德分開後,他便直接來到了這裡。
至於為什麼突然來這裡。
並不是因為這裡是哥譚最臭名昭著的罪惡牢籠。
也不是一時興起想來窺探那些癲狂的囚徒。
他還沒有那麼好奇去探究一群瘋子的內心世界。
主要是因為深淵世界。
腦海中,深淵世界正傳來一陣陣異常的波動。
透過蜂巢意識,盧卡斯感受到了一種極為渴望的情緒。
源頭正是這座臭名昭著的瘋人院。
顯而易見,這座瘋人院中有什麼東西吸引深淵。
再次仔細感應了一番具體位置,盧卡斯當即墜落到地面上。
狹長的走廊裡。
頭頂的燈光忽明忽暗,似乎下一刻就會徹底完成自己的使命。
整個過程比想像中的還要更加簡單。
一路上簡直可以說是暢通無阻。
——
沒有警衛,沒有攝像頭,沒有醫護人員,前臺都沒有人值班。
充分體現了哥譚的老傳統。
甚至,在經過一間病房的時候,盧卡斯還看見裡面的囚犯在裡面演話劇。
是莎士比亞的《暴風雨》。
一個身形瘦高、面色慘白,眼睛上戴著一副圓形復古護目鏡的老頭站在凸起的混凝土平臺上。
一邊誇張地晃動手裡的鋼叉,一邊聲音沙啞地唱道:
你若敢違逆我,我便用頑疾折磨你,讓你骨頭徹骨疼,哀嚎到野獸都發抖————
臺下囚犯一半呆滯麻木、眼神空洞。
一半亢奮躁動、交頭接耳。
唱到一半的時候,一個身材魁梧的囚犯突然衝到臺上,一把揪住那個老頭的衣領,重拳猛砸他的臉和胸口:「閉嘴!難聽死了!」
一時間,裡面亂成一團。
盧卡斯微不可見的停留了幾秒,隨後腳步不停,朝著走廊更深處走去。
盡頭是一間面積不俗的雜物間,鐵門上了鎖,被他直接拽掉。
進入打量了一下四周,隨後,盧卡斯突然走到最深處,搶起拳頭砸向一面牆皮斑駁的混凝土牆壁。
「轟隆!」
厚實的混凝土瞬間像是豆腐一樣炸開,塵土飛揚中,磚土脫落,露出了一條幽深的地下臺階。
裡面昏暗一片。
但憑藉【神性洞察】,暗道後的景象暴露無遺。
甬道盡頭是一片密閉空間,帶有濃烈的樟腦與陳舊血腥混合氣味。
房間中央放置一把高背椅,椅上搭著一件嚴重氧化發黑的珍珠白婚紗,上面沾滿了陳舊的血跡。
椅子旁的矮桌上,放著一本皮革封面的日記本。
署名—阿瑪迪斯·阿卡姆。
異常的源頭就是這本日記。
盧卡斯皺了皺眉頭,隨手拿起,默默翻開。
裡面的字型混亂,潦草,有大量的缺損,塗抹以及指甲刮損的痕跡:
1917年,秋,雨夜。
母親又一夜未眠。
從記事起,她就被同一個夢魔糾纏。
1919年,春,雨夜。
母親又看見了它。
她說那隻蝙蝠倒掛在天花板上,翅膀像浸透血的裹屍布,要鑽進她的腦子裡,啃食她的神智,把她拖進無邊的黑暗裡。
她尖叫了整整一夜,直到嗓子撕裂,只能發出氣聲。
.
1920年,雨夜。
母親央求殺了她,她再也無法忍受這種折磨。
:
1921年,雨夜。
馬丁·霍金斯——那個我從大都會監獄帶回來的「瘋狗」——他逃了出來。
他闖進了我的家,撕碎了我的妻子和女兒。他在小哈麗特的胸口刻下了他的綽號。
1921年,雨夜。
我也看見了那隻巨大的長相猙獰的蝙蝠。
渾身染血,它死死的盯著我。
那不是幻覺。
讀這些文字的時候,盧卡斯感覺自己腦海中突然出現了密密麻麻的雜音。
不過在聲音達到鼎沸的時候,被他一個念頭強行切斷掉。
【志居上游】賦予了他等同於物抗的一切抗性,那些雜音無法影響他。
同時,感應著蜂巢傳來的意識波動,盧卡斯直接將日記本收入深淵世界中。
幾乎是瞬間,密密麻麻的暗影粒子瘋狂湧了上去,如同飢寒已久的野獸,瘋狂吞噬著日記本。
整個過程持續了不到五分鐘,日記本便被啃食的乾乾淨淨。
讓盧卡斯驚訝的是,成功得到分食的暗影粒子體積明顯變大了數倍。
與此同時。
一輛黑色警車碾過積水,在阿卡姆鐵門前剎停。
車門開啟,戈登將一個染著紅髮的年輕人拽了下來,冷聲道:「法律雖然無法制裁你,但這裡,將會成為你一輩子的牢籠,你將在這裡度過餘生!
「」
「哥譚的一輩子很短,尤其是像你這樣正義感爆棚的警察。」
紅髮青年嘴角上揚,突然一臉陶醉的吮吸起四周的空氣:「這裡的味道——哇,是那樣美好,溫馨,讓人動容,我喜歡這裡。」
戈登壓著怒氣:「你不是瘋子。你是個冷血的兇手。你殺了自己的母親,你個敗:
類。」
「母親?哈————」
對方像是聽到了世間最荒謬的笑話,肩膀劇烈聳動著,笑聲從喉嚨裡擠出來:「那個把我當成垃圾、當成她那些男人發洩怒火的出氣筒的女人,也配被稱作母親」?」
「我只是幫她解脫了而已,戈登。就像幫一隻斷了腿的狗結束痛苦那樣—仁慈,又幹淨。」
說到這裡,對方突然爆發出一陣尖銳、癲狂的大笑。
「無可救藥!」
戈登皺了皺眉頭,掏出一副手銬牢牢銬住紅髮青年的雙手,押送著一路穿過鐵門,走廊,來到空無一人的前臺。
不過他並沒有感覺奇怪。
被下放到這個瘋人院的那幾天,他已經清楚瞭解這些人平時的狀態。
摁了五遍呼叫鈴後,穿著制服的警衛這才睡眼惺忪地從值班室裡走出來。
見到是戈登,立馬熟稔地打起招呼:「怎麼,你又得罪了什麼大人物?」
「顯然並沒有,我是來押送罪犯的。」戈登回答。
警衛取過登記簿。
「姓名?」
「傑羅姆。」
」
「」
片刻後,警衛取出鑰匙遞給戈登,「房間在走廊最裡面左邊第一間,你清楚流程的。
「」
「多謝。」戈登接過鑰匙,拽過傑羅姆。
對方的嘴角扯出一抹扭曲又玩味的笑:「你真覺得,這裡能困住我?」
戈登眉頭緊鎖,用力推了他一把,「這裡足以困住你。」
傑羅姆踉蹌幾步,回頭盯著戈登,笑聲越來越刺耳,嘴巴像是要裂到耳根子一樣,進入這裡之後變得更加瘋癲:「我沒有罪,有罪的是你們,你等著,哥譚很快會記住我的名字。
微笑是可以傳播的,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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