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多雲轉晴】
新獄友又從醫務室“活”了過來。
回到監舍當天,獄警問她休息夠了沒,還有沒有力氣幹活。新獄友頂著水泥白牆的臉色,繃直了嘴角,點了點頭。
獄警把我們監舍的五人帶到操場旁邊的“快樂農場”,往每人手裡塞了一把塑膠鏟,說,為了幫助大家矯正不勞而獲,好逸惡勞的思想,監獄長特意給大家預留了一塊種植實訓基地。今天,你們就在這,把花生茄子都給種上,學習種植技術,也算是修身養性。
“快樂農場”的面積不大也不小。除了我們監舍的人以外,同時到場勞作的還有搶劫犯那群人。眾獄友在大太陽底下挖坑填土了半晌,搶劫犯用手裡的塑膠鏟拍著爛泥,歪過頭,對新獄友吹了聲口哨,問,欸,新來的,你今天沒忘記帶藥吧?該不會過一會就犯病了吧?搶劫犯的跟班們發出一陣鬨笑。
新獄友漲紅著臉,猛地站起身,抓著手裡的塑膠鏟,想衝上前打人,卻被柳素琴攔住了。我理解新獄友的憤怒。在她想要戒了癮症,想要變好的時期,身邊就是有人見不得她好,死活想把她往下再拽一把。被我刺瞎的男主編和搶劫犯是一類人。在我還是報社實習生期間,他就不間斷,不停歇地逼迫我產出爆款頭條新聞,並且以“不允轉正”為理由,不斷延長我的實習期。這些年我的怨恨不斷累積,直到拿圓規刺進他的眼球,被判入獄。新獄友眼下所經受的迫害和嘲諷,我感同身受。
然而,柳素琴的聖母之心再次氾濫。她死死地抱住新獄友的腰,低聲勸解道,孩子,你得忍!你知道那些人壞,那些人惡,但現在還不是時候。有時候報仇不需要自己動手,老天會動手!
獄警發現這邊有動靜,吹了口哨,呵斥我們和搶劫犯等人分開兩邊勞作。等新獄友逐漸平靜下來後,我湊到柳素琴身邊,壓低著嗓音,說,琴姐,你又多管閒事了。我看人很準的,我們這位新獄友的心力不夠,她遲早要被搶劫犯那夥人弄死。
柳素琴抓著手裡的塑膠鏟,在淺坑裡猛挖。鏟子在她手裡像捅人的利刃,一刀一劃砍在泥坑的五臟六腑。不多時,淺坑挖好,她把一顆花生種子埋了進去。
“沈記者,新獄友這孩子,前半輩子沒爸愛,也沒媽疼。進來以後,本來已經不想活了,好不容易才決定戒掉癮症,再活一回。這樣的情況,我看到了,難道不該拉她一把嗎?” 柳素琴眼睛不帶看我,邊刨土邊開口道。
我沒好氣地撥了撥面前的土推,說,琴姐,你也別怪我多嘴,我是怕你把自己給搭進去。搶劫犯本來就針對你。你還幫她,又給了搶劫犯繼續鬧你的藉口。對於心力不強,意志力不堅定又懦弱的人,我可不會幫。
柳素琴停下手中的動作,側過頭,打量著我,道,沈記者,人是會變的。我剛到連渠紡織廠的時候,也是外地過去的新人,裡頭的老員工也不待見我。直到遇見了品藍,我才感覺和人有話說。
連渠紡織廠,給了柳素琴這個外地人,第一份本地工作。品藍也幾乎是她在紡織廠裡為數不多的朋友。
品藍的年紀比柳素琴小了十來歲,也是外地去連渠打工的,兩人的關係自然走得比其他人更近些。在柳素琴心裡,她把品藍當作在連渠認識的乾妹妹。
柳素琴和品藍都是廠裡的臨時工。廠子不給安排宿舍,她們各自在外頭租房住。與品藍住同一間出租屋的有另外三個女孩,各自在不同的工廠上班。品藍出事的那天晚上,柳素琴與馬副廠長正在影劇院看港片。與品藍同住的女孩們那晚也去夜市玩了,出租屋裡只剩品藍一個人。
柳素琴記得那是看完電影的第二天中午,她到廠裡值班,看見穿著警服的人走進來,問,有沒有人認識這個姑娘。來的人手裡拿著的是品藍的照片。柳素琴跟著其他女工走上前,問,這不是品藍嗎?她應該要來值班的,到現在都沒來,你們找她做什麼?站在柳素琴跟前的男警官說,你認識她對嗎?她來不了上班了,人沒了,你們跟我去警局走一趟。
人群裡有女工嚇得驚叫一聲,柳素琴的腿也僵了,腳底板粘在地上挪不動步。馬副廠長趕了過來,問,警察同志,我們廠裡出什麼事了?你們這是要把我們的工人同志帶走?
警察說,你們這有人死了。她們都是和死者有關的人,我們需要排查各位的不在場證明。警察指著柳素琴說,這位大姐看起來是死者的熟人,我們需要跟她詳細聊一聊。
馬副廠長看向柳素琴,幫忙解釋道,素琴和品藍的關係是不錯,但素琴跟這個事情肯定沒關係。你們有疑問,就問我好了。警察奇怪地看向馬副廠長,說,我們只是例行詢問。況且,你怎麼知道她和死者的案子沒關係,你有她的不在場證明嗎?
馬副廠長漲紅了臉,支支吾吾地說不出完整的解釋。柳素琴看不下去了,說,警察同志,昨天晚上,我和他在影劇院看電影,我沒見著品藍。你們要不信,我還留了電影票根在家裡。
話說到這,柳素琴停了停,問我,沈記者,你知道“連渠入室搶劫姦殺案”嗎?
那起轟動全國的案件,我自然有所記憶。2002年至2007年的五年間,該案兇犯在連渠當地多次以入室搶劫偷盜為掩飾,強姦並殺害了多名隻身一人在家的女性,受害人年齡二十五到四十五歲不等。警方為了破獲那個案子,挨家挨戶要求當地居民錄入指紋。當年那個事件也透過網路進一步擴大,成為全國媒體爭相報道的話題。
柳素琴接著說,品藍就是“連渠入室搶劫姦殺案”的第一個受害者。
2002年8月,連渠正經歷著酷暑。白天出門,頭頂都能冒煙,氣溫能到三十六度,。廠子裡的女工們白天干活,也只有晚上時間能出門逛個夜市,找朋友去迪廳跳個舞。品藍年齡有二十八了,也不是年輕女孩了,也沒成家,下了班就喜歡做個飯,看連續劇,聽收音機。
事發當天晚上,大約凌晨一點,品藍的另外三個舍友回到家,發現家裡大門沒鎖。她們原本是不在意的。因為天氣熱的緣故,許多人家都有開啟門窗透氣的習慣。她們回到家後,看見家裡黑燈瞎火的,以為品藍睡著了,也就輕手輕腳地沒打擾她。
品藍的出租屋是兩室一廳,她和其中一個舍友同住次臥。舍友回屋後,叫了品藍一聲,發現沒人應,以為品藍睡死了過去。她開啟床頭燈,想找換洗的內衣褲,回過頭,看見品藍倒在床上,頭部被衣服包裹著,模樣很是古怪。她走過去叫品藍,發現對方一動不動,已經沒氣了。
這還不是最奇怪的。那位舍友事後回憶道,品藍的頭上不僅罩著睡衣,還勒著文胸。文胸是反綁著,套在了品藍的頭上。
“沈記者,你想起來沒有?柳月出事的時候,她的文胸也是反穿身上的。” 柳素琴冷不丁地說道。
我握著塑膠鏟,蹲在泥坑前,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正當我沉思時,獄警忽地吹響口哨,叫了集合。柳素琴和我也不得不中斷對話,站起身來,列隊踏步,前往食堂就餐。
到了午休時間,獄警開始挨個往監舍分發信件。這也是獄友們為數不多的,整齊伸長脖頸,翹首以盼的時刻。
“沈熙言,這是你的。怎麼又有你的信,你跟家裡人的關係緩和了?” 獄警把土黃色信封遞到我面前,我嗯嗯哼哼地答應著,趕緊接過信封,轉頭趴在鐵架床邊,用指甲在信封邊緣處勾出一條痕,駕輕就熟地撕劃開一道口子。
展信細讀,看到第一句話我就愣了,這不是吳遠宗的信件,竟還真是家裡寄來的:
掃了一眼家裡的來信後,我把信紙揉成一團,扔在床頭。我從沒指望家裡頭的兩位能理解我至今的所作所為。還記得父親在法庭上指著我大罵,赤紅著脖頸,對我嚴加指責的模樣,我早已知道自己與他們不是同類人。
他們從始至終,也無法理解我的抱負和理想,也從不認為,我曾經哪怕有這麼一瞬,是值得他們驕傲的女兒。
不過,還是得慶幸他們沒把我在報社工作時的筆記本當成垃圾處理掉。拿起筆記本,一張照片從內頁掉了出來。
照片上有個穿著十三中校服的男孩,用手指指著鏡頭。他身後站著兩個女孩,背對著他,看不清臉。
我想起來了,這是在準備“校園霸凌”現象專題報道之前,吳遠宗在十三中後巷的抓拍。
照片裡的人是譚浩軍。他對著吳遠宗揚言道,你知道我爸是誰嗎!還敢拍?再拍看我不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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