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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頭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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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個玻璃杯子成 默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個玻璃杯子成 默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個玻璃杯子成 默

成 默

我承認不該這麼早就開始懷念他們,因為他們都還年輕。

——題記

夜裡兩點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師傅。我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他了。五年前我認識的成默穿白衣藍褲,自稱南京人。而現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許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實的名字。

我認識他因為他是我朋友的男友,當然還因為他是一個吉他手(在還沒有開始上大學之前,我以為等到可以戀愛的時候,我一定會和一個吉他手墮入愛河的)。後來他告訴我說其實一開始他並不喜歡我或者是根本就沒有在意我。也難怪,任何一個男子都不會注意一個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張的女孩,更何況我還是一個在別人熱戀的時候很討嫌的不識趣的小尾巴,我渾然不覺地和他們一起四處閒逛,一起做飯,一起在冬天生爐子,擠在一張床上睡覺。後來他在黃莊的一個地下室的琴行裡看店,沒有工資,只是住在地下室裡,每天兩頓油水很少的飯而已。而我便時常逃課去他的店裡,學琴,唱歌,寫作業。他帶著我聽那些打口的帶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時為了給飯卡加錢我還站在海淀圖書城賣打口帶。我記得我是賣口帶的惟一的女孩子。我和他們一起站在冬天的風裡,頭髮凌亂,臉色蒼白,一聽到警察來了就玩命地跑。

漸漸地我跟著他一起在酒吧裡乾唱歌的活(如果你回想起幾年前酒吧裡一個既不好看唱歌也不好聽的女孩,那一定是我)。每寫完一首歌,我都會彈著琴唱給他聽——他是惟一的聽眾。當時我並沒有想到這為我以後成為一個樂隊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筆。他說,你唱歌不好聽,真的不好聽,不過,他停頓了一下說,我挺喜歡的。於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並不好聽,我唱了很多年還是不好聽,聲音極其單薄,沒有人覺得它動聽。稱讚我的畢竟只是零星的幾個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貫認為老外是沒有什麼文化的,所以私下裡覺得這些評價不見得可靠,然而它對於我那點可憐的虛榮心卻也足夠了。

時間比水還淡,就這麼說過去就過去了。他一直就這麼好脾氣地容忍我去打擾他平靜的生活。他僅僅斥責過我一次,覺得我不該和那些在琴行轉悠的輕浮的男孩子說太多的話。漸漸地我發現,他是這個城市裡惟一一個用在酒吧幹活的錢給我買兩塊錢的麥麗素的人,而我則是惟一一個用微薄的學生補助給他買兩塊錢退燒藥的人。我們都孤獨而平行地生活,對方只是一種若有若無、可有可無的慰藉。

記得我不去那個地下室的時候,另一個女孩會來。她是另一所學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個南方女孩,成默說她很像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點。但是我覺得她比我要好看,也外向一些。她在成默面前總是喜歡唱歌或者跳舞——我不會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後她突然來找我。我穿著白色的連衣裙站在屋外晾衣服。我們在路邊坐了一個下午,她一句也沒有提到過成默。夜晚即將來臨的時候她執意要走。後來她再沒有來過。過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為什麼來找我。她可能喜歡上了成默,而她以為我是成默最親近的人。我突然想到這一點是因為我想起她的名字裡有一個“慧”,而我知道但凡我們那個地方叫做“慧”的女孩子都異常固執,並且有些話她們會永遠不說。她們在這個時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長的時間才學會使用電腦,要用很長的時間才能夠學會愛上一個人,並且會用更長的時間才學會遺忘血液中的苦澀的愛情。我之所以會知道這些是因為我想起我的名字裡也曾經有一個“慧”字,只是在多年前我就遺棄了它。而那些名叫“慧”的姊妹們在我身邊飄來飄去,有如漂萍,和我再無牽連。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晚上,在中關村空曠的大街上,我突然不想和童話中的辛德蕾拉一樣,在十二點之前返回宿舍。我呼了成默,然後坐在學校門口等著。我呼他是因為他是我惟一可以呼的人,而他終於來了是因為他覺得一個女孩子在深夜閒逛終歸是不安全的。他的車帶被紮了,癟癟的,馱著我“咣噹咣噹”地隅隅前行。他身上一分錢也沒有,我的錢也不夠補一次帶,而那時候也早已沒有了修車的人。我們沿著河走,走過螢火蟲,露水,野蒿,看瓜人的涼棚,橋,還有風。他斷斷續續地和我說一些話,我只是聽,什麼也沒有說。他從不說起他的父母。他說起一個和他通訊的女孩,他們相愛,但是從來不見面。夜太黑了,我不得不伸手就他的手。我的手在他手裡停頓了一下就很快放開了,那是因為事實上到現在我還會因為和一名男子拉手而害羞。後來,我們在一個公共汽車的站牌下停了下來。他躺在窄窄的長椅上,一臉的疲憊。我蹲下,在他耳邊柔聲說:成默,等我有錢了,我要做一個唱片公司,幫你出專輯。

他閉上眼,他說那樣你會害了我的。

夜涼如水。我守著這個躺在路邊長椅的白衣男子默不做聲。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我第一次發現一個熟睡的男子的臉和一個嬰孩的相似之處。後來,天就慢慢地亮了,早班車來了,人來了,灰塵也多了。我們再沒有去過那個地方。

之後有一次他來宿舍的樓下找我,我穿著一件平常在宿舍裡穿的白色的旗袍走下樓來。他很吃驚地看著我,半晌才說:你已經是一個女人了啊!

“你已經是一個女人了啊!”這些細節、這些聲音再次清晰地浮現,並不是為了證明我們曾經擁有過多麼浪漫的回憶。不是的,我早已經不是那些浪漫的女學生了。只是這麼多如水的日子過去之後,我仍然會暗暗驚心:青春過早地顯得單薄和蕭瑟,即使在最年輕的時候。

後來,他和女友分手,和另一個女孩在一起——一個酒吧的女孩,他於是很少見我。冬天我買了極其便宜的毛線,開始織圍巾。我旁邊的男孩看著我專心致志地織圍巾——它越來越長,他們很羨慕成默,因為他們包括成默在內可能都以為我愛上了他。但事實上當時我仍然是一個面容如水、眉眼平淡、不解風情的學院女子。我還沒有學會去愛。我全力以赴地去織那條圍巾只是因為我想和這個城市、和某個人多少有點關聯,以至於不覺得過於孤單。我記得在很長一段空白的歲月裡,成默是偌大的城市裡惟一我可能牽掛的人。儘管如此,我還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麼時候離開這個城市的,而且當我知道時,我也沒有太留戀。

我們最後一次聯絡是九八年的冬天。我站在宿舍涼颼颼的過道里接聽他從上海打過來的電話。他說,你交男朋友了嗎?

我說沒有。停了一下,我說,但是,我愛上了一個人。

他笑起來,是誰終於讓你戀愛了。

我說是一個吉他手。

而成默嚴肅起來,說,你最好不要愛上這種人。

可是,我說,他是最好的吉他手。

你不要和他在一起,成默說。

可是,我固執地說,他人很好。

他們這種人總是很好的,他開始急切起來,我是知道的,我太明白他們,他們不會愛你這樣的女孩,他們永遠不會愛上你這樣的女孩。

可是成默,太晚了,太晚了呵。我不是沒有聽你的警告,而我終於用青春的末梢拼卻了最後一場春夢,直到物是人非,淒涼無限,而當年唱民謠的女生終於搖身一變,變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聲音尖薄的女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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