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猛烈的陽光下掩藏著令人心生寒意的罪惡。
那是在 1993 年 8 月 18 日,距今將近三十年。這個季節,在美國南加州的洛杉磯,太陽從早上 6 點就開始炙烤大地。在洛杉磯衛星城米遜維荷市某個地處僻靜的高階社群裡,從下午 14 時起,一個華人模樣的中年男子就在焦急地徘徊。
帶著行李的他風塵僕僕,看起來像是剛剛從外地趕來。他來到 號兩層公寓,上了二樓,按響其中一家的門鈴。
沒人應答。
他下樓去找公寓管理員,問能不能給他一把房門鑰匙。女管理員說,如果住在裡面的房客在系統登記過你的姓名,作為緊急聯絡人,那就可以把鑰匙給你。可是一查,系統裡並沒有。
沒辦法,他只能呆在管理員辦公室裡等。中途又上樓去按了一次門鈴,還是沒人開門,他留下了一張字條,寫的是:「然冰,回家後可到管理員辦公室,我在等你。」
可是到下午 17 時 30 分,管理員都要下班鎖門了,要等的人依然沒有出現。女管理員對男子開玩笑說,看來有人回來要捱罵了。男子無可奈何,只能拉著行李回到二樓,百無聊賴地繼續等。
就這樣,他等到晚上 23 時左右。在這漫長的八個多小時裡,這個平時工作繁忙、吃個飯都要忙裡偷閒的生意人,一反常態地用極大的耐性耗費著寶貴的時間,就為了能走進那扇緊閉的門。緊閉的門背後,等著他的是什麼呢?
沒想到,始終沒有人來給他開門,也沒有人把鑰匙拿給他。最後令他得以進門的,卻是焦躁的他無意之中的輕輕一推……
原來門一直沒有鎖。一推之下,門就開了。
他摸到牆邊,按亮開燈鍵。突然而至的光亮讓他一時覺得很刺眼。適應之後,他走進客廳,第一眼就看到了長沙發上半躺的女人。
她的左胸是一灘血跡,看起來是被人用刀猛刺留下的。男子在強烈的驚恐之中走近她,摸了摸她的身體,感受到的只是冰冷。很明顯,那個曾經和他恩愛纏綿的女人已經死了。
她穿著無袖黑底白點連衫裙,白色內褲褪到大腿上,右手拿著一條嬰兒用的圍兜,左腳邊有一個奶瓶,光著腳。
男子腦子一片混亂。立刻湧上他心頭的是兩件事:第一,我要報警;第二,孩子去哪兒了?但是他的身體卻彷彿不受指揮,做出了另一件很難解釋的事——他去衛生間撒了個尿,還把馬桶裡的水濺到了地上。
撒完尿,他才跌跌撞撞地下了樓,敲響一戶鄰居的門。
他對鄰居說,我的太太被殺了,兒子也不見了,能借你的電話給我報警嗎?
報警電話是晚上 11 時 35 分接通的,五分鐘後,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官在晚上 11 時 40 分就趕到了。進門前,他看到有人在裡面走來走去,立刻把槍掏出來,大聲警告。結果從裡面走出來的是報警的那個華人男子,他緊張地說,我的兒子不見了。
警官先把男子帶出來,押進警車鎖上,再重新進入室內。
警官觀察到的比死者丈夫更細緻些,比如死者左上臂接近手肘內側有青紫色,右手橫在身前彷彿要抵擋襲擊,臉部左側明顯有青腫,左眼張開,右眼微閉。
更重要的是,他發現了男子心心念念卻未發現的孩子的蹤影。五個月大的嬰兒就在嬰兒房裡,被蓋在毯子下,口裡被塞進了一件 T 恤衫,早已窒息而死。
這個混沌未開的孩子,也是這起案件的第二個受害者。
太殘忍了。
這不僅是一起命案,更是一起母子雙亡的雙屍命案。
什麼樣的仇恨會驅使兇手對五個月大的嬰兒都敢於下手?
兩條人命,沒有目擊證人,這意味著現場證據將是破案的關鍵。
負責現場證據採集的是橙縣警局的刑事專員富勒和另一名證據專家。他們在 8 月 19 日一大早第一時間拿到法官的搜尋令之後,在 6 時多進入了兇殺現場。
受害者名叫紀然冰,是一個來自中國青島的 25 歲女子。那個可憐的孩子隨母姓,叫紀啟威。
富勒當了多年刑警,經驗豐富,他採集到了幾個值得注意的證據:
但遲遲不能破案,各方都承擔著巨大的壓力。
對彭增吉來說,他本人固然擺脫了嫌疑,但仍然擺脫不了流言蜚語和猜測指責的困擾。他非常希望能夠早日找到兇手,好讓家人落得清靜。
因為那些聲音,大多把懷疑的矛頭對準了他的合法妻子林黎雲。
其實這一點都不難理解,從利益相關的角度來思考,世界上最想讓紀然冰母子死的人,除了林黎雲,還能有誰呢?
更讓人無法忽視的一個事實是,在時間和距離上,林黎雲完全有作案的可能。
紀然冰被殺害的那一晚,林黎雲正好就在洛杉磯,她是在三天前的 8 月 15 日從臺灣來到美國的,和兩個兒子住在自家買的獨立花園式別墅裡,而且那座別墅離紀然冰的公寓只有 5 公里的路程。
當然,彭增吉完全不相信林黎雲是兇手的可能性。他記得,在被帶回警局的第二天早上,他打電話給妻子,告訴她紀然冰被殺死了,同時被害的還有他和紀然冰生的兒子。在彭增吉的回憶裡,林黎雲聽到後只說了一句話,「天下的女人真可憐」。
他對記者說過,「我是最瞭解我太太的,我們結婚二十多年了,我最瞭解她,我太太絕對不可能做這種事。」記者問他為什麼那麼肯定,他的回答是:「我太太對我和紀然冰的事早就知道了,她是個非常好的人,她能容忍。」
可是,林黎雲真的像彭增吉以為的那樣能容忍紀然冰的存在嗎?
從她和紀然冰的三次會面來看,事實也許並非如此。
兩個女人的第一次見面,是在 1991 年 4 月。那時候,紀然冰跟著彭增吉從青島來到上海,成了彭增吉的「上海夫人」。
風聲總是會傳到當事人耳中,林黎雲很快就知道了紀然冰被丈夫弄進公司,只要丈夫回到大陸,兩人便出雙入對、雙宿雙飛。她勃然大怒,立刻買機票從臺灣飛到上海,在彭增吉為紀然冰安排的靜安寺希爾頓大酒店見到了她的情敵。
這場談判在想象中似乎應該是劍拔弩張、殺氣騰騰,可是具體細節已經無法還原。根據彭增吉和林黎雲日後在法庭上的證詞,我們知道的是,當時彭增吉也在現場,林黎雲要求紀然冰不要干擾他們的夫妻關係,紀然冰則理直氣壯地回答,她和彭增吉只是工作交往。最後,會面不歡而散。
這之後,也許是為了應付妻子把紀然冰從身邊調走的要求,彭增吉真的把紀然冰調離了上海。從 1991 年底到 1992 年初,紀然冰呆在美國。
1992 年 1 月,彭增吉找到來美國出差的機會,一到美國,他就把紀然冰從聖何塞接到了自己在洛杉磯安的家、那座價值 38 萬美元的獨立花園式別墅裡。小別勝新婚,剛想互訴衷腸,電話就響了。紀然冰順手接起了電話。
說來也巧,電話是林黎雲打來的,她原本只是想跟剛進美國家門的丈夫說幾句話,可是她一出聲,那頭就一句話都不說。林黎雲一下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二話不說,馬上買了機票飛來洛杉磯,在那裡堵住了紀然冰和彭增吉。
這是兩個女人的第二次見面。豪宅裡又上演了一番激烈的爭吵。林黎雲質問,這是我的家,你有什麼權利來這裡?紀然冰一句話把林黎雲噎回去了:以後是誰的家還不知道呢。
這句話讓林黎雲抓了狂。
她放眼望去,本該屬於自己的床卻被那個女人佔領過了,被褥亂糟糟的,發生過什麼不言而喻;衣櫃裡掛滿了那個女人的衣服,是自己的丈夫給她買的,都是名牌。這裡到底是自己的家,還是那個女人的家,她也不敢肯定了。
她控制不住自己,發了瘋似的抓起一把剪刀,把二十多件衣服全部剪破了。
這番舉動嚇壞了彭增吉和紀然冰。他馬上拉著紀然冰離開了別墅,找了酒店一起住下。但是老婆還是要安撫的,這個抱著享齊人之福幻想的男人第二天又回到了林黎雲身邊,表了忠心。他答應妻子讓紀然冰離開美國,並且離開自己的公司,隨後就和林黎雲一起飛回了臺灣。
一週後,彭增吉再次去美國,也不知道他用了什麼藉口,和紀然冰同住了一個星期左右。到 1992 年 3 月初,兩個人飛回大陸,中途在香港又同住了五天。
回到中國,彭增吉確實兌現了自己對妻子的承諾,讓紀然冰離開了他的公司,也離開了上海。但是這個狡猾的男人沒有告訴妻子,他出資給紀然冰在青島註冊了另一家公司。結果這導致了林黎雲在 1992 年 6 月察覺受騙,又親自來到青島,第三次見到了紀然冰。
又是好一番互撕。
可能是這一次會面之後,對讓彭增吉離開紀然冰這件事,林黎雲死心了。她開始變得像彭增吉說的那樣,「她能容忍」。
但是,即使她不能容忍,面對那個共同奮鬥幾十年、如今只想左右逢源雨露均霑的男人,又能怎麼辦呢?
都怪那個女人。都怪她,都怪她!
自從慘案發生後,彭增吉與林黎雲夫妻相處的氣氛變得尷尬而微妙。
紀然冰婚外生子的事情已經昭告於天下。彭增吉以為,林黎雲也是直到這時候才知道這個資訊的,他因此對妻子既羞愧又內疚。對紀然冰母子的慘死,他仍然很痛心,卻不知道該如何在妻子面前顯露這種情感,以及顯露到哪個程度。
到 1993 年 9 月下旬,夫妻倆才得以被警方批准返回臺灣。公司裡裡外外都知道老闆和老闆娘在美國遭遇了什麼,但沒有人敢多嘴,彭增吉和林黎雲還是照舊一起上下班,只是一天忙完,兩個人回到家,想聊兩句卻是無從聊起,只能默默無言。
幾個月過去了 年的元旦來了又走了。這一天,彭增吉在臺灣接到了美國洛杉磯警方的電話。他們告訴彭增吉,他之前提議的懸賞可以開始操作了,請他回美國辦理。另外,警方還想對林黎雲做一些必要的檢驗,所以請林黎雲也一起來。
林黎雲本來不願去,可彭增吉說這只是例行公事,很堅決地要求妻子一同前往。
1994 年 1 月 5 日,彭增吉和林黎雲到達洛杉磯。剛在酒店裡落腳,警方馬上聯絡他們,派了法醫帶著器材來給林黎雲抽了 5CC 的血。
1 月 8 日上午,夫妻倆帶著兩個兒子一同去橙縣警局。沒想到,等著他們的不是一般的例行公事,而是測謊。
一家四口,只有林黎雲連續多次沒透過。
提問的問題是:你是否知道紀然冰的住處?她回答的是「No」。
到了下午 14 時,警方決定對林黎雲進行單獨問話。
——你知道紀然冰的住處嗎?
——我根本不知道她住在哪裡。
——命案發生後,我們派人去你家問話,發現你左腿有傷,你說是在家跌倒的,誰可以證明?
——我的小兒子可以證明。
——我們問過他,他說沒看到。
林黎雲沉默。
負責訊問的警員突然丟擲了令人措手不及的一句話:你去找過紀然冰,還咬過她一口,對嗎?
林黎雲一下子驚呆了。她不說話。
——唾液的 DNA 和你的符合。
——什麼 DNA?我不懂。
——紀然冰是不是你殺的?
——我沒有殺她,也沒有咬她!
下午 18 時 30 分,警方宣佈逮捕林黎雲。
在警方宣佈逮捕林黎雲之後,彭增吉被叫到警局兇殺組辦公室,和林黎雲做了一場談話。談話被錄了音,日後在法庭上被拿出來當做證據,結果又被推翻。
彭增吉當時想必對妻子被逮捕是十分錯愕與震驚的,他不斷追問林黎雲發生了什麼,林黎雲則是閃爍其詞,顧左右而言他,指責是彭增吉的出軌造成了今日的局面。夫妻之間的談話很耐人尋味,透露了很多資訊。來看其中幾段。
辯護律師列舉了彭增吉的幾個疑點:一,他在紀然冰公寓門外等了八個多小時,這點很反常;二,他在兇殺現場呆了 40 分鐘,使用了衛生間,公寓裡明明一一部傳真機和一部無線電話,他還要跑出去向鄰居借電話報警;三,他說自己沒有進嬰兒房,但第一個到達兇殺現場的警官說看到他在嬰兒房裡走來走去;四,他極力勸林黎雲從臺灣回到美國,在警方逮捕林黎雲後,他逼問她,要她承認是她乾的;五,他對兇殺現場瞭如指掌,問林黎雲是不是拿了廚房的一把刀。
辯方認為,彭增吉不想為了紀然冰而離婚,因此犯下此案。但是要使這個論斷成立,還有兩個地方要解釋,一是紀然冰的死亡時間,彭增吉有不在場證明,二是紀然冰左臂留下的齒痕和唾液是屬於林黎雲的。
這又要怎麼做呢?
我們都知道,美國的律師神通廣大,找破綻、鑽空子、抓漏洞的本事可以說天下無雙。辯方找了另一個法醫來證明,檢方對紀然冰的死亡時間判斷有誤,應該是 8 月 18 日中午 12 時到下午 18 時。這樣彭增吉完全有可能實施謀殺。
接著,辯方還提出了「咬人者並非殺人者」。他無法推翻齒痕和唾液的證據,就把林黎雲上門找紀然冰的時間提前到 8 月 17 日下午。
還記得嗎?和兩個兒子逛街的時候,林黎雲去麥當勞上廁所,晚回家了十五分鐘。辯方提出,她就是在這短短的十五分鐘裡,趕到了紀然冰的公寓,完成了前往、吵架、咬人、返回的全部過程。
對,她是咬人了,可她沒殺人。咬人不犯法啊,對不對?
你信嗎?反正有人信。
1995 年 9 月 28 日,法官宣佈,十二名陪審員無法達成一致,此案正式流審。
只要一個陪審員堅持和別的陪審員不一樣的意見,十二個人無法達成一致,之前的審判都是白費時間,檢方就要重新起訴,重新組成陪審團,重新審理。
對於林黎雲是否有罪,有十個陪審員認定有罪,但是有兩個陪審員自始至終認定無罪,反覆討論,反覆投票,都無法讓他們改變。
林黎雲的辯護律師成功地打動了他們,讓他們覺得彭增吉的確很可疑。
只有流審。
這是法律。縱使無奈,唯有接受。
但是萬萬沒想到,再度起訴、再次審理,紀然冰案後來仍然又流審了一次。即使在美國的法庭上,這也是非常少有的事。
1996 年的第二次審理,本來已經成功讓林黎雲入罪。陪審員一致認為林黎雲犯有一級謀殺紀啟威和二級謀殺紀然冰的罪行,林黎雲被判處林終身監禁,並且永遠不得保釋。林黎雲不服上訴,上訴法院裁定警方以非法手段錄下了她與彭增吉的對話,屬於違法取證,因此錄音不得作為呈堂證據,二審結果予以撤銷。
2000 年,檢方第三次起訴林黎雲。結果更慘,這一次十二名陪審員之中有四人認為林黎雲無罪,再次流審。
在這次審理之中,辯方以一小時 400 美元、一天 8000 美元的天價,找來了鼎鼎大名的刑事科學鑑識專家、神探李昌鈺。這位大人物,我們都挺熟悉了。李昌鈺剛在辛普森案的審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樣震動中美各界、被稱為「華人辛普森案」的紀然冰案也把他請來作證,可見當時風頭之勁。
李昌鈺經過研究,為辯方提出了幾個疑點:在兇殺現場,客廳咖啡桌上的碗裡有蘋果皮,但是法醫沒有在紀然冰的胃裡找到蘋果的消化物,那麼是誰吃的呢?餐桌旁的涼鞋上有血跡,但是餐桌周圍卻沒有血跡,那麼是誰留下的呢?沙發上的枕頭沾有血跡,上面還有一個「大手印」,並非來自女性,那麼是誰按上去的呢?
李昌鈺還根據警方報告和現場證據,提出了一個設想:除了死者紀然冰和身在現場的林黎雲,現場還有第三者作案,而且這個嫌疑人是男性。
這與辯方提出的彭增吉是真正凶殺的方向一致。李昌鈺讓陪審員動搖了。
真相到底是什麼?
沒有人能給出一個人人信服的答案,就看你願意相信什麼了。
經歷了三次起訴失敗的檢方身心俱疲。不再起訴吧,怎麼能甘心?繼續起訴吧,已經耗費了納稅人的幾百萬美元,又沒有必勝的把握。怎麼辦?真是騎虎難下。
檢方最終做出了一個痛苦的決定。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檢方和辯方達成一項認罪協議:林黎雲承認犯下兩項較輕的氣憤殺人罪,以換取立刻保釋出獄。因為林黎雲持臺灣護照,並非美國公民,因此按照美國移民法規定,必須遞解出境,並且永遠不得再進入美國。
在這起馬拉松式漫長審判的最後一天,法官一項一項地詢問林黎雲,是否承認檢方起訴的攜帶致命武器攻擊他人致死。
林黎雲回答,是。
是。
是。
是。
她不斷用紙巾擦去流下的眼淚,承認她的罪。
最後,法官宣佈兩項罪名合併執行十一年監禁,由於林黎雲已服刑七年半,在獄中表現良好,可以出獄,接受移民局遞解出境。
這時候,是 2001 年 6 月 29 日。離紀然冰和紀啟威被殺,已經過去了將近八年。
在這七年半的法庭爭鬥之中,自從辯方把辯護策略確定為把彭增吉拉下水之後,他再也沒有在法庭上出現過。
我們不知道,事前他是否知曉這個策略,即使知曉,他又是否能夠接受自己的名聲實際上早已被撕毀。
我們也不知道,當林黎雲回到臺灣,這對分隔多年的夫妻,這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是否還能恢復如初,心中的芥蒂和怨恨,是否能夠被抹平,雲淡風輕。
但是,儘管坐了七年半的牢,儘管情感的創傷永遠無法癒合,林黎雲依然是幸運的。因為她還活著。當聽到自己將恢復自由、回到家鄉的時候,她如釋重負又哭又笑,因為她知道,自己賭贏了。
紀然冰輸了,輸得一乾二淨。
如果她早就知道這個殘酷的結局,紀然冰會如何去設計她的人生和愛情呢?
死的人早就死了。可是彭增吉和林黎雲,那兩個卑劣的人會活下去,活到今天,垂垂老矣。午夜夢迴,他們會想到那個叫紀然冰的女人,和那個無辜的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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