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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 47 節 房地產(二):房價和政策運作史(2)

各位聽眾大家好,歡迎收聽《東西情報站》,我是大白。

上期我們提到,我國房地產的市場化程度在 2003 年達到頂點,此後開始出現各種宏觀調控措施的輪迴往復,同時建設速度的單向加速也在 2003 年終結,後續同樣進入到對建設速度不斷反覆調整的迴圈。我們先來回顧下這個過程,再來對應分析其中的各種原委。

一、第一輪宏觀調控 年的國八條和 2006 年的國六條

這一輪宏觀調控是指向供應端的,主要措施包含了對地產政府和開發商的引導和約束,對一些土拍、融資、建設方面亂象的整頓,以及對供應結構的調整。

由於不指向需求端,所以這一輪調控我估計大部分人是沒多少認知的,甚至壓根不知道這事兒的存在,唯一能讓普通人有印象的可能就是“7090 政策”,也就是 70% 以上的新增商品房要控制在 90 平米以下。

這是一個供應結構調整問題,主要為了保證城鎮化高速發展期,普通家庭首套剛需房的供應能夠得到優先滿足,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向。

但是坦白講,除了“7090 政策”以外,本輪調控的其他措施,效果弱於預期,房價上漲和炒房熱在這兩年如火如荼,網路上被各種誇大的溫州炒房團也主要活躍在這個時期。

由於預期高漲,現房大多快速清空,市場開始大規模進入到購買期房的階段,到了 2007 年,深圳人民已經開始滿城找吊塔了,哪裡有吊塔就去哪裡問問有沒有房子賣。

這自然搞得中央有點頭疼,尤其是央行系統,非常擔心投資過熱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這就是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化程度和建設速度反覆調控的最大原因。

由於當時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還不足,而且城市化還在高速推進,宏觀上住房是不存在過剩的,所以如果單純只是房子的問題,就沒有那麼複雜了,也沒有太大的風險,退一萬步講,就算短期蓋多了,過個幾年也就消化掉了。但是凡事一旦扯上金融,就是一碼事了,地方政府和開發商都是高負債執行的,只需要短期投資過熱引發現金流危機,就有可能促成系統性金融風險。

於是 2007 年,在需求端調控無果之後,中央開始了金融端調控,對開發商和購房者同時做出貸款約束,然而實際上這一次調控的效果很難做出評估,因為很快更大的外部影響因素到來——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

危機之下,樂觀預期被打破,需求端直接墜入谷底,前期高熱度下大量投資開工的樓盤,階段性的失去買方,形成庫存積壓,高負債的開發商和相關產業鏈此時顯得格外脆弱,開始接連出現償債問題。

此後的事情,大部分人應該都記憶深刻——四萬億計劃出臺,同時樓市調控政策暫時鬆綁,個人房貸槓桿空間達到歷史高點,鉅額信貸額度支援下,房地產市場滿血復活,場面很像今年三四月份的美股,幾乎瞬間從谷底拉到頂峰,這就形成了我國實質上的第二次房產去庫存,不少在大城市打拼的 75 後、80 後應該都是在這個時期購房上車的。

二、第二輪宏觀調控——2010 年限購限貸,首次調控需求端

無論市場如何瘋狂,中央層面還是保持清醒的,沒有忘記此前的風險問題。於是到了 2010 年,首次開始需求端調控——限購限貸政策正式出臺,並且當時的限貸政策是根據貸款記錄來的,而不是貸款狀態,也就是即便還清以前的貸款,也無法恢復相應的貸款資格,非常嚴厲。

至此,我國房地產大熱的浪潮告一段落,政策約束強度到達頂點,具體措施上,與當前有所不同,並沒有採取更細緻的因城施策,而是全國整體一盤棋為主。

2010-2014 年是相對平靜的四年,除了北京、上海等少數城市之外,大部分城市的房價都保持了相對穩定,但其實這個階段房地產市場的整體成交量並不小,城鎮化率和住房自有率在一個相對平靜的環境下持續推進。

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就是認為中國房價太高導致大部分人都買不起房。當然我不否認現在是挺高了,但另一個事實是中國整體住房自有率超過 90%,是全球最高水平,當然一線城市相對較低,強二線城市也不會特別高。這也是很逃開的客觀規律,全球就沒有幾個超級大城市住房自有率很高的,但往下的絕大部分城市,住房自有率都非常高,這個大家回想下自己家鄉的情況基本都有數。

這個誤區的形成就是因為沒有認識到我國新房成交的時間分佈問題。

從 2015 年深圳領頭開始,一直到 2019 年上半年,全國走完了一輪房價大漲,這之後我國房價確實是比較昂貴了,但實際上這輪大漲之後,以高價成交的房產只佔歷史總量的不到 15%,部分城市不到 10%,說白了就是 85% 以上的房子都是在價格水平相對不太高的情況下買的,至今已經形成了很厚的資產浮盈。

當然,漲完以後確實一二線城市房價比較離譜

了,對於後來者的壓力非常大,所以這不有了新的轉向,這個後面再討論。

這個情況其實就是林毅夫教授所說的“善用要素扭曲”。客觀講,我國這種雙軌制條件下,以政策推動加速房地產大幹快上的做法確實屬於非市場化手段,不可避免的會在過程中形成一系列的要素扭曲。

我國對這裡面要素扭曲的最大利用就是——依賴發展初期各方成本要素都比較低的經濟環境,最大程度的調動全國全民的金融資源,推進城市、基建和住房建設,以較低成本快速實現城鎮化率和住房自有率的提升,如果不這麼做,只會讓更多人的買房時間點掉進高價區間。

很多醉心於紙面的經濟學人士長期對此大加批評,這就犯了用理論否定事實的錯誤。

在 2010-2014 年這段相對平靜的時間裡,還有一個小插曲,就是 2013 年的“國五條”,被市場誤解成了全國住房個人所得稅都要按照差額 20% 徵收,造成了一些城市恐慌性搶購引發價格上漲,典型代表就是深圳,漲了差不多 30%-50%,但其他出現同樣問題的城市整體漲的不多,影響不算大。

時間繼續往前推進,進入到本輪房地產週期的起點 年 9 月 30 日,著名的“930 政策”出臺,放鬆了限貸,房貸不再追溯記錄,結清貸款即可恢復 2-3 成首付的資格,同時非一線城市大面積放鬆限購。但可能是市場在平靜當中執行的太久了,有點遲鈍,全國除了深圳以外,幾乎都沒有對這個放鬆政策作出明顯反饋。

到這裡,一個現在看來可能不夠謹慎的加碼政策出臺了 年 3 月 30 日,“330 政策”出臺,營業稅全額徵收認定年限 5 改 2,同時調降首付比例。

從這個時間點開始,以深圳作為先鋒,北上廣接力,強二線、弱二線、三四線城市依次跟進,形成了一輪接近 4 年時間的全國性房地產輪動上漲,成為了我國實質上的第三次房地產去庫存。

“去庫存”這個詞也是在這時廣為人知的,全國整體漲幅差不多達到翻倍水準。然而緊接著,去庫存逐步收尾之後,迎來了第三輪宏觀調控——房住不炒。

三、第三輪調控——房住不炒

同樣也是從深圳開始,在 2016~2020 年間順次對各級城市重新逐步收緊政策,一直到此前不久,以對深圳、東莞等城市的加碼調控作為尾聲,宏觀調控的政策狀態基本達到歷史最嚴,限購限貸、限售限價、再加上限社保限離婚認定,全面封堵,“房住不炒”四個字上升到戰略高度。

這一輪宏觀調控的最大特點就是精細化,不同城市充分考慮了自身發展狀況和供需基本面,做到因城施策,避免粗放管理造成過多誤傷,這之後,絕大部分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再次回到平靜執行的狀態。

三次去庫存,三輪調控週期,到此為止,全部結束。

四、問題來了,會不會有下一次?

大機率不會,我不敢說個別城市不會做一些區域性調整,但全國層面大開大合的放鬆,已經很難再出現了。

為什麼,問為什麼不會再大規模放鬆之前,不如先問一下為什麼此前會大開大合的放鬆和收緊?

因為,一方面有建設需求,要城市化,要提高人均居住面積、居住條件;另一方面又需要防止金融風險和房價過早過快上漲,所以迴圈往復,來回調控,左右平衡。

那麼,我告訴大家幾個重要數字——截至 2019 年結束,中國城鎮化率正式邁過 60%,城鎮人均居住面積超過 35 平米,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根據趙燕青教授測算,我國已規劃已投入建設的所有城市建成區,已經可以容納全中國 77% 的人口,說白了就是即便不做進一步的規劃開發,我們的城市硬體也已經做好準備迎接 77% 的城鎮化率了。

雖然對比中型發達國家,77% 的城鎮化率還是偏低的,但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內部發展不均衡的超大型國家來說,這個城鎮化率水平將是未來二十年都很難邁過去的臺階。

所以,道理就很簡單了,我國宏觀上的住房緊缺,已經不存在了,那麼供給端狂飆突進式的建設,自然就不會繼續下去了。這一點從近兩年對開發商加強管理和限制的政策環境中也能看出來,尤其是最近對開發商融資的分級管理。

不過,請注意,這裡我說的是宏觀上,指的是全國大面上沒有明顯供需矛盾了,但是區域性城市,像深圳,區域性地區,像廈門島內,區域性產品,像學位房和頂級城市豪宅,還是會存在微觀的供需矛盾,這也將是未來個人房地產投資的主要淘金方向。

我日常被人問的最多的問題就是:XXX 城市的房子能不能買,會不會漲?這個問題,實話講,我回答不了,因為我不可能對太多城市有了解,大多數二線以下城市的情況我壓根是兩眼一抹黑,但講到這裡,可以給大家一個整體的思考方法:

你不妨想想這個城市有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比如深圳這

樣產業叢集特別強、新增人口流入特別猛然後供給還不足;比如廈門島內這樣有嚴重供給約束;比如學位房這種追求相對排名的稀缺資源;比如擁有全國稀缺的頂級城市資源,可以迎合資本市場中的新生富豪。

如果都沒有,就是一個個普普通通的三四五六線城市的話,坦白講,現在以及未來大機率是不存在宏觀供需矛盾的,甚至有不少城市供過於求,只要沒有全國層面的政策激勵,房價很難明顯上漲,差不多也就跟著經濟增速慢慢蠕動,供過於求的城市甚至長期停滯,那麼,答案自然就有了。

有人可能會說:這些弱勢城市以前也沒什麼供需矛盾啊,上一輪不還是大漲了?那憑什麼說以後很難明顯上漲?如果你也這麼想,那就是對供需的微觀分時結構理解的還不夠透徹。

供需有宏觀整體情況,也有微觀結構,微觀結構中包含了分時結構,也就是由於房地產相對長的規劃、審批、建設流程,使得某一特定時間段裡市場上的供應總量相對有限,如果有辦法在這段時間內,一次性把大量需求集中釋放出來,就可以製造區域性短時的供需矛盾,引導價格上漲。

在我國的實踐當中,這一般有兩種路徑:

一種就是上一輪上漲那樣,全國性放鬆。透過逐級上漲引發的強烈增值預期,激發主觀購買意願,形成需求集中釋放;

另一種是貨幣化棚改。貨幣化棚改把一些舊城區居民的房子回收,並給予貨幣補償,這時由於舊城拆除重建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供給無法立刻釋放,但居民需求是立刻產生的,而且還拿到了錢,自然會馬上形成集中需求釋放。這也是為什麼我國在 2018 年開始暫緩貨幣化棚改,這種供需時空錯配會埋雷,當年日本人把自己房地產玩兒崩就有這個因素在裡面。

現在,大範圍放鬆和貨幣化棚改兩個情況都不太可能大規模再現了,自然很難再有弱勢城市出現集中供需矛盾推動房價大漲的情況了。

在這個未來預期之下,部分城市的區域性供需矛盾要如何去化解?以及未來新增城市人口面對高房價要何以維持社會必要的公平性?

這就涉及到上期結尾問題的答案了——深圳未來目標讓大部分居民都能住在政策性住房中,這個政策性住房將是一個複合概念,包括買賣和租賃兩種模式,也包含了從高階人才房到中低端廉租房各個層級。深圳目前商品房總存量大概是 190 萬套,以實際管理人口計算,僅有 40% 的人口居住在商品房中,這個目標任重而道遠。

具體怎麼實現?我也不知道,目前還在規劃編制當中,註定將是一個非常長期的事情,而且必然需要依賴跟珠海、汕尾、東莞等市的合作,我們不妨重新上路,拭目以待。

那麼,過去、現在和未來的脈絡,都已經放在大家眼前了,宏觀導論的第一部分到此為止,下期我們深化一下,進入第二部分,結合經濟發展來看看房地產的作用和意義。那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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