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後思量了兩天楊羽決定在不影響手頭案子的情況下,去查一查施逸說的事。他把派出去盯著施逸的人撤了回來,著手做這件事。
如果這是真的,那他面對的將是一個驚天大案。
說不心動是假的。
然而真的開始做,就會發現他面對的是大量的文書工作和數不清的溝通成本。關鍵是他既然不能明著查,就不能調動任何可以調動的資源,想查什麼還是得靠人情。
之前調查施逸時,楊羽其實看過庭芳的判決書,但當時他的重點不在於案子本身,而是案件中“自殺”的相同點和與施逸的關係。如今他必須先把重點放在案子本身,才能判斷施逸說的話有多少真,多少假。
雖然公開的資料可以調閱,但書寫畢竟是死的,缺乏細節,他得去問問相關人員。幸而當初辦庭芳那個案子的警察,跟他蠻熟的,一頓飯就能搞定。
於是楊羽約了頓晚飯,也不用太好的館子,對方雖然對他問及這事有點奇怪,好在案子是已經塵埃落定的,人都死了,也不涉及什麼機密,就當閒話說了。
案子的基本過程跟判決書上沒什麼區別,但從人嘴裡說出來,還是有趣一些。“起初我是真沒懷疑她,一個又黑又瘦,看著就很老實的婦女,說她是個會盤算的殺人犯,沒人會信。”回想起庭芳,警察也很感慨,“就這麼個人,最後居然跑去大馬路上撞人,你敢想?我也是看打眼了啊。”
“然後她就認罪了?”
“認了。認可利索了,跟最開始抓她的時候完全倆態度。其實那時候我就覺得,這人恐怕是不想活了。”
“她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一開始她不說。我們起初覺得是不是她在邵洋家做保姆時有什麼過節,但這沒法解釋殺那倆人。我們就查,最後查到那仨人是同學,然後呢,她的女兒之前也在那所學校,同屆。”警察擺弄著筷子,說,“她女兒高中沒畢業就死了,我們就懷疑她是因為她女兒,大機率是當年這仨人跟她女兒有什麼事。”
“我們這麼一問,她突然就說,確實是因為她女兒,她就是不甘心,看當年到處欺負人的這三個人還好好活著。”
楊羽眯了眯眼,問:“你信這個說法嗎?”
“信不信不重要,抓了個現形,自己認罪,怎麼都能往上送。”
“倒也是……”楊羽嘆了口氣,轉而問,“那後來怎麼又反口了呢?”
對面的警察趕忙擺了擺手,一臉仇大苦深:“別提這個,提這個就頭疼。誰知道一審之後突然就說自己沒殺,還找了律師,非說那三個人跟她女兒的死有關。她這一鬧,案子肯定又得打回來,我們趕緊協助檢方去查,什麼都查不到,哪有她說的那些事啊。”
“真的一點都查不到嗎?”
“人家當地的警方說當年她女兒死的時候就查過,要是當初有哪怕一丁點的線索,也不會等到今天。十幾年了啊,你現在別說線索,當時辦案的警察都退休了。”
“那你說她為什麼這樣說呢?”
“就是想鬧一鬧,留條命吧。她先否認自己殺人,轉移注意力,讓大家去關注她死了女兒這件事,博同情嘛!大概是律師的主意吧。”
“那個律師,你見過嗎?”楊羽試探著。
“就見過一面,挺年輕的。我當時還想呢,那女的也沒什麼錢,估計也請不到太有名的律師。”警察突然笑了一聲,“不過那小律師挺盡責的,感情牌打得可好了,一心想把那女人包裝成一個受刺激的被害妄想症。不過那女人似乎不太配合,她倘若配合一點,沒準還真能逆天改命。”
“她是不是曾經遭到過攻擊?”
“對對對……確實是挺嚴重的一個案子,但是人沒抓著。這事跟她的案子沒關係,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要的殺的那仨人是當初襲擊她的兇手。”
“完全沒可能嗎?”
“那怎麼可能,那三戶人家根本沒有襲擊她的動機,而且當年她遭到襲擊時人家都已經到省城來了。她要是覺得是這碼事,完全可以說是為了自己報仇,那我們也會往那邊查,但她根本沒提,還是我們自己查到的。”
楊羽摸著下巴,陷入沉思。這麼重要的事庭芳為什麼不提,如果她想保命就應該把所有對自己有利的事都甩出來,博同情也好,攪渾水也罷,就是讓人無休止地查,拖延時間。
“後來我和檢方那邊的人見過,他說其實一直到複核,都還在猶豫是否要改死緩。但怎麼說呢,當時輿論影響特別大,受害者家屬聯絡了報社,電視臺,保姆殺僱主這種話題,導向很差,加上她一會兒一個說法,有蔑視檢方之嫌。最後還是嚴肅處理了。”
殺人償命,何況是兩條,這個判決也合理,只是庭芳的做法讓楊羽覺得奇怪,總覺得她有什麼目的。
假如施逸講的故事是真的,基於這一點去思考庭芳的用意,難不成她是想那種時候迫使檢方不得不去查她女兒自殺的事?
可這沒意義啊,證據也不是憑空能出現的。而且說白了,這是兩個案子,就算她女兒不是自殺,也改變不了她的結局。
除非庭芳搞這一出不是為了自己活命,而是為了讓某個特定的人知道她的目的,在她死後幫她完成。
那個人就是施逸吧。
不然怎麼會那麼湊巧,庭芳隨便找個律師,就能碰上見過的人。不過這樣就說明庭芳和施逸的交集比想象要深,並不僅僅是多年前偶然見過一面,至少案發前是見過的。究竟是施逸隱瞞了自己從很早的過去就在和庭芳保持聯絡,還是庭芳用了什麼手段,知道施逸在哪裡。如果是後者,庭芳為什麼非要盯著施逸呢?
楊羽無論如何也捋不順這其中的彎彎繞繞,坐他對面的警察忍不住問:“你打聽這個幹啥?都過去那麼久了。”
“嗐,上面不是讓咱定期就看看那些沒破的舊案嘛,現在手段翻新,備不住有的能破。”楊羽隨口說。
“你少來,讓你找沒破的,這人都成灰了,你看什麼!”對方也不是那麼好糊弄,挑了挑眉,“咋的?這裡面有別的事兒啊?”
“沒事!咱吃飯、吃飯……”
楊羽敷衍著,總算是把對方的探究頂了回去。
結束了飯局,楊羽決定了調查的第一步,他給底下的人佈置任務,讓他們去統計十年間有過記錄的自殺案件,死者年齡先控制在十八到三十五。
大傢伙一聽十年,立馬腦袋疼,但看楊羽認真的樣子就知道不是開玩笑的時候,只得趕緊去辦。
本地的好查,難的是異地,要是個公開的案子,大不了去提交申請,可現在沒人能肯定,就不能用明面上的法子。楊羽琢磨了半天,心想施逸能把故事說得那麼清楚,證明他至少得知道一兩個案發地點,再者說當年施逸妹妹去世,肯定也和警察有過交集,或許施逸在那邊會有一兩個面上過得去的警察。
這樣想著,楊羽給施逸撥了電話,他也剛好趁這個機會再探探施逸到底涉及多深。
電話接通後楊羽直入正題:“我想問你啊,故事裡那個被救下的割腕的女孩,屬於哪個警局管轄,你知道嗎?”
“這我不清楚,”沉默了兩秒,施逸答,“不過,我在老家那邊有個接觸過的,挺熱心的警察,不然你去問問?”
“行啊,那你把電話發我。”
過了一會兒,楊羽收到了施逸發來的號碼。他心領神會地笑了。
他知道,這個警察肯定就是那個轄區的警察,也就是說這些事情施逸曾經都深入地查過,現在是在有的放矢地把查到的內容告訴他,利用他的職權,往下繼續查。
行,小子,我倒看看你胡葫蘆裡賣什麼藥。楊羽心想。
而撂下楊羽電話的施逸,獨自在屋子裡打轉,給自己做了個勝利的手勢。他知道自己至少第一步賭贏了,楊羽信了他說的話,開始調查了。
那麼等到庭芳那邊給他訊息,也許他就可以開始第二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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