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局
開庭那天下了雨。
不是暴雨,是那種細密的、纏綿的秋雨,打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濺起一層薄薄的水霧。
何小禾打了一把透明的傘,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下面。她穿了一件深藍色的外套——是陳韻送她的,說"上法庭要穿得正式一點"。
陳韻已經到了。她站在大廳裡面,正在跟唐薇說話。黑色風衣,高跟鞋,頭髮一絲不茍地盤在腦後。跟第一次見面時相比,她的表情沒有太大變化——依然是那種冷靜的、商業化的冷靜。但眼神不一樣了。之前的冷靜是因為"還沒輸",現在的冷靜是因為"已經贏了"。
唐薇穿了她最正式的那套灰色西裝。文件夾裡裝著厚厚一疊材料——報案材料、合同原件、銀行流水、錄音文字稿、經偵的調查報告。
沈星辭沒有出庭。
她在旁聽席上。以"李曼秋的朋友"的身份。戴著帽子和口罩,坐在最後一排。
張遠被帶進來的時候,沈星辭差點沒認出來。
他瘦了。不是那種減肥的瘦,是那種在看守所裡吃不下飯的瘦。臉頰凹進去,眼窩深陷,頭髮亂糟糟的,穿著一件看守所發的灰色外套。
他走進法庭的時候,眼神掃過旁聽席。掃到沈星辭的方向時,停了一秒。
沈星辭的心跳加速了。但她沒有動,沒有低頭,沒有躲避。帽子和口罩遮住了她大半張臉。張遠不可能認出"李曼秋"——那個離異的、溫柔的、不太聰明的中年女人。
他移開了目光。
——
庭審從上午九點半開始。
公訴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檢察官,姓劉。她的聲音很平,但每一句話都像是在釘釘子。
"被告人張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投資專案名稱,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先後騙取四名被害人投資款共計人民幣一百二十七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
一百二十七萬。沈星辭在心裡記了一下。比她之前知道的多。說明經偵在併案偵查之後,又發現了新的受害者。
張遠的辯護律師是一箇中年男人,姓王。他的辯護策略很簡單——"認罪認罰,請求從輕"。
"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願意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認罪認罰。沈星辭在心裡冷笑了一下。張遠不是良心發現,是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了。經偵凍結了他的銀行賬戶和公司賬戶,裡面還有六十多萬沒來得及轉移。他的上線"周明遠"在案發第三天就跑了——跑到泰國去了,據說。
張遠被拋棄了。他的上線拋棄了他,他的團隊拋棄了他。辛辛苦苦被組織流水線培養出來,出事就被頭目隨手拋棄,淪為頂罪棋子是這類騙子的最終宿命。他一個人扛下了所有的罪名。
——
唐薇在庭審中的角色是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
"審判長,我方代表被害人何小禾、陳韻,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張遠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包括投資本金、利息及維權合理支出。"
她開啟文件夾,拿出了一份文件。
"我方提交的證據包括:投資協議原件、銀行轉賬記錄、被告人與被害人的聊天記錄、以及被告人對犯罪事實的供述錄音。"
投資協議。
沈星辭在旁聽席上看到唐薇舉起那份文件的時候,心裡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那份協議——她親手設計的、唐薇親手寫的、張遠親手籤的那份協議——現在成了法庭上的關鍵證據。
"審判長,請注意這份投資協議的第五條和第六條。"唐薇的聲音清晰而有力,"第五條規定,被告人作為投資管理人,需將部分個人資產作為'履約保證金'存入指定賬戶。第六條規定,如投資出現虧損,被告人需優先賠償甲方損失。這兩條條款是被告人親自審閱並簽署的——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和手印。"
她把協議遞給法官。
"這份協議證明了一件事:被告人不是不懂投資的風險,他是明知風險存在,仍然以虛構的專案騙取被害人的投資款。他在簽署這份協議的時候,很清楚'投資虧損'意味著什麼——但他選擇了用別人的錢來冒險,而不是自己的。"
法官看完協議,抬頭看了張遠一眼。
張遠低著頭,沒有說話。
沈星辭看到他的手在發抖。
——
庭審進行了兩個小時。
公訴人出示了全部證據:合同、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經偵調查報告、銀行賬戶凍結清單。每一份證據都像是釘子,一顆一顆釘進張遠的棺材板裡。
辯護律師只做了象徵性的質證。他知道這個案子沒有辯護空間——證據太完整了,鏈條太清晰了。從張遠第一次搭訕何小禾,到最後一次從陳韻那裡拿到錢,每一步都有記錄。
最致命的一擊來自錄音。
公訴人當庭播放了張遠對"李曼秋"坦白的那段錄音。
法庭裡安靜得只剩下錄音裡張遠的聲音:
"我的收入來源,很大一部分來自客戶的投資款。這些錢不是全部用來投資的,有一部分做了其他用途……"
沈星辭坐在旁聽席上,聽著自己的錄音。錄音裡張遠的聲音很輕,很疲憊,像是終於卸下了偽裝。
何小禾坐在被害人席上,低著頭,眼淚無聲地流下來。
陳韻坐在她旁邊,表情沒有變化。但她的手——那隻一直放在膝蓋上的手——握成了拳頭。
錄音播完了。法庭裡安靜了幾秒。
法官問:"被告人,錄音中的內容是否屬實?"
張遠張了張嘴。聲音很小:"……屬實。"
——
判決書在下午兩點宣讀。
"被告人張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責令被告人退賠四名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一百二十七萬元。"
十二年。
何小禾聽到這個數字的時候,身體晃了一下。陳韻伸手扶住了她。
唐薇在法庭上沒有任何表情變化。她收起文件夾,扣好西裝釦子,走出法庭的時候才對何小禾說了一句:"贏了。"
何小禾的腿軟了。她靠在法院走廊的牆上,眼淚又流了下來。但這次她笑了。
"我拿回來了……我拿回來了……"
陳韻站在她旁邊,沒有說話。她只是把手放在何小禾的肩膀上,輕輕拍了一下。
——
沈星辭走出法院的時候,雨已經停了。
空氣很清新,帶著雨後特有的那種泥土和青草的味道。法院門口的臺階上還有積水,倒映著天空的雲。
她摘下口罩和帽子,深吸了一口氣。
手機響了。是林小鹿。
"怎麼樣?"
"十二年。賠償一百二十七萬。"
"哇!"林小鹿在電話那頭叫了起來,"太好了!我要發一條——"
"別發。"
"為什麼?"
"案件細節不能公開。唐薇說的。"
"……好吧。"林小鹿的聲音明顯洩氣了,"那我發一條不點名的好了。'正義雖然遲到,但從不缺席',行不行?"
"隨你。"
掛了電話,沈星辭站在法院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有人在打電話,有人在抽菸,有人在擦眼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案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張遠的案子結束了。
但沈星辭知道,這只是冰山一角。張遠只是"紳士俱樂部"的執行層,一個被訓練出來的騙子。他的上線"周明遠"跑了,"財富覺醒"的幕後老闆還沒查到,"紳士俱樂部"的四大高層——教官、掮客、金主、軍師——一個都沒動。
路還很長。
但至少今天,何小禾拿回了自己的錢。陳韻拿回了自己的錢。還有兩個不知名的受害者,也拿回了自己的錢。
這就夠了。
沈星辭把手機放回口袋,走向停車場。
走了幾步,她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法院的大門。那扇門很厚重,銅色的,上面刻著天平的圖案。
正義的天平。
今天它傾向了正確的一邊。
沈星辭笑了一下,轉身走了。
——
晚上,工作室。
沈星辭開啟案件文件,在張遠那一條後面寫了最後一行字:
案件終結。張遠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五十萬,退賠一百二十七萬。投資協議(履約保證金條款)成為關鍵證據。"紳士俱樂部"線索:張遠為執行層,上線"周明遠"在逃(疑逃往泰國)。"財富覺醒"詐騙平臺已瓦解,但幕後組織者未明。
她合上筆記本,靠在椅子上。指尖輕輕摩挲文件裝訂邊,順手把桌面散落的廢紙攏到一邊。
窗外夜色深沉。工作室的燈只開了一盞,光線昏黃。
笑裡藏刀。
這一計,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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