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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與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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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親吻,溫吞

炭火燒得正旺, 橘紅色的光從鏤空的銅罩子透出來,將整個寢殿烘得暖洋洋。

元歌坐在羅漢床,案几上放著一盆水仙。那水仙被她修剪了一整個晚上, 葉子七零八落, 像遭了災。

青瓷盆裡的水濺出來,洇溼桌沿, 元歌也沒在意。她手裡還捏著銀剪子,對著光禿禿的枝幹比了比,發覺實在沒地方下剪子了,這才作罷。

薛讓進殿時,帶進來一股子冷風。

他站在門口行了一禮,直起身後, 沒有急著往裡走,而是脫去外衫,在門邊站了站,將身上的冷氣散了大半, 才踱到炭火旁。

他停在炭火前,伸出手, 懸在銅罩子上方烤了烤。那雙手骨節分明,被炭火一照, 便透出些暖光來。

“用過晚膳了?”元歌他。

“用過了。”薛讓說著,往元歌這邊走來, “本想一散了席就來找殿下,可袁敬春拉著說了好一陣子話,又吃了兩杯酒,推辭不得。”

他離得近了,元歌的確聞見一股似有似無的酒氣, 很淡。

“殿下怎麼沒穿襪子?”薛讓低頭看了一眼。

元歌順著他的目光看下去,這才發現自己兩隻腳都光著,應當是忘了穿。她正要用裙襬蓋著腳,薛讓已經蹲下來了,將兩隻白綾襪套在她的腳上。

大約是火烤過的緣故,他的手掌很暖。

元歌看著他這一連串的動作,想到自己一直等著他,連飯也吃不下,他可好,和別人喝酒呢。

“你在袁敬春那兒,也這樣給他端茶倒酒?”元歌語氣尖銳。

薛讓愣了一下,隨即笑道:“殿下這話說的……”

“難道不是?”她似乎憋著一股氣,不吐不快,“你跟他喝酒,倒是喝得高興。你跟我喝過嗎?難道我還不如一個秉筆太監?”

然而元歌說完便後悔了,她別過臉去,盯著桌上那盆禿了的水仙,不再說話。

“自然不是,殿下想喝嗎?”薛讓拿開水仙,將桌角的水漬擦拭乾淨,“殿下再盯一會兒,最後一片葉子也該沒了。”

元歌轉過頭來打量薛讓,像是在確認他是不是在笑話她:“你還能喝?”

“殿下要喝,奴才樂意奉陪。只是殿下酒量淺,少喝些就是了。”薛讓道。

元歌沒回他,而是喚來殿外值守的宮人,叫他們拿來些下酒的小菜。

不多時,桌上便擺了幾小碟,葷素都有。

薛讓知道元歌殿裡頭東西的擺設,很快就摸出一壺好酒,又拿了兩隻小酒盞。順手將殿門從裡拴上了。

他坐在她對面,斟了一杯酒推到她面前,又給自己斟了一杯。

元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金華酒入口醇厚,不烈不澀,酒香清雅。

“你也喝呀。”元歌對薛讓道。

她看著薛讓的臉,看他也拿起酒杯喝起來,看著他喉結一動,酒便入了肺腑。

元歌方才還不覺得這酒辣,這會兒喉嚨倒有些熱,像是有一條細細的火線點著了,從嗓子眼一路燒到胸口,攫取走了空氣,悶悶的。

“殿下吃些東西墊一墊。”薛讓給她夾了許多菜。

元歌低頭吃著,聲音囫圇不清:“南金應天糊,好遠。”

“不遠。”薛讓卻聽明白了,“坐馬車走官道大約一個月,趕一趕,二十多日也能到。”

“一個月還不遠?”元歌聲音抬高。

薛讓端著酒盞,慢悠悠道:“只要想回燕京,便不算遠。”

“你想回嗎?”元歌。

“想啊。可升官發財這種事,總得有個由頭。要麼是拿銀子砸,要麼是有人說話,要麼是外頭出了政績、攢了人脈,讓人不得不服。若是圖安穩,一輩子窩在司禮監當個隨堂,倒也能混日子。”他的手指在杯沿上慢慢轉了一圈,“但人生苦短,混日子有什麼趣兒?”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元歌又。

薛讓看了她一眼,把杯中的酒一口飲盡了:“很快的,殿下,我會回來的。”

元歌低下頭,夾了一塊糟鵝掌放進嘴裡嚼。

“南京那邊也是個小朝廷。六部九卿、科道言官,該有的都有,內守備、內官監也是一應俱全,相互勾連著。織造局聽著是肥差,可外頭的人去了,恐怕要受排擠。”

元歌回憶著:“從前有個姓趙的太常寺少卿,調去南京做大理寺丞。人太憨直死板,不會應酬,去了半年,衙門裡沒一個人跟他走動。後來被人擠兌得受不了,自己上摺子辭官了。”

“殿下是擔心我?”薛讓道。

“沒有,我只是……只是……嗯?”元歌喝了酒,人也被燻得混沌起來。

她愣在那兒,眉頭先是蹙了蹙,又鬆開,目露疑惑:“我忘記要說什麼了。”

她嘴唇還沾著一滴酒,翕動了兩下,酒便融化在唇紋中。

薛讓盯著她怔愣的模樣看:“忘了便忘了,大約不是什麼要緊事。”

元歌卻搖頭,接下來一會兒都沒有說話,似乎在盡力回想。

“對了!”她啪地擱下筷子,終於想了起來。

隨即元歌跳下羅漢床,從床榻邊拿來一樣東西,往薛讓面前一遞。

那是一塊白玉腰牌,巴掌大小,刻著長慶二字。

“南京那邊的人不清楚宮裡的事,他們估計還以為我在父皇跟前很受寵。若是真出了事,你就把這腰牌拿出來,至少不會丟命。”元歌將腰牌重重放在他手心,“這東西在南京,比在燕京好用。”

薛讓低下頭,看著手心裡那塊白玉,指腹反覆摩挲過那兩個字,一筆一畫,刻得很深。

按理說,尋常人拿到這護身符,應當欣喜萬分,可元歌竟從薛讓臉上看到一絲傷感。

他笑起來時,像是春日裡水面的冰層化開,可是現在,就像凍上了一般。

“薛讓。”元歌喚他一聲。

“那這腰牌我就先替殿下收著了。”薛讓將腰牌放入懷中,“等回來的時候,原樣還給殿下。

“好呀。”元歌瞧著他眉目間的陰雨還未散去,想了想,又他另一件事,“你什麼時候會寫青詞了?我都不知道你還有這本事。”

薛讓笑了笑,恢復了一貫的神情:“那些青詞,我寫完都拿給宋守一改過,不然陛下看不上。”

元歌訝然:“你和宋守一這般熟?”

“他是我帶進宮的。之前在西市給人算命,被人當成騙子追著打,我路過便救了他,又包了他許多日的酒肉錢。我看他的確有些道行,就他要不要進宮賺更多銀子。他一聽有錢可賺,自然就答應了。”

炭火響了一聲,銅罩子上的一粒火星子跳起來,很快就滅了。

元歌用竹筷撥弄那碟炒銀杏,一粒一粒地數,每次數出來的都不一樣。

“你把功勞讓給了袁敬春。”她說。

薛讓沒有否認:“我替袁秉筆尋了宋守一這個人,他自然也要在司禮監替我擋著些,沒什麼。”

元歌很快便想明瞭其中干係。

司禮監掌印陳芳禮,手掌批紅大權,平日裡幾位閣老也走得近,說句話滿朝都要認真聽上一聽。

薛讓在陳芳禮治下的司禮監辦差,如今陳芳禮提防著薛讓,那薛讓若是沒個好上峰,難免會被打壓。而袁敬春作為秉筆之首,也能批紅,又提督著東廠,耳目遍佈,自然可以稍加關照。

“你的確該去南京。”元歌道。

薛讓聞言抬起頭。

“在司禮監做隨堂,你總要看人鼻息,今日看陳芳禮的,明日看袁敬春的,辦什麼差事、有無功勞,全憑上頭一句話。”元歌此時又堅定起來,還帶著些許替薛讓打抱不平的意思,“指不定你去了織造局,能有大造化呢。”

她說著,又開始反駁起自己:“可織造局那邊的水也深,他們自成一派,到了那裡,哪還有道士替你說話?”

“奴才本來就是戲子出身,仰仗看客的鼻息。戲子也好,太監也罷,都是替人唱戲的角兒。從前在臺上唱,如今在宮裡唱,之後去了應天府也就是換了個臺子。殿下放心,奴才命硬,死不了。”薛讓道,“殿下有些醉了。”

“我哪裡喝醉了?”

“殿下喝了酒,話就會變多。”薛讓悄悄移開元歌面前的酒壺,“不過殿下高興時,說話也多。”

元歌沒有斥責他,也可能沒有認真聽,她忽地綻開一個笑。

這笑容來得突然,又很燦爛,不像宮宴上端莊,也不是請安時的矜持,甚至帶了點憨厚。

“你記得去金陵山和秦淮河,遊記裡寫得很好看,我一直想去。”元歌提醒他。

“好。”

眼見元歌的身子歪倒,薛讓起身走近,伸手扶在她的上臂。

元歌推了他一把,正推在他胸口。

她收了笑,情緒變換如急風驟雨:“你走吧,別管我。”

薛讓沒鬆開,她便一直推,像是來了脾氣,擰在這裡:“你去啊薛讓,去做你的高官拿你的厚祿!把我留在宮裡,叫我一人耗在這兒。”

“這也不算什麼。我身邊不缺人,男的女的,什麼寒門弟子富貴公子,你走了還有他們來陪我,哄我歡喜。”元歌似乎又高興起來,瞪著薛讓,“你不在宮裡,我照樣自在。”

她腦袋暈眩,視野也暗了下來,沒發覺薛讓聽到旁人時眼底的淡漠。

“這不成,殿下,你要記得我。外頭那些阿貓阿狗的,算什麼東西?”他聲音發冷,手掌攥得更緊,元歌動也動不了。

說著,他低下頭看她。離得近極了,能聞見元歌撥出的酒氣,能看見到她胸膛的起伏。

“你怎麼還沒走?”元歌抬眼看向他,語氣茫然。

“殿下喝醉了,奴才還要伺候你安寢,哪能走?”薛讓露出一個溫和無害的笑,擋住了光,罩下一片陰影。

元歌嘴裡不知嘟囔了什麼,像是困了,聲音細若蚊蚋,他湊近去聽。

話沒聽見,倒是碰到了她的臉。

蜻蜓點水般的,她臉上細微的絨毛蹭過他的唇尖,柔軟而芬芳。

他立即頓住了,而她渾然不覺,嘴裡還在含糊地催他走,語氣裡帶著點無意識的嬌憨

薛讓俯下身,額頭抵上她的額頭。

元歌的氣息呼在他臉上,作為回應,他緊接著親在她的臉,緩緩磋磨著,溫吞又纏綿,像是要把她揉碎了。

元歌嗯了一聲,身子一顫,原本抵在他胸口的手不知何時垂了下去,指尖蜷縮著,連呼吸都放輕了。

薛讓聞見她脖頸散發的香氣,那香氣無聲無息纏上來,一絲一縷地環繞他,把他往下拽。拽進一片深不見底的潭水,他出不來了。

他也不想出來。

元歌的頭偏了偏,大約是醉得不知所以了,氣息拂過他的臉。

下一刻,她的唇便貼了上來,貼著他的臉,觸感濡溼,像片雪花落在他身上,還沒來得及感受那點涼,就化了。化進他的肌膚裡,融進骨血。

殿內溫暖如春,他平白無故想起第一次見她時那場雪,她從步輦低頭瞧他。

而兩年後,當她仰起臉,這樣親他時,他的腦子裡便再次紛紛揚揚下了一場雪。

“薛讓,薛讓。”她嘿嘿笑著,伸手來摸他的臉,蹭過他的下頜,“你還沒走呢。”

她似乎覺得這樣還不夠。身子一動,那點溫熱便又湊上來,險險要碰到他的嘴角。

“現在還不行,你還醉著。”薛讓指尖按在她的唇上,堪堪截住,有些可惜地說。

必須叫她清醒的時候來吻他,讓她一直記住。

元歌瞪大眼睛看他,眼底氤氳一片水汽,似乎在怪他阻攔自己。

薛讓看著她,只覺得自己的心就放在火上煎,她輕輕一動,帶來一陣風,他的心就化開了。

他伸手撫過她的眼角,順著鬢髮往後,托住了她的後腦。力道輕緩,卻帶著不容掙脫的掌控。

使了一點力,他將她的身子帶得微傾,從她的臉頰一直吻至耳後。動作耐心極了,如同描摹一幅工筆畫,為其添上顏色。

元歌的耳尖被染紅了,不知是因為醉酒,還是因為觸碰。

末了,他將唇緊緊貼在她耳畔,呢喃著:

“殿下可不能忘了我。”

作者有話說:

親上了……臉,也算是感情線的一個重要過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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