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小小的孩子無聲地比了個口型,心滿意足地看著相機中那完美抓拍的,一大一小的身影——
其實也算不上小了,畢竟羅賓顯而易見地抽條,不再是一個孩子了。倒不如說,鑑於羅賓和蝙蝠俠最近愈演愈烈的爭吵,他很擔心自己最喜歡的組合會不會突然散掉。
例如羅賓忽然選擇單飛之類的。
……那真是太可怕了。
提姆咕噥了一聲。
希望迪克和布魯斯能處理好他們之間那些毛茸茸的小問題,他已經不止一次聽到迪克惱火地大喊布魯斯為什麼要在他身上放竊聽器了。
但是,說實話……
提姆想了想每次和迪克出去玩,回來身上就會忽然多出的小玩意,覺得他們兩個其實是王牌對王牌。
乾脆各退一步誰也別說誰。
至於他是怎麼發現羅賓和蝙蝠俠真實身份的……那還得講講這四年發生的一點事。
在哥譚一個平平無奇的夜裡,小小的提姆迷上了用普莉希拉送他的相機四處拍攝。但很顯然,德雷克莊園附近已經滿足不了他的探索需求,他開始漸漸往外擴張自己的拍照領域。
——然後一不小心擴充套件到了哥譚市中心。
鑑於蘿絲教導他體術的嚴格性,小小的提姆靠著年齡優勢在小巷子裡東躲西藏,竟然也躲過了一場又一場危機。
而在又一個寧靜的夜晚,提姆隨手一拍,卻正好抓住了羅賓和蝙蝠俠蕩過夜空的瞬間。
美麗的,熱烈的,明亮的羅賓鳥和深沉緘默,宛若哥譚最深沉夜色的蝙蝠俠。
多麼完美的組合!
提姆抱著相機反覆檢視那張照片,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洗了出來,還把它和普莉希拉給他第一次過生日時的合照放在了一起。
提姆鄭重在背面寫道:
“蝙蝠俠與羅賓。”
這個系列後來還會衍生出不知道多少代,直到他的相簿被填滿一本又一本——毫不誇張的說,如果提姆說自己是羅賓和蝙蝠俠的第一超級粉絲,那麼恐怕沒有人能越到他之前。
啊,話說遠了。
認出羅賓真的很簡單,畢竟那熟悉的雜技動作要從腦海裡對上號實在毫無難度,尤其是迪克和他玩的時候,時不時都要表演一下的情況下。
而羅賓的身份知道了,順藤摸瓜摸出蝙蝠俠的身份也很簡單了。
嗯,提姆在想,這是不是就是家庭作坊的弊端。
總之,自從拍到那麼一張完美照片之後,提姆就多出了一點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愛好。他會在普莉希拉給他晚安吻之後,靜默等待一會兒,而後偷偷溜出莊園,於哥譚露水深重的夜晚,去追逐蝙蝠和羅賓的身影。
雖然他一直覺得普莉希拉知道這件事。
比如回來的時候,餐桌上上總會恰到好處多出的,足以填飽肚子的夜宵。
但普莉希拉從不過問。
提姆從藏身的陰影處鑽出,他動作輕巧地藉著杆子往上爬,想找到一個合適的,適合躲藏的地方。
暴露在陰影之外讓他有點不大適應。
但還沒等他爬上幾步,有什麼堅硬的冰冷器械抵上了他的後腰。
“小鬼。”
一個長得實在是有點抱歉的混混咧嘴一笑,嘴裡混合噴出的氣味實在是讓人難以忍受,提姆轉過身,舉起手,嘆氣道:
“您或許應該注意下口腔養護。”
“而且我如果是您,就不會覺得在深夜出行的小孩沒有什麼依仗。”
“什……”
混混的話還沒說完,一道蒼白,銳利的影子不知從何處浮現,混混下意識想要開槍,卻被提姆用石頭狠狠在腕上一磕!
他年紀小,下的手卻十成十的黑,隱約間能聽到混混手腕骨折的清脆聲響。
“別殺了他,打暈就好。”
提姆蹲了下來,看著那道蒼白影子熟練地把混混捆住,而後朝他點頭致意,重新回到了提姆的相機鏡片裡。
唉,普莉希拉。
他看著暫時借住在自己相機鏡頭裡的影子,無聲嘆了口氣。
提姆原本還以為自己瞞得挺好呢。
沒想到普莉希拉之所以這麼放心,是找了個幫手在他身側。
他第一次觀鳥的時候不大熟練,被一夥混混堵住,提姆打暈了一個,剩下的由於他年齡太小,只能被迫逃跑閃避。
就在他將要被抓住之時,這道蒼白的影子從他相機裡飄出,鋒銳地切斷了一些什麼——提姆不得不說那場面相當血腥,不過他也隱約意識到了什麼,和影子商量好以後的行動準則之後,藏在陰影裡,給他們撥打了救助電話。
嗯,醫院電話或許是比惡魔還要恐怖的東西,至少有幾個昏迷的混混在聽到救護車的聲音時,掙扎著醒了過來,像是哪怕要爬也要離開這裡。
啊,好地獄。
而且……
提姆的思緒回到現在,他熟練地藉著杆子往上爬,藏到了擠擠挨挨的,低矮屋簷間的小縫隙。
他從包裡拿出一臺電腦,果不其然——
訊號被幹擾了。
這是普莉希拉的能力。
提姆這麼想著,默默地黑入監控,熟練地把周圍一圈監控都重新改寫覆蓋。
普莉希拉的能力在他身上的干擾很好用,但也很容易引起注意,所幸提姆從第一次改監控的磕磕絆絆到現在改監控的熟門熟路,又何嘗不算是一種進步呢?
或許再過一段時間,他就能試試黑進佛波樂裡看看了。
得再有點把握的時候再做這件事。
提姆在狹小的夾縫裡艱難地把電腦塞回去,在確認這塊地區不會很快重新整理蝙蝠或者別的什麼之後,拉了拉臉上的口罩,就藉著這低矮屋簷的掩護,躍上房頂,在各處的陰影裡躲躲藏藏,於哥譚的月色下,像一個真正的刺客那樣於各處屋頂上跳來跳去。
蘿絲老師要是知道我把技巧用在這裡,恐怕會露出一言難盡的神色。
提姆揹著包,繼續他的Citywalk之旅。
是的,每天走上大幾萬步,以此鍛鍊自己的潛行,耐力,暗殺……哦不對最後這一個沒有,等等等等小技巧。
其他的能力不知道學成了什麼樣,最起碼耐力實在是長進了不少。
普莉希拉對此不表示什麼看法。
她只是在提姆七歲生日的時候,送給了他一把精巧的匕首。
它或許外表並不美觀,但勝在便於攜帶,便於隱藏,適合兒童——比起讓它作為被放在展櫃裡的儀式用具,它確確實實是一把稱手的武器。
不過提姆暫且沒有做好使用它的準備。
有的時候,石頭就足以達到他的目的了。
提姆這麼想著,不走正門也不走側門,堅持翻窗,以保證一點他其實是偷偷溜出去的原汁原味感。
緊急洗漱完畢之後,提姆往床上一躺,老老實實蓋好了被子。
雖然按照他四仰八叉的睡姿,能不能保住被子在他身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和自己的布娃娃說了聲“晚安”,再一次墜入銀綠色的迷夢裡。
熟悉的地點,熟悉的刺客,熟悉的路徑。
提姆大搖大擺地穿過這些刺客,一溜煙兒竄進了夢裡,動作或許比一隻貓還靈巧許多。
四年過去,那超豪華的搖籃也被撤走,不見蹤影,唯一不變的就是或許就是守在四周的刺客。
“達米?”
他站在角落裡,輕聲呼喊。
一個高速旋轉的小炮彈砸進了他懷裡。
“你遲到了。”
小孩冷著張臉,語氣很冷酷,但由於臉上尚且帶著點嬰兒肥,加上小奶音的加持,實在是有點過分可愛。
意思是,在提姆看來沒有什麼殺傷力。
哪怕這個四歲小孩其實已經開始接受塔利亞的訓練,並且進展神速。
“抱歉,今天有點事耽誤了。”
提姆看著四周像是沒察覺什麼不對的刺客,輕輕摸了摸達米安的腦袋。
達米安臭著一張臉給他摸。
當然,天底下沒有掉餡餅的好事,達米安的安靜,往往都代表著他要收取另外的代價。
比如……
“sh*t!”
提姆罵出了一句髒話。
他看著自己手根指處那一圈血淋淋的痕跡,幾乎都要氣笑了。
“達米安,我假設你不是屬狗的?”
提姆很少有直呼達米安大名的時候,也許是因為親眼看著一個小孩一點點長大,親自陪他走過了一小段學走路學說話的時期,他對達米安有著很大的包容和耐心。
就比如達米安學會的第一個詞其實是提姆的首字母“T”,但由於普莉希拉能力的干擾,塔利亞只以為是小孩在胡言亂語。
不枉提姆每天趴在搖籃邊和達米安念自己的名字。
鴨鴨大勝利!
達米安下意識立正了。
事實證明,當一個一直只是喊你暱稱的人突然開始喊你全名,那麼就代表事情要遭了。
惡魔崽子也要對此感到危險。
達米安大腦飛速旋轉十秒鐘,最後,他選擇用那雙綠眼睛看著提姆,難得軟了語氣,算是服軟道:
“……我想見你。”
好吧,這小混蛋確實很可愛。
提姆嘆了口氣,沒再說什麼,只是摸了摸達米安的腦袋,問他今天想聽什麼故事。
“魔○少女櫻。”
達米安堅定道。
提姆沉默了。
作者有話說:
哦呵呵呵呵呵兩個小寶寶貼貼,寫他們兩個貼貼真的寫得我很舒服哦呵呵呵呵呵
加更一下,和不更新,寶寶們別跑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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